宝胜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26 04: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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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57

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 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15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8:30,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宝应县苏中路 1 号宝胜

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7 名,独立董事刘丹萍女士

因出国委托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

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因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换届选举。经公开征询公司股东意见,根据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及建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杨泽元先生、梁文旭先生、

马国山先生、邵文林先生和杨应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计算,任期三年。

以上董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

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刘丹萍女士和陆界平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33 号令)和《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所规定的有关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被提名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

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3、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杨泽元先生、梁文旭先生、马国山先生、邵文林先生和杨应华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报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

举。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案》。

因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换届选举。经公开征询公司股东意见,根据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及建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李明辉先生、徐德高先生和

杨志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

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刘丹萍女士和陆界平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33 号令)和《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所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被提名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3、被提名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4、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我们同意提名李明辉先生、徐德高先生和杨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8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报请公司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办公会决定其报酬事宜。详

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刘丹萍女士和陆界平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

计准则,为公司作了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

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2:30 在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 1

号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登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泽元:男,1965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宝胜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宝胜普睿斯曼电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

宝应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经济贸易局局长,兼任县招商局、中小企业局

局长。

梁文旭:男,1962 年 7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宝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委员,中航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宝胜普睿斯曼电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宝应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机电(轻

纺)工业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副主任、党组成员。

马国山:男,1963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

北京润华鑫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江苏仪化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秘书、服务公

司副总经理,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邵文林:男,1968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

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曾任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科技术员、销售处副处长、

处长、营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杨应华:男, 1962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

总裁。曾任扬州宝胜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监事、塑缆制造部经理。

李明辉:男,1974 年 2 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应用经济学(统

计学)博士后,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常柴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南京大学会计学

系副教授,厦门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

徐德高:男,1953 年 5 月出生,专科学历,现任已退休,曾于解放军某部

服役(副团级),退役后曾任宝应县机电公司副经理、宝应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会副主任科员。徐德高先生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的独立董事培训

班。

杨志勇:男,1969 年 10 月生,现任江苏友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常州市律

协民商事委员会副主任。曾于常州第二律师事务所(常州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工作,2000 年 6 月与他人合伙成立江苏友联律师事务所。杨志勇先生

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6 日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五十八期(首次)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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