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中信银行、浙商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5-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的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
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共 13.63 亿元。具体为:
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总公司”)向中信
银行深圳分行申请 11.63 亿元集团授信额度,其中:公司申请 3.3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市政总公司申请 8.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
2、公司所属子公司惠州市宝山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宝山房
地产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 2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15 年 6 月 23 日 201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抵押事项的议案》,公司所属地产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0
亿元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额度。其中,公司所属子公司惠州市宝山房地产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2 亿元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额度。由于浙
商银行深圳分行最终的授信批复要求天健集团提供担保,无需惠州土地抵押,担保方
式更为宽松。因担保方式发生了变更,需提请本次董事会审议。
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所属子公司向中信银行、浙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按照有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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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额情况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 2015 年度向中信银行、浙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
13.63 亿元,以实际出账额度为准。详情如下:
(一)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融资事项
1、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 3.33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
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等信贷业务。
2、公司所属子公司市政总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3 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等信贷业务,由
公司提供担保。
(二)关于 2015 年度公司所属子公司在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融资事项
公司所属子公司惠州宝山房地产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 2 亿元的房
地产开发贷款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
二、关于担保事项
公司为上述所属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3 亿元,
以实际出账额度为准。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成立日期:1983 年 10 月 8 日
注册资本:60,8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 5020 号证券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江建
公司类型:独资(股份公司投资)
主营业务:市政工程和建筑施工
经营范围:大型市政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的承建(包括房建、公路、机场、地铁、
桥梁、水电设备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资信等级:AA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686,491.84 万元,负债 499,068.67 万元(其
中:银行贷款总额 212,8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10,153.95 万元),净资产 187,423.16
万元,资产负债率 72.69%。201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42,243.48 万元,利润总额
2
4,178.67 万元,净利润 2,349.48 万元。
2、惠州市宝山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 年 11 月 13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惠阳区镇隆镇连溪村
法定代表人:宋扬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深圳市天健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24,264.54 万元,负债 16,460.80 万元(其
中:短期借款总额 13,6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6,460.80 万元),净资产 7,803.74 万
元,资产负债率 67.83%。201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667.41 万元,
净利润-667.41 万元。
(二)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55.9559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1.36%。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各公司使用额度时担保事项具体安排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担保方: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市政总公司、惠州宝山房地产公司
4、银企合作进程: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与各家
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三、对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担保方为本公
司,被担保对象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担保
有利于促进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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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被担保对象为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能有效防范担保风险。我们认为,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独立董事意见已同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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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董事会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决议目录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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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司董事会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担保事项的决议目录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中信银行、浙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
案”已列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这两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分类明细及汇
总金额,按照银行方面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还需出具对应各银行的决议。因以下决议
的内容更加详细,并且与上述汇总事项内容重复,为节省篇幅,故只列 2 项董事会决
议标题,省略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需向银行出具的决议如下:
1、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
的决议(决议内容略,下同)
2、关于 2015 年度所属子公司惠州市宝山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额度及担保的决议
以上决议有效期限截至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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