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13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经
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2015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
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的
议案》;
日前,经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决定以0价格受让孙羽薇在宁波博睿维
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睿维森”)14.0351%的财产份额(认
缴出资额2亿元),并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认缴出资成为博睿维森之有限合伙人,并与
博睿维森普通合伙人等签订了《宁波博睿维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书》等系列文件。《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编号:2015-133号)已于2015年12月18日
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审议确认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做出的上述投资决定,并继续授权董事长
办理后续出资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