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15-81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
知和文件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各位与会人员。
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出
席会议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会议根据议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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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95,167,970.46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公
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同时,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推进,要求公司董事会加强
监督,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实际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
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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