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冶:关于中期票据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及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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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15-087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及

2015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

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 201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冶申请注

册 100 亿元永续中票的议案》,同意在 2015 年以本公司为主体向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分次注册共计人民币 100 亿元的永续中票额度,并依据市场

情况择机发行(详见本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4 日及 2015 年 1 月 21 日发布的

公告)。

一、中期票据注册情况

近日,本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

注[2015]MTN677 号)及《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681 号),同

意接受本公司两次中期票据注册。

《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677 号)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25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年

内有效,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 2 个月

内完成。

《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681 号)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25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年

内有效,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 2 个月

内完成。

二、2015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

根据中市协注[2015]MTN677 号注册通知,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发

行 2015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简称:15 中冶 MTN002,代码:101569038),

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5 亿元,期限为 3+N 年(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

回到期),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本期中期票据前 3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为 4.38%,自第 4 个计息年度起,每 3 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利率重置方式详

见 公 司 在 中 国 货 币 网 ( www.chinamoney.com.cn ) 和 上 海 清 算 所 网 站

(www.shclearing.com)公告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二

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开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全额到账。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

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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