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5-119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2 月 12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

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其召

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2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8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7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西路 630 号本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审议如下议案:

序号 议 案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

1

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2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1 交易标的

2-2 交易对方、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2-3 交易价格

2-4 支付方式及来源

2-5 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2-6 发行数量

2-7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2-8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2-9 限售期

2-10 滚存利润安排

2-11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2-12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3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5 《关于签订<利润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6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8

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9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10

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

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11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

见>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资产评估及审阅报告的议

12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13

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股东即

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

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

有效;以上第2项(含全部子议案)、第3项、第6项、第7项、第

8项、第9项、第10项、第13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

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传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

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7 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公休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银川市北京西路 630 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章碰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951-2024242

邮政编码:7500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5

2、投票简称:西轴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西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

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 委托

议案名称

序号 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 1.00

1

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2.00

2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1 交易标的 2.01

2-2 交易对方、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2.02

2-3 交易价格 2.03

2-4 支付方式及来源 2.04

2-5 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2.05

2-6 发行数量 2.06

2-7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2.07

2-8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2.08

2-9 限售期 2.09

2-10 滚存利润安排 2.10

2-11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2.11

2-12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12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3.00

3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4.00

4

议>的议案》

5 《关于签订<利润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5.00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6.00

6

案》

7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8.00

8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9.00

9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

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 10.00

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10

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11.00

11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资产评估及审阅 12.00

12

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 13.00

13

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

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

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

案,视为弃权。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7 日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

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

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

后 5 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

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

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

证机构申请。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列表”选择“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

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

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

并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三)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塔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会议

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

1

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2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

2-1 交易标的

2-2 交易对方、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2-3 交易价格

2-4 支付方式及来源

2-5 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2-6 发行数量

2-7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2-8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2-9 限售期

2-1

滚存利润安排

0

2-1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1

2-1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3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4

资产协议>的议案》

《关于签订<利润承诺补偿协议>的议

5

案》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6

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7

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

8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

9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

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10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说明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

11

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

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资产评

12

估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13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

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代表委托人(委托单位),

其后果由委托人(委托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塔实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