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

来源:深交所 2015-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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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5-005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上

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通

过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英杰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 8 人(包

括独立董事 3 人),实到 8 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召开。公司监事及非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伟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先生提名张伟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就任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徐海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徐海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徐海

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就任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将徐海通先生的相关资料报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53)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咨询

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彭凯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彭凯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关于聘任彭凯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2)

以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

集资金的正常支付的情况,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

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

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会议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

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投资。

公司承诺该项投资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

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

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2016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 9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万元)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000

3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30,000

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00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95,0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萃华

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萃华”)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深圳萃华

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深圳萃华计划 2016 年度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11,000 万元,公司同意为该范围内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贷款银行 银行授信(万元)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5,000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10,000

3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10,000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000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 10,000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20,000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园支行 20,000

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合计 111,00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承诺该事项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备查文件: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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