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刚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

来源:深交所 2015-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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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95 股票简称:太原刚玉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修订)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住所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 42 号四楼东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横店工业区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住所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 42 号

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城路 2 号 24 幢 3467 室

硅谷惠银(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硅 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后坑西潘社 308 号

谷惠银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E045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声明

一、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

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

二、交易对方声明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就其对本次交易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分别承诺:

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

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

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证券服务机构

对于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的相关信息,分别承诺: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所

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使用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涵义。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太原刚玉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东磁有限、恒益投资购买其合计

持有的赣州东磁 100%股权;向横店进出口购买其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包

括英洛华进出口 100%股权)。

公司拟向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拟用于消防机

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能

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等项目。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

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和估值情况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与市场法对赣州东磁 100%股权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

评估结果作为赣州东磁 100%股权的评估结论。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8 月 31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赣州东磁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11,001.87 万元,

收益法评估值为 55,20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401.73%。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赣

州东磁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5,200 万元。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对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

产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评估结论。本次交

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8 月 31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经

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2,000 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 6,10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205%。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交易价

格为 6,100 万元。

3

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合计为 61,3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标的资产的

交易价格合计为 61,300 万元。此次标的资产评估值较其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幅度

的增值,特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

考价,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即 10.02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2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太原刚玉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向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的计

算公式为:发行数量=各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按照标

的资产的评估值 61,300 万元计算,公司用于购买标的资产需要发行的股份数量

合计约为 61,177,643 股。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如下:

赣州东磁

太原刚玉发行股份数(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东磁有限 89.02% 49,038,919

4

恒益投资 10.98% 6,050,900

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横店进出口 100% 6,087,824

合 计 61,177,643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行价格因太原刚玉出现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出现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向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

票出具如下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

守上述约定。

(四)利润补偿安排

本次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交易对方应当对标的资产未来三年的盈利进行承诺并作

出可行的补偿安排。为此,本次交易各方已签署《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明确业绩补偿相关事项。

5

利润补偿期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当年起的三个会计

年度,暂定为 2016、2017、2018 年度。交易对方承诺标的资产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计数分别为

4,674.81 万元、5,584.83 万元及 6,832.73 万元。

太原刚玉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有关年度报告中对标的资产累计实现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累计预测净利润数的差异情

况进行单独披露,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标的资产在利

润补偿期间累积实际净利润小于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将按照与本公司签署的《利

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

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拟向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锁价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0.02 元/

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确

定为 10.02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太原刚玉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将不超过 6.13 亿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1,177,642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行价格因太原刚玉出现派息、送股、资本

6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出现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锁定期

太原刚玉拟向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该等股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约定。

(四)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

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

项目、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交易的协议签署情况

2015 年 11 月 25 日,太原刚玉与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签署了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与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

惠银(硅谷惠银 1 号)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2015 年 12 月 14 日,太原刚玉与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签署了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协议将在本次交易经太原刚玉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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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与股权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盈利能力以及抵御风险

的能力将显著增强。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备考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

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2015.8.31 2014 年/2014.12.31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资产 203,607.83 236,590.59 229,340.54 249,635.38

净资产 120,984.56 134,596.85 103,766.58 114,969.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20,485.90 134,098.19 103,041.65 114,244.86

营业收入 69,932.44 98,251.38 123,244.36 148,977.42

营业利润 -4,976.56 -2,269.56 -10,540.35 -7,922.38

利润总额 -3,036.54 421.99 7,207.94 10,412.70

净利润 -3,687.01 -789.27 6,319.78 8,903.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60.75 -563.01 6,466.00 9,049.90

综合毛利率 15.27% 16.26% 14.06% 13.93%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444,486,764 股,预计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发行股份合计不超过 122,355,285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股本总额不超过 566,842,049 股;假设配套融资不能实施,公司股本总额为

505,664,407 股。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上

市公司股权分布结构如下:

单位:股

发行前 购买资产后 配套融资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横店控股 187,984,247 42.29% 187,984,247 37.18% 223,213,787 39.38%

金华相家 6,747,136 1.52% 6,747,136 1.33% 6,747,136 1.19%

东磁有限 - - 49,038,919 9.70% 49,038,919 8.65%

8

恒益投资 - - 6,050,900 1.20% 6,050,900 1.07%

横店进出口 - - 6,087,824 1.20% 6,087,824 1.07%

钜洲资产 - - - - 14,970,059 2.64%

硅谷惠银(硅谷 - - - -

10,978,043 1.94%

惠银 1 号)

其他社会公众

249,755,381 56.19% 249,755,381 49.39% 249,755,381 44.06%

股东

合计 444,486,764 100.00% 505,664,407 100.00% 566,842,049 100.00%

注:横店控股、金华相家、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为一致行动关系。

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赣州东磁 100%股权、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评估值合计为 61,300 万元,超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4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

额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的确定标准,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并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均由太

原刚玉控股股东横店控股控制,且横店控股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之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九、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前次重组中,太原刚玉发行股份购买联宜电机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简称“前次重组”),满足借壳上市的实质要件,按照借壳上

市申报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于 2015 年 8 月实施完毕。本次交易前后

太原刚玉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次控制权变动的情况

2002 年 9 月 30 日,太原市财政局、横店控股和横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转

让协议》,太原市财政局向横店控股转让 70%刚玉集团股权、向横店集团有限公

9

司转让 30%刚玉集团股权(注:刚玉集团此时持有上市公司 40.84%股权,为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横店控股与横店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横店社团经

济企业联合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横店控股成为刚玉集团的控股股东,间接

持有上市公司 40.84%股权,共 11,304 万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横店社

团经济企业联合会。

(二)上市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的情况

自 2002 年 9 月 30 日,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以

来,上市公司向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及其关联方多次购买资产,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账面资产总额 交易金额 孰高

国用(2002)字第 00208 号土地 2,292.93 2,351.13 2,351.13

稀土永磁材料总厂全部资产 9,044.95 14,000.00 14,000.00

太原刚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301.43 19,000.00 20,301.43

100%股权

联宜电机 100%股权 43,358.56 70,000.00 70,000.00

合计 74,997.87 105,351.13 106,652.56

根据上表,自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上市公司已向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购买资

产,交易金额合计超过太原刚玉 2001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102,295.26

万元的 100%。鉴于实际控制人发生过变更,上市公司前次重组(收购联宜电机

100%股权)满足借壳上市的实质要件,因此,上市公司前次重组按照借壳上市

申报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实施完成。

经核查,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太原刚玉前次重组已按照借壳上市申

报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实施完成,履行了借壳上市的审批程序。本次

交易前后太原刚玉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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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及时、公平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及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

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予以表决,

并采取有利于扩大股东参与表决的方式展开。此外,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律师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

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

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上市公司就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表决提

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此外,上市公司就重大

资产重组事宜召开股东大会,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单独统计并披露其他股东的投票

情况。

(三)资产定价公允性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

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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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5 年 1-8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追溯

调整)为-3,460.75 万元。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517.11 万元、488.66 万元,通过本次重组,上

市公司将有望扭转亏损情形,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改善。

因此,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不涉及摊薄当期每股收

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后,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提高,广大股东

的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五)股份锁定的安排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以标的资产认购的太原刚玉发行的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

守上述约定。

2、募集配套资金

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在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

太原刚玉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

守上述约定。

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安排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利润补偿安排

本次标的资产拟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交易对方应当对标的资产未来三年的盈利进行承诺并

12

作出可行的补偿安排。为此,本次交易各方已签署《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明确业绩补偿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的利润补偿安排将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

的权益。

(七)关于本次重组期间损益归属的安排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太原刚玉享有,如出现亏损,由交易对方

按其在标的资产的持股比例承担。在过渡期间,未经太原刚玉书面同意,交易对

方不得就标的资产(包括各重要资产)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不得

进行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增加债务或放弃债权等导致标的资产对应

净资产价值重大减损的行为。过渡期间,交易对方承诺不会改变标的资产的生产

经营状况,将保证标的资产根据以往惯常的方式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其自身

的资产及相关业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十一、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201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2015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报告书及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方案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为:

1、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相关议案,并批准横店控股

及其关联方免于因本次交易发出收购要约;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公司将及时公布本次重组的最新

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保荐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

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有保荐业务资格。

13

十三、本次重组相关方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太原刚玉承诺

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并保证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对重大资产重组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本次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内容的真实

申请文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

性、准确性和完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整性的承诺书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

(二)实际控制人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承诺

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截至本函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及横店进出

口持有的钕铁硼相关资产外未投资、从事、参与或与任何他方联营、合资或合作其他任

何与太原刚玉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二、自本函签署之后至本联合会直接或间接

持有太原刚玉股份期间内,除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及横店进

出口持有的钕铁硼相关资产外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太原刚玉(含其控股

子公司)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且不会对该等业务进行投资。三、如本联合会及

其他控股企业与太原刚玉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存在有竞争性同类业务,本联合会及其他控

避免同业竞争 股企业将立即通知太原刚玉,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太原刚玉并自愿放弃与太原刚玉的业务

承诺函 竞争。四、本联合会在该承诺函生效前已存在的与太原刚玉及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一旦与太原刚玉及其控股企业构成竞争,本联合会将采取由太原刚玉优先选择控

股或收购的方式进行;如果太原刚玉放弃该等优先权,则本联合会将通过注销或以不优

惠于其向太原刚玉提出的条件转让股权给第三方等方式,解决该等同业竞争问题。五、

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经营利润归太原刚玉所有。承诺人如

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太原刚玉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

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同时互负连带保证责任。六、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

的法律文件。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联合会及其他控股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太原刚玉及其控股、参股

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

价格确定。二、本联合会将严格遵守太原刚玉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

规范关联交易

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

承诺函

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太原刚玉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太原刚玉及

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同时互付连带保证责任。四、

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14

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仍为太原刚玉之控股股东、横店社团经济

企业联合会仍为太原刚玉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 A 股上市公司相关规范性文件对于控

关于独立性的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要求履行法定义务,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太

声明与承诺函 原刚玉在资产、机构、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二、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

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太原刚玉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

该等损失。三、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三)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截至本函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及横店进出

口持有的钕铁硼相关资产外未投资、从事、参与或与任何他方联营、合资或合作其他任

何与太原刚玉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二、自本函签署之后至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

有太原刚玉股份期间内,除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及横店进出

口持有的钕铁硼相关资产外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太原刚玉(含其控股子

公司)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且不会对该等业务进行投资。三、如本公司及其他

控股企业与太原刚玉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存在有竞争性同类业务,本公司及其他控股企业

避免同业竞争

将立即通知太原刚玉,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太原刚玉并自愿放弃与太原刚玉的业务竞争。

承诺函

四、本公司在该承诺函生效前已存在的与太原刚玉及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一

旦与太原刚玉及其控股企业构成竞争,本公司将采取由太原刚玉优先选择控股或收购的

方式进行;如果太原刚玉放弃该等优先权,则本公司将通过注销或以不优惠于其向太原

刚玉提出的条件转让股权给第三方等方式,解决该等同业竞争问题。五、承诺人如因不

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经营利润归太原刚玉所有。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

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太原刚玉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

等损失,同时互负连带保证责任。六、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其他控股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太原刚玉及其控股、参股公

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

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

格确定。二、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太原刚玉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

规范关联交易

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

承诺函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太原刚玉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太原刚玉及其相

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同时互付连带保证责任。四、本

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仍为太原刚玉之控股股东、横店社团经济

企业联合会仍为太原刚玉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 A 股上市公司相关规范性文件对于控

关于独立性的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要求履行法定义务,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太

声明与承诺函 原刚玉在资产、机构、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二、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

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太原刚玉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

该等损失。三、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15

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100%股权、横店

关于持有太原 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包括英洛华进出口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刚玉股票限售 本次重组所涉之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收购(下称“本次收购”)。本公司承诺,在本次

的补充承诺函 收购完成前本公司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但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允许转让的除外。

(四)交易对方承诺

承诺名称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承诺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转让,在此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关于持有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东磁有限、恒

太原刚玉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

益投资、横店

股票限售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三、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

进出口

的承诺函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四、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一、本公司承诺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转让,在此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关于持有 横店控股、钜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太原刚玉 洲资产、硅谷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股票限售 惠银(硅谷惠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的承诺函 银 1 号)

三、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一、本公司所持有的拟注入上市公司之资产合法有效,不存在权利质押、司法

冻结等权利限制或存在受任何他方追溯、追索之可能,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关于拟注 的负债、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赣州东磁系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资

入资产权 东磁有限、恒 产及业务完整、真实,业绩持续计算,不存在未披露的影响本次交易的实质性

属的承诺 益投资 障碍或瑕疵。二、本公司承诺,若赣州东磁因补缴税款、承担未披露的负债、

函 担保或其他或有事项而遭受损失,由本公司按照本次重组前的持股比例予以承

担。三、自本函签署之日至本次交易完成,本公司确保赣州东磁不出现影响本

次交易的重大资产减损、重大业务变更等情形。

16

承诺名称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所持有的拟注入上市公司之资产合法有效,不存在权利质押、司法

冻结等权利限制或存在受任何他方追溯、追索之可能,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关于拟注 的负债、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英洛华进出口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

入资产权 资产及业务完整、真实,业绩持续计算,不存在未披露的影响本次交易的实质

横店进出口

属的承诺 性障碍或瑕疵。二、本公司承诺,若英洛华进出口因补缴税款、承担未披露的

函 负债、担保或其他或有事项而遭受损失,由本公司按照本次重组前的持股比例

予以承担。三、自本函签署之日至本次交易完成,本公司确保英洛华进出口不

出现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资产减损、重大业务变更等情形。

东磁有限、恒

益投资、横店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

关于最近

进出口、横店 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五年无违

控股、钜洲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法行为的

产、硅谷惠银 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

承诺函

(硅谷惠银 1 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号)

一、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

东磁有限、恒

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关于提供 益投资、横店

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二、本公司保证所

资 料 真 进出口、横店

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实、准确 控股、钜洲资

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和完整的 产、硅谷惠银

律责任。三、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承诺函 (硅谷惠银 1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号)

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与太原刚玉、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及浙江横

店进出口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亦未向太原刚玉推荐董事或者高级

管理人员。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的前 24 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方)与太原双塔刚玉股

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交易事项。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未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签署任

声明和承

钜洲资产 何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任何一致行动安排;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与横店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尚无在行使太原刚玉股东权利时一致行动的协议、

计划或安排。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太原刚玉的股份。

本公司承诺认购太原刚玉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

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代理、信托或者其他类似安排,无股

份代持情形,也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

17

承诺名称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认购的硅谷惠银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

产管理计划”)将在该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备案手续后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本

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获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

前,及时将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足额募集到位并依法办理相应手

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采用特定投资者直接出资方式设立,不存在分级收益等

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

本公司此次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的资金,不

存在代理、信托或者其他类似安排,无股份代持情形,也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

化的设计。

本公司与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及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声明和承 行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硅谷惠银

诺 及关联关系。本公司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本公司亦未向太原刚玉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过户至本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在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所规定的限制股票转让期限内,不转让本公司资

产管理计划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亦不得接受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

人转让或退出其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申请。

本公司保证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及时开始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工作并

促使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履行其支付认缴股份款项之义务。如本公司未按时足

额认购股份,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受到的损失,并承担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所约定的违约责任等其他责任。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的前 24 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

任何交易事项。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上市公司的股份。

18

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有可能面临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而导致暂停、

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同时,本次交易涉及相关股东沟通工作、相关监管机构的报

批工作等可能对本次交易方案造成影响的情况,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均可

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

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各自的诉求不断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

各方无法就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对象及本公司均有可

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该等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

提条件,能否通过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

截至评估基准日,赣州东磁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11,001.87 万元,收益法

评估值为 55,20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401.73%;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账

面净资产为 2,000 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 6,10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205%。

虽然对标的资产价值评估的各项假设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四)业绩补偿无法执行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当年以及其后的连续两个会计年

度,如标的资产的经营情况未达预期目标,将对上市公司承担必要的业绩补偿义

务。本次交易对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协议的约定充分、及时的

19

履行相应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交易对方如持有股份或自有资产不足以履行相关

补偿时,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可能无法执行的违约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若本次交易配套融资未能顺利实施,或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募集资金低于预

期,则将对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从市场环境、竞争

态势等各个方面来看,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面临一定风险,并有可

能对该等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预期产生负面影响。

(六)配套资金认购方尚未完成备案手续的风险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之一为硅谷惠银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目前硅谷

惠银 1 号尚未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硅谷惠银 1 号的管理人硅谷惠银已出具承诺在

该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备案手续后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但仍存在硅谷惠银 1 号未

能及时办理备案导致无法认购配套募集资金的风险。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行业和业务风险

(一)行业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属于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行业,影响该行业发展的主

要因素包括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资金成本、经济形势、政策导向、技术革

新等。上述因素的变化均可能对标的资产的发展产生影响。如若标的资产不能利

用已具备的技术和市场优势,积极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大力开拓市场,巩固和

提升行业地位,则可能因行业竞争加剧,面临盈利水平可能下降的风险。

(二)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标的资产所处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及其下游行业得到了国家相关产

业政策的大力扶持。《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13)》将烧结钕铁硼列入技

术水平和应优先支持的产品目录;《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要

大力发展超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组织开发高磁能积新型稀土永磁材料等产品生

20

产工艺,推进高矫顽力、耐高温钕铁硼磁体产业化。如果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生

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税收政策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

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4 号),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目前,赣州东磁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税收优惠

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赣州东磁的净利润水平。如果未来税收政策发生不利变

动,赣州东磁税收负担将可能会增加,进而对赣州东磁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

响。

(四)汇率波动的风险

自 2005 年 7 月 21 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

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受国际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等因素影响,人民

币兑美元的汇率变动较大。标的资产可能面临盈利能力受汇率波动影响的风险。

(五)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一赣州东磁主要从事钕铁硼磁性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业务,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镨钕、镝铁等稀土金属或稀土合金。本次交易完成

后,如若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赣州东磁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

响。

(六)赣州东磁应收账款占比较大的风险

赣州东磁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2,585.47 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

余额的 61.81%。由于赣州东磁的应收账款占比较大,如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

可能导致赣州东磁坏账损失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本次重组后大股东的控制风险

21

未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经营

决策、管理层调整、股利分配等事项施加重大影响;同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的利益可能与少数股东的利益不一致。若未来公司未能妥善执行相关内部控制

制度,则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影响。

(二)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

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

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三)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在经营模式、企业内部运营管理等方面存

在一定差异,将为公司日后整合带来一定难度。如公司的组织管理体系和人力资

源不能满足资产规模扩大后对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的要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

绩提升将受到一定影响,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并实现预期

效益,存在一定风险。

(四)其他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

能性。

22

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3

重大风险提示 ............................................................................................................. 19

目录 ............................................................................................................................. 23

释义 ............................................................................................................................. 28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 32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32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 34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34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41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41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42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43

八、独立财务顾问 .................................................................................................. 44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5

一、公司概况 .......................................................................................................... 45

二、公司历史沿革 .................................................................................................. 45

三、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0

四、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51

五、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51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 52

七、其他事项说明 .................................................................................................. 56

第三节 交易对方 ....................................................................................................... 58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58

23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 65

三、其他事项说明 .................................................................................................. 72

第四节 交易标的 ....................................................................................................... 74

一、交易标的之一: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74

二、交易标的之二: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 96

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的情况 ................................................................................. 110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 110

二、赣州东磁的评估说明 .................................................................................... 110

三、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评估说明 .................................... 125

四、董事会对本次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 136

五、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价公允性的意

见 ............................................................................................................................ 143

第六节 发行股份的情况 ......................................................................................... 145

一、本次交易方案 ................................................................................................ 145

二、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 145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51

四、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股权变化 ................................................................ 152

第七节、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 153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基本情况 .................................................................... 153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 ............................................................................ 153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 158

四、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 165

五、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 168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锁价方式发行 ........................................................ 168

第八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171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相关内容 ................................................................ 171

24

二、利润补偿协议相关内容 ................................................................................ 173

三、股份认购协议相关内容 ................................................................................ 175

第九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 ..................................................................................... 178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178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181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 182

四、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183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86

第十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7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 187

二、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 194

交易标的之一:赣州东磁 .................................................................................... 194

交易标的之二:横店进出口的磁性材料出口相关业务资产 ............................ 219

三、交易标的行业特点的讨论与分析 ................................................................ 231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 262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分析 .................................................... 271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 273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75

一、标的资产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报表 ................................................................ 275

交易标的之一:赣州东磁 .................................................................................... 275

交易标的之二: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 285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 288

第十二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92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292

25

二、标的资产关联交易情况 ................................................................................ 295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298

四、交易标的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 307

第十三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 312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拟采取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措施 ................................ 312

二、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314

第十四节 风险因素 ................................................................................................. 315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15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行业和业务风险 ............................................................ 316

三、其他风险 ........................................................................................................ 317

第十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19

一、关联方资金、资产占用情况 ........................................................................ 319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 319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说明 ................................................ 319

四、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 ................................................ 320

五、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 321

六、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21

七、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 326

八、股利分配情况 ................................................................................................ 328

九、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 331

第十六节 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333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33

二、法律顾问意见 ................................................................................................ 335

第十七节 中介机构信息 ......................................................................................... 336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36

26

二、律师事务所 .................................................................................................... 336

三、审计机构 ........................................................................................................ 336

四、资产评估机构 ................................................................................................ 337

第十七节 董事及中介机构声明 ............................................................................. 338

上市公司董事声明 ................................................................................................ 339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340

法律顾问声明 ........................................................................................................ 341

审计机构声明 ........................................................................................................ 342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43

第十九节 备查文件 ................................................................................................. 344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44

二、备查地点 ........................................................................................................ 344

27

释义

在重组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太原刚玉/上市公司 指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东磁 指 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相关资产(包括

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指

浙江横店英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英洛华进出口 指 浙江横店英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赣州东磁 100%股权及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重组报告书 指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次交易太原刚玉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东磁有限、

恒益投资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赣州东磁 100%股权;向横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本 店进出口购买其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次交易 同时太原刚玉拟向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

谷惠银 1 号)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

金额不超过本次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太原刚玉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东磁有限、恒益投资

本次收购、发行股份购买资

指 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赣州东磁 100%股权;向横店进出口

购买其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向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募

配套融资 指

集资金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与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司、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横店

进出口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与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 司、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横店

补充协议》 进出口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

协议》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附生效条件

《股份认购协议》 指

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

《利润补偿协议》 指

产的利润补偿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

议》 产的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经济企业联合会、联合会 指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

横店控股 指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8

东磁有限 指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横店进出口 指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钜洲资产 指 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硅谷惠银 指 硅谷惠银(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硅谷惠银 1 号 指 硅谷惠银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财承 指 上海财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硅谷恒裕 指 浙江天堂硅谷恒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恒益投资 指 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宜电机 指 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

东阳稀土 指 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英洛华磁业 指 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

南华发展 指 南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横店置业 指 横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赣州电子 指 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公司

东阳旅游促进会 指 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

东阳东磁 指 浙江东阳东磁有限公司

诚基电机 指 浙江省东阳市诚基电机有限公司

东磁电机 指 东阳市横店东磁电机有限公司

得邦塑料 指 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东磁股份 指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中核苏阀 指 中核苏阀横店机械有限公司

刚玉物流 指 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

横店影视城 指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通诚稀土 指 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康裕制药 指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得邦照明 指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金光太阳能 指 浙江金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横店房地产 指 横店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全方音响 指 浙江全方音响科技有限公司

刚玉产业 指 太原刚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9

横店建筑 指 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康裕生物 指 浙江普洛康裕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通诚磁材 指 赣州通诚磁材有限公司

联宜学校 指 东阳市联宜电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1-8 月

西南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和信 指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康达律师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中同华 指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过渡期间 指 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8 月 31 日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准则第 26 号》 指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重组报告书涉及专业术语释义如下:

将钐、钕混合稀土金属与过渡金属(如钴、铁等)组成

稀土永磁材料 指 的合金,用粉末冶金方法压型烧结,经磁场充磁后制得

的一种磁性材料

钕铁硼永磁材料 指 以金属间化合物 Re2Fe14B 为基础的永磁材料

采用粉末冶金工艺,将熔炼后的合金制成粉末并在磁场

烧结钕铁硼 指 中压制成压胚,压胚在惰性气体或真空中烧结达到致密

化而制成的磁体

用可塑性物质粘结剂与钕铁硼纳米微晶永磁粉末相混

粘结钕铁硼 指 合制成磁性可塑性粒料、再通过各种可塑性材料的成型

工艺而获得的复合磁体

又称“硬磁材料”,一经磁化即能保持恒定磁性的材料。

永磁材料 指

具有宽磁滞回线、高矫顽力和高剩磁

具有低矫顽力和高磁导率的磁性材料,软磁材料易于磁

软磁材料 指

化,也易于退磁

退磁曲线上任何一点的 B 和 H 的乘积即 BH 我们称为磁

磁能积 指 能积,磁能积是衡量磁体所储存能量大小的重要参数之

30

使饱和永磁体的磁感应强度降低至零所需要的反向磁

矫顽力 指

场强度

原子序数从 64~71,加上 39 号元素,钆(Gd)、铽(Tb)、

重稀土 指 镝(Dy)、钬(Ho)、铒(Er)、铥(Tm)、镱(Yb)、镥(Lu)、钇

(Y)称为重稀土元素,又称钇组

轻稀土通常是指镧、铈、镨、钕、钷、钐和铕七种稀土

轻稀土 指 元素(也有一种分法是镧、铈、镨和钕)的总称。它们

具有较低的原子序数和较小质量

VCM 指 Voice Coil Motor 的缩写,音圈马达

Electrical Power Steering 的缩写,汽车电动助力转向系

EPS 指

交流励磁发电机由于转子方采用交流电压励磁,使其具

双馈发电机 指

有灵活的运行方式

一种由风力直接驱动发电机,亦称无齿轮风力发动机,

直驱式风力发电机 指 这种发电机采用多极电机与叶轮直接连接进行驱动的

方式,免去齿轮箱这一传统部件

注:重组报告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31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背景

1、国家的产业政策支持

新材料是发展各类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础之一,新材料的科研水平和产业

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和国防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提升综合国力

的基础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科技竞争力和综合国力均稳步提升,国

防军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高精尖领域对新材料的深度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稀土永磁材料作为一种性能强大、用途广泛的新材料,在国家的发展战略中

占据了重要地位。《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超高性

能稀土永磁材料,组织开发高磁能积新型稀土永磁材料等产品生产工艺,推进高

矫顽力、耐高温钕铁硼磁体产业化。

钕铁硼永磁材料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机、移动通讯、高档音响、仪器仪表、

电子元件等领域,而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下游行业,如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等,

都属于国家倡导的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地推动上述产业的发展将有助于经济转

型,因而,从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到下游的节能环保产业,均得到国家政策的大

力支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目前,除上市公司外,横店控股还拥有其他钕铁硼磁性材料相关资产,与上

市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和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

2014 年 3 月,在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过

程中,横店控股已就上市公司与赣州东磁同业竞争问题采取了解决措施、出具了

相应承诺。为有效维护太原刚玉中小股东的利益,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横店控股

承诺:将赣州东磁委托给太原刚玉全资子公司英洛华磁业管理,托管期限直至赣

州东磁的生产经营资产注入太原刚玉或出售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为止;赣州东磁

32

环保手续办理完毕,达到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后,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以公

允的价格将赣州东磁的全部股权或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资产出售给太原刚玉;如

赣州东磁未能在 2016 年 10 月 31 日前办理完毕各项环保手续,或虽已办理完毕

各项手续,但太原刚玉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确保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将赣

州东磁的全部股权或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资产出售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有效完善公司现有产业链

赣州东磁多年来从事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

应用于风电、电动机、移动通讯、高档音响、仪器仪表、电子元件等领域,在风

电发电机、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

业务相关资产主要从事钕铁硼永磁材料出口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

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规模通过本次交易将得以提升。交易标的研发、产品、

销售、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将纳入整体进行规划,各方将因此实现技术能力的共同

提高,实现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通过对这些资产的整合,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现

有产业链,推动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业务以及公司装备制造业务的发展,充分

发挥规模效应、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提高上

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2、减少关联交易、解决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作为横店控股旗下的上市平台,在横店控股的产业中具有重要地

位,横店控股也致力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钕铁硼磁性材料的生产及销售业

务。同时,横店控股旗下的赣州东磁主要从事钕铁硼磁性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与

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横店控股旗下的横店进出口也与上市公司存在一

定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赣州东磁以及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相关

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将有利于上市公司整合相关生产及销售资源,同时有效的减

少关联交易、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

33

3、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发挥规模效应、协同效应,有利于增强上市

公司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为上市公司在下游业务的延伸提

供了良好的条件。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着力打造“控制技术+电

机”的精密制造产业平台,通过系统集成,建设“部件+装备+工程”的产业生

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消防机器人及消防模拟训练系统等业务领域,

为太原刚玉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太原双塔

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

2015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太原双塔

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议

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审批程序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为:

1、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相关议案,并批准横店控股

及其关联方免于因本次交易发出收购要约;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公司将及时公布本次重组的最新

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太原刚玉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东磁有限、恒益投资购买其合计

34

持有的赣州东磁 100%股权;向横店进出口购买其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公司拟向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

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拟向东磁有限、恒益投资购买其持有的赣州东磁 100%股权;向横店进

出口购买其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二)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的配套资金总额将不超过本次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

次拟募集的配套资金总额将不超过 6.13 亿元。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三)具体发行方案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东

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横店控股、钜

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

35

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

考价,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即 10.02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2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太原刚玉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

公司本次拟向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锁价发行股

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0.02 元/

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确

定为 10.02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太原刚玉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发行股份的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向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的计

36

算公式为:发行数量=各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股权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按

照本次标的的交易价格 6.13 亿元计算,上市公司用于购买标的资产需要发行的

股份数量合计约为 61,177,643 股,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如下:

赣州东磁

太原刚玉发行股份数(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东磁有限 89.02% 49,038,919

恒益投资 10.98% 6,050,900

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横店进出口 100% 6,087,824

合 计 61,177,643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行价格因太原刚玉出现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出现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将不超过 6.13 亿元,因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1,177,642

股。预计向横店控股、钜洲资产及硅谷惠银 1 号发行的股份数量如下:

名称 认购金额(万元) 太原刚玉发行股份数(股)

横店控股 35,300 35,229,540

钜洲资产 15,000 14,970,059

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 11,000 10,978,043

合计 61,300 61,177,642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行价格因太原刚玉出现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出现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5、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6、过渡期间损益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太原刚玉享有,如出现亏损,由交易对方

37

按其在标的资产的持股比例承担。在过渡期间,未经太原刚玉书面同意,交易对

方不得就标的资产(包括各重要资产)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不得

进行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增加债务或放弃债权等导致标的资产对应

净资产价值重大减损的行为。过渡期间,交易对方承诺不会改变标的资产的生产

经营状况,将保证标的资产根据以往惯常的方式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其自身

的资产及相关业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7、锁定期安排

(1)发行股份收购资产

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以标的资产认购的太原刚玉发行的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的,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

月。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

守上述约定。

(2)募集配套资金

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在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

太原刚玉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38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

守上述约定。

8、利润补偿安排

(1)利润补偿期

利润补偿期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当年起的三个会计

年度,暂定为 2016、2017、2018 年度。

(2)承诺利润数

交易对方承诺标的资产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计数分别为 4,674.81 万元、5,584.83 万元及 6,832.73

万元。

(3)利润差额的确定

太原刚玉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有关年度报告中对标的资产累计实现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累计预测净利润数的差异情

况进行单独披露,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4)利润补偿实施

①每年股份补偿数量的确定

从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当年起的三个会计年度中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

会计师事务所届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如果标的资产每个会

计年度末经审计累计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小于资产评估

报告书同期累计预测净利润数,则太原刚玉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5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交易对方标的资产该期间实际净利润数小于预测净利润数

的事实,并要求交易对方补偿净利润差额。

如果交易对方须向太原刚玉补偿利润,交易对方同意太原刚玉以 1.00 元的

价格回购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太原刚玉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太原刚玉本

次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的股份。

39

在利润补偿期间,如果须实施股份回购,当年应回购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

下:

回购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合计数-标的资

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合计数)×本次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总

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注: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在补偿期限届满时,太原刚玉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标

的资产评估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交易对方将另行

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②股份回购的实施

如果交易对方须向太原刚玉补偿利润,交易对方需在太原刚玉年度报告披露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规定计算应回购股份数并协助太原刚玉通知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将该等应回购股份转移至太原刚玉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

单独锁定。应回购股份转移至太原刚玉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后不再拥有表决权

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应分配的利润归太原刚玉所有。

在利润补偿期间,已经累积的单独锁定的应回购股份不得减少。

太原刚玉在利润补偿期限届满且确定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应回购股份数量并

完成锁定手续后,应在两个月内就协议项下全部应回购股份的股票回购事宜召开

股东大会。若股东大会通过,太原刚玉将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

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全部股份,并予以注销;若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定向回购议案,

则太原刚玉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交易对方,交易对

方将在接到通知后的 30 日内将前款约定的存放于太原刚玉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

户中的全部已锁定股份赠送给太原刚玉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交易

对方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称“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

40

权登记日扣除交易对方持有的股份数后太原刚玉的股本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

份。

9、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本次发行完成后,太原刚玉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新老股东按

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

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

项目、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

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

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和配套融资的股份

发行)完成日。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赣州东磁 100%股权、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评估值合计约为 61,300 万元,超

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4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

产额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的确定标准,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并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均由太

原刚玉控股股东横店控股控制,且横店控股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之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1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前次重组中,太原刚玉发行股份购买联宜电机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简称“前次重组”),满足借壳上市的实质要件,按照借壳上

市申报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于 2015 年 8 月实施完毕。本次交易前后

太原刚玉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次控制权变动的情况

2002 年 9 月 30 日,太原市财政局、横店控股和横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转

让协议》,太原市财政局向横店控股转让 70%刚玉集团股权、向横店集团有限公

司转让 30%刚玉集团股权(注:刚玉集团此时持有上市公司 40.84%股权,为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横店控股与横店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横店社团经

济企业联合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横店控股成为刚玉集团的控股股东,间接

持有上市公司 40.84%股权,共 11,304 万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横店社

团经济企业联合会。

(二)上市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的情况

自 2002 年 9 月 30 日,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以

来,上市公司向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及其关联方多次购买资产,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账面资产总额 交易金额 孰高

国用(2002)字第 00208 号土地 2,292.93 2,351.13 2,351.13

稀土永磁材料总厂全部资产 9,044.95 14,000.00 14,000.00

太原刚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301.43 19,000.00 20,301.43

100%股权

联宜电机 100%股权 43,358.56 70,000.00 70,000.00

合计 74,997.87 105,351.13 106,652.56

根据上表,自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上市公司已向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购买资

产,交易金额合计超过太原刚玉 2001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102,295.26

42

万元的 100%。鉴于实际控制人发生过变更,上市公司前次重组(收购联宜电机

100%股权)满足借壳上市的实质要件,因此,上市公司前次重组按照借壳上市

申报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实施完成。

经核查,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太原刚玉前次重组已按照借壳上市申

报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实施完成,履行了借壳上市的审批程序。本次

交易前后太原刚玉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盈利能力以及抵御风险

的能力将显著增强。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备考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

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2015.8.31 2014 年/2014.12.31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资产 203,607.83 236,590.59 229,340.54 249,635.38

净资产 120,984.56 134,596.85 103,766.58 114,969.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20,485.90 134,098.19 103,041.65 114,244.86

营业收入 69,932.44 98,251.38 123,244.36 148,977.42

营业利润 -4,976.56 -2,269.56 -10,540.35 -7,922.38

利润总额 -3,036.54 421.99 7,207.94 10,412.70

净利润 -3,687.01 -789.27 6,319.78 8,903.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60.75 -563.01 6,466.00 9,049.90

综合毛利率(%) 15.27% 16.26% 14.06% 13.93%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444,486,764 股,预计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发行股份合计不超过 122,355,285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股本总额不超过 566,842,049 股;假设配套融资不能实施,公司股本总额为

505,664,407 股。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上

市公司股权分布结构如下:

43

单位:股

发行前 购买资产后 配套融资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横店控股 187,984,247 42.29% 187,984,247 37.18% 223,213,787 39.38%

金华相家 6,747,136 1.52% 6,747,136 1.33% 6,747,136 1.19%

东磁有限 - - 49,038,919 9.70% 49,038,919 8.65%

恒益投资 - - 6,050,900 1.20% 6,050,900 1.07%

横店进出口 - - 6,087,824 1.20% 6,087,824 1.07%

钜洲资产 - - - - 14,970,059 2.64%

硅谷惠银(硅谷 - - - -

10,978,043 1.94%

惠银 1 号)

其他社会公众

249,755,381 56.19% 249,755,381 49.39% 249,755,381 44.06%

股东

合计 444,486,764 100.00% 505,664,407 100.00% 566,842,049 100.00%

注:横店控股、金华相家、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为一致行动关系。

八、独立财务顾问

上市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

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有保荐业务资格。

44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aiyuan Twin Tower Aluminum Oxide Co., Ltd

住所: 山西省太原市郝庄正街 62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276205461E

法定代表人: 许晓华

注册资本: 444,486,764.00 元

邮政编码: 030045

联系电话: 0351-5501213

传真号码: 0351-5501211

互联网网址: www.twin-tower.com

股票简称: 太原刚玉

股票代码: 000795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1997-08-08

二、公司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

1997 年 5 月 28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具晋政函(1997)72 号文批准,由太

原砂轮厂和太原市东山煤矿共同发起,将其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采取募集方式设

立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7)444 号文

确认,山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晋国资企函字(1997)第 32 号文批复,太原砂

轮厂将其下属刚玉公司、自动化立体仓库公司的经营性净资产 8,704.09 万元按

79.45%的比例,折为国有法人股 6,915 万股入股公司;太原市东山煤矿将其属下

热电厂的经营性净资产 3,882.22 万元按 79.45%的比例,折为国有法人股 3,085

万股入股公司,两家发起人共认购 10,000 万股。

45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378 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

379 号文批准,公司于 1997 年 7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00 万股(含

公司职工股 5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公司于 1997 年 8 月 4 日在山西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7)292 号《上市通知书》审核批准,公司股

票于 1997 年 8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首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

本为 15,500 万股,可流通股份 5,500 万股,其中上市流通股份为 4,950 万股,公

司职工股 550 万股暂未获准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权结构如下:

类 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05,500,000 68.06%

其中:1、国有法人股

太原砂轮厂 69,150,000 44.61%

太原市东山煤矿 30,850,000 19.90%

2、公司职工股 5,500,000 3.55%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49,500,000 31.94%

股本合计 155,000,000 100.00%

(二)1998 年公司职工股上市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7]292 号《上市通知书》核准,公司职工股

550 万股于 1998 年 2 月 10 日上市流通,其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

35,800 股暂时锁定。公司职工股上市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类 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00,000,000 64.52%

其中:国有法人股

太原砂轮厂 69,150,000 44.61%

太原市东山煤矿 30,850,000 19.9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55,000,000 35.48%

其中:董、监、高持股 35,800 0.02%

股本合计 155,000,000 100.00%

46

(三)1999 年股东变更及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1997 年 11 月 29 日,太原市国资委下发《关于组建太原双塔刚玉(集团)

有限公司的批复》(并国资委发[1997]14 号),授权太原双塔刚玉(集团)

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太原砂轮厂、太原塑料一厂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 13,389 万元。

鉴于此,1999 年 4 月 26 日,太原市国资委又下发了《关于确定太原双塔刚玉股

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持股方的批复》(并国资委发[1999]4 号),同意将原太

原砂轮厂持有的太原刚玉国有法人股 6,915 万股划转至刚玉集团,同时享有太原

刚玉相应份额的权益。

1998 年 8 月 7 日,太原市经济委员会下发《关于<太原市东山煤矿改制>的

批复》(并经[1998]80 号),同意太原市东山煤矿改制为太原东山煤矿有限

责任公司。

根据 1999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 1999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199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1999 年 6 月 7 日公司实施了 199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 1998 年末总股本 15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送转股后,股权结构如下:

类 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60,057,280 64.52%

其中:国有法人股

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 110,640,000 44.61%

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49,360,000 19.9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88,000,000 35.48%

其中:董、监、高持股 57,280 0.02%

股本合计 248,000,000 100.00%

(四)2000 年配股

2000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199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配股方案:以

1999 年末总股本 24,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 10:3 的比例配售股票,共计

47

可配售股份 7,440 万股,其中法人股东承诺认购 240 万股,社会公众股东可配售

2,640 万股,本次实际配股总额为 2,880 万股。2000 年 7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证

监公司字[2000]117 号文批准了公司本次配股申请。

本次公司配股具体情况为:发起人股东可配售 4,800 万股,经国家财政部财

管字[2000]209 号文批复,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实际配售了 240 万

股。另一发起人股东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放弃了全部配股权。社会公众股

全额参与了本次配售,共计配售 2,640 万股。综上,公司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数

量为 2,880 万股。配股完毕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类 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62,400,000 58.67%

其中:国有法人股

1、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 113,040,000 40.84%

2、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49,360,000 17.83%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14,400,000 41.33%

其中:董、监、高持股 74,464 0.03%

股本合计 276,800,000 100.00%

(五)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产权函[2006]54 号

文《关于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以及 2006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司确定了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上市

流通权,作为对价,向公司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总计

3,432 万股公司股票,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公司流通股股票 10 股获赠 3 股。股权

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类 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28,090,275 46.28%

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38,928,749 14.06%

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 84,894,734 30.67%

48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4,256,517 1.54%

高管持股 10,275 0.00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48,709,725 53.72%

股本合计 276,800,000 100.00%

注:由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未明确表示同意参与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刚玉集团代中国东

方资产管理公司垫付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 899,530 股。上表中刚玉集团所持太原刚玉股权

数,为垫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后的持股数。

(六)2014 年定向增发

201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5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7,500 万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

的股份,发行股份总量为 66,126,168 股,发行价格为 8.56 元/股,发行对象总数

为 7 名。2014 年 8 月 25 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

信验字(2014)第 000019 号《验资报告》。经验证,截至 2014 年 8 月 25 日止,

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566,039,998.08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29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7,749,998.08 元,其中增加股本 66,126,168

元,增加资本公积 481,623,830.08 元。经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太原刚玉的注册资

本变更为 342,926,168 元,公司新增股份 66,126,168 股,于 2014 年 9 月 5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此次定向增发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类 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66,131,722 19.2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76,794,446 80.72%

股本合计 342,926,168 100.00%

(七)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

2015 年 6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向横

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49

[2015]1225 号),核准公司向横店控股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太

原刚玉向横店控股等三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合计 77,092,511 股用于购买联宜电

机 100%股权;向横店控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合计 24,468,085 股,募集

资金 229,999,999 元。本次重组后,太原刚玉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444,486,764.00

元,公司新增合计 101,560,596 股股票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类 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18,090,596 26.5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326,396,168 73.43%

股本合计 444,486,764 100.00%

三、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的变动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横店控股,实际控制人为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最近

三年控股权未发生变动。

(二)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5 年 6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向横

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225 号),核准公司向横店控股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太

原刚玉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横店控股、金华相家及自然人许晓华购买其合计持

有的联宜电机 100%股权。同时,公司向横店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用于标的资产 MIOT 信息化系统、研发中心及微特电机产业化项目。本次重组中,

太原刚玉向横店控股等三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合计 77,092,511 股用于购买联宜

电机 100%股权;向横店控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合计 24,468,085 股,募

集资金 229,999,999 元。本次重组后,太原刚玉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444,486,764.00

50

元,公司新增合计 101,560,596 股股票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四、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追溯调整后):

(一)最近两年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8/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203,607.83 229,340.54 198,753.78

负债总额 82,623.26 125,573.96 155,332.04

股东权益 120,984.56 103,766.58 43,421.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20,485.90 103,041.65 42,550.60

(二)最近两年一期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69,932.44 123,244.36 134,627.84

利润总额 -3,036.54 7,207.94 -10,349.41

净利润 -3,687.01 6,319.78 -10,955.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3,460.75 6,466.00 -10,900.14

(三)最近两年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146.75 8,316.52 -7,044.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8.09 6,634.23 -15,920.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48.43 27,964.36 29,078.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893.27 42,891.32 6,152.89

五、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2015 年 8 月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钕铁硼永

磁材料及自动化物流立体仓库。公司传统棕刚玉产业属于高耗能、重污染、低收

51

益行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将淘汰棕刚玉产业,目前生产棕刚玉的冶炼工序已

停产;物流设备由于完工项目减少,造成收入下降,生产成本及固定费用相对占

比提高,造成毛利率下降。多种不利因素,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大压力。

2015 年 8 月,上市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优质资产联宜电机注入上

市公司,有效的提升了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资产规模,增强了上市公司抵御风

险的能力,公司将进一步发挥重组的协同效应,促进上市公司更快更稳的发展,

更好地回报广大中小投资者。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 42 号

办公地点: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 42 号

法定代表人: 徐永安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9 年 11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3717672584H

投资管理和经营;电子电气、医药化工、影视娱乐、建筑建材、房

产置业、轻纺针织、机械、航空服务、旅游服务、商贸物流、信息

经营范围:

网络、金融投资、教育卫生体育、畜牧草业;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

出口

2、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1999 年 11 月 22 日,横店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57,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5%,

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共同成立横店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

52

(2)2001 年 12 月增资、股东变更

2001 年 12 月 20 日,横店控股股东会决议,横店集团有限公司、东阳旅游

促进会和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对横店控股进行增资,注册资本增加到 20 亿

元人民币。其中,横店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5.7 亿元,占注册资本 28.5%;东阳旅

游促进会出资 0.3 亿元,占注册资本 1.5%;经济企业联合会出资 14 亿元,占注

册资本 70%。

2001 年 12 月 20 日,横店集团有限公司与东阳旅游促进会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横店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 5.7 亿元人民币,以原出资价格转

让给东阳旅游促进会。

本次增资完成后,横店控股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 140,000 70.00

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 60,000 30.00

合 计 200,000 100.00

最近三年,横店控股的注册资本没有发生变化。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横店控股与其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 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

70% 30%

横店控股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是经浙江省东阳市乡镇企业局乡镇企(2001)54

号批复,于 2001 年 8 月 3 日在东阳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详见本节“六、

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之“(二)公司实际控制人”。

53

4、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横店控股控制的重要核心企业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万元) (%)

磁性器材、电池、电子产品的生

1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41,090 50.15

产、销售

电子器材、塑料元件、无线电原

2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3,000 90

配件制造、加工

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棕刚玉系

3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44,448.67 42.29

列产品等

4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节能灯及照明电器制造,销售等 18,000 64

5 横店集团英洛华电气有限公司 汽车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10,000 90

6 浙江全方音响科技有限公司 扬声器、小轮车等 3,000 90

电子陶瓷制品、电子材料、电子

7 横店集团浙江英洛华电子有限公司 2,000 90

元器件等

改性塑料粒料、空调、保护器、

8 横店集团得邦有限公司 1,000 90

压缩机内置等

9 横店集团金华投资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 3,000 90

10 横店集团上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及管理 6,000 90

11 浙江石金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 矿物纤维及其复合材料 5,500 65

节能、光伏、风电技术研发与咨

12 浙江横店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5,000 90

产业投资、铝镁合金、机械设备、

13 太原刚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 100

液压升降台等销售

14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制造等 114,687 23.52

15 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 化工产品制造等 10,000 90

16 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 日用化工、化工产品等 20,000 90

17 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电化学产品开发、技术服务 15,000 80

横店集团浙江英洛华硅材料有限公 白炭黑、食品添加剂、无水硫酸

18 13,000 97.69

司 钠等制造

19 浙江微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医疗及人工器官生产技术服务等 4,000 100

20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景区旅游服务及管理 50,000 90

全国影片发行、放映、广告及技

21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91

术服务等

22 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影视作品制作、发行、广告 10,000 90

23 浙江横店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航空项目投资管理商务 10,000 90

54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万元) (%)

东阳市横店禹山健身休闲会所有限 健身、体育活动服务;提供影视

24 50 90

公司 拍摄场所

25 浙江好乐多商贸有限公司 国内贸易,批发与零售 3,160 90

26 杭州九里松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住宿、餐饮、娱乐 6,000 100

体育赛事运动赛事策划、体育产

27 浙江横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1,000 90

业投资等

28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51,000 83.35

29 东阳市金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咨询服务 40,000 20

30 东阳市横店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及项目投资 5,000 90

31 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 自来水供应、生产 500 100

32 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安装、供应 1,200 90

33 横店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0,000 90

34 横店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园林古典建筑等 1,000 90

35 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建筑装饰、装潢等 36,000 90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

36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5,000 90

口业务等

37 东阳市益特贸易有限公司 贸易、贸易代理、咨询服务 5,000 90

38 横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产业投资 5,000 100

39 浙江横店元禹投资有限公司 房地产投资、项目投资等 3,000 78

40 浙江横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3,000 90

41 金华恒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业投资等 4,320 55.56

42 横店集团针织有限公司 针织等生产、销售 1,000 90

5、最近两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横店控股主要从事投资与股权管理业务。横店控股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5,511,781.64 4,844,418.38

负债总额 3,320,737.25 2,918,898.08

净资产 2,191,044.39 1,925,520.30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569,267.05 3,269,832.94

利润总额 262,306.36 229,653.53

55

净利润 161,596.94 155,545.31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

1、实际控制人概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直接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横店控股 70%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 成立时间 2001 年 8 月 3 日

注册资本 14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40,000 万元

住所 东阳市横店镇万盛南街横店集团大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东阳市

经营范围及主营 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的理论研究、经验交流、信息咨询服务,对有关企业

业务 实行资本投入、资产管理,促进企业发展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是经浙江省东阳市乡镇企业局乡镇企(2001)54

号批复,于 2001 年 8 月 3 日在东阳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

2、实际控制人的主要股权关系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 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

70% 30%

横店控股

42.29%

太原刚玉

七、其他事项说明

太原刚玉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

56

况。

太原刚玉及现任董事、监事、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的情况。

57

第三节 交易对方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厉宝平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9 年 7 月 23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783000052417

税务登记证号 浙税联字 330783715479094

组织机构代码 71547909-4

经营范围 电子器材、塑料元件、无线电元配件制造、加工。

2、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1990 年 10 月,浙江横店企业集团公司出资 287 万元,成立浙江横店企业集

团公司磁性器材工业分公司,注册资本为 287 万元。

(2)1992 年 4 月公司更名

1992 年 4 月,浙江横店企业集团公司磁性器材工业分公司更名为浙江横店

企业集团公司磁性器材工业公司。

(3)1999 年 6 月公司更名、变更

1999 年 6 月 2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浙江横店企业集团公司磁性器材工业

公司更名为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横店集团总公司出资 1,800 万元,占 60%;

浙江横店企业集团公司出资 1,200 万元,占 40%。

(4)2000 年 5 月变更

58

2000 年 5 月 8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由于企业改制需要,公司原股东横店

集团总公司与浙江横店企业集团公司由东阳市工商局核准注销,其全部债权债务

由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担。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横店集团东

磁有限公司 300 万元股本给横店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变更

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2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90%;横店集团有限公

司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

(5)2005 年 5 月变更

2005 年 5 月,因横店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南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

东名称进行了相应变更。

(6)2006 年 11 月股权转让

2006 年 11 月 20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南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

的 10%公司股权转让给横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东磁有限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700 90%

横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 10%

合 计 3,000 100%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东磁有限控制权结构如下图:

59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 东阳影视旅游促进会

70% 30%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0% 横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90% 10%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4、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东磁有限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浙江省东阳市诚基电 包装装潢、机械、电子元件、五金

1 3,000 90%

机有限公司 电器等

东阳市东磁技能培训 机修、工具、装配、模具钳工、维

2 10 100%

学校 修电工等技能培训等

浙江东磁户田磁业有 电子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塑 761.4 万

3 50%

限公司 磁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美元

浙江东磁进出口有限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4 3,000 90%

公司 口业务等

东阳市东磁物业服务

5 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 50 90%

有限公司

淮北东磁电子有限公 生产、销售电子箔材、电子元器件

6 1,000 90%

司 等

淮北东磁铝业有限公

7 铝制品、铝锭、铝型材等 2,000 90%

包头诚基电子有限公 铝箔、铝制品、电子材料、电子产

8 1,000 90%

司 品的制造、销售等

横店集团浙江东磁房

9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 2,000 90%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芜湖金科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

10 800 60%

有限公司 赁

60

横店集团九江东磁房

11 房地产开发、销售等 2,000 75%

地产有限公司

注:浙江东磁户田磁业有限公司为东磁有限与日本户田工业株式会社设立的合营企业。

5、最近两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东磁有限为持股型公司,下属企业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铝制品等。东磁有

限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223,862.16 219,933.07

负债总额 159,424.70 155,507.49

股东权益 64,437.47 64,425.58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总收入 67,746.04 63,414.00

利润总额 2,201.34 2,142.97

净利润 1,808.69 1,739.93

(二)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 42 号四楼东

执行事务合伙人: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梅锐)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7 日

合伙企业注册号: 91330783MA28D42N07

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

2、历史沿革

2015 年 11 月,恒益投资设立,合伙人包括横店控股、东磁有限与 9 名自然

人,其中除横店控股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外,其余合伙人均为有限合伙人。

恒益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61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横店控股 执行事务合伙人 552.0000 9.1044%

2 东磁有限 有限合伙人 3,895.8531 64.2562%

3 张新龙 有限合伙人 508.7074 8.3904%

4 张义龙 有限合伙人 466.3158 7.6912%

5 杜君康 有限合伙人 169.5695 2.7968%

6 吴美浩 有限合伙人 148.3732 2.4472%

7 厉美贤 有限合伙人 127.1768 2.0976%

8 郝忠彬 有限合伙人 105.9805 1.7480%

9 石跃平 有限合伙人 33.9137 0.5594%

10 张桂林 有限合伙人 33.9137 0.5594%

11 樊文水 有限合伙人 21.1963 0.3496%

合计 6,063 100%

3、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恒益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横店控股,横店控股的情况详见“第二节 上

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4、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恒益投资仅投资赣州东磁一家企业。

5、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恒益投资仅投资赣州东磁一家企业,无实质经营业

务。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横店控股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详见“第二

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三)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横店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韦玉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62

成立日期 1997 年 6 月 3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783000046130

税务登记证号 浙税联字 330783147584194 号

组织机构代码 14758419-4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进出

经营范围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

易和转口贸易(以工商登记核定为准)

2、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1997 年 6 月 3 日,横店集团公司、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园林古典建筑公司共

同出资设立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横店集团公

司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60%,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园林古典建筑公司出资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0%。

(2)2001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01 年 6 月 18 日,横店集团有限公司(原横店集团公司)、浙江省东阳市

横店园林古典建筑公司和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经浙

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横店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横店进出

口有限公司 2,500 万元人民币股份以 1:1 的价格转让给横店控股。浙江省东阳

市横店园林古典建筑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0 万元人民币

股份以 1:1 的价格转让给横店控股。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横店控股持有横店进出口 4,50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

本 90%,横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横店进出口 50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 10%。

(3)股东更名

2005 年 5 月 13 日,横店进出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原股东横店集团有限公

司更名为南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2005 年 10 月股权转让

2005 年 10 月 21 日,南华发展与横店置业签订《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63

股权转让协议》,并经横店进出口股东会决议,南华发展将其持有的横店进出口

500 万元出资以 1:1 的价格转让给横店置业。

经过此次变更,横店控股持有横店进出口 4,50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 90%,

横店置业持有横店进出口 50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 10%。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横店进出口的股权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500 90%

横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 10%

合 计 5,000 100%

3、股权控制关系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 东阳影视旅游促进会

70% 30%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0% 横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90% 10%

横店进出口

4、下属企业名录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横店进出口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号 (万元) 比例

1 浙江横店英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000 100%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

2 杭州柏品科技有限公司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批发、 1,000 100%

零售:服装、化妆品、箱包等

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汽

3 金华正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车配件(除发动机)研发、生产、 50 100%

销售

4 衢州乐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机电设备(不含汽车)、金属材 500 100%

64

序 注册资本 持股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号 (万元) 比例

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销售;

机械设备、自有厂房租赁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5 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 8,000 60%

咨询

6 东阳柏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业投资 1,000 75%

5、最近两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横店进出口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横店进出口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76,062.52 77,515.52

负债总额 25,093.49 38,683.12

股东权益 50,969.03 38,832.39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总收入 101,005.71 92,278.29

利润总额 16,035.30 10,605.05

净利润 14,025.31 8,823.58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一)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横店控股的情况详见“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公司主要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概况”之“(一)公司控股股东”。

横店控股承诺认购太原刚玉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的资金来源

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代理、信托或者其他类似安排,无

股份代持情形,也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

65

(二)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公司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城路 2 号 24 幢 3467 室

法定代表人 姚伟示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5 月 17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000000118614

税务登记证号 国地税沪字 310115069305283

组织机构代码 06930528-3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及咨询,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

经营范围 务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

划,市场营销策划。

2、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钜洲资产系于 2013 年 5 月 17 日由胡天翔、姚伟示和上海钜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原名:上海钜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胡天翔认缴出资 100 万元、姚伟示认缴出资 150 万元,上海

钜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750 万元。

设立时,钜洲资产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钜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50 75

姚伟示 150 15

胡天翔 100 10

合 计 1,000 100

(2)2013 年 10 月股权转让

2013 年 10 月 25 日,胡天翔将其所持有的钜洲资产 1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

钜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姚伟示将其所持有的钜洲资产

66

15%的股权转让给上海欣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3 年

10 月 25 日钜洲资产召开股东会对上述股权转让予以确认和同意。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钜洲资产的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钜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50 85

上海欣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 15

合 计 1,000 100

3、股权控制关系

施芬 何旭华 邹涛 沈雅诚 李克良 胡天翔 张亦驰 姚伟示

61.7% 33.3% 5% 8% 8.33% 67.67% 6% 10%

上海欣派投资管 上海钜派投资集

理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15% 85%

钜洲资产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自成立以来,钜洲资产主营投资咨询管理及资产管理业务。钜洲资产最近一

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12/31

资产总额 5,653.42

负债总额 1,995.76

股东权益 3,657.65

项 目 2014 年

营业总收入 5,610.43

利润总额 4,541.08

67

净利润 3,413.43

5、认购股份资金来源

钜洲资产已出具承诺,认购太原刚玉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的资

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代理、信托或者其他类似安

排,无股份代持情形,也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

(三)硅谷惠银(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硅谷惠银 1 号)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硅谷惠银(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法人商事主体(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后坑西潘社 308 号 E045

法定代表人 周晓乐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3 月 23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50206200397491

税务登记证号 厦税征字 350206303048562

组织机构代码 30304856-2

企业总部管理;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

经审批许可的项目)

2、历史沿革

2015 年 3 月,上海财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浙江天堂硅谷恒裕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硅谷惠银(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其中上海财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1,4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 70%,浙江天堂硅谷恒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6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 30%。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硅谷惠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68

上海财承 1,400 70%

硅谷恒裕 600 30%

合 计 2,000 100%

3、产权控制关系

50%

50%

王林江

50%

50% 李国祥

新疆国际实 山东省国有 中泰证券

北京五木阳

山水控股集 业股份有限 资产投资控 股份有限

光投资咨询

团有限公司 0.91% 公司 股有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4% 0.91% 42% 11%

40% 49%

硅谷 上海

民丰 浙江 钱江 浙江 天堂 承圆

正泰 万家 歌斐

特种 东方 水利 省化 资产 投资

集团 基金 资产

纸股 集团 开发 工研 管理 管理

股份 管理 管理

份有 股份 股份 究院 集团 中心

有限 有限 有限

限公 有限 有限 有限 股份 (有

公司 公司 公司

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有限 限合

公司 伙)

2.5%

5% 6.38% 3.19% 27.9% 3.19% 51.84% 51% 35%

14%

浙江天堂硅谷资产 上海承方股权投资 万家共赢资产管理

100%

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0% 50%

100%

浙江天堂硅谷恒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财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 70%

硅谷惠银(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新三板上市公司,其股权控制关系以公司最

新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硅谷惠银主营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硅谷惠银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登

记编号:P1013287)。硅谷惠银 1 号委托人硅谷恒裕的财务信息详见本节“5、

硅谷惠银 1 号及资金来源”。

69

5、硅谷惠银 1 号及资金来源

硅谷惠银 1 号将由硅谷惠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管理,计划的份额由硅

谷恒裕认购。该资产管理计划主要用于投资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票。存续期限自资管计划成立之日起 42 个月。根据硅谷惠银与硅谷

恒裕签署的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硅谷恒裕认购硅谷惠银 1 号的份额为 11,600 万

元。硅谷惠银 1 号尚未成立,暂未办理备案手续。

硅谷惠银 1 号之管理人硅谷惠银已承诺:“本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认购的硅

谷惠银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将在该资产管理计划

完成备案手续后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

销商)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前,及时将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足

额募集到位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采用特定投资者直接出资方

式设立,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

进行融资的情形。

本公司此次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的资金,

不存在代理、信托或者其他类似安排,无股份代持情形,也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

化的设计。

本公司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过户至本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

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所规定的限制股票转让期限内,不转让本公司资

产管理计划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亦不得接受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

转让或退出其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申请。

本公司保证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及时开始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工作

并促使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履行其支付认缴股份款项之义务。如本公司未按时足

额认购股份,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受到的损失,并承担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所约定的违约责任等其他责任。”

根据相关方签署的协议及出具的承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硅谷

70

惠银 1 号将在完成备案手续后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硅谷惠银 1 号参与本次

认购的资金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硅谷恒裕自有或自筹的资金。

硅谷惠银 1 号之委托人硅谷恒裕的基本情况如下:

(1)硅谷恒裕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天堂硅谷恒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杭州市天目山路 398 号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 何向东

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1 月 10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000000016256

税务登记证号 浙税联字 330100670299494

组织机构代码 67029949-4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管理,酒店管理。

(2)硅谷恒裕的产权控制关系

50%

50% 李国祥 50% 50% 王林江

北京五木阳光投 山水控股集

资咨询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0.91% 42% 0.91%

4.00%

硅谷

民丰 浙江 钱江 浙江 天堂

特种 东方 正泰集 水利 省化 资产

纸股 集团 团股份 开发 工研 管理

份有 股份 有限公 股份 究院 集团

限公 有限 司 有限 有限 股份

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有限

公司

6.38% 3.19% 27.9% 2.5%

5% 3.19% 51.84%

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

100%

浙江天堂硅谷恒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1

注: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新三板上市公司,其股权控制关系以公司最

新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

(3)硅谷恒裕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硅谷恒裕主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管理。硅谷恒裕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12/31

资产总额 52,406.00

负债总额 14,829.85

股东权益 37,576.15

项 目 2014 年

营业总收入 395.92

利润总额 -3.30

净利润 -3.30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横店控股为东磁有限、横店进出口的控股股东,同时为恒益投资执行事务合

伙人,因此,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与横店控股互为关联方,在本次

重组交易中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交易对方与太原刚玉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

横店控股为太原刚玉、东磁有限、横店进出口的控股股东,同时为恒益投资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交易对方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均为上市

公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对方向太原刚玉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未向太原刚玉推

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72

横店控股向太原刚玉推荐董事及高管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状况 性别 任职期限

1 徐文财 董事 现任 男 2015.8/2018.8

2 胡天高 董事 现任 男 2015.8/2018.8

3 厉宝平 董事 现任 男 2015.8/2018.8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说明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已出具承诺函,

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

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已出具承诺函,横

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

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仲裁的情况。

73

第四节 交易标的

一、交易标的之一: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名称 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新龙

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金龙路北侧

成立日期 2007-01-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3796966934T

稀土永磁材料及其应用产品、磁性器材、电子生产(含金属表面处理)、

经营范围 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稀土分离、分组产品、稀土金

属产品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二)历史沿革

1、2007 年 1 月公司成立

2007 年 1 月,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2007 年 1 月 8 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

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华泰赣会师验字[2007]第 003 号),验证截至 2007 年 1

月 8 日,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00 万

元,其中,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投资 1,000 万元。

赣州东磁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东磁有限 1,000 100%

合计 1,000 100%

2、2015 年 11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11 月,赣州东磁召开股东会,同意东磁有限将持有的公司 10.98%

的股权(109.837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恒益投资,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74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6,063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赣州东磁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东磁有限 890.163 89.02%

恒益投资 109.837 10.98%

合计 1,000.000 100%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赣州东磁不存在出资瑕疵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其

合法存续的其他情况。

(三)股权控制关系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 东阳影视旅游促进会

70% 30%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90%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

89.02% 10.98%

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100% 100%

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章贡分公司

(四)参控股公司及分公司的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赣州东磁共有 1 家全资子公司及 1 家分公司,具体

情况如下:

75

1、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张义龙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5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783000131901

税务登记证号 浙税联字 330783323448862

组织机构代码 32344886-2

经营范围 稀土销售;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2)历史沿革

2014 年 11 月 28 日,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014]

第 330783229581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014 年 12 月 24 日,东阳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为 330783000131901。2014 年 12 月 30 日,东阳市众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东众会验字[2014]08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4 年 12 月 29 日止,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100%。

设立时,东阳稀土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赣州东磁 1,000 100%

合 计 1,000 100%

自设立以来,东阳稀土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东

阳稀土不存在出资瑕疵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其他情况。

(3)主要财务数据

东阳稀土一年一期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76

项目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8,278.28 1,000.00

净资产 1,709.44 1,000.00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

净利润 709.44 -

2、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章贡分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章贡分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吴美浩

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黄沙村(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内)

成立日期 2011-11-10

营业执照号 360702120000954

电子生产(含金属表面处理)、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2011 年 11 月,因经营发展需要,赣州东磁决定设立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

司章贡分公司。2011 年 11 月 9 日,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章贡分公司在江西

省赣州市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局进行登记注册,并于 2011 年 11 月 10 日领取了注

册号为 360702120000954 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

镇黄沙村(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内),企业负责人吴美浩。赣州东磁章贡分公司经

营范围电子生产(含金属表面处理)、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1、资产权属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赣州东磁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电子仪器仪

表等。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赣州东磁的固定资产净值为 8,540.25 万元,其中

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的净值分别为 4,325.20 万元和 3,695.73 万元,分别占固

77

定资产净值总额的 50.64%和 43.27%。赣州东磁主要固定资产的原值、净值和成

新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4,730.48 4,325.20 91.43%

通用设备 658.40 403.92 61.35%

专用设备 4,912.36 3,695.73 75.23%

电子仪器仪表 132.74 90.79 68.40%

运输设备 17.43 10.63 60.99%

其他 28.60 13.98 48.89%

注 1:上表中的成新率为财务成新率。

注 2:赣州东磁对外出租的厂房及宿舍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未在固定资产科目反映,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账面净值约 696.34 万元。

(2)房屋建筑物情况

序 建筑面积 房屋所有权

房产证号 坐落

号 (平方米) 人

赣房权证字第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四路以

1 13,376.18 赣州东磁

S00210809 号 西、金龙路以北 1#钕铁硼车间

赣房权证字第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四路以

2 6,297.25 赣州东磁

S00210810 号 西、金龙路以北 1#电机厂房

赣房权证字第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四路以

3 5,005.08 赣州东磁

S00210811 号 西、金龙路以北五金仓库

赣房权证字第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四路与金

4 4,406.46 赣州东磁

S00321970 号 龙路交叉口稀土永磁加工车间

赣房权证字第 赣州钴钼稀有金属产业基地一期 4# 赣州东磁章

5 1,656.05

S00357954 号 厂房 201、201 夹层 贡分公司

赣房权证字第 赣州钴钼稀有金属产业基地一期 4# 赣州东磁章

6 1,623.88

S00357955 号 厂房 101、101 夹层 贡分公司

(3)无形资产情况

①专利技术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78

一种用于钕铁硼铁氧

1 东阳稀土 体防腐的纳米复合电 发明专利 200710068652.9 20070518

镀新方法

2 东阳稀土 磁钢取芯子模具 实用新型 200720108289.4 20070419

一种烧结钕铁硼辐射

3 东阳稀土 实用新型 201520527357.5 20150720

环的成型取向装置

②土地使用权

序 土地使用权 取得 使用面积(平

土地位置 用途 使用权人 终止日期

号 证号 方式 方米)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赣市开国用

1 工业四路以西、金龙路 (2007)第 出让 工业 66,563.8 赣州东磁 2056.12.10

以北 109 号

江西赣州钴钼稀有金

属产业基地(原水西有 赣市章国用 66,319.77

赣州东磁章

2 色冶金基地)F-01-02 (2015)第 出让 工业 (分摊面积 2058.12.4

贡分公司

(7 )地块 4 号厂房 038 号 1,476.021)

101、101 夹层

江西赣州钴钼稀有金

属产业基地(原水西有 赣市章国用 66,319.77

赣州东磁章

3 色冶金基地)F-01-02 (2015)第 出让 工业 (分摊面积 2058.12.4

贡分公司

(7 )地块 4 号厂房 039 号 1,505.261)

201、201 夹层

经核查,赣州东磁已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且地上建设房屋均

已取得相应的权属证书,前述房屋已满足赣州东磁现阶段生产经营的需求,暂不

涉及后续土地使用开发的情形。同时,赣州东磁已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尚存继

续开发的空间,如赣州东磁存在后续开发的情形,暂无需新取得其他国有土地使

用权,亦不存在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的情形。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赣州东磁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赣州东磁拥有的

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司

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79

3、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赣州东磁的财务报告,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赣州东磁负债总额为

18,564.93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2,500 万元,应付账款 7,851.43 万元,其他应付

款 4,496.31 万元。

(1)短期借款

赣州东磁短期借款账面价值为 2,500 万元,主要为银行借款。

(2)应付账款

赣州东磁应付账款账面价值为 7,851.43 万元,主要为应付供应商款项。

(3)其他应付款

赣州东磁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 4,496.31 万元,主要为应付东磁有限的借

款。

鉴于转让标的为股权,赣州东磁作为独立法人的身份不会因股权转让发生变

化,原由赣州东磁享有和承担的债权债务在交割日后仍由赣州东磁享有和承担。

(六)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08.31 2014.12.31 2013.12.31

总资产 30,276.23 17,753.39 14,539.48

总负债 18,564.93 8,559.19 7,243.60

所有者权益 11,711.30 9,194.19 7,295.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711.30 9,194.19 7,295.8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80

营业收入 24,832.55 21,131.22 13,524.43

利润总额 2,916.43 2,292.05 954.13

净利润 2,517.11 1,898.31 790.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517.11 1,898.31 79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793.30 1,429.39 785.54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7.37 3,086.85 1,073.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8.51 -487.37 -184.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2.75 -1,520.88 -1,031.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3.13 1,078.60 -141.83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赣州东磁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1-8 月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4.99 万元、

468.92 万元、723.81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52%、20.46%、24.82%。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保持持续增长,公司对政府补助

等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随着赣州东磁经营规模的扩大、主营业务的提

升、经营业绩的增加,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可

能会逐步减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7 -3.7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849.66 555.45 5.8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30 - 0.07

所得税影响额 -127.72 -82.75 -0.8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81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合 计 723.81 468.92 4.99

(七)最近三年进行资产评估、交易、增资及改制情况

最近三年,赣州东磁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价格 与本次评估值

时间 内容 转让原因

(万元) 是否存在差异

恒益投资合伙人主要为横店控

东磁有限将其持有 股、东磁有限及部分管理人员。

的赣州东磁 10.98% 为增强管理人员的凝聚力、归

2015.11 股权(109.837 万元 属感,以及满足管理人员的投 6,063 否

出资额)转让给恒 资需要,因此,东磁有限按照

益投资 本次交易的评估值将赣州东磁

10.98%股权转让给恒益投资。

此次股权转让价格对应的赣州东磁 100%权益的估值为 55,199.98 万元,与本

次重组中赣州东磁 100%股权评估值 55,200 万元不存在重大差异。

除上述情况外,赣州东磁最近三年未发生评估、改制、增资和股权转让事项。

(八)业务与技术

1、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

(1)主要业务

赣州东磁主营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赣州东磁产品广

泛应用于风电发电机、新能源汽车、电动机、移动通讯、高档音响、仪器仪表、

电子元件等领域,赣州东磁所处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行业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

的大力支持,赣州东磁产品的下游产业风力发电机、新能源汽车领域等均为朝阳

产业,也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对象。在产业政策的支持与下游行业发展的

双轮驱动下,赣州东磁未来仍将继续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

(2)主要产品及用途

赣州东磁主要从事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根

82

据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产品加工,产品广泛应用于风电、新能源汽车、电动机、

移动通讯、高档音响、仪器仪表、电子元件等领域,正在努力发展风力发电机、

新能源汽车等产品市场。

(3)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纯铁 切断 氩气 氢气/氮气 氮气

除锈

配料 熔炼 破碎 气流磨 取向成型

镨钕、铽、钴、铝、

镓、硼铁、镝铁、铌等

氮气

表面处理

机加工 性能测试 烧结 剥油 等静压 真空包装

(外加工)

检分 充磁 检验 包装入库

不合格品

(4)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赣州东磁生产的钕铁硼永磁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镨钕、镝铁等稀土金属

或稀土合金、钴、铈、硼铁、纯铁等其他金属以及液态气体、化工原料、耐火材

料等辅料,产品生产的能源消耗主要为电力,原材料和能源全部来自于外购。为

保证生产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的质量,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

选择及质量检验标准。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上严格执行采购三环节管理,即通过对

开发体系、采购体系、执行体系三个方面的管理来保证质量,具体来说,原材料

采购主要包括采购文件的编制、合格供应商的确定、采购实施、采购产品的验证、

供应商的管理等主要流程。

①采购文件的编制

公司革新部负责组织编制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中对条款列出的原材料、主

83

要辅助材料应明确采购的型号、规格、质量指标、技术指标以及须满足的政府安

全与环境法规,要求提供的供货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还应明确供方的质量

管理体系要求以及在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的安排等,采购文件由产品工程师审

核,总经理批准。

②选择、评价合格的供应商

公司供应科提出候选的供应商并寄发《供方调查表》,必要时由供应科组织

供应商评价小组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质量保证能力评定,即由供应商填写《供方质

量保证能力调查表》并盖章,同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家规定的相关许

可证等复印件一起提供给公司供应科,再按公司《供方评定考核表》进行评价。

对于经质量保证能力评审符合要求的供方,公司供应科负责联系供应商提供

样品。若要求供应商按公司技术要求试制样品的,由公司供应科负责将必须的技

术资料、文件发放给供应商,必要时可由公司供应科会同公司革新部与供应商签

订《技术协议》。公司品质科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并验证由供应商提供

的检测报告,公司供应科根据对供应商的评价情况,对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按其满

足要求程度按 A、B、C 三层分类,编制《合格供方一览表》。公司供应科根据

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在《合格供方一览表》内决定各层次合格供应商的采购

数量和比例,在 A 类供应商货源充足、质量稳定的前提下应优先在 A 类供应商

处采购。

③采购实施

在具体的采购实施上,由供应科科长根据生产计划及时编制《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需要明确采购产品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采购时间等,同时提供给

公司生产部。公司供应科的各供应员再根据《采购计划》编制详细的《采购订单》

来实施采购。各供应员在《合格供方一览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处进行采购,

供应员会把《采购订单》提前通知供方,以要求供应商具有按时交付能力。

④采购产品的验证

一般情况下,对采购产品的验证采取进货检验的方式实施。对在采购文件中

84

规定需在供方货源处对采购商品进行验证时由供应科通知品质科实施。

⑤供应商的管理

公司品质科每月向供应科出具一份《供方供货质量统计表》,公司生产部每

月向供应科出具一份《供方准时交付统计表》。供应科每半年根据进货检验和生

产使用中所反映出来的质量信息编写《供货质量分析报告》,对供应商产品的质

量、价格、交期、服务作出评价,并向供应商提出改进产品质量和质量保证能力

报告的建议。供应科每年根据《供货质量分析报告》综合评定或者调整《合格供

方一览表》的 A、B、C 类别。

2)生产模式

赣州东磁主要是从事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钕铁硼永磁材

料的下游行业的产品差异较大,难以通过标准化产品的方式进行生产,主要是非

标准化定制产品,在生产上基本上是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的生产会根

据下游客户的订单由生产部做出安排。主要的生产流程包括生产计划编制、生产

计划实施、生产计划调整等。

①生产计划的编制

生产部在收到订单后编制《生产计划单》,并把生产计划传递到工厂。工

厂在收到生产部的《生产计划单》后由厂长组织各车间主任对顾客要求的交货期

进行评审,在充分考虑原材料的库存状况以及采购周期以及产品的生产周期的基

础上确定一个工厂的交货日期,向生产部回复。生产部把工厂回复的交货日期给

市场营销部,由市场营销部回传给客户,若客户无异议,则安排生产;若客户不

同意公司的交货日期,则市场营销部、生产部、工厂三者间需进一步的磋商,并

决定是否接受或取消订单。经确认的《生产计划单》由生产部分给工厂、成品仓

库。

②生产计划的实施

公司供应科根据工厂以及生产部填报的各种材料的采购量安排采购原辅材

料,确保每个订单的原辅材料的及时供应,原辅材料的采购按《采购控制程序》

85

执行。生产厂长根据生产部《生产计划单》具体安排各车间的生产计划,并签发

生产计划单给各车间,各车间按生产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③生产计划的调整

当销售合同或订单按《合同评审控制程序》修订以后,生产部应下达《生

产计划调整单》给工厂,并抄送供应科和成品仓库。

3)销售与结算模式

赣州东磁在业务拓展上有着有效的激励措施,公司在销售人员针对新客户

的开拓和老客户的维护等方面有着全面的方案和要求。公司鼓励销售人员参与相

关的推广活动、行业协会的交流等来开拓市场。

在订单受理之前,销售人员通常会积极与客户接洽,获得订单信息,对客

户的付款能力、以往交易记录等做事前调查,在结合公司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决定

是否受理订货。在取得公司主管的认可后,销售人员向客户提出估价单,就订单

的相关情况进行沟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缔约。

赣州东磁对于销售人员的销售额以及货款回笼(每月)进行计算考核,相

关销售人员应对货款回收事宜负责。

4)出口销售业务的主要模式

①出口销售模式及业务流程

赣州东磁子公司东阳稀土拥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的资质,进出口业务部门负责

国外销售业务以及国外客户关系的维护,并负责销售制度的制定、销售业务人员

的管理以及对销售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赣州东磁的出口销售业务主要包括以下流程:

86

签署出口合同

翻译出口合同

送货通知单

制作出口费用发 制作报关单、装

收汇登记,收汇分

票,选择对应的送 箱单、托书单、

拆至每笔商业发票

货通知单 商业发票等

出口付费申请

②出口销售业务的信用政策

赣州东磁出口销售的信用政策主要分为款到发货、发货后 30 天付款和发货

后 45 天付款、60 天付款、90 天付款等。在销售过程中,进出口业务部的业务人

员根据国外客户的规模、行业地位、采购数量、信用等级等情况选择不同的信用

政策,并报送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对于发货后付款的销售业务,赣州东磁采取

了在中信保采购信用保险的形式规避信用风险。

③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安排

赣州东磁的出口销售业务主要采用 FOB\CIF\DDU 等多种方式交货,并以此

为基础与客户确定价格。出口销售时主要选择上海港或宁波港作为交货指定港

口,运输费用相对较低。

④结算方式

赣州东磁的出口销售主要使用美元或欧元进行结算。赣州东磁在境外的客户

一般规模较大、信用良好,因此结算方式主要采用电汇方式。

87

2、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主营业务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钕铁硼 24,472.96 100.00% 17,831.88 84.46% 11,492.05 85.02%

手机振动马达 - - 3,279.70 15.54% 2,025.07 14.98%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24,472.96 100.00% 21,111.58 100.00% 13,517.12 100.00%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主业以钕铁硼永磁材料为主,兼有部分手机振动马达业

务。手机振动马达业务占比较少,盈利能力一般,为进一步突出赣州东磁钕铁硼

永磁材料的主营业务以及东磁有限整合旗下相关产业的需要,2014 年末起赣州

东磁将该业务及相关资产出售给同一控制下的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公司。

(2)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主要产品为烧结钕铁硼产品, 2013 年度、2014 年度

及 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钕铁硼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 2013 年

产能(毛坯,吨) 2,066.00 1,500.00 1,000.00

产量(毛坯,吨) 1,489.91 910.30 514.92

产量(成品,吨) 901.47 624.72 353.39

销量(成品,吨) 876.46 593.37 365.97

(3)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①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88

客户 I 6,246.43 25.15

客户 J 2,516.02 10.13

客户 K 1,818.00 7.32

客户 L 1,526.71 6.15

客户 M 1,313.17 5.29

合 计 13,420.32 54.04

②2014 年度赣州东磁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客户 J 17,831.88 84.39

客户 N 2,235.03 10.58

客户 L 1,044.68 4.94

客户 O 1.78 0.01

合计 21,113.36 99.92

③2013 年度赣州东磁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客户 J 11,458.90 84.73

客户 N 1,244.44 9.20

客户 L 780.63 5.77

客户 P 24.00 0.18

客户 Q 9.15 0.07

合计 13,517.12 99.95

注 1:2013 年至 2014 年赣州东磁主要客户中,诚基电机(客户 L)、东磁电机(客户

N)、东阳东磁(客户 J)均为赣州东磁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第十二节 同业

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交易标的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3、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动情况

①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赣州东磁所生产的烧结钕铁硼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镨钕、镝铁合金等。中国

89

是全球最大的稀土生产国,其中赣州东磁所处的赣州市是国内最大的稀土基地。

赣州东磁从事规模生产多年,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均在在国内采购,原材

料供应保障情况良好。

②能源供应情况

赣州东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力。报告期内电力成本占赣州东磁

成本的比例在 5%左右,占生产成本的比重相对较低,电力供应可以满足赣州东

磁的生产需求。

③主要原材料占成本的比重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原材料及能

占成本总 占成本总 占成本总

源类型 金额 金额 金额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镨钕 11,311.24 56.33% 9,111.64 57.61% 5,627.39 55.02%

镝铁 2,072.14 10.32% 1,626.37 10.28% 1,337.61 13.08%

电力 1,100.37 5.48% 857.24 5.42% 575.57 5.63%

合计 14,483.74 72.13% 11595.24 73.32% 7,540.56 73.73%

④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主要原材料为镨钕、镝铁合金等,赣州东磁主要原材

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镨钕 30.68 33.36 34.81

镝铁 131.77 143.83 187.95

(2)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2015 年度 1-8 月供应方采购前五名

单位:万元

90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供应商 I 6,281.98 36.66

供应商 J 3,093.07 18.05

供应商 K 2,583.33 15.07

供应商 L 1,550.97 9.05

供应商 M 1,237.35 7.22

合计 14,746.70 86.05

2014 年度供应方采购前五名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供应商 N 4,859.32 33.90

供应商 I 3,150.94 21.98

供应商 O 1,064.15 7.42

供应商 P 1,020.51 7.12

供应商 L 973.16 6.79

合计 11,068.07 77.22

2013 年度供应方采购前五名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供应商 N 2,861.53 28.54

供应商 Q 1,771.79 17.67

供应商 I 900.85 8.99

供应商 L 584.54 5.83

供应商 R 566.26 5.65

合计 6,694.30 66.68

注:报告期内,东阳东磁 (供应商 J)为赣州东磁关联方。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不存在对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额超过当期采购总额 50%

的情况。

91

4、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赣州东磁重视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以及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形成了《安全

生产检查管理标准》、《安全生产通则》等全面有效的管理制度。在组织结构上,

公司设立了多级安全管理机构,在公司层面上设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主

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下属的各工厂也设有相对应的安全生产领

导小组负责对本工厂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各工厂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

人。在日常管理中,公司每月会进行月度安全检查与评比,各工厂也会进行定期

和不定期的生产现场检查来消除各种隐患。

(2)环境保护情况

赣州东磁所处的稀土永磁材料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赣州东磁在生产上拥

有严格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秉持“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持续改进环境绩效;致

力预防环境污染,谋求企业良性发展”的宗旨,针对生产经营中的环境管理以及

“三废”环节管理制定了严格执行标准。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小组,由公司领导

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工厂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并坚持

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

5、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赣州东磁注重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拥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与监督体

系,赣州东磁及其子公司先后通过了多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赣州东磁严格按照

企业质量控制体系标准和有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控制企业生产和产品质

量,能够保证向客户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的产品。

(2)质量控制的措施

赣州东磁在客户上分为国内客户和国外客户两个部分,国外客户由公司进出

口业务部门接洽并进行跟踪维护,国内客户由市场营销部接洽,公司技术科、品

92

质部、生产部会同对客户的需求进行认真评审。赣州东磁通过对产品设计过程、

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能够及时完善产品加工过程的工艺参数,对不合格产

品的产生原因进行充分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进行改进,使产品质量得

到有效的保障。

赣州东磁主要由市场营销部负责售后服务。市场营销部会对已售产品进行质

量跟踪,对客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安排专员进行事故调查。通常公司对于售

后问题在 24 小时内向客户作出回应,并在 3-7 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报告。

6、赣州东磁的技术研发情况

赣州东磁研发部门主要是由公司革新部和技术科组成,赣州东磁每年根据自

身生产实际和结合客户的需求,召开专题会议制订新项目的研发计划,依托浙江

大学、江西理工大学等院校的技术力量和科研机构,共同进行项目研发。在研发

期间,各研发部门严格按照已制定的研发计划进行工作,并按期填写研发进度跟

踪表和研发进展报告。研发完成后,公司的质量检测中心、生产部门、技术部门

将对研发结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送总经理审批。赣州东磁的主要生产技术

已较为成熟,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7、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赣州东磁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以

及开展其他经营活动。

8、专业资质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

1 331996068Z 金华海关 -

册登记证书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1861506 -

登记处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开

3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205 2016.10.29

发区分局

93

(九)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赣州东磁已投产的生产建设项目均已取得立项、环

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立项 环保批复 环保验收

年产 2000 吨高性能稀土永磁项目 是 是 是

年产 2000 吨电子元器件加工项目 是 是 是

3000 吨/年稀土永磁材料电镀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是 是 是

年产 1100 吨高性能特殊取向稀土永磁材料产业化项目 是 是 是

综上,赣州东磁已取得了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

方面的批复文件,履行了必要的报批程序。

(十)诉讼、仲裁的情况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未发生诉讼、仲裁的情况。

(十一)合法经营的情况

2013 年 4 月 15 日,赣州东磁章贡分公司收到江西省环境监察局《责令改正

通知书》(赣环察字[2013]20 号),因赣州东磁章贡分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责

令赣州东磁章贡分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限期 2013 年 7 月 15 日前补办环评审批手

续,逾期未补办,将依法予以处罚。

2013 年 5 月 21 日,赣州东磁章贡分公司已获得赣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环

评批复——《关于<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章贡分公司 3000 吨/年稀土永磁材

料电镀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赣市环审字[2013]92 号)。

2013 年 12 月 9 日,赣州东磁章贡分公司收到赣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赣

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章贡分公司 3000 吨/年稀土永磁材料电镀生产线技术改造

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赣市环审字[2013]206 号);公

司涉及的 3000 吨/年稀土永磁材料电镀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已竣工

94

并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2015 年 9 月 21 日,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证明出具日,该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

未发现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未受我局行政处罚。

赣州东磁在上述环保问题被要求整改后,已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问题

进行解决和处理,相关项目已经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环保主管部门已出具证明,

因此,上述情况对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十二)拟购买资产报告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赣州东磁的商品销售分为内销业务和出口业务两种,内销业务以购货方签收

货物作为收入实现的时点,出口业务以货物报关取得海关报关单作为收入实现的

时点。当公司的商品销售达到收入实现时点,且同时满足下列收入确认条件时,

公司确认相关收入: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即销

售商品已由购货方签收;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

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即购货方对销售商品实现完全控制;③收入的

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即购销双方签订合同确定了价款;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及对拟购买资产利润的影响

赣州东磁的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赣州东磁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95

(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进行编制。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出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东阳稀土,自其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交易标的之二: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一)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概况

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主要经营钕铁硼磁性材料的国内采

购、国外出口业务,主要贸易产品为钕铁硼永磁材料,主要应用于永磁电机、扬

声器、节能电梯和汽车零配件等领域。钕铁硼永磁材料所在行业属于稀土功能材

料行业中的稀土磁性材料行业,上游行业主要为稀土开采、冶炼和分离,下游市

场主要包括音响设备、节能电梯、变频空调、EPS、新能源汽车等。

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包括钕铁硼磁性材料出口业务相关

货币资金及往来款项、英洛华进出口 100%股权。英洛华进出口主要用于承接横

店进出口拥有的与钕铁硼磁性材料出口相关的资产与业务。横店进出口中与钕铁

硼业务相关的员工按人随资产走的原则进入英洛华进出口。本次重组中,横店进

出口以其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根据钕铁硼业务相

关资产的模拟财务报表,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其主要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万元)

货币资金 2,553.51

应收账款 1,714.78

预付款项 23.49

其他应收款 45.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4

资产总计 4,342.24

应付账款 2,317.52

预收款项 17.02

应付职工薪酬 7.70

负债合计 2,342.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00.00

96

(二)浙江横店英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横店英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 42 号 3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23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45 年 7 月 22 日

企业注册号:330783000142358

组织机构代码证:35023031-6

税务登记证号:浙税联字 33078350230316 号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英洛华进出口为横店进出口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的主要目的是用于承

接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横店进出口

中与钕铁硼业务相关的人员的劳动关系均已转移到英洛华进出口。自 2015 年 10

月起,新发生的钕铁硼业务均通过英洛华进出口开展。

2、历史沿革

2015 年 7 月,横店进出口投资设立浙江横店英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英洛

华进出口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横店进出口持有 100%的股权。东阳明鉴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东明会验字[2015]021 号),验证截至 2015

97

年 9 月 22 日,英洛华进出口已收到横店进出口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0

万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英洛华进出口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0 100.00%

合 计 2,000 100.00%

经核查,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英洛华进出口不存在出资瑕疵的情况,也

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其他情况。

(三)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剥离依据

1、横店进出口的部门设置及财务制度有利于成本、费用的明确划分

横店进出口的主要资产和业务分为钕铁硼出口业务和化学农药出口业务、及

金刚石锯片等出口业务。上述各项业务归属不同的部门负责,钕铁硼磁性材料出

口业务归属于材料部下属的钕铁硼业务部负责。本次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钕铁

硼业务相关资产。公司采用用友账务系统记账,采用部门或客户辅助核算,营业

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客户、人员、往来款项等均有清晰的划分,在企业账套

中有清晰的分类。本次重组中将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公司编制了

钕铁硼业务的模拟报表,除根据销售类别能直接划分的主要收入、成本、销售费

用外,其他辅助成本、费用如用电、办公费用等,将按照配比原则划分到相关资

产。

横店进出口公司的一级部门有:总经办,财务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农化

部,材料部,进口部,其中后三个为业务部门。上述部门中只有业务部门有营业

收入、营业成本、费用,非业务部门仅有费用。

公司账务系统中,对损益表科目,采用部门辅助核算。钕铁硼业务的收入、

成本以及直接费用,均直接归集核算到钕铁硼相关资产。其他业务部门的收入、

98

成本及直接费用也归集核算在各自部门,业务部门之间营业收入、成本以及直接

费用没有交集,区分简单明了。

2、钕铁硼业务资产及损益的具体划分情况

(1)利润表编制基础

①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钕铁硼业务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在按部门核算的基础上,对钕铁硼业务部

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的凭证摘要中记载的业务性质和合同编码

再次进行复核,看是否是钕铁硼业务的收入、成本,并与电子口岸的销售数据、

以及采购部提供的采购数据进行核对后予以确认。

②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中的工资及附加费按与钕铁硼业务部相关的人员进行汇总,其他费

用按部门进行划分,清晰明确。

③管理费用

横店进出口的管理费用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是各业务部门直接产生的管理费

用,该部分费用直接计入各业务部门,不需要分摊;另一部分是工资及附加费,

按与钕铁硼业务部相关的人员进行汇总;还有一部分是公摊费用,按钕铁硼收入

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进行分摊。

④财务费用

横店进出口的财务费用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是利息支出,按与钕铁硼业务相

关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进行汇总;另一部分是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按钕铁

硼业务的期末货币资金占比进行分摊;还是一部分是汇兑损益,按钕铁硼客户产

生的汇兑损益进行确认。

(2)资产负债表编制基础

①应收帐款

99

横店进出口财务系统中应收账款采用部门和客户双重辅助核算,属于钕铁硼

业务部的各个客户的应收账款即为本次分割的钕铁硼业务的应收帐款余额。

②预收帐款

预收帐款的分割方法与应收帐款相同。

③其他应收款

钕铁硼业务部人员形成的各类支款、借款及备用款等构成的其他应收款,属

于钕铁硼业务的分割范围,除此之外,横店进出口的其他应收款全部留归横店进

出口。

④应付帐款、预付帐款

横店进出口财务系统中应付帐款、预付帐款采用部门和供应商双重辅助核

算,属钕铁硼业务部的各个供应商的应付帐款、预付帐款即为本次分割的钕铁硼

业务的应付帐款、预付帐款余额。

⑤应付工资

钕铁硼业务部经办人员形成的各类工资、薪酬、福利费和社会保险费等构成

的应付职工薪酬,属于钕铁硼业务的分割范围。除此之外,横店进出口的其他部

门人员形成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留归横店进出口。

⑥所有者权益

在编制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模拟财务报表时,为匹配钕铁硼业务相

关资产设立的英洛华进出口的注册资本金 2,000 万元,假设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报告期期初所有者权益为 2,000 万元并作为模拟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2013 年

度、2014 年度以及 2015 年 1-8 月,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545.64 万元、676.57 万元及 488.66 万元。在编制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模拟财

务报表时,假设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期初未分配利润以及报告期内实现的净利

润全部分配。因此,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模拟财务报表中所

有者权益在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 31 日均为 2,000 万元.。

100

综上所述,横店进出口的账务系统对钕铁硼相关业务的收入、成本、费用、

利润可以很明确的计量和计算,资产、负债可以很明确的计量和分割。横店进出

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模拟报表的编制合理、准确。

(四)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经营模式

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主营钕铁硼磁性材料的国内采购、国外出口业

务,主要产品为钕铁硼永磁材料,主要应用于包括永磁电机、扬声器、节能电梯

和汽车零配件等领域。

1、销售模式

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主要从事钕铁硼磁性材料的出口业

务。在出口销售方面,横店进出口获取国外客户采购需求后,会根据客户需求向

供应商询价,根据供应商情况和询价情况选择适当的供应商并对海外客户报价。

海外客户确认后与横店进出口签订采购协议。

横店进出口高度重视钕铁硼业务的销售环节,一直致力于培养销售人员并组

建高素质销售团队。通过多年经营,横店进出口已经建立了一支由优秀销售人员

组成的高素质营销团队,其营销和服务能力覆盖包括韩国、欧洲、东南亚在内的

多个区域,为继续开发新客户、新产品提供足够的支持。在客户拓展方面,钕铁

硼业务的销售团队通过参加行业展会、论坛,或者客户拜访等方式,加强与现有

的世界五百强客户合作,保持在行业中的品牌形象和产品的认知度。除了常规业

务联络,进一步扩大业务之外,销售团队也通过各种途径充分了解客户以及市场

的实际情况。

为了控制销售风险,横店进出口对于客户的选择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横

店进出口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建立了全面合作,对新客户的背景和风险程度

进行全面调查后才批准进行业务,并随时对客户付款情况进行监控,一旦出现逾

期未付款的情形,会立刻中断出货,保证业务收汇风险的控制。

2、采购模式

101

为了确保采购的稳定及控制产品的采购成本,横店进出口制定了相关采购管

理制度,对采购的工作程序、供应商以及物流公司的选择和评价标准等流程均做

了详细规定。在选择供应商前,横店进出口会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信用情况等

进行评估,业务人员会视情况对供应商现场考察。在获取国外客户的需求后,业

务人员会根据需求内容选择适合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并将询价情况结合供应商的

情况报送至采购业务负责人。公司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统计并严格管理,最大

限度避免供应商违约情况的出现。

3、结算模式

供应商完成生产后,由横店进出口业务人员及客户质检部门人员进行产品检

验,产品检验通过后,将产品交由物流公司进行运输及报关。横店进出口对海外

客户的报价方式通常采用 FOB 及 CIF 的模式。客户采用银行信用证、电汇货款

等付款方式与横店进出口进行结算,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以及采购金额,货款结

算周期一般为 60 天至 90 天。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目前,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被冻结、

质押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

移的其他情况。

1、担保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不存在对外

担保的情况。

2、资产租赁情况

英洛华进出口与横店进出口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

定英洛华进出口租赁横店进出口位于杭州曙光路 122 号三层 305 室的房屋,租赁

期限为 36 个月,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年租金为 229,950

元。对于上述房产,横店进出口拥有编号为杭西国用(2005)第 014595 号的《国

102

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及编号为杭房权证西移字第 05446294 号的《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合同期满后,英洛华进出口将与横店进出口续签租赁合同。

3、往来款项的主要情况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往来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 别 账面价值 账 龄

应收账款 1,714.78 一年以内、2-3 年、3 年以上

预付账款 23.49 一年以内

其他应收款 45.53 一年以内及 1-2 年

应付账款 2,317.52 一年以内

预收账款 17.02 一年以内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金额较

大,分别占期末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 39.54%及 98.94%。报告期内,钕铁硼业

务相关资产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客户的货款;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购

货款。

(六)英洛华进出口专业资质

1、外贸进出口行业相关法规

(1)《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九条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

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

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

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103

第十一条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

经海关注册登记。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第三十二条规定:“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

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

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

同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第二条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

验放手续。”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规定:“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分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出口货物收发

货人注册登记。报关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办理注册

登记许可后,方能办理报关业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以直接到所在地海关办

理注册登记。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

册信息年度报告》。报关单位所属人员从事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到海关办

理备案手续,海关予以核发证明。报关单位可以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同时办理

所属报关人员备案。”

2、英洛华进出口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专业资质

截至目前,英洛华进出口已取得了经营所必需的各种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核发日期 发证机关 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

33199606AW 2015 年 8 月 11 日 金华海关 长期

册登记证书

104

浙江金华对外贸易经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1861638 2015 年 8 月 7 日 无

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七)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模拟报表数据如下:

1、最近两年一期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8.31 2014.12.31 2013.12.31

总资产 4,342.24 3,564.60 4,648.09

总负债 2,342.24 1,564.60 2,648.09

所有者权益 2,000.00 2,000.00 2,000.00

2、最近两年一期模拟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6,490.79 9,862.27 9,960.85

利润总额 651.55 902.09 727.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8.66 676.57 545.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481.96 633.24 530.43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1-8 月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15.21 万元、43.33 万元、6.70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09%、4.80%、

1.03%,占比较低。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 35.12 17.93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93 22.65 2.35

105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所得税影响额 -2.23 -14.44 -5.07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 - - -

合计 6.70 43.33 15.21

(八)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经营情况、客户情况

1、钕铁硼业务的经营情况

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主要经营钕铁硼磁性材料的国内采购、国外出

口业务,主要产品为钕铁硼永磁材料,主要应用于包括永磁电机、扬声器、节能

电梯和汽车零配件等领域。钕铁硼永磁材料所在行业属于稀土功能材料行业中的

稀土磁性材料行业,上游行业主要为稀土开采、冶炼和分离,下游市场主要包括

音响设备、节能电梯、变频空调、EPS、新能源汽车等。

2、钕铁硼业务的客户情况

横店进出口通过多年的努力和积极的市场开拓,已经形成了以西欧、韩国和

东南亚为主的市场,积累了深厚的客户资源。横店进出口已经与韩国、德国、美

国等多个国家的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横店进出口最近两年一期钕铁硼业务

的营业收入有 40%左右来自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1-8 月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万元) 占总销售金额比例

1 D 客户 882.81 13.60%

2 E 客户 761.08 11.72%

3 A 客户 422.55 6.51%

4 F 客户 338.14 5.21%

5 B 客户 328.28 5.06%

合 计 2,732.86 42.10%

2014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万元) 占总销售金额比例

106

1 E 客户 976.35 9.9%

2 B 客户 764.97 7.76%

3 G 客户 755.92 7.66%

4 F 客户 715.57 7.26%

5 D 客户 627.58 6.36%

合 计 3,840.39 38.94%

2013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万元) 占总销售金额比例

1 G 客户 1,083.36 10.88%

2 F 客户 957.83 9.62%

3 D 客户 935.97 9.4%

4 H 客户 793.05 7.96%

5 E 客户 727.97 7.31%

合 计 4,498.18 45.17%

公司根据海外客户的需求,组织采购或向工厂订货,为客户定制所需要的磁

性材料产品。该类客户的前期开发所需时间较长,投入较大,对于供应商产品的

生产流程、质量体系、环保体系等各方面要求均较高,一旦达成合作关系,产品

需求量及利润均将增加,合作关系也较为稳定。

海外大客户在选定供应商之前,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时间。因此,一

旦确定合作关系,合作的稳定性均较强,并且该类客户一般会根据公司提供产品

的质量以及供货速度等,逐渐增加采购品种和采购量。目前,与横店进出口合作

的大客户均有意向继续增加合作的产品品种,并正与多个新客户进行洽谈合作。

因此,横店进出口钕铁硼业务经营业绩的持续性及客户的稳定性均比较有保障。

(九)主要成本及供应商情况

1、最近两年一期主要成本情况

公司经营的主要成本为钕铁硼磁性材料的采购成本,2013 年度、2014 年度、

2015 年 1-8 月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9,020.31 万元、8,738.68 万元、5,700.78 万元。

107

2、最近两年一期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2015 年 1-8 月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1 供应商 I 3,004.40 52.70%

2 供应商 J 598.62 10.50%

3 供应商 K 441.87 7.75%

4 供应商 L 285.01 5.00%

5 供应商 M 274.08 4.81%

合计 4,603.98 80.76%

2014 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1 供应商 I 5,260.43 60.20%

2 供应商 N 887.65 10.16%

3 供应商 J 631.53 7.23%

4 供应商 K 583.62 6.68%

5 供应商 O 423.26 4.84%

合 计 7,786.49 89.10%

2013 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1 供应商 I 6,634.03 73.55%

2 供应商 J 1,136.03 12.59%

3 供应商 K 382.51 4.24%

4 供应商 O 334.10 3.70%

5 供应商 N 173.92 1.93%

合 计 8,660.60 96.01%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子公司英洛华磁业(供应商 I)作为钕铁硼业务相关资

产的主要供应商,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与英洛华磁业的交易额占当期采购额的比

例分别为 73.55%、60.20%及 52.7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关联交易将转变为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交易,关联交易大幅减少。标的公司与英洛华磁

业之间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请参见“第十二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

108

“三、交易标的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

.公司主要经营钕铁硼材料的国内采购、国外出口业务,不涉及立项、环保、

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一)诉讼、仲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诉讼、仲裁的情况。

(十二)环保情况

公司属于进出口企业,经营过程中不产生污水、废气、噪音等,基本无不良

环境影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109

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的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 89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

次交易采用收益法与市场法对赣州东磁 100%股权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赣州东磁 100%股权的评估结论。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8 月

31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赣州东磁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11,001.87 万元,收益

法评估值为 55,20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401.73%。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 89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

次交易采用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对横店进出口持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进行

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评估结论。本次交易的评

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8 月 31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经审计的

账面净资产为 2,000 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 6,10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205%。

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合计约为 61,3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资产的交

易价格为 61,300 万元。此次标的资产评估值较其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幅度的增值,

特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赣州东磁的评估说明

(一)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模型

收益法认为一个企业的整体价值可以用企业未来现金流的现值来衡量。收益

法评估中最常用的为折现现金流模型,该模型将资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用一个适

当的折现率折为现值。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的基本公式为:

E BD

110

式中:E-被评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D-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B

-被评估企业的企业价值:

B P Ci

式中:ΣCi-被评估企业基准日存在的长期投资、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

产的价值;P-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n

Ri Rn1

P

i 1 (1 r ) (1 r ) n (r g )

i

式中:Ri-被评估企业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测期;g:稳定期增长率。

对于全投资资本,上式中 Ri=净利润+折旧/摊销+税后利息支出-营运资

金增加-资本性支出

2、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前提基础上的。下面是其中一些主要的假设前

提:

(1)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持续经营在此是指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

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2)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

行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3)本次评估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金融政策,不考

虑评估基准日后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4)本次评估基于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管理团队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

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营,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活动和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的产业政

策,各种经营活动合法,并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5)本次评估预测是基于现有市场情况对未来的合理预测,不考虑今后市

111

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政治动乱、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

等。

(6)本次评估假设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

(7)本次评估,除特殊说明外,未考虑被评估单位股权或相关资产可能承

担的抵押、担保事宜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

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8)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基准日后外汇市场的变化和波动对评估结果的影

响;

(9)本次评估假设股东于年度内均匀获得净现金流。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3、未来收益和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1)营业收入预测

根据钕铁硼产品的业务规划,以企业现有经营数据为基础,考虑已签订单,

并结合钕铁硼应用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对未来收入进行了预测。其中,产品销售

数量是在钕铁硼各应用领域的市场规模和各领域主要客户的市场份额分析基础

上预测的;产品销售价格是根据目前产品市场售价,结合企业历史数据及行业发

展趋势预测的。

有关收入预测情况如下:

预测(万元)

营业收入

2015 年 9-12 月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14,761.84 46,983.56 56,701.26 68,059.83 78,593.78 88,442.70 92,962.39

收入增长率 - 18.66% 20.68% 20.03% 15.48% 12.53% 5.11%

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赣州东磁的销售客户通常不会提前确认大

112

额的采购需求,而是在原有合作意向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需求确认单次的采购价格

和数量。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赣州东磁已确定的采购订单金额折合人民币约

为 5,754.11 万元,占 2016 年预计销售收入的 12.25%;已取得的意向性订单金额

折合人民币约为 17,899.60 万元,占 2016 年度预计销售收入的 38.10%。具体情

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占 2016 年收入预测的比例

已确认订单 5,754.11 12.25%

意向订单 17,899.60 38.10%

合计 23,653.71 50.34%

(2)营业成本预测

企业的营业成本包括材料费、生产人员人工费、加工费、折旧费、维修费、

电费、厂房租金及其他费用等。其中,材料主要是镨钕、镝铁等稀土材料,预计

未来产品的销售量与生产规模保持一致,材料生产需求结合历史生产形成材料工

艺配比确定;生产人员人工费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及附加费。加工费、电费、维

修费等其他费用,根据企业历史数据分析,结合企业未来发展进行预测;折旧按

预计未来的资产规模和折旧年限确定;厂房租金按现行租金标准,并考虑一定增

长进行预测。成本的预测情况如下:

预测(万元)

营业成本

2015 年 9-12 月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营业成本 11,844.91 37,845.79 45,970.12 55,205.36 63,797.36 72,010.67 75,802.53

营业成本/营业

80.24% 80.55% 81.07% 81.11% 81.17% 81.42% 81.54%

收入%

(3)销售费用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人工费、运输费用、业务费和招待费等。销售人

员人工费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及附加费。对于未来年度销售人员工资的预测主要

根据企业劳动人事部门提供的未来年度职工人数、平均工资水平以及考虑未来工

113

资增长因素进行预测。对于运输费用、业务费和招待费等费用,参考历史年度各

类费用结构,同时结合未来企业发展情况进行预测。

(4)管理费用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人工费、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研发费

用、折旧摊销费、物业费、房屋租赁等。人员人工费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及附加

费。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人工费、材料费、设备折旧和试制费,参照管理

费用方式进行预测;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参考历史年度各类费

用结构,考虑到未来公司的发展情况预测。

(5)财务费用预测

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利息支出根据企业评

估基准日借款金额,结合预测期企业经营情况、融资计划及还款计划,按企业目

前执行的实际利率进行预测;银行手续费,结合企业预测年度业务发展情况预测;

汇兑损益难以量化预测,因此本次评估不再预测汇兑损益。

(6)营业外收入预测

根据赣市府办字[2014]130 号文件规定,2014 年 9 月 1 日-2015 年 8 月 31 日,

对赣州市内企业生产的稀土、钨深加工及应用产品进行奖励,奖励标准按企业生

产的高端稀土钕铁硼(含毛坯)、稀土永磁电机、钨硬合金及刀钻具产品销售收

入的 5%进行奖励。本次评估,未来预测中根据赣市府办字[2014]130 号文件,按

2015 年 2-8 月已提交申请产品奖励资金,预测 2015 年 9-12 月政府补助收入 625.57

万元,其中 2015 年 9、10 月已收到 2015 年 2-6 月产品奖励资金 401.56 万元。2016

年及以后年度未预测营业外收入。

(7)企业所得税

目前,赣州东磁企业所得税执行税率为 15%,子公司东阳稀土企业所得税执

行税率为 25%。赣州东磁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海

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3〕4 号),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赣州市的

114

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次评估中,预测期 2015 至 2020 年,赣州东磁企业所得税按现在执行税率

15%预计,2021 年及以后年度按 25%预计;子公司东阳稀土企业所得税按 25%

预计。

(8)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是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可以正常发展的情况下,企业每年需要

进行的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扩大生产能力支出及正常固定资产的更新。2016

年至 2018 年考虑扩大高性能永磁材料项目生产能力的支出;2015 年及以后年度

每年度考虑正常固定资产的更新。

(9)营运资金预测

营运资金的预测,根据被评估企业最近几年每年营运资金占用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进行分析和判断,在历史平均比例水平基础上,参考同行业的营运资金占用

水平,结合被评估企业目前及未来发展情况加以调整,确定预测年度每年企业营

运资金需求量及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从而计算预测年度内每年新增营运

资金。

(10)终值预测

终值是企业在 2021 年预测经营期之后的价值。本次评估采用 Gordon 增长

模型进行预测,假定企业的经营在预测期后每年的经营情况趋于稳定,稳定期增

长率为 2.5%。

4、非经营性资产、负息负债

(1)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在这里是指对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贡献”的资产。根

据企业提供的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评估人员发现企业存在非经营性资产为

闲置土地,账面价值 38.10 万元,评估值 184 万元。

(2)负息负债

115

所谓负息负债是指那些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包括银行借款、发行的债券、

融资租赁的长期应付款等。根据企业提供的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评

估人员发现企业存在负息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短期借款 2,500.00 2,500.00

应付利息 138.08 138.08

其他应付款 4,209.15 4,209.15

专项应付款 1,207.00 1,207.00

递延收益-补助资金税款 14.06 14.06

合 计 8,068.29 8,068.29

5、折现率的预测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基于收益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由

于被评估单位不是上市公司,其折现率不能直接计算获得。因此本次评估采用选

取对比公司进行分析计算的方法估算被评估单位期望投资回报率。为此,第一步,

首先在上市公司中选取对比公司,然后估算对比公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 β

(Levered Beta);第二步,根据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对比公司β 以及被评估单

位资本结构估算被评估单位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折现率。

(1)对比公司的选取

由于被评估公司是一家非上市公司,因此不能直接确定其市场价值,也无法

直接计算其风险回报率等重要参数。为了能估算出该公司的市场价值、经营风险

和折现率,评估人员采用在国内上市公司中选用对比公司并通过分析对比公司的

方法确定委估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折现率等因素。

在本次评估中对比公司的选择标准如下:

对比公司近两年经营主要为盈利公司;

116

对比公司有两年以上上市历史;

对比公司只发行人民币A股;

对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主要为生产及销售稀土永磁体,或

者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行业。

根据上述原则,评估人员利用 Wind 数据系统进行筛选,最终选取了以下 3

家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

①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经营范围:钕铁硼永磁材料及其他新型材料、各种稀土永磁应用产品的研究

开发、生产以及有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业自动化系统,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技

术开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②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种磁性材料及相关元器件;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国家禁止的除外,需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③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主要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永磁合金元件及光机电高新技术服务;经营本企

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料、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与“三来一补”业务。

(2)加权资金成本的确定

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代表期望的总投资回报率。它是

期望的股权回报率和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

117

在计算总投资回报率时,第一步需要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资金回报

率和利用公开的市场数据计算债权资金回报率。第二步,计算加权平均股权回报

率和债权回报率。

①股权回报率的确定

为了确定股权回报率,评估人员利用资本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 or “CAPM”)。CAPM 是通常估算投资者收益要求并进而求取公司股

权收益率的方法。它可以用下列公式表述:

Re=Rf+β ×ERP+Rs

其中:Re 为股权回报率;Rf 为无风险回报率;β 为风险系数;ERP 为市场

风险超额回报率;Rs 为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A、确定无风险收益率

评估人员在沪、深两市选择从评估基准日到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超过 10 年

期的国债,并计算其到期收益率,取所有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本次评估

无风险收益率。以上述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 4.18%作为本次评估的无风险收

益率。

B、确定股权风险收益率

借鉴美国相关部门估算 ERP 的思路,评估人员对中国股票市场相关数据进

行了研究,因此评估人员认为选择 ERP = 8.21%作为评估基准日国内市场股权超

额收益率 ERP 未来期望值比较合理。

C、确定对比公司相对于股票市场风险系数β (Levered β )

目前中国国内 Wind 资讯公司是一家从事于β 的研究并给出计算β 值的计算

公式的公司。本次评估评估人员是选取该公司公布的β 计算器计算对比公司的β

值,股票市场指数选择的是沪深 300 指数,选择沪深 300 指数主要是考虑该指数

是国内沪深两市第一个跨市场指数,并且组成该指数的成份股是各行业内股票交

易活跃的领头股票。选择该指数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评估人员在估算国内股票市

118

场 ERP 时采用的是沪深 300 指数的成份股,因此在估算β 值时需要与 ERP 相匹

配,因此应该选择沪深 300 指数。

D、计算对比公司 Unlevered β 和估算被评估单位 Unlevered β

根据以下公式,评估人员可以分别计算对比公司的 Unlevered β :

Unleveredβ=Leveredβ/[1+(1-T)×D/E]

式中: D-债权价值;E-股权价值;T-适用所得税率。

将对比公司的 Unleveredβ 计算出来后,取其平均值作为被评估单位的

Unleveredβ 。

E、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资本结构比率

在确定被评估企业目标资本结构时评估人员参考了以下两个指标:被对比公

司资本结构平均值;被评估企业自身账面价值计算的资本结构。

最后综合上述两项指标确定被评估企业目标资本结构。

F、估算被评估单位在上述确定的资本结构比率下的 Levered β

评估人员将已经确定的被评估单位资本结构比率代入到如下公式中,计算被

评估单位 Leveredβ :

Leveredβ= Unleveredβ×[1+(1-T)×D/E]

式中:D-债权价值;E-股权价值;T:适用所得税率;

G、β 系数的 Blume 调正

在实践中,Blume 提出的调整思路及方法如下:

a 0.35 0.65 h

其中:

a 为调整后的 β 值, h 为历史 β 值。

该调整方法被广泛运用,许多著名的国际投资咨询机构等就采用了与布鲁姆

119

调整相类似的 β 计算公式。鉴于此,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 Blume 对采用历史

数据估算的 β 系数进行调整。

H、估算公司特有风险收益率 Rs

目前国际上将公司全部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进一步细化为公司规模溢价

(Size Premium)RPs 和特别风险溢价 RPu,即:

Rs = RPs RPu

将恰当的数据代入 CAPM 公式中,评估人员就可以计算出对被评估单位的

股权期望回报率。

②债权回报率的确定

评估人员以目前官方公布的贷款利率,同时结合企业贷款利率,确定本次评

估的债权年期望回报率。

③被评估企业折现率的确定

股权期望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可以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总资本加权平均

回报率。权重评估对象实际股权、债权结构比例。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利用以

下公式计算:

E D

WACC Re Rd (1 T )

DE DE

其中: WACC 为加权平均总资本回报率;E 为股权价值;Re 为期望股本回

报率;D 为付息债权价值;Rd 为债权期望回报率;T 为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综合分析测算,2015 年-2020 年的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为 11.62%;

2021 年及以后年度的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为 11.49%。

6、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分析确定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未来预测

2015(9-12)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终值

120

项目名称 未来预测

2015(9-12)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终值

营业收入 14,761.84 46,983.56 56,701.26 68,059.83 78,593.78 88,442.70 92,962.39 95,286.45

营业成本 11,844.91 37,845.79 45,970.12 55,205.36 63,797.36 72,010.67 75,802.53 77,697.5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7.80 334.23 422.06 500.28 602.92 661.19 686.05 703.20

销售费用 313.72 1,002.12 1,204.29 1,443.75 1,664.61 1,877.14 1,987.06 2,036.74

管理费用 817.43 2,705.22 2,860.14 3,220.29 3,335.45 3,543.85 3,727.73 3,820.92

财务费用 113.53 339.60 339.60 339.60 339.60 339.60 339.60 348.09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

营业利润 1,564.45 4,756.60 5,905.05 7,350.56 8,853.83 10,010.25 10,419.42 10,679.91

营业外收支 625.57 - - - - - - -

利润总额 2,190.02 4,756.60 5,905.05 7,350.56 8,853.83 10,010.25 10,419.42 10,679.91

应交所得税 332.56 808.31 1,058.20 1,254.28 1,577.78 1,735.79 2,604.86 2,669.98

净利润 1,857.46 3,948.29 4,846.85 6,096.28 7,276.06 8,274.45 7,814.57 8,009.93

加:利息支出 88.07 264.21 264.21 264.21 264.21 264.21 250.95 250.95

加: 折旧/摊销 267.16 881.99 1052.20 1208.55 1333.85 1408.93 1509.93 1,509.93

毛现金流 2,212.69 5,094.48 6,163.26 7,569.04 8,874.12 9,947.59 9,575.45 9,770.82

减:资本性支出 0.48 2,612.00 1,312.25 1,998.75 650.00 950.00 1,050.00 1,510.00

减:营运资金增加 - 1,855.66 2,440.43 2,852.50 2,645.41 2,473.38 1,135.04 583.65

净现金流 2,212.21 626.83 2,410.58 2,717.79 5,578.70 6,524.21 7,390.41 85,396.76

折现系数 0.98 0.91 0.82 0.73 0.66 0.59 0.53 0.53

净现金流量现值 2,172.05 571.96 1,970.58 1,990.43 3,660.35 3,835.09 3,894.27 44,998.64

全投资资本的市

63,093.35

场价值

减:负息负债 8,068.29

加:非经营性资产 184.00

股东权益公允市

55,200.00

价(取整)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赣州东磁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收益法

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55,200.00 万元。

(二)市场法评估情况

1、市场法简介

市场法是根据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对比公司近期交易的成交价格,通

过分析对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各自特点分析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评估价值,市

场法的理论基础是同类、同经营规模并具有相同获利能力的企业其市场价值是相

121

同的(或相似的)。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

法。

考虑到交易案例比较法由于受数据信息收集的限制而无法充分考虑评估对

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因素对股权价值的影响,另一方面与证券市场上存在一定数

量的与被评估企业类似的上市公司,且交易活跃,交易及财务数据公开,信息充

分,故本次市场法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相关对比上市公司的选择依据,详

见本节“(一)收益法评估情况”。

2、评估值测算过程

(1)比率乘数的选择

①EBIT 比率乘数

全投资资本的市场价值和税息前收益指标计算的比率乘数最大限度地减少

了由于资本结构影响,但该指标无法区分企业折旧/摊销政策不同所产生的影响。

②EBITDA 比率乘数

全投资资本市场价值和税息折旧摊销前收益可以在减少资本结构影响的基

础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企业折旧/摊销政策不同所可能带来的影响。

③NOIAT 比率乘数

税后现金流不但可以减少由于资本结构和折旧/摊销政策可能产生的可比性

差异,还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企业不同折现率及税率等对价值的影响。

(2)比率乘数的计算时间

根据以往的评估经验,评估人员认为在计算比率乘数时限时选用与评估基准

日相近的年报财务数据即可,比率乘数采用最近一年的数据。

(3)比率乘数的调整

由于被评估单位与对比公司之间存在经营风险的差异,包括公司特有风险

等,因此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正。评估人员以折现率参数作为被评估单位与对比公

司经营风险的反映因素。

122

另一方面,被评估单位与对比公司可能处于企业发展的不同期间,对于相对

稳定期的企业未来发展相对比较平缓,对于处于发展初期的企业可能会有一段发

展相对较高的时期。另外,企业的经营能力也会对未来预期增长率产生影响,因

此需要进行预期增长率差异的相关修正。

(4)缺少流通折扣的估算

借鉴国际上定量研究缺少流通折扣率的方式,本次评估评估人员结合国内实

际情况采用非上市公司购并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

扣率。评估人员分别收集和对比分析了发生在 2014 年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

并购案例和截止于 2014 年底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数据。本次评估,评估人员取行

业平均值 42.2%作为评估人员采用的缺少流通折扣率。

(5)非经营性资产净值和负息负债

根据企业提供的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

位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审查,对其资产和收益项目根据评估的需要进行必

要的分类或调整。有关对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负息负债确定,参见收

益法相关内容。

(6)上市公司比较法评估结论的分析确定

被评估单位比率乘数=对比公司比率乘数×修正系数 P

被评估单位全投资市场价值=被评估单位比率乘数×被评估企业参数

(EBIT、EBITDA、NOIAT)

根据上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全投资市场价值后,通过如下方式得到股权的

评估价值:

赣州东磁的股东权益价值=(全投资市场价值-负息负债)×(1-不可流通

折扣率)+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具体计算结果如下表:

NOIAT 比率乘数计算表

123

对比公司 目标公司

对比公司 对比公司 目标公司 风险因素 增长率修 比率乘数修 比率乘数 比率乘数

NOIAT NOIAT

名称 折现率 折现率 修正 正 正前 修正后 取值

增长率 增长率

中科三环 12.78% 12.92% 10.66% 9.97% 0.14% 0.69% 52.26 37.26

正海磁材 11.42% 10.88% 10.37% 9.97% -0.55% 0.40% 54.74 58.93 44.68

银河磁体 13.87% 12.88% 11.92% 9.97% -0.99% 1.95% 57.66 37.84

EBIT 比率乘数计算表

对比公司 目标公司

对比公司 NOIAT/EB 对比公司 目标公司 风险因素 比率乘数 比率乘数 比率乘

EBIT EBIT 增长率修正

名称 IT(λ) 折现率 折现率 修正 修正前 修正后 数取值

增长率 增长率

中科三环 101.3% 14.84% 16.69% 12.71% 13.73% 1.85% -1.02% 52.96 38.49

正海磁材 104.9% 13.83% 14.64% 12.80% 13.73% 0.81% -0.93% 57.45 61.74 46.44

银河磁体 107.0% 16.87% 16.64% 15.00% 13.73% -0.23% 1.27% 61.67 39.09

EBITDA 比率乘数计算表

NOIAT/EB 对比公司 目标公司

对比公司 对比公司 目标公司 风险因素 比率乘数 比率乘数 比率乘

ITDA EBITDA EBITDA 增长率修正

名称 折现率 折现率 修正 修正前 修正后 数取值

(δ) 增长率 增长率

中科三环 81.9% 12.84% 14.89% 10.27% 11.40% 2.04% -1.13% 42.78 31.96

正海磁材 88.9% 12.04% 12.47% 10.85% 11.40% 0.43% -0.55% 48.69 51.71 38.71

银河磁体 88.5% 14.61% 14.83% 12.41% 11.40% 0.22% 1.01% 51.01 32.45

3、市场法评估结论

NOIAT EBIT EBITDA

序号 企业名称

比率乘数 比率乘数 比率乘数

1 被评估公司比率乘数取值 44.68 46.44 38.71

2 被评估公司对应参数 2,386.13 2,309.88 2,782.19

3 被评估公司全投资计算价值 106,606.46 107,271.53 107,690.81

4 被评估公司负息负债 8,068.29 8,068.29 8,068.29

5 不可流通折扣率 42.20% 42.20% 42.20%

6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184.00 184.00 184.00

7 被评估公司股权市场价值(取整) 57,100 57,500 57,800

8 评估结果(取整) 57,500.00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赣州东磁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市场法

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57,500.00 万元。

124

三、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评估说明

(一)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模型

收益法模型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二、赣州东磁的评估说明”之“(一)收

益法评估情况”。

2、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前提基础上的。下面是其中一些主要的假设前

提:

(1)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2)本次评估是基于现有市场情况对未来的合理预测,不考虑今后市场发

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政治动乱、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

(3)本次评估假设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经营业务合法,

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

(4)横店进出口和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

(5)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6)本次评估,除特殊说明外,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

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7)本次评估假设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于年度内均匀获

得净现金流;

(8)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基准日后外汇市场的变化和波动对评估结果的影

响。

当出现与上述假设条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125

3、未来收益和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1)营业收入预测

横店进出口管理人员参照钕铁硼业务的历史财务数据及中长期规划对未来

五年及以后年度收益进行了预测。评估人员分析了企业管理人员提出的预测数据

并与管理人员讨论了有关预测的假设、前提及预测过程,基本采纳了管理人员的

预测。至评估基准日,横店进出口钕铁硼类业务主要为出口贸易业务,另外有少

部分内销业务。

营业收入预测情况如下:

预测(万元)

营业收入

2015 年 9-12 月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3,350.00 11,153.34 12,059.46 12,910.44 13,690.08 14,374.58

收入增长率 - 13.34% 8.12% 7.06% 6.04% 5.00%

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销售客户通常不会

提前确认大额的采购需求,而是在单次采购前根据自身需求确认采购价格和数

量。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已确定的采购订单折合人民币

金额约为 1,542 万元,占 2016 年预计销售收入的 13.83%;已取得的意向性订单

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 3,750 万元,占 2016 年度预计销售收入的 33.62%。具体情

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占 2016 年收入预测的比例

已确认订单 1,542 13.83%

意向订单 3,750 33.62%

合计 5,292 47.45%

(2)营业成本预测

营业成本为商品购置成本等。评估人员结合企业未来发展规划及成本控制措

126

施,按照谨慎性原则,预测期参照外销和内销业务历史平均正常毛利率水平综合

预测。营业成本预测情况如下:

预测(万元)

营业成本

2015 年 9-12 月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营业成本 3,015.00 9,819.89 10,678.31 11,496.55 12,259.38 12,873.76

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88.57% 88.04% 88.55% 89.05% 89.55% 89.56%

(3)销售费用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费、销售业务费、展会费及宣传费、人员工资、社保费

及公积金和福利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等。运费参照企业历史年度

支出水平及出口量增加情况考虑适当的增长比例进行预测。人员工资主要根据企

业人力资源部门确定的销售人员人数变化、现有工资水平增长情况综合计算确

定。销售业务费、展会费及宣传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根据历史年度费用占

收入的比例的平均值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其预测值。

(4)管理费用预测

管理费用包括办公费用、管理人员工资、社保费及公积金和福利费、差旅费、

工会经费、残保金、业务招待费、房租费等。人员工资主要根据企业人力资源部

门确定的管理人员人数变化、现有工资水平增长情况等综合计算确定。办公费用:

根据历史年度费用占相应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值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其预测

值。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其他费用根据历史年度费用支出水平并考虑适当的增

长确定其预测值。

(5)财务费用预测

财务费用主要是利息收入、手续费及汇兑损益,参照历史数据结合营运资金

预测情况对利息收入、手续费进行预测;因目前汇率波动频繁,无法准确预测汇

率情况,故对汇兑损益未进行预测。

(6)所得税

127

所得税按目前执行的税率 25%进行预测。

(7)营运资金增加预测

营运资金的预测,一般根据企业最近几年每年营运资金占用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进行分析和判断,在历史平均比例水平基础上结合企业目前及未来发展加以调

整。根据横店进出口钕铁硼业务模拟报表历史年度的营运资金需求水平,确定每

年企业营运资金需求量及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终值预测

终值是企业在预测经营期之后的价值。本次评估采用 Gordon 增长模型进行

预测,假定企业的经营在预测期后每年的经营情况趋于稳定,稳定期增长率为

2.5%。

4、非经营性资产、负息负债

(1)非经营性资产

根据横店进出口提供的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钕铁硼业务模拟资产负债表,货

币资金账面金额为 2,553.51 万元 ,根据横店进出口钕铁硼业务资产付现成本、

资金周转情况等计算保有货币资金约 1,900 万元,多余货币资金 653.51 万元按非

经营性资产考虑。

(2)负息负债

所谓负息负债是指那些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包括银行借款、发行的债券、

融资租赁的长期应付款等。根据模拟资产负债表,评估人员未发现钕铁硼业务存

在负息负债。

5、折现率预测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基于收益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由

于被评估单位不是上市公司,其折现率不能直接计算获得。因此本次评估采用选

取对比公司进行分析计算的方法估算被评估单位期望投资回报率。为此,第一步,

首先在上市公司中选取对比公司,然后估算对比公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 β

128

(Levered Beta);第二步,根据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对比公司β 以及被评估单

位资本结构估算被评估单位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折现率。

(1)对比公司的选取

由于本次评估的被评估企业为盈利企业,并且在基准日前两年连续盈利,其

主营业务主要为销售稀土永磁体的外贸公司,因此在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采用

以下基本标准作为筛选对比公司的选择标准:

对比公司近两年经营主要为盈利公司;

对比公司有两年以上上市历史;

对比公司只发行人民币 A 股;

对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主要为生产及销售稀土永磁体,或

者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行业,如外贸公司,并且主营该行业历史不少

于 2 年。

根据上述四项原则,评估人员利用 Wind 数据系统进行筛选,最终选取了以

下 6 家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

①中科三环

详见本节“二、赣州东磁的评估说明”之“(一)收益法评估情况”

②正海磁材

详见本节“二、赣州东磁的评估说明”之“(一)收益法评估情况”

③银河磁体

详见本节“二、赣州东磁的评估说明”之“(一)收益法评估情况”

④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

129

行核定公司经营的 14 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

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

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服装及纺织品的生产、加工。仓储,房屋租赁,室内外

装饰,咨询服务。 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限按许可证所列经营项

目) ; Ⅲ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不含植入类产品及塑形角膜接触镜)(按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范围内经营)。

⑤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

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

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饲料、棉、麻、土畜产品、纺织品、服装、日

用百货、纸浆、纸制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化工、化工材料、矿产品、石油

制品(成品油除外)、润滑脂、煤炭、钢材、橡胶及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黑色金

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汽车(小轿车除外)、摩托车及零配件的销售(国家有专

营专项规定的除外);橡胶作物种植;仓储服务;项目投资;粮油及其制品的批

发,化肥、农膜、农药等农资产品的经营,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技

术交流、技术开发(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⑥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

定),实业投资和资产管理, 仓储,贸易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商务咨询,危

险化学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按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凡涉及行政许可的,

凭许可证经营)。

(2)加权资金成本的确定

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代表期望的总投资回报率。它是

期望的股权回报率和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

130

在计算总投资回报率时,第一步需要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资金回报率

和利用公开的市场数据计算债权资金回报率。第二步,计算加权平均股权回报率

和债权回报率。

①股权回报率的确定

为了确定股权回报率,评估人员利用资本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 or “CAPM”)。CAPM 是通常估算投资者收益要求并进而求取公司股

权收益率的方法。它可以用下列公式表述:

Re=Rf+β ×ERP+Rs

其中:Re 为股权回报率;Rf 为无风险回报率;β 为风险系数;ERP 为市场

风险超额回报率;Rs 为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A、确定无风险收益率

评估人员在沪、深两市选择从评估基准日到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超过 10 年

期的国债,并计算其到期收益率,取所有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本次评估

无风险收益率。以上述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 4.18%作为本次评估的无风险收

益率。

B、确定股权风险收益率

股权风险收益率是投资者投资股票市场所期望的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部分。

借鉴美国相关部门估算 ERP 的思路,评估人员对中国股票市场相关数据进行了

研究,因此评估人员认为选择 ERP = 8.21%作为评估基准日国内市场股权超额收

益率 ERP 未来期望值比较合理。

C、确定对比公司相对于股票市场风险系数β (Levered β )

β 被认为是衡量公司相对风险的指标。目前中国国内 Wind 资讯公司是一家

从事于β 的研究并给出计算β 值的计算公式的公司。本次评估评估人员是选取该

公司公布的β 计算器计算对比公司的β 值,股票市场指数选择的是沪深 300 指

数,选择沪深 300 指数主要是考虑该指数是国内沪深两市第一个跨市场指数,并

131

且组成该指数的成份股是各行业内股票交易活跃的领头股票。选择该指数最重要

的一个原因是评估人员在估算国内股票市场 ERP 时采用的是沪深 300 指数的成

份股,因此在估算β 值时需要与 ERP 相匹配,因此应该选择沪深 300 指数。

D、计算对比公司 Unlevered β 和估算被评估单位 Unlevered β

根据以下公式,评估人员可以分别计算对比公司的 Unlevered β :

Unleveredβ=Leveredβ/[1+(1-T)×D/E]

式中: D-债权价值;E-股权价值;T-适用所得税率。

将对比公司的 Unleveredβ 计算出来后,取其平均值作为被评估单位的

Unleveredβ 。

E、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资本结构比率

在确定被评估企业目标资本结构时评估人员参考了以下两个指标:被对比公

司资本结构平均值;被评估企业自身账面价值计算的资本结构。

最后综合上述两项指标确定被评估企业目标资本结构。

F、估算被评估单位在上述确定的资本结构比率下的 Levered β

评估人员将已经确定的被评估单位资本结构比率代入到如下公式中,计算被

评估单位 Leveredβ :

Leveredβ= Unleveredβ×[1+(1-T)×D/E]

式中:D-债权价值;E-股权价值;T:适用所得税率;

G、β 系数的 Blume 调正

在实践中,Blume 提出的调整思路及方法如下:

a 0.35 0.65 h

其中:

a 为调整后的 β 值, h 为历史 β 值。

132

该调整方法被广泛运用,许多著名的国际投资咨询机构等就采用了与布鲁姆

调整相类似的 β 计算公式。鉴于此,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 Blume 对采用历史

数据估算的 β 系数进行调整。

H、估算公司特有风险收益率 Rs

目前国际上将公司全部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进一步细化为公司规模溢价

(Size Premium)RPs 和特别风险溢价 RPu,即:

Rs = RPs RPu

将恰当的数据代入 CAPM 公式中,评估人员就可以计算出对被评估单位的

股权期望回报率。

②债权回报率的确定

评估人员以目前官方公布的贷款利率,同时结合企业贷款利率,确定本次评

估的债权年期望回报率。

③被评估企业折现率的确定

股权期望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可以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总资本加权平均

回报率。权重评估对象实际股权、债权结构比例。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利用以

下公式计算:

E D

WACC Re Rd (1 T )

DE DE

其中: WACC 为加权平均总资本回报率;E 为股权价值;Re 为期望股本回

报率;D 为付息债权价值;Rd 为债权期望回报率;T 为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上述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为 13.00%,以其作为

被评估公司的折现率。

6、收益法评估结果

项目名称 未来预测

133

项目名称 未来预测

2015(9-12)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终值

营业收入 3,350.00 11,153.34 12,059.46 12,910.44 13,690.08 14,374.58 14,733.95

营业成本 3,015.00 9,819.89 10,678.31 11,496.55 12,259.38 12,873.76 13,195.61

营业税金及附加 9.93 11.47 12.41 13.27 14.06 14.74 15.10

销售费用 112.59 309.99 338.33 368.07 396.16 425.12 435.75

管理费用 29.60 74.52 80.20 86.76 92.88 99.27 101.76

财务费用 -5.16 -31.23 -33.77 -36.15 -38.33 -40.25 -41.26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营业利润 188.04 968.70 983.97 981.93 965.93 1,001.94 1,026.98

营业外收支 - - - - - - -

利润总额 188.04 968.70 983.97 981.93 965.93 1,001.94 1,026.98

应交所得税 47.01 242.17 245.99 245.48 241.48 250.48 256.75

净利润 141.03 726.52 737.98 736.45 724.45 751.45 770.24

加:税后利息支出 - - - - - - -

加: 折旧/摊销 - - - - - - -

毛现金流 141.03 726.52 737.98 736.45 724.45 751.45 770.24

减:资本性支出 - - - - - - -

减:营运资金增加 429.79 236.26 163.10 153.18 140.33 123.21 64.69

净现金流 -288.76 490.27 574.88 583.27 584.11 628.24 6,719.55

折现系数 0.98 0.90 0.80 0.71 0.63 0.55 0.55

净现金流量现值 -282.94 442.79 459.48 412.55 365.62 348.00 3,722.15

全投资资本的市场价值 5,467.66

减:负息负债 -

加:非经营性资产 653.51

股东权益公允市价(取整) 6,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横店进出口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收益法

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6,100 万元。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货币资金评估

货币资金账面值 25,535,086.22 元。根据模拟报表编制的原则,复核货币资

金金额确定的完整性,并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货币资金的评估价值

为 25,535,086.22 元,评估无增减值。

134

2、应收款项评估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首先对各项应收款项进行

逐笔核对,查看其是否账表相符。对账面余额较大的应收款项进行函证,核实账

面余额的准确性;抽查相关业务合同,核实业务的真实性;其次,判断分析应收

款项的可收回性确定评估值。应收账款的评估值为 17,147,766.43 元,评估无增

减值;预付账款的评估值为 234,879.58 元,评估无增减值;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值为 455,265.19 元,评估无增减值。

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评估人员查看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账,并根据税法核实账面记录是否正

确,经核查,账务记录符合规定,余额正确,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49,415.34 元,评估无增减值。

4、应付款项

对应付账款,评估人员抽查了部分采购合同和会计凭证,同时评估人员关注

了评估基准日后的付款情况;对预收账款,评估人员了解了产权持有单位核算政

策和具体账务处理,查看了相关销售合同和会计凭证,验证核实业务发生的真实

性以及账面记录的准确性,并对大额款项进行函证,按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认评

估值。应付账款的评估价值为 23,175,216.77 元,评估无增减值;预收账款的评

估价值为 170,192.21 元,评估无增减值。

5、应付职工薪酬

评估人员按照企业规定对应付职工薪酬各明细项进行核实,同时查阅明细

账、入账凭证,检查各项目的计提、发放、使用情况。经核查,财务处理正确,

按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应付职工薪酬的评估价值为 77,003.78 元,评

估无增减值。

6、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单位:万元

135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4,337.30 4,337.30

非流动资产 2 4.94 4.94

其中:其他非流动资产 3 4.94 4.94

资产总计 4 4,342.24 4,342.24

流动负债 5 2,342.24 2,342.24

非流动负债 6

负债总计 7 2,342.24 2,342.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8 2,000.00 2,000.00 0.00 0.00

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的横店进出口钕铁硼业务资产评估价值 4,342.24 万元,

负债评估值为 2,342.24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2,000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四、董事会对本次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价公

允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查了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业务服务的北京中同华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及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后认为:

1、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公司聘请了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并出具

了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 890 号、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 891 号《资产评估

报告书》,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工作的专

业资质;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公司本次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之间除

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害

关系;因此,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

公正、科学的原则。

2、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136

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

场的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赣州东磁进行评估;采

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根据两种方法的适用

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评估机

构所选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

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本次评估采取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评估对象的

实际情况,各项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二)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协同效应的说明

本次重组中,太原刚玉收购赣州东磁 100%股权以及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协同效应,具体情况如下:

1、赣州东磁与太原刚玉之间存在协同效应

太原刚玉下属子公司英洛华磁业主要从事钕铁硼磁性材料的生产及销售。本

次交易完成后,赣州东磁的钕铁硼业务与上市公司原有的钕铁硼业务实现产能、

技术、人才、市场等多方面互补,增强上市公司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的市场竞争

力。太原刚玉下属子公司联宜电机的主要业务为微特电机的生产和销售,赣州东

磁所生产的钕铁硼产品是高性能微特电机的重要原材料。本次交易完成后,赣州

东磁可以将自身的钕铁硼生产技术与联宜电机的微特电机研发成果进行对接,在

新产品设计、研发、测试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增加上市公司在微特电机领域的

竞争力。

2、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与太原刚玉之间存在协同效应

137

本次交易完成后,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将注入上市公司,钕铁硼业务相关资

产与上市公司子公司英洛华磁业之间的合作将进一步紧密。上市公司将根据自身

的产品结构、研发情况等对钕铁硼业务的销售策略进行宏观把控,同时,钕铁硼

业务相关资产的海外销售部门也能够使用自身的销售数据和客户反馈更好的为

英洛华磁业提供支持。

3、标的公司之间存在协同效应

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赣州东磁主要从事风电领域、新能源汽车领域、节能电

梯领域钕铁硼磁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优质

的稀土永磁材料生产业务、销售业务进行整合,赣州东磁与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之间将通过资源互补、经验互补、团队互补的方式发挥协同效益,有利于增加上

市公司的稀土永磁材料出口业务的盈利能力。

综上,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协同效应。本次重组将有助

于上市公司完善和延伸产业链条,通过积极有效的整合,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

的协同效应,为上市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次交易评估中未考虑该协同效应。

(三)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合理性分析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

考价,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即 10.02 元/股。经公司与交易对方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2 元/股。

138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太原刚玉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确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的

规定。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0.02 元/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确定为 10.02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太原刚玉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规的规定。

(四)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1、本次交易定价相对估值水平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全部股东权益的相对估值水平如下:

项目 赣州东磁 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净利润(2015 年预测,万元) 4,380.68 629.69

净资产(2015 年 8 月 31 日,万元) 11,711.30 2,000.00

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万元) 55,200.00 6,100.00

市盈率(倍) 12.60 9.69

市净率(倍) 4.71 3.05

注:市盈率计算中,2015 年度标的公司净利润为 1-8 月净利润加上评估预测的 9-12 月

净利润。

2、与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对估值情况对比分析

139

(1)赣州东磁与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的对比分析

截至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国内 A 股市场主要从事钕

铁硼生产、销售的上市公司有中科三环、宁波韵升、正海磁材和银河磁体,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对估值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000970.SZ 中科三环 53.86 3.79

600366.SH 宁波韵升 19.48 2.62

300224.SZ 正海磁材 59.38 5.59

300127.SZ 银河磁体 48.07 3.57

行业平均 45.20 3.89

赣州东磁 12.60 4.71

注:1、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2、上市公司市盈率=基准日股票总市值/(2015 年度 1-6 月归属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2);3、上市公司市净率取基准日股票总市值除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根据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为 45.20 倍,市净率为 3.89

倍。本次交易中赣州东磁股权定价的市盈率为 12.60 倍,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市盈率平均水平;市净率为 4.71 倍,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平

均水平。

(2)横店进出口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与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的对

比分析

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主要经营钕铁硼磁性材料产品的出

口销售业务,截至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国内 A 股市场主

要从事钕铁硼生产、销售业务的上市公司有中科三环、宁波韵升、正海磁材和银

河磁体,另外,考虑到横店进出口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不进行钕铁硼磁性材料生

产,主营业务具备较强的出口贸易属性,也选取了对外贸易行业公司进行对比。

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对估值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000970.SZ 中科三环 53.86 3.79

600366.SH 宁波韵升 19.48 2.62

140

300224.SZ 正海磁材 59.38 5.59

300127.SZ 银河磁体 48.07 3.57

600287.SH 江苏舜天 54.47 3.61

600500.SH 中化国际 33.23 2.29

600826.SH 兰生股份 12.02 2.65

钕铁硼行业与对外贸易行业综合平均 40.07 3.45

横店进出口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9.69 3.05

注:1、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2、上市公司市盈率=基准日股票总市值/(2015 年度 1-6 月归属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2);3、上市公司市净率取基准日股票总市值除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根据上表可见,综合钕铁硼行业与对外贸易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和

市净率数据,综合平均市盈率为 40.07 倍,市净率为 3.45 倍。本次交易中横店进

出口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定价的市盈率为 9.69 倍,远低于钕铁硼行业和对外贸

易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平均市盈率水平;市净率为 3.05 倍,亦低于钕铁硼

行业和对外贸易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平均市盈率水平。

(3)标的资产平均预测市盈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分析

本次交易利润承诺期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当年起的

三个会计年度,即 2016、2017、2018 年度。其中,交易标的赣州东磁作价 55,200.00

万元,未来三年平均承诺净利润 4,963.81 万元,根据赣州东磁未来三年平均预测

净利润计算的本次交易市盈率为 11.12 倍,远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水平;

交易标的横店进出口钕铁硼相关资产作价 6,100.00 万元,未来三年平均承诺净利

润 733.65 万元,根据横店进出口钕铁硼相关资产未来三年平均预测净利润计算

的本次交易市盈率为 8.31 倍,亦远低于综合钕铁硼行业和对外贸易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水平。

(4)结合太原刚玉的市盈率水平分析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性

太原刚玉 2014 年度实现的每股收益为 0.17 元(追溯调整后),对应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 10.02 元的市盈率为 58.82 倍。本次收购赣州东磁

的市盈率为 12.60 倍,收购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市盈率为 9.69 倍。因此,本次

交易的市盈率显著低于太原刚玉的市盈率,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141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五)本次评估的敏感性分析

董事会结合交易标的经营模式,分析影响较大指标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进

行敏感性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收入、成本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假设标的资产收入、成本同比例变动的情况下,

评估值变动的情况如下:

(1)赣州东磁

项目 同比变动率 评估值(万元) 评估值变动率

3.0% 58,800.00 6.52%

2.0% 57,600.00 4.35%

1.0% 56,400.00 2.17%

收入、成本 0.0% 55,200.00 0.00%

-1.0% 54,000.00 -2.17%

-2.0% 52,800.00 -4.35%

-3.0% 51,600.00 -6.52%

(2)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项目 同比变动率 评估值(万元) 评估值变动率

3.0% 6,340.00 3.93%

2.0% 6,260.00 2.62%

1.0% 6,190.00 1.48%

收入、成本 0.0% 6,100.00 0.00%

-1.0% 6,040.00 -0.98%

-2.0% 5,970.00 -2.13%

-3.0% 5,890.00 -3.44%

2、毛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假设标的资产毛利率变动的情况下,评估值变

动的情况如下:

(1)赣州东磁

142

项目 毛利率变动 评估值 评估值变动率

3.0% 76,700.00 38.95%

2.0% 69,500.00 25.91%

1.0% 62,400.00 13.04%

毛利率 0.0% 55,200.00 0.00%

-1.0% 48,000.00 -13.04%

-2.0% 40,900.00 -25.91%

-3.0% 33,700.00 -38.95%

(2)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项目 毛利率变动 评估值 评估值变动率

3.0% 8,650.00 41.80%

2.0% 7,810.00 28.03%

1.0% 6,960.00 14.10%

毛利率 0.0% 6,100.00 0.00%

-1.0% 5,270.00 -13.61%

-2.0% 4,420.00 -27.54%

-3.0% 3,580.00 -41.31%

五、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

价公允性的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对公司拟购买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北

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评估

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公司本次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

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害关系,因此,

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

进行,并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

提具有合理性;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赣州东磁进

行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根据两种

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

143

论。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

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本次评估采取了必要的评

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各项资产的评估方

法适当,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144

第六节 发行股份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太原刚玉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东磁有限、恒益投资购买其合计

持有的赣州东磁 100%股权;向横店进出口购买其持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公司拟向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

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

前述发行对象分别以其持有的赣州东磁 100%、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认购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

2、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为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均以现金认购公司发行股份。

145

(四)发行股份与定价依据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发行定价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

考价,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即 10.02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确定为 10.02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太原刚玉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发行定价

公司本次锁价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公告日。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90%,即 10.02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

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确定为 10.02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太原刚玉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146

(五)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向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的计

算公式为:发行数量=各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股权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按

照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6.13 亿元计算,上市公司用于购买标的资产需要发

行的股份数量合计约为 61,177,643 股,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如下:

赣州东磁股东及持股比例

太原刚玉发行股份数(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东磁有限 89.02% 49,038,919

恒益投资 10.98% 6,050,900

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持有权益比例

横店进出口 100% 6,087,824

合 计 61,177,643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行价格因太原刚玉出现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出现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将不超过 6.13 亿元,因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1,177,642

股。预计向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发行的股份数量如

下:

名称 认购金额(万元) 太原刚玉发行股份数(股)

横店控股 35,300 35,229,540

钜洲资产 15,000 14,970,059

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 11,000 10,978,043

合计 61,300 61,177,642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行价格因太原刚玉出现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出现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147

(六)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过渡期间损益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太原刚玉享有,如出现亏损,由交易对方

按其在标的资产的持股比例承担。在过渡期间,未经太原刚玉书面同意,交易对

方不得就标的资产(包括各重要资产)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不得

进行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增加债务或放弃债权等导致标的资产对应

净资产价值重大减损的行为。过渡期间,交易对方承诺不会改变标的资产的生产

经营状况,将保证标的资产根据以往惯常的方式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其自身

的资产及相关业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八)锁定期安排

1、发行股份收购资产

本次向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

票出具如下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的,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

月。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

148

守上述约定。

2、募集配套资金

太原刚玉拟向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该等股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横店控

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上市公司

股份出具如下承诺: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约定。

(九)利润补偿安排

1、利润补偿期

利润补偿期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当年起的三个会计

年度,暂定为 2016、2017、2018 年度。

2、承诺利润数

交易对方承诺标的资产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计数分别为 4,674.81 万元、5,584.83 万元及 6,832.73

万元。

3、利润差额的确定

太原刚玉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有关年度报告中对标的资产累计实现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累计预测净利润数的差异情

况进行单独披露,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4、利润补偿实施

149

(1)每年股份补偿数量的确定

从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当年起的三个会计年度中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

会计师事务所届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如果标的资产每个会

计年度末经审计累计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小于资产评估

报告书同期累计预测净利润数,则太原刚玉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5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交易对方标的资产该期间实际净利润数小于预测净利润数

的事实,并要求交易对方补偿净利润差额。

如果交易对方须向太原刚玉补偿利润,交易对方同意太原刚玉以 1.00 元的

价格回购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太原刚玉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太原刚玉本

次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在利润补偿期间,如果须实施股份回购,当年应回购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

下:

回购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合计数-标的资

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合计数)×本次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总

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注: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在补偿期限届满时,太原刚玉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标

的资产评估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交易对方将另行

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2)股份回购的实施

如果交易对方须向太原刚玉补偿利润,交易对方需在太原刚玉年度报告披露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规定计算应回购股份数并协助太原刚玉通知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将该等应回购股份转移至太原刚玉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

150

单独锁定。应回购股份转移至太原刚玉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后不再拥有表决权

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应分配的利润归太原刚玉所有。

在利润补偿期间,已经累积的单独锁定的应回购股份不得减少。

太原刚玉在利润补偿期限届满且确定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应回购股份数量并

完成锁定手续后,应在两个月内就协议项下全部应回购股份的股票回购事宜召开

股东大会。若股东大会通过,太原刚玉将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

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全部股份,并予以注销;若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定向回购议案,

则太原刚玉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交易对方,交易对

方将在接到通知后的 30 日内将前款约定的存放于太原刚玉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

户中的全部已锁定股份赠送给太原刚玉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交易

对方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称“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

权登记日扣除交易对方持有的股份数后太原刚玉的股本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

份。

(十)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本次发行完成后,太原刚玉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新老股东按

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盈利能力以及抵御风险

的能力将显著增强。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备考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

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2015.8.31 2014 年/2014.12.31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资产 203,607.83 236,590.59 229,340.54 249,635.38

净资产 120,984.56 134,596.85 103,766.58 114,969.79

1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20,485.90 134,098.19 103,041.65 114,244.86

营业收入 69,932.44 98,251.38 123,244.36 148,977.42

营业利润 -4,976.56 -2,269.56 -10,540.35 -7,922.38

利润总额 -3,036.54 421.99 7,207.94 10,412.70

净利润 -3,687.01 -789.27 6,319.78 8,903.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60.75 -563.01 6,466.00 9,049.90

综合毛利率 15.27% 16.26% 14.06% 13.93%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444,486,764 股,预计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发行股份合计不超过 122,355,285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股本总额不超过 566,842,049 股;假设配套融资不能实施,公司股本总额为

505,664,407 股。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上

市公司股权分布结构如下:

单位:股

发行前 购买资产后 配套融资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横店控股 187,984,247 42.29% 187,984,247 37.18% 223,213,787 39.38%

金华相家 6,747,136 1.52% 6,747,136 1.33% 6,747,136 1.19%

东磁有限 - - 49,038,919 9.70% 49,038,919 8.65%

恒益投资 - - 6,050,900 1.20% 6,050,900 1.07%

横店进出口 - - 6,087,824 1.20% 6,087,824 1.07%

钜洲资产 - - - - 14,970,059 2.64%

硅谷惠银(硅谷 - - - -

10,978,043 1.94%

惠银 1 号)

其他社会公众

249,755,381 56.19% 249,755,381 49.39% 249,755,381 44.06%

股东

合计 444,486,764 100.00% 505,664,407 100.00% 566,842,049 100.00%

注:横店控股、金华相家、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为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股权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横店控股仍为太原刚玉的控股股东,太原刚玉的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152

第七节、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61,300 万元。配套资金拟用于:消防机

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能

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

金。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合计为 61,300 万元,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募集

总额不超过 61,3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1 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 18,455.00 18,455.00

2 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0,691.00 17,000.00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

3 13,060.00 13,060.00

产业化项目

4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12,785.00 12,785.00

合 计 64,991.00 61,3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1,300.00 万元,如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需求,则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自筹解

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本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

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

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可根据市

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

153

后予以置换。

(一)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利用联宜电机现有厂区空余场地新建生产厂房、实验楼、消防模拟基

地及配套公用动力设施,组建冲压车间、焊接车间、机加工车间、热处理车间、

涂装车间、总装检测车间;建设消防模拟基地和测试实验室,加强模拟测试基础

环境的建设,完善测试方案。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消防机器人系列产品 2,380

台和消防模拟训练系统 5 套/年的生产能力。

(2)项目实施单位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联宜电机。募集资金到位后,由联宜电机具体负责建设

实施。本项目建设用地将利用联宜电机厂区已有土地。

(3)项目投资金额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 18,455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2.5 年,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

备、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竣工验收等阶段。项目第三年开始部分投产,第五年

起开始完全达产。

(4)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环评等报批事项情况

2015 年 11 月 17 日,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东发改备[2015]154 号《东阳

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准予本项目备案。

2015 年 11 月 20 日,东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东环(2015)248 号《关于浙江

联宜电机有限公司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

意见的函》同意本项目建设。

(5)预期效益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 18,455 万元,预期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54

序号 项目 指标值 备注

1 年营业收入 28,210 正常年

2 年利润总额 3,850 正常年

3 净利润 2,888 正常年

4 投资回收期(年) 7.88 税后

5 内部收益率(%) 15.40 税后

(二)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联宜电机厂区新建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厂房和研发检测技术中

心。拟购置国内领先的插件生产线、高速自动光学检查机、部件调试线、驱动器

装配线、成品调试生产线等生产设备及测试设备,不仅大大提高了电机及驱动器

的生产效率,大大的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也提高了产品成品率。项目实施完成

后,可形成年产 4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的生产能力。

(2)项目实施单位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联宜电机。募集资金到位后,由联宜电机具体负责建设

实施。本项目建设用地将利用联宜电机厂区已有土地。

(3)项目投资金额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 20,691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2.5 年,主要包括初步设计、

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及投入生产等阶段。项目计划两年半开始投产,

投产后第一年达到设计负荷的 40%,第二年达到 80%,第三年开始为达产期。

(4)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环评等报批事项情况

2015 年 11 月 17 日,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东发改备[2015]155 号《东阳

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准予本项目备案。

2015 年 11 月 20 日,东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东环(2015)247 号《关于浙江

联宜电机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

意见的函》同意本项目建设。

155

(5)预期效益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 20,691 万元,预期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指标值 备注

1 年营业收入 58,175 正常年

2 年利润总额 5,888 正常年

3 净利润 5,005 正常年

4 投资回收期(年) 7.5 税后

5 内部收益率(%) 17.5 税后

(三)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购置国内领先的甩带炉、成型压机、气流磨、混料机等生产设备及测

试设备,采用了以上设备后保障了各个工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降低了配方稀土

总量投入,不仅提高了取向磁场和均匀性,提高了磁体性能也提高了产品成品率,

可大大降低生产成本。项目还采用了全自动光学全检设备,节省人工,产品的出

产率较原传统加工方式提高了 10~15%。综合改造后,产品性能和成本具有极强

的竞争优势。项目实施完成后,形成年产 600 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

体生产能力。

(2)项目实施单位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英洛华磁业。募集资金到位后,由英洛华磁业具体负责

建设实施。本项目建设用地将利用英洛华磁业厂区已有土地。

(3)项目投资金额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 13,06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2 年,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

备、项目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和生产准备等阶段。项目第三年投产,当年生产负

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70%;项目第四年完全达产。

(4)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环评等报批事项情况

156

2015 年 7 月 14 日,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东经技备案[2015]64 号《浙

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准予本项目备案。

2015 年 7 月 24 日,东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东环(2015)167 号《关于浙江

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同意本项目建设。

(5)预期效益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 13,060 万元,预期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指标值 备注

1 年营业收入 22,500 正常年

2 年利润总额 3,668.7 正常年

3 净利润 3,118.4 正常年

4 投资回收期(年) 6.38 税后

5 内部收益率(%) 21.63% 税后

(四)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12,785.00 万元用于偿还

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财务风险,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可持

续发展能力,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股东权益。

考虑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无法确切估计,且公司和标的资产存在较多有

息负债情况,因此太原刚玉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

息费用的原则,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各项有息负债。

(2)项目实施必要性

①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本次重组成功后,上市公司将自身的钕铁硼永磁材料业务与标的资产赣州东

磁的钕铁硼永磁材料业务及横店进出口的钕铁硼材料出口贸易业务相结合,实现

157

了产能、技术、市场三方面的互补,通过发挥规模效应、协同效应,增强上市公

司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为上市公司向下游业务的延伸提供

了强力支持。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着力打造“控制技术+电机”

的精密制造产业平台,通过系统集成,建设“部件+装备+工程”的产业生态,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消防机器人及消防模拟训练系统等业务领域。

②满足公司技术研发的需要

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整个产业链已经形成了日趋激烈的多元化竞

争格局。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太原刚玉必须持续

加强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技术,保持持续的自主创新

能力,力争在新能源汽车磁性材料及驱动系统领域取得一定的市场地位。资金的

持续投入将提升太原刚玉的研发投入水平,为太原刚玉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

持。

③优化资本结构,节约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太原刚玉债务规模保持在较高水平,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太

原刚玉资产负债率为 40.58%,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15.71%;流动比率、速

动比率分比为 1.57、1.11,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6.08、5.15。

虽然公司与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良好的银行融通能力,但

通过债务方式融资不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未来发展,难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规模

扩张的资金需求。以募集资金偿还公司有息负债,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为公司业务的快速扩张奠定良好基础。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本次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具备较强的必要性。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提高整合绩效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战略密切相

关,有利于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

158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公众安全意识的提高,社会各方对

应急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公司在充分市场调查研究和考察论证基础上,

拟与哈工大机器人研究所共建技术开发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发先进适用的消防机

器人系列产品,高起点进入消防机器人行业和应急服务行业。公司将充分发挥各

子公司之间的技术协同效应,结合自身在微特电机、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发展经验,

促进应急救援技术装备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的直接转化,为公司向机器人

等智能装备领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关键核心配

件产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整个产

业链已经形成了日趋激烈的多元化竞争格局。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太原

刚玉必须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技术,保持持

续的自主创新能力,力争在新能源汽车磁性材料及驱动系统领域取得一定的市场

地位。自有资金的持续投入将提升太原刚玉的研发投入水平,为太原刚玉的长期

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各部门、各子公司的通力协作和全体技术研发

人员的共同努力,逐步推进电机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产业化应用规模,以公

司的技术、产品平台为基础,加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以及

驱动系统的研发拓展,发挥公司在管理、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的产业化优势,

为公司磁体、电机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拓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使用效率及截至目前剩余情况

1、2014 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55 号文件核准,太原刚玉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成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126,168 股(A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8.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6,039,998.0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8,29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7,749,998.0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验字(2014)

159

第 000019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确认。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太原刚玉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67,913,017.84 元,闲

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

941,032.67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0,778,012.91 元。

单位:万元

截至 2015 年 8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实际投资金额与承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月 31 日项目完

日实际投资金额 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工程度

低稀土总量高性能

钕铁硼永磁体生产 29,807.00 14,506.25 15,300.75 48.67%

技术装备改造项目

智能物流存取成套

9,968.00 7,285.06 2,682.94 73.08%

系统产业化项目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15,000.00 15,000.00 - 100.00%

资金

合 计 54,775.00 36,791.31 17,983.69

2、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25 号文件《关于核准太原双塔

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横店控股、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许

晓华合计发行 77,092,511 股股份购买横店控股、金华相家及许晓华等三名交易对

方所持有的联宜电机的 100%股权,上述股权已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在浙江东阳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过户登记至太原刚玉名下,上述发

行的股份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15)

第 000062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向横店控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4,468,085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9.40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229,999,999.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209,049,999.00 元。以上募集资金经山

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15)第 00006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联宜电机已过户至太原刚玉名下,鉴于配套募集资

160

金在 8 月中旬到位,配套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16,499,999.00 元,其中: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7,450,000.00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9,049,999.00 元。

(三)太原刚玉现有货币资金用途及未来使用计划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太原刚玉货币资金余额为 45,389.18 万元,太原刚

玉现有货币资金用途的概况如下

序号 货币资金用途 金额(万元)

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低稀土总量高性能钕铁硼永磁体生产技术装备

15,300.75

改造项目

智能物流存取成套系统产业化项目 2,682.94

MIOT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3,001.01

及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

2 支付整体搬迁建设及职工安置资金 5,418.29

3 偿还 6 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借款 7,500

4 日常经营的货币资金 10,000

货币资金需求合计 63,902.99

现有货币资金余额 45,389.18

货币资金缺口 18,513.81

根据上表,太原刚玉已有明确用途的货币资金共 63,902.99 万元,现有货币

资金 45,389.18 万元,货币资金缺口 18,513.81 万元,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具备充分

必要性。现有货币资金用途及使用具体计划如下: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2014 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55 号文件核准,太原刚玉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成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126,168 股(A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8.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6,039,998.0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8,29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7,749,998.08

161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验字(2014)

第 000019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确认。该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7,500 万元,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低稀土总量高性能钕铁硼永磁体生产技术

装备改造项目、智能物流存取成套系统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低稀土总量高性能钕铁硼永磁体生产技术装备改造

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14,506.25 万元,智能物流存取成套系统产业化项目已投入

募集资金 7,285.06 万元,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合计 17,983.69 万

元。

(2)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25 号文件《关于核准太原双塔

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横店控股、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许

晓华合计发行 77,092,511 股股份购买横店控股、金华相家及许晓华等三名交易对

方所持有的联宜电机的 100%股权,上述股权已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在浙江东阳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过户登记至太原刚玉名下,上述发

行的股份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15)

第 000062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向横店控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4,468,085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9.40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229,999,999.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209,049,999.00 元。以上募集资金经山

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15)第 00006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 MIOT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及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尚需投入资金合计 23,001.01 万元。

2、太原刚玉搬迁及职工安置支出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搬

迁太原地区产业的议案》。根据太原市政府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公司将太原地

162

区产业分批搬迁至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太原刚玉整体搬迁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已完成主要

生产项目以及研发中心、职工宿舍等的建设。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太原刚玉

尚需支付的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职工安置费等合计约 5,418.29 万元。

3、偿还 6 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借款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太原刚玉资产负债率为 40.58%,高于行业平均水

平。短期借款余额 43,600 万元,其中 6 个月内到期的借款约 7,500 万元,太原刚

玉需要保持一定的流动性用以偿还 6 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借款。

4、太原刚玉日常经营需要预留一定的货币资金

目前,上市公司主营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微特电机等,按照公司管理经验,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转资金、研发投入,控制财务风险,公司维持正常

运营的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约为 1 亿元。

根据上述分析,太原刚玉现有货币资金的主要用途或使用计划:1、继续投

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支付整体搬迁建设及职工安置支出; 3、偿还 6

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借款;4、日常经营的预留货币资金。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

太原刚玉货币资金余额为 45,389.18 万元,较货币资金需求的 63,902.99 万元仍存

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因此太原刚玉现有货币资金不足以支持目前投资项目的资金

需要,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具备充分的必要性。

(四)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用途与上市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

状况和管理能力相匹配

1、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资产负债率对比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203,607.83 万元,净资产

120,984.56 万元,资产负债率 40.58%。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稀土永磁行业上

市公司中可比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163

上市公司简称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合并)

中科三环 5.83 4.39 13.50

宁波韵升 2.93 2.40 18.30

正海磁材 2.98 2.55 24.58

银河磁体 12.58 11.27 6.48

平均 6.08 5.15 15.71

公司 1.57 1.11 40.58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 wind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一直较高,系公司依靠较多银行贷款维持日常经

营周转,在盈利水平未能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净资产增长规模有限。虽然上市公

司在 2015 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公司整体的资产负债率仍显著高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平均水平。

2、募集资金金额、用途与上市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

本次收购完成后,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36,590.59 万元,

其中流动资产总计 148,306.33 万元。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 61,300 万元,仅占公

司本次收购完成后总资产的 25.91%、流动资产的 41.33%。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的收入将有显著增加,净利润水平也有所提高。本

次交易后,上市公司 2014 年和 2015 年 1-8 月度预计将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48,977.42 万元和 98,251.38 万元;上市公司 2014 年和 2015 年 1-8 月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9,049.90 万元和-563.01 万元,较本次交易前显著增加。上

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获得明显提升。

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额对上市公司现有的资产规模影响较小,与上市公

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并有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募集资金金额、用途与公司管理能力相匹配

公司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164

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形成了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数额与公司的管理能力相匹配,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其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妥善保管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事先计

划的投向分配募集资金,并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四、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形成

了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

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规定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

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同一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

户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二)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和投入时间安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出现可能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165

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的使用实

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需由使

用部门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报告,由使用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管理部门审核、

并报董事会秘书处备案后经联签后执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计划进度实施,执行部门要细化具体

工作进度,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每月底向财务部、董事会秘书处

提供工作计划及实际进度。确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影响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

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闲置募集资金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超过当次募集金额 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前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

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 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募集资金年

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

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当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应当在置换实施前对外公告。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应当按照公司募集时承诺的项目执行,原则上不应变

更。需要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时,应当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

166

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拟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的方式实施的,应当在充分了解

合资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合资的必要性,并且公司应当控股,确保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控制。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包括权益)的,

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

的意见后方可使用。

(四)关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的相关内容

公司审计稽核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

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

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存在的违规情形、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已经或拟

采取的措施。

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司应当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对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入时间和完工程度等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专项审核的情

况。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

167

重大差异,定期就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

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公司应当全力配合

专项审计工作,并承担必要的审计费用。公司应配合保荐人的督导工作,主动向

保荐人通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授权保荐代表人到有关银行查询募集资金支取

情况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资料。

审计管控部应对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按照规定的计划进度实施。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

促公司规范运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

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董事会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和定期报告(年度报

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使用、批准及项目实施

进度情况。

五、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1,300 万元,如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需求,则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自筹解

决。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

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若由于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导致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上市公司拟采用银行借款等自筹方式补足资金缺口。同时,

上市公司将根据资金筹措和市场环境等情况,相应调整相关项目的投资规模、投

资方式或投资进度。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锁价方式发行

(一)采取锁价方式的原因

(1)以锁价发行方式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保障募集配套资金顺利实施

由于近期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一定波动,而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受宏观经济

周期、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及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投资者心

168

理等因素影响,后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因此,上市公司采取锁价方式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降低配套融资股份的发行风险,避免采用询价方式向不特

定对象募集资金可能导致募集金额不足、发行所需时间较长等不确定性问题,保

障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2)引入认同上市公司战略、支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长期投资者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横店控股及公司拟引进的战略投资者。本次

上市公司采取锁价发行的方式有助于引进长期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对上市公

司经营运作具有较高认同感的战略投资者,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

力。另外,横店控股看好公司的长期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为公司发展提供必需

的资金支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将锁定 36

个月,更有利于上市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二级市场股价的稳定。

(二)发行对象本次重组前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横店控股共持有上市公司 187,984,247 股。横店控

股已出具《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持有太原刚玉股票限售的补充承诺函》,

该函载明: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100%股权、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包括英洛华进出口 100%的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组所涉之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收购(下称“本次

收购”)。本公司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前本公司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

次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允许转让的

除外。

因此,本次交易后,横店控股本次重组前所持股份均已处于限售或承诺锁定

状态。

七、本次收益法评估时预测现金流中未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

来的收益

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169

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上市

公司的子公司(英洛华磁业、联宜电机)。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未将配套募集资

金纳入评估范围,仅以标的资产现有业务基础在未来经营期间产生的收益作为测

算依据。另外,本次配套融资需要获得监管机构的核准,本次评估未以配套募集

资金成功实施作为假设前提,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标的资产

的评估值。因此,评估机构在评估时,未考虑配套募集资金对基准日标的资产收

益法评估结果的影响。

170

第八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相关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5 年 11 月 25 日,上市公司与东磁有限、恒益投资及横店进出口签署了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5 年 12 月 14 日,上市公司与东磁有限、恒益

投资及横店进出口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根据中同华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 890 号《资

产评估报告书》,赣州东磁经评估的净资产值(股东全部权益)为 55,200 万元;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 89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英洛华进出口经评估的净资产值(股东全部权益)为 6,1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

商,赣州东磁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为 55,200 万元;英洛华进出口资产最终交易价

格为 6,100 万元。

(三)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

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拟以其持有的赣州东磁 100%的股权认购上市公司本次

发行的股份;横店进出口拟以其持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

行的股份。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计算,预计太原刚玉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

总数为 6,117.7643 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尚待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数如下表:

名称 认购股份数

东磁有限 49,038,919

恒益投资 6,050,900

横店进出口 6,087,824

合计 61,177,643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太原刚玉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71

(四)标的资产的交割安排

标的资产的交割应于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依法办

理完毕。各资产出让方应于协议生效后及时办理将标的资产移交至上市公司的相

关手续,包括协助上市公司办理相应的产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以标的资产之所有人(股东)由各资产出售方变更至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

记完成日为标的资产的交割日;标的资产交割日之后,上市公司享有与标的资产

相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利益,承担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五)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太原刚玉享有,如出现亏损,由交易对方

按其在标的资产的持股比例承担。在过渡期间,未经太原刚玉书面同意,交易对

方不得就标的资产(包括各重要资产)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不得

进行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增加债务或放弃债权等导致标的资产对应

净资产价值重大减损的行为。过渡期间,交易对方承诺不会改变标的资产的生产

经营状况,将保证标的资产根据以往惯常的方式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其自身

的资产及相关业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六)生效条件与时间

协议经各方签署后,在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1)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包括非关联股东同

意豁免相关方因本次交易导致的要约收购义务);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七)股份锁定期

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定对象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但因利润补偿引发的股份转让除外。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

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172

(八)违约责任

标的资产的交割应于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依法办

理完毕;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协议项下之义务、责任、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

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协议。违约方应依协议约定和法律规

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各方均违约,各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相应

责任。

非因各方的过错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完成,各方均无须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二、利润补偿协议相关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5 年 11 月 25 日,上市公司与东磁有限、恒益投资及横店进出口签署了

《利润补偿协议》。2015 年 12 月 14 日,上市公司与东磁有限、恒益投资及横

店进出口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利润补偿期

利润补偿期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当年起的三个会计

年度,暂定为 2016、2017、2018 年度。

(三)承诺利润数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

评报字(2015)第 89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

891 号),标的资产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的预测净利润合计数分别为 4,674.81

万元、5,584.83 万元及 6,832.73 万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资产 2016 年、2017 年

及 2018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计数分别为

4,674.81 万元、5,584.83 万元及 6,832.73 万元。

(四)利润差额的确定

太原刚玉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有关年度报告中对标的资产累计实现的扣

173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累计预测净利润数的差异情

况进行单独披露,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五)利润补偿实施

1、每年股份补偿数量的确定

从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当年起的三个会计年度中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

会计师事务所届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如果标的资产每个会

计年度末经审计累计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小于资产评估

报告书同期累计预测净利润数,则太原刚玉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5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交易对方标的资产该期间实际净利润数小于预测净利润数

的事实,并要求交易对方补偿净利润差额。

如果交易对方须向太原刚玉补偿利润,交易对方同意太原刚玉以 1.00 元的

价格回购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太原刚玉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太原刚玉本

次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的股份。

在利润补偿期间,如果须实施股份回购,当年应回购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

下:

回购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合计数-标的资

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合计数)×本次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总

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注: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在补偿期限届满时,太原刚玉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标

的资产评估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交易对方将另行

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2、股份回购的实施

174

如果交易对方须向太原刚玉补偿利润,交易对方需在太原刚玉年度报告披露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规定计算应回购股份数并协助太原刚玉通知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将该等应回购股份转移至太原刚玉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

单独锁定。应回购股份转移至太原刚玉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后不再拥有表决权

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应分配的利润归太原刚玉所有。

在利润补偿期间,已经累积的单独锁定的应回购股份不得减少。

太原刚玉在利润补偿期限届满且确定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应回购股份数量并

完成锁定手续后,应在两个月内就协议项下全部应回购股份的股票回购事宜召开

股东大会。若股东大会通过,太原刚玉将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

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全部股份,并予以注销;若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定向回购议案,

则太原刚玉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交易对方,交易对

方将在接到通知后的 30 日内将前款约定的存放于太原刚玉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

户中的全部已锁定股份赠送给太原刚玉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交易

对方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称“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

权登记日扣除交易对方持有的股份数后太原刚玉的股本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

份。

(六)违约责任

如果承诺方在承诺年度内,发生不能按期履行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的情况,

应按照未补偿金额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上市公司支付滞纳金。

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的损

失。

三、股份认购协议相关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5 年 11 月 25 日,上市公司与横店控股、钜洲资产及硅谷惠银签署了《股

份认购协议》。

175

(二)股份认购价格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公告日。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9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确定为 10.02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太原刚玉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三)股份认购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将不超过 6.13 亿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数量

不超过 61,177,642 股。

序号 名称 股票数量(股)

1 横店控股 35,229,540

2 钜洲资产 14,970,059

3 硅谷惠银 1 号 10,978,043

合计 61,177,642

未来如因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其他因素导致配套募集资金总额

变动的,各方的认购比例保持不变。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行价格因太原刚玉出现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出现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四)股份锁定期

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认购人名下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认购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

上市公司要求就本次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

锁定事宜。若上述股份限售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合

的(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要求延长锁定期的情况下),股份

限售承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认购人所持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转增股本、送红

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认购人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遵守上述

176

锁定期约定。

(五)认购款缴付、股票交付的时间和方式

认购人不可撤销地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并同

意在甲方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认购人收到上市公司发出的认购款缴

纳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划入主承

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并在验资完毕、扣除发行费用后划入甲方募集

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在认购人协助配合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应当负责完成标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的股份登记手续。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情况及时聘请注册会

计师验资,修改公司章程,向登记的工商登记机关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或备案手续,

申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违约责任

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通过,或(2)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不构成上市公司违约。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协议的义务将不视

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

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

发生后 15 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

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30 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

终止协议。

认购人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相关发行方案备案前足额、及时到位,致使认购人未能按照认购协议的约定履行

认购义务,则认购人向上市公司支付认购金额 10%的违约金。

177

第九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

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本次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赣州东磁 100%股权、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

硼业务相关资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属于国

家鼓励类产业。2012 年 2 月 22 日,工信部原材料司出台《新材料产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超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组织开发高

磁能积新型稀土永磁材料等产品生产工艺,推进高矫顽力、耐高温钕铁硼磁体及

钐钴磁体,各向同性钐铁氮粘结磁粉及磁体产业化,新增永磁材料产能 2 万吨/

年。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并继续巩固公司在钕铁硼永磁材

料行业的地位。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标的资产主营业务均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最近三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环

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最近三年,标的资产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业务不构成垄断行为,本次资产

重组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178

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

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444,486,764 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与配套融资发行股份合计不超过 122,355,285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

本总额不超过 566,842,049 股,其中社会公众股持股比例不低于 10%;假设配套

融资不能实施,公司股本总额为 505,664,407 股,其中社会公众股持股比例不低

于 10%,均符合“上市公司总股本超过 4 亿股的,社会公众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的上市条件。因此,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本次

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的处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履行合法程序,关联董

事已在董事会表决中回避相关议案,以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的

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关注本次交易的背景、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以及重组完成后

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对本次交易方案提交董事会表决前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时

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交易的公平性给予认可。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179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产权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

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根据标的公司的工商资料及交易对方承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

在股份代持等股权争议和质押、冻结等限制权利转让的情形,并能在约定期限内

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资产过户或者相关债权债

务的处置合法。

因此,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产权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

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盈利能力以及抵御风险的

能力将显著增强。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且不存在可能

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现有的公司

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

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运作规范。上市公司以股东利益为导向,注重与投

资者沟通,切实履行作为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运作和管理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80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整体经

营效率、提高盈利能力。横店控股将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控股股

东的职责,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

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赣州东磁、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2014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

入 21,131.22 万元、9,862.27 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 1,898.31 万元、676.57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产业链条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资产质量将得到明显

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都将显著提升。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继续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尽量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

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与横店控股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依法签订协

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独立性相关规定。

181

(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15]第 000019 号)。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

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瑕疵、产权纠纷以及可能被

第三人主张权利等潜在争议的情形,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并可以在

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要求。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

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1、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3、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4、不存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5、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182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

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四、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七条所列主体包括:

(一)上市公司、占本次重组总交易金额的比例在 20%以上的交易对方及上

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占本

次重组总交易金额的比例在 20%以下的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

人员。

以上相关主体未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未

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关于加

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83

五、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

汇编》第二条规定

(一)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

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

核;超过 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合计为 61,300 万元,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募集

总额不超过 61,3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并购重组的特殊性,

募集配套资金还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

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募集配套资

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

套资金总额的 50%,构成借壳上市的,不超过 30%。

本次交易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61,300 万元。配套资金拟用于:消防机器人

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

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为 12,785.00 万元,占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比例为 20.86%,比例不超过 50%。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应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募集配套资金

部分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募集配

套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具有保荐人资格的

独立财务顾问可以兼任保荐机构。

184

本次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情况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发

行股份的情况”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

有保荐业务资格。

(四)上市公司在披露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时,应结合以下方面进行说

明: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使用进度、效益及剩余资金安排;上市公司、

标的资产报告期末货币资金金额及用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等财务状况与同

行业的比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是否与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现有生产经营

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等。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七节 募集配套资

金的情况”之“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披露。

(五)上市公司还应披露募集配套资金选取询价或锁价方式的原因。如采

用锁价方式,锁价发行的可行性,锁价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标的资产之间的

关系,锁价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来源,放弃认购的违约责任,

以及发行失败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1、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选取锁价方式的原因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七节

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之“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锁价方式发行”披露。

2、锁价发行对象横店控股为东磁有限、横店进出口的控股股东,同时为恒

益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与横店控股互

为关联方,在本次重组交易中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锁价发行对象钜洲资产、硅谷

惠银与上市公司、标的资产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锁价发行对象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均已作

出承诺,此次认购太原刚玉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自

有或自筹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代理、信托或者其他类似安排,无股份代

持情形,也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

4、根据锁价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人认购上

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相关发行方案备案

185

前足额、及时到位,致使认购人未能按照认购协议的约定履行认购义务,则认购

人向上市公司支付认购金额 10%的违约金。

5、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1,300 万元,

如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需求,则不足部分

由上市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

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若

由于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上市公司拟采用银行借款

等自筹方式补足资金缺口。同时,上市公司将根据资金筹措和市场环境等情况,

相应调整相关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方式或投资进度。

综上,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

解答修订汇编》第二条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

经核查,康达律师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186

第十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分析

上市公司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 8 月 31 日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45,389.18 22.29% 81,004.95 35.32% 38,967.63 19.61%

交易性金融

- - - 0.00% 540.61 0.27%

资产

应收票据 2,598.44 1.28% 3,446.83 1.50% 3,127.91 1.57%

应收账款 34,077.39 16.74% 31,347.84 13.67% 37,877.46 19.06%

预付款项 2,435.67 1.20% 3,061.55 1.33% 3,772.96 1.90%

其他应收款 2,343.49 1.15% 7,201.01 3.14% 2,381.79 1.20%

存货 36,675.47 18.01% 30,261.82 13.20% 33,776.03 16.99%

其他流动资

1,724.55 0.85% 534.30 0.23% 1,037.14 0.52%

流动资产合

125,244.18 61.51% 156,858.30 68.40% 121,481.52 61.12%

可供出售的

- - - 0.00% 234.58 0.12%

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

7,825.57 3.84% 9,228.31 4.02% 9,207.42 4.63%

投资性房地

418.13 0.21% 434.91 0.19% 161.91 0.08%

固定资产 49,803.54 24.46% 48,875.03 21.31% 41,963.51 21.11%

在建工程 8,085.36 3.97% 2,657.43 1.16% 10,841.62 5.45%

无形资产 11,578.05 5.69% 11,086.89 4.83% 14,739.33 7.42%

商誉 473.96 0.23% - - - -

递延所得税

179.04 0.09% 199.67 0.09% 123.88 0.06%

资产

非流动资产 78,363.64 38.49% 72,482.23 31.60% 77,272.26 38.88%

187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资产合计 203,607.83 100.00% 229,340.54 100.00% 198,753.78 100.00%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 8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198,753.78 万元、229,340.54 万元和 203,607.83 万元。2014 年末上市公司的资产

总额较 2013 年末增长了 15.39%;2015 年 8 月末,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较 2014 年

末略有下降。

2014 年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15.39%,主要系 2014 年上

市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现金 5.48 亿元所致。2015 年 8 月 31 日,上市公

司资产总额较 2014 年末减少 11.22%,主要系上市公司偿还短期借款等负债所致。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 31 日,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

为 61.12%、68.40%及 61.51%,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8.88%、31.60%及

38.49%,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相对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资产主要由货币

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组成,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 8 月 31 日,上述五项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4.19%、88.33%及 87.19%。

2、上市公司负债情况分析

上市公司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 31 日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 月-8 月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3,600.00 52.77% 70,856.66 56.43% 107,909.55 69.47%

交易性金

111.68 0.14% 188.88 0.15% - 0.00%

融负债

应付票据 6,167.00 7.46% 17,990.00 14.33% 10,400.00 6.70%

应付账款 16,309.99 19.74% 19,768.59 15.74% 18,268.54 11.76%

预收款项 3,887.26 4.70% 3,345.66 2.66% 2,441.82 1.57%

应付职工

2,452.81 2.97% 2,032.72 1.62% 2,487.37 1.60%

薪酬

188

应交税费 2,396.91 2.90% 3,524.65 2.81% 5,069.19 3.26%

应付利息 361.48 0.44% 273.97 0.22% 275.35 0.18%

其他应付

3,565.79 4.32% 3,681.69 2.93% 3,835.43 2.47%

其他流动

1,011.80 1.22% 903.59 0.72% 1,182.60 0.76%

负债

流动负债

79,864.73 96.66% 122,566.40 97.60% 151,869.85 97.77%

合计

长期应付

150.09 0.18% 173.18 0.14% 207.82 0.13%

递延收益 2,608.44 3.16% 2,834.38 2.26% 3,173.28 2.04%

递延所得

- - - - 81.09 0.05%

税负债

非流动负

2,758.53 3.34% 3,007.56 2.40% 3,462.19 2.23%

债合计

负债合计 82,623.26 100.00% 125,573.96 100.00% 155,332.04 100.00%

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 8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155,332.04 万元、125,573.96 万元和 82,623.26 万元,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负债

总额逐年下降,且降幅较大。

2014 年末,上市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3 年末减少 29,758.08 万元,降幅达

19.16%,主要系短期借款减少 37,052.89 万元所致。2015 年 8 月 31 日,上市公

司负债总额较 2014 年末减少 42,950.7 万元,降幅达 34.20%,主要系上市公司偿

还部分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减少所致,其中,上市公司短期借款 2015 年 8 月 31

日较 2014 年末减少 27,256.66 万元,降幅达 38.47%;应付票据较 2014 年末减少

11,823 万元,降幅达 65.72%,主要系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签发

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所致。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

重基本保持在 95%,负债结构稳定。上市公司的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

与应付账款三项组成,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 31 日,前述三项负

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7.93%、86.50%和 79.97%。

189

3、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2015 年 1 月-8 月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57 1.28 0.80

速动比率(倍) 1.11 1.03 0.58

资产负债率(%) 40.58% 54.75% 78.15%

应收账款周转率

3.21 3.56 3.55

(次) (年化)

存货周转率(次)

2.66 3.31 3.55

(年化)

注 1: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期末数-存货期末数-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期末数

注 2:应收账款周转率=计算期间营业收入/[(计算期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2]

注 3:存货周转率=计算期间营业成本/[(计算期存货期初数+期末数)/2]

2013 年末、2014 年末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主

要系上市公司负债总额不断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尽管上市公司的债务有所下降,

上市公司整体的资产负债率仍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详见重组报告

书“第七节 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之“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无明显变化;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受我国经济放缓以及市场

竞争加剧等方面影响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9,932.44 123,244.36 134,627.84

减:营业成本 59,251.46 105,913.64 120,032.7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2.83 759.00 755.41

营业费用 2,305.91 3,789.33 3,823.01

管理费用 10,188.63 14,405.61 15,980.84

财务费用 620.32 6,611.99 6,487.95

190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854.64 1,824.07 1,894.0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77.19 -729.49 70.14

投资收益 -1,482.41 248.43 952.2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 20.89 -42.26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4,976.56 -10,540.35 -13,323.73

加:营业外收入 2,520.91 18,221.52 3,208.2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 14,364.97 10.64

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580.89 473.23 233.9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 444.77 199.72

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 -3,036.54 7,207.94 -10,349.41

减:所得税费用 650.47 888.16 606.36

四、净利润 -3,687.01 6,319.78 -10,955.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460.75 6,466.00 -10,900.14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26.26 -146.22 -55.63

1、营业收入分析

上市公司 2013 年至 2015 年 1-8 月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 2015 年 1-8 月(年化) 2014 年 2013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钕铁硼 33,241.29 47.53% 49,861.94 47.53% 51,414.79 41.72% 62,641.86 46.53%

电机系

24,234.56 34.65% 36,351.84 34.65% 39,109.86 31.73% 38,761.78 28.79%

物流立

3,920.08 5.61% 5,880.12 5.61% 6,444.05 5.23% 5,308.10 3.94%

体库

电气散

1,907.62 2.73% 2,861.43 2.73% 3,710.46 3.01% 4,016.63 2.98%

配件

棕刚玉

59.59 0.09% 89.39 0.09% 1,834.95 1.49% 2,273.00 1.69%

系列

191

金刚石

979.39 1.40% 1,469.09 1.40% 1,009.97 0.82% 1,859.55 1.38%

制品

其他 5,008.18 7.16% 7,512.27 7.16% 10,968.98 8.90% 12,138.78 9.02%

主营业

69,350.70 99.17% 104,026.05 99.17% 114,493.06 92.90% 126,999.70 94.33%

务小计

原材料

520.64 0.74% 780.96 0.74% 4,482.49 3.64% 3,127.70 2.32%

销售

其他 61.10 0.09% 91.65 0.09% 4,268.82 3.46% 4,500.44 3.34%

其他业

581.74 0.83% 872.61 0.83% 8,751.31 7.10% 7,628.14 5.67%

务小计

营 业 收

69,932.44 100.00% 104,898.66 100.00% 123,244.36 100.00% 134,627.84 100.00%

入合计

2013 年至 2015 年 1-8 月,公司稀土永磁材料受国内外市场需求不旺的影响,

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导致销售收入下降;公司基本淘汰了传统棕刚玉业务;

微特电机系列和物流立体库发展平稳。201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3,244.36

万元,较 2013 年减少了 11,383.48 万元,降幅为 8.46%;2015 年年化营业收入

104,898.66 万元,较 2014 年减少 18,345.7 万元,降幅达 14.89%。

2013 年至 2015 年 1-8 月,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钕铁硼磁性材料和微特电

机系列,2013 年末至 2015 年 1-8 月,两项业务占总收入比重分别为 75.32%、

73.45%和 82.18%。受 2013 年稀土市场竞争加剧与价格持续走低的负面影响,公

司钕铁硼磁性材料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从 2013 年的 62,641.86 万元降至 2015 年

年化营业收入的 49,861.94 万元,减少了 12,779.92 万元,降幅达 20.40%,从而

也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

2、综合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电机系 物流立 电气散 棕刚玉系 金刚石

项目 钕铁硼 综合

列 体库 配件 列 制品

营 业 收

62,641.86 38,761.78 5,308.10 4,016.63 2,273.00 1,859.55 134,627.84

2013 年度 营 业 成

58,395.30 29,643.90 5,481.15 3,488.49 2,447.63 1,684.68 120,032.70

毛利润 4,246.56 9,117.89 -173.06 528.15 -174.64 174.87 14,595.14

192

电机系 物流立 电气散 棕刚玉系 金刚石

项目 钕铁硼 综合

列 体库 配件 列 制品

毛 利 润

6.78% 23.52% -3.26% 13.15% -7.68% 9.40% 10.84%

营 业 收

51,414.79 39,109.86 6,444.05 3,710.46 1,834.95 1,009.97 123,244.36

营 业 成

45,323.65 28,611.18 6,286.08 3,092.81 3,417.18 933.65 105,913.64

2014 年度 本

毛利润 6,091.14 10,498.67 157.97 617.65 -1,582.24 76.32 17,330.72

毛 利 润

11.85% 26.84% 2.45% 16.65% -86.23% 7.56% 14.06%

营业收

33,241.29 24,234.56 3,920.08 1,907.62 59.59 979.39 69,932.44

营业成

2015 年 29,640.79 18,097.97 3,730.84 1,604.64 33.20 852.16 59,251.46

1-8 月

毛利润 3,600.50 6,136.59 189.23 302.97 26.39 127.23 10,680.98

毛利润

10.83% 25.32% 4.83% 15.88% 44.28% 12.99% 15.27%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1-8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0.84%、14.06%

和 15.27%,呈上升的趋势。2014 年较 2013 年毛利率上升较快,主要系主营业务

中的钕铁硼、微特电机系列、物流立体库及电气散配件业务的毛利率上升所致,

其中,钕铁硼与及电机系列业务占据营业收入的 75%以上。2015 年 1-8 月较 2014

年略有上升,主要原因系上市公司棕刚玉系列业务的收缩所致,棕刚玉系列业务

长期亏损,2015 年后棕刚玉系列业务趋于停产状态,使得公司在棕刚玉系列业

务上扭亏为盈,另外,金刚石制品和物流立体库业务的毛利率亦有所上升,导致

2015 年 1-8 月综合毛利率略有上升。

193

二、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交易标的之一:赣州东磁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情况分析

(1)资产的构成及其变化

2013 年至 2015 年 8 月,赣州东磁资产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20,360.38 67.25% 9,223.37 51.95% 6,163.95 42.39%

非流动资产 9,915.85 32.75% 8,530.01 48.05% 8,375.54 57.61%

资产总计 30,276.23 100.00%

17,753.39 100.00% 14,539.48 100.00%

赣州东磁资产总额 2015 年 8 月 31 日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2,522.84

万元,增加 70.54%;2014 年 12 月 31 日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3,213.91 万元,

增加 22.10%。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资产总额增加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以及固

定资产增加所致。

(2)流动资产分析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 31 日,赣州东磁的流动资产占资产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 42.39%、51.95%和 67.25%。报告期内,赣州东磁流动资产构成

及所占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94

货币资金 241.07 1.18% 1,104.20 11.97% 25.60 0.42%

应收票据 - 0.00% 301.72 3.27% 5.00 0.08%

应收账款 12,585.47 61.81% 2,685.62 29.12% 1,958.45 31.77%

预付款项 88.56 0.43% 142.51 1.55% 996.13 16.16%

其他应收款 195.07 0.96% 36.57 0.40% 34.23 0.56%

存货 6,935.01 34.06% 4,684.55 50.79% 2,821.91 45.78%

其他流动资产 315.19 1.55% 268.21 2.91% 322.63 5.23%

流动资产合计 20,360.38 100.00% 9,223.37 100.00% 6,163.95 100.00%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底,赣州东磁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

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4.13%、93.43%

和 97.48%。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现金 11.90 4.94% 1.86 0.17% 3.99 15.59%

银行存款 229.17 95.06% 1,102.34 99.83% 21.61 84.41%

合计 241.07 100.00% 1,104.20 100.00% 25.60 100.00%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货币资金主要由现金和银行存款构成。2014年末,赣

州东磁的货币资金余额较2013年末增加1,078.60万元,主要系2014年度赣州东磁

业务量增加、主营业务所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大幅增加所致。2015年8月31日,赣

州东磁的货币资金较2014年末减少863.13万元主要系购买生产所需的设备以及

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延长所致。

2)应收账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 31 日,赣州东磁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

别为 1,958.45 万元、2,685.62 万元和 12,585.4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1.77%、29.12%和 61.81%。2014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了 727.17

万元,增加了 37.13%,主要系 2014 年赣州东磁营业收入增加所致。2015 年 8

195

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 2014 年末增加了 9,899.85 万元,主要系 2015 年 1-8 月

赣州东磁的销售收入大幅增加以及应收账款的账龄增加所致。

2013 年和 2014 年,赣州东磁的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主要采取与东阳东磁

合作市场营销的销售模式,由东阳东磁作为赣州东磁钕铁硼产品的总代理商将产

品销售至终端客户。由于赣州东磁与东阳东磁之间的合作关系良好,应收账款的

回款周期较短。2015 年起,赣州东磁将销售模式转变为直接与终端客户合作,

一方面,终端客户的资金周转效率普遍低于总代理商的资金周转效率,另一方面,

赣州东磁与终端客户直接合作的时间不长,部分终端客户目前无法给予赣州东磁

预付定金、缩短付款周期等政策,因此赣州东磁的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有所增加。

2015 年 8 月末,赣州东磁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明显。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应收账款全部为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

B. 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之间的比例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5 年度(年化)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

12,585.47 12,585.47 2,685.62 1,958.45

价值

营业收入 24,832.55 37,248.83(注) 21,131.22 13,524.43

应收账款与营

50.68% 33.79% 12.71% 14.48%

业收入的比例

注:2015 年度年化营业收入=2015 年 1-8 月营业收入/8*12

报告期内,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赣州东磁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14.48%和 12.71%,比例无明显差异。2015 年 8 月末,赣州东磁的应收账

款与 2015 年年化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3.79%,较 2014 年有所上升,主要系由于

196

2015 年赣州东磁直接将产品销售至终端客户且新合作的客户较多,致使应收账

款的账龄有所增加。

C. 应收账款周转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

为 46.88 天、39.56 天及 73.77 天。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有所增加主要系赣州东磁将产品直接销售至终端客户以及开发新客户后,与客户

之间尚处于磨合期,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较长。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主要客

户的销售回款周期约为 70 至 90 天。报告期内,应收转款的周转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15 年 1-8 月(年化) 2014 年 2013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88 9.10 7.68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73.77 39.56 46.88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销售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

D. 应收账款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赣州东磁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余额的比例(%)

客户 I 第三方 5,198.51 1 年以内 40.89%

客户 R 第三方 952.34 1 年以内 7.49%

客户 K 第三方 542.74 1 年以内 4.27%

客户 M 第三方 495.48 1 年以内 3.90%

客户 L 关联方 464.33 1 年以内 3.65%

合计 7,653.42 60.20%

197

3)预付账款

2013 年末赣州东磁的预付账款余额为 996.13 万元,主要系尚未结算的设备

采购款项,上述款项已在 2014 年结算完成,因此 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末的

预收账款大幅下降。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末的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42.51

万元及 88.56 万元。

4)存货

A. 存货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各期末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1,370.69 19.76% 1,665.24 35.55% 725.93 25.72%

在产品 3,209.81 46.28% 1,958.28 41.80% 1,834.18 65.00%

库存商品 1,683.49 24.28% 1,061.03 22.65% 261.80 9.28%

委托加工物资 671.02 9.68% - 0.00% - 0.00%

合计 6,935.01 100.00% 4,684.55 100.00% 2,821.91 100.00%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末,赣州东磁的存货余额分别为 2,821.91

万元、4,684.55 万元及 6,935.01 万元,呈持续增长的趋势。报告期内赣州东磁主

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设备和节能电梯领域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生产

和销售,由于各个客户所采购的钕铁硼永磁材料有所不同,赣州东磁通常采用以

销定产的销售模式,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开始生产,因此报告期内赣州东磁

的产成品存货占比较少,在产品的占比相对较大。另一方面,报告期内赣州东磁

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钕铁硼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原材料下降的风险,赣州

东磁通常在与客户签订订单后,根据生产计划定期进行原材料采购。由于上述原

因,报告期内赣州东磁存货主要为在产品,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所占比例相对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赣州东磁的存货余额逐步增加主要系赣州东磁产能不断增加以及

产品的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致使销售规模不断增大所致。

B. 存货周转分析

198

项目 2015 年 1-8 月(年化)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年) 5.25 5.02 3.91

存货周转天数 68.57 71.71 92.07

注:存货周转率=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的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 92.07

天、71.71 天和 68.57 天。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的存货周转速度

较 2013 年度有所提升主要系赣州东磁业务量大幅提升致使规模效益体现以及赣

州东磁内部管理效率提高两方面原因所致。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非流动资产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投资性房地产 696.34 7.02% - 0.00% - 0.00%

固定资产 8,540.25 86.13% 8,147.00 95.51% 8,166.70 97.51%

在建工程 441.50 4.45% 185.00 2.17% - 0.00%

无形资产 190.19 1.92% 193.25 2.27% 197.86 2.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57 0.48% 4.76 0.06% 10.98 0.13%

非流动资产合计 9,915.85 100.00% 8,530.01 100.00% 8,375.54 100.00%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末,赣州东磁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

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7.51%、95.51%和 86.13%。报告期内,赣州

东磁的非流动资产余额逐年增加主要系赣州东磁为提高产能逐步增加固定资产

所致。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固定资产以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为主,占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的比例 92%以上。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99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4,325.20 50.64% 5,084.70 62.41% 5,052.11 61.86%

通用设备 403.92 4.73% 545.36 6.69% 558.14 6.83%

专用设备 3,695.73 43.27% 2,439.20 29.94% 2,485.36 30.43%

电子仪器仪表 90.79 1.06% 42.81 0.53% 43.34 0.53%

运输设备 10.63 0.12% 7.61 0.09% 10.20 0.12%

其他 13.98 0.16% 27.32 0.34% 17.55 0.21%

合计 8,540.25 100.00% 8,147.00 100.00% 8,166.70 100.00%

2014 年末赣州东磁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3 年末未发生重大变化,2015

年 8 月底,赣州东磁的固定资产较 2014 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购买部分稀土业务

相关设备所致。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固定资产均为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房屋及建筑物、专

用设备等,资产使用与运行状况良好,固定资产未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的情形,不存在减值迹象。

2、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 17,264.18 92.99% 7,255.92 84.77% 6,644.60 91.7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00.74 7.01% 1,303.27 15.23% 599.00 8.27%

负债合计 18,564.93 100.00% 8,559.19 100.00% 7,243.60 100.00%

赣州东磁的负债总额 2014 年末较 2013 年末增加了 1,315.59 万元,主要系自

身业务量增加致使采购原材料所产生的应付账款增加所致。2015 年 8 月末,赣

州东磁的负债总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10,005.74 万元,主要系短期借款、应付账款

及其他应收款余额增加所致。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保持在 84%以上。

200

(2)流动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500.00 14.48% - 0.00% - 0.00%

应付账款 7,851.43 45.48% 4,703.23 64.82% 3,502.63 52.71%

预收款项 926.47 5.37% 738.32 10.18% 1,360.17 20.47%

应付职工薪酬 717.98 4.16% 400.71 5.52% 143.69 2.16%

应交税费 633.93 3.67% 392.04 5.40% 123.31 1.86%

应付利息 138.08 0.80% - 0.00% 2.64 0.04%

其他应付款 4,496.31 26.04% 1,021.61 14.08% 12.17 0.18%

流动负债合计 17,264.18 100.00% 7,255.92 100.00% 6,644.60 100.00%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及其

他应付款构成。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末,赣州东磁的流动负债余

额呈上升趋势,主要系由于原材料采购额增加以及营运资金需求增长致使短期借

款、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增加。

1)短期借款

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赣州东磁无短期借款。2015 年 1 至 8 月,赣州东磁

新增银行贷款 2500 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量增大、所需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增加

所致。

2)应付账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末,赣州东磁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3,502.63 万元、4,703.23 万元及 7,851.43 万元,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货款。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主要产品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根据已确认

的订单情况和预计订单情况采购相应原材料。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末,应付

账款余额较 2013 年末有所增长主要系由于赣州东磁业务量增加、材料采购金额

增长所致。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应付账款与当期营业成

本的比例如下:

201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5 年度(年化)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7,851.43 7,851.43 4,703.23 3,502.63

营业成本 20,332.75 30,499.13(注) 18,825.77 12,025.57

应付账款与营业成

38.61% 25.74% 24.98% 29.13%

本的比例(%)

注:2015 年度年化营业成本=2015 年 1-8 月营业成本/8*12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应付账款主要为一年以内的应付账款。赣州东磁应付

账款按账龄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7,724.41 98.38% 4,550.58 96.75% 3,385.89 96.67%

1 年至 2 年 66.48 0.85% 71.45 1.52% 111.87 3.19%

2 年至 3 年 57.44 0.73% 77.80 1.65% 1.70 0.05%

3 年以上 3.09 0.04% 3.40 0.07% 3.17 0.09%

合计 7,851.43 100.00% 4,703.23 100.00% 3,502.63 100.00%

3)预收款项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末,赣州东磁的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360.17 万元、738.32 万元及 926.47 万元。赣州东磁的预收账款主要为预收客户

的采购定金。

4)其他应付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末,赣州东磁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2.17 万元、1,021.61 万元及 4,496.31 万元。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其他应付款

主要为对控股股东东磁有限的拆借款。报告期内,赣州东磁业务量不断增长,致

使采购原料、购置固定资产所需的营运资金有所增加。为满足自身营运资金的需

求,赣州东磁与 2014 年及 2015 年增加了对东磁有限的借款,致使其他应付款余

额大幅增加。

202

(3)非流动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专项应付款 1,207.00 92.79% 1,207.00 92.61% 599.00 100%

递延收益 93.74 7.21% 96.27 7.39%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00.74 100.00% 1,303.27 100.00% 599.00 100%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两部分。

其中,专项应付款全部为赣州东磁收到的赣州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稀土产业调整

升级专项资金。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与偿债有关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18 1.27 0.93

速动比率 0.78 0.63 0.50

资产负债率 61.32% 48.21% 49.82%

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赣州东磁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9.82%和 48.21%,

资产负债率比较稳定。2015 年 8 月末,赣州东磁的资产负债率为 61.32%,较 2014

年末增加明显,主要系两方面原因所致。一方面,2015 年起赣州东磁直接与终

端客户进行合作,由于主营业务量增加且在合作初期客户的回款周期较长,因此

赣州东磁新增 2,500 万元银行借款,并向东磁有限拆入资金 4,209 万元以补充日

常营运资金。另一方面,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的营业收入大幅增加致使原材

料采购额大幅增长,赣州东磁的应付账款余额随之增加。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末,赣州东磁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0.93、

1.27 及 1.18,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赣州东磁产品的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在风

力发电等领域的产品销量增长幅度较大,另一方面,受我国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

的影响,赣州东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产品的销量幅度较大。随着盈利能力

不断提高,报告期内赣州东磁逐步将其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投入到自身运营

203

当中,增加了资金的流动性。2015 年 1-8 月,为了拓展自身业务,赣州东磁新增

2,500 万元银行借款,并向东磁有限拆入资金 4,209 万元以购买固定资产和补充

日常营运资金,致使 2015 年 8 月末的流动比率有所下降。

本次交易完成后,赣州东磁将通过上市公司作为平台,通过多远化的融资渠

道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资产流动性水平,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原因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主要从事钕铁硼磁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兼

有部分手机震动马达业务。手机震动马达业务占比较少,盈利能力一般,为进一

步突出赣州东磁稀土永磁材料的主营业务以及东磁有限整合旗下相关产业的需

要,2014 年末起赣州东磁将该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等出售给同一控制下的赣州

电子。自 2015 年起,赣州东磁的主要产品全部为钕铁硼永磁材料。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主营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钕铁硼 24,472.96 98.55% 17,831.88 84.39% 11,492.05 84.97%

手机震动马达 - - 3,279.70 15.52% 2,025.07 14.97%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24,472.96 98.55% 21,111.58 99.91% 13,517.12 99.95%

其他业务收入 359.59 1.45% 19.64 0.09% 7.30 0.05%

营业收入合计 24,832.55 100.00% 21,131.22 100.00% 13,524.43 100.00%

(2)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的构成及发展情况

1)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设备和节能电梯领域高

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赣州东磁的主要产品按照应用领域分类可分

为:风力发电领域钕铁硼磁性材料、电机领域(含新能源汽车电机及电梯领域)

钕铁硼磁性材料、电子设备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音响设备钕铁硼磁性材料及钕

204

铁硼材料毛坯。自 2015 年起,由于钕铁硼材料毛坯的毛利率较低,赣州东磁停

止了该类产品的成产和销售。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按照产

品的应用领域分类的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序号 产品应用领域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1 风力发电 8,400.92 34.33% 7,690.52 43.13% 707.20 6.15%

2 电机 9,722.97 39.73% 8,169.13 45.81% 6,120.48 53.26%

3 电子设备 1,522.13 6.22% 238.30 1.34% 195.26 1.70%

4 音响 4,195.85 17.14% 111.48 0.63% 75.99 0.66%

5 其他 631.09 2.58% 392.11 2.20% 868.53 7.56%

6 毛坯 - - 1,230.34 6.90% 3,524.59 30.67%

合计 24,472.96 100.00% 17,831.88 100.00% 11,492.05 100%

2)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销售收入的变动趋势

2013 年度,赣州东磁的钕铁硼产品主要为电机领域钕铁硼磁性材料以及钕

铁硼材料毛坯,其中电机领域钕铁硼磁性材料主要为电梯用伺服电机领域的钕铁

硼磁性材料。2013 年起,赣州东磁逐步拓展风电领域的钕铁硼磁性材料市场,

并且逐步与行业内龙头企业取得了业务联系。通过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的产品

认证、样品测试和试采购等环节,赣州东磁的风电类产品逐步获得了客户的认可。

随着于风电类龙头企业的合作日趋紧密,报告期内,赣州东磁风电领域钕铁硼产

品的销量持续增长。

与此同时,赣州东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重点发展新

能源汽车领域钕铁硼磁性材料相关产品(属电机领域钕铁硼产品)。2014 年度

及 2015 年 1-8 月,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赣州东磁新能源汽车

领域钕铁硼产品的销量不断增加。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不断优化自身的产品结构,对毛利率相对较低的毛坯钕

铁硼磁性材料产品逐步淘汰。2015 年起,赣州东磁不再进行毛坯类钕铁硼产品

的生产和销售。

205

(3)赣州东磁各地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各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内销售 18,807.10 76.85% 21,111.58 100.00% 13,517.12 100.00%

出口销售 5,665.86 23.15% - - - -

合计 24,472.96 100.00% 21,111.58 100.00% 13,517.12 100.00%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赣州东磁对非关联方的销售全部采取与东阳东磁进

行合作的方式,赣州东磁将产品销售至东阳东磁,由东阳东磁负责赣州东磁产品

的市场推广并销售至终端客户。因此,2013 及 2014 年度,赣州东磁无出口销售。

2015 年度,赣州东磁的销售模式由中间商销售变更至直接对终端客户销售。因

此,自 2015 年起赣州东磁开始对海外客户进行销售。

2、营业成本结构及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营业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钕铁硼 20,081.36 98.76% 15,814.87 84.01% 10,227.19 85.05%

手机震动马达 - - 3,010.90 15.99% 1,798.38 14.95%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20,081.36 98.76% 18,825.77 100.00% 12,025.57 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251.39 1.24% - - - -

营业成本合计 20,332.75 100.00% 18,825.77 100.00% 12,025.57 100.00%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营业成本中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2013 年及 2014 年无

其他业务成本,2015 年 1-8 月其他业务成本仅占营业成本总额的 1.24%。

206

3、利润来源及盈利指标分析

(1)主要利润来源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利润 2,064.90 1,740.38 948.26

加:营业外收入 852.17 555.45 5.87

减:营业外支出 0.64 3.78 -

利润总额 2,916.43 2,292.05 954.13

净利润 2,517.11 1,898.31 79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793.30 1,429.39 785.54

净利润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主营业务突出。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赣州东磁的

利润主要来自钕铁硼磁性材料及手机震动马达的生产和销售;2015 年 1-8 月,赣

州东磁营业利润全部来自于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 99.38%、75.93%及 70.80%。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5.87 万元、555.45 万元及 852.17

万元。营业外收入为政府补助收入。

(2)其他影响损益的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

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坏账损失 101.94 7.21 6.19

207

存货跌价损失 39.98 - -

合 计 141.92 7.21 6.19

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的坏账减值准备大幅增加主要系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增加所致。

2)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外收入 852.17 555.45 5.87

营业外支出 0.64 3.78 -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收入,2013 年、2014 年

及 2015 年 1-8 月,政府补助占营业外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81%、100%及 99.71%。

赣州东磁营业外收入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79 - -

政府补助 849.66 555.45 5.80

赔偿、补偿收入 0.73 - 0.07

合计 852.17 555.45 5.87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政府补助收入明细如下:

A.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收到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元

补助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审批文号 补助金额 接受补助单位

手机震动马达项目补助 赣州市财政局 赣市财建字[2015]40 号 6,250,000.00 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208

稀土钨深加工及应用产

赣州市人民政府 赣市府办字[2014]130 号 2,006,200.00 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品市级财政奖励资金

增产增效区级奖励 215,109.00 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递延收益摊销 25,279.32 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合 计 8,496,588.32

B.2014 年度,赣州东磁收到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元

补助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审批文号 补助金额 接受补助单位

赣州稀土开发利用综合 赣州市人民 赣市府办字 赣州市 东磁稀 土有限

3,400,000.00

试点补助资金 政府 [2014]50 号 公司

稀土钨深加工及应用产 赣州市人民 赣市府办字 赣州市 东磁稀 土有限

2,129,200.00

品高级财政奖励资金 政府 [2014]130 号 公司

赣州市 东磁稀 土有限

递延收益摊销 25,279.32

公司

合 计 5,554,479.32

C.2013 年度,赣州东磁收到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元

补助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审批文号 补助金额 接受补助单位

2012 年第二批科技三 赣州开发区财

赣市财教字[2013]22 号 30,000.00 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项经费 政局

培训费补贴 28,000.00 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合 计 58,000.00

209

(3)盈利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主要盈利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综合毛利率 18.12% 10.91% 11.08%

主营业务毛利率 17.94% 10.83% 11.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7.16% 17.34% 11.38%

均净资产收益率

1)综合毛利率情况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赣州东磁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1.08%及 10.91%,

无明显变化。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的综合毛利率为 18.12%,较以前年度增

幅较大。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综合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一

致。

2)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类 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毛利率

钕铁硼 24,472.96 20,081.36 4,391.59 17.94%

2015 年 1-8 月

主营业务合计 24,472.96 20,081.36 4,391.59 17.94%

钕铁硼 17,831.88 15,814.87 2,017.01 11.31%

2014 年度 手机震动马达 3,279.70 3,010.90 268.80 8.20%

主营业务合计 21,111.58 18,825.77 2,285.81 10.83%

钕铁硼 11,492.05 10,227.19 1,264.86 11.01%

2013 年度 手机震动马达 2,025.07 1,798.38 226.69 11.19%

主营业务合计 13,517.12 12,025.57 1,491.55 11.03%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和手机震动马

达业务两部分。2013 年及 2014 年,赣州东磁的震动马达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11.19%及 8.20%,毛利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

毛利率变动较大,主要系钕铁硼产品的销售毛利率增加所致,主要原因如下:

①产品结构升级

210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钕铁硼磁性材料产品按照产品用途划分主要可分为风

电领域钕铁硼产品、电机领域钕铁硼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伺服电梯领

域)、电子设备领域钕铁硼产品、音响领域钕铁硼产品、钕铁硼材料毛坯及其他。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各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产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 1-8 月

品类型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风力发电 707.20 620.55 12.25% 7,690.52 6,744.90 12.30% 8,400.92 6,894.29 17.93%

电机 6,120.48 5,446.02 11.02% 8,169.13 7,250.64 11.24% 9,722.97 8,023.48 17.48%

电子 195.26 145.12 25.68% 238.30 176.23 26.05% 1,522.13 1,044.64 31.37%

音响类 75.99 68.01 10.50% 111.48 99.53 10.72% 4,195.85 3,583.08 14.60%

其他 868.53 774.03 10.88% 392.11 347.68 11.33% 631.09 535.87 15.09%

毛坯 3,524.59 3,173.46 9.96% 1,230.34 1,195.89 2.80%

合计 11,492.05 10,227.19 11.01% 17,831.88 15,814.87 11.31% 24,472.96 20,081.36 17.94%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对自身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毛利率较高的风电领域、

新能源汽车领域、电子设备领域的产品合计销售占比增加,毛利率较低的毛坯产

品的销售占比大幅下降,因此,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毛利率水平稳步提升。具体

情况如下:

A.风电领域及新能源汽车领域钕铁硼磁性材料产品

自 2013 年起,赣州东磁制定了以风电领域钕铁硼产品、新能源汽车领域钕

铁硼产品等毛利率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产品作为主要发展方向的发展战略,加

大了对相关产品的研发和制造工艺改良,同时加大了向相关领域终端客户的推广

力度。报告期内,赣州东磁与其重点客户完成了产品认证、试采购等合作程序,

随着客户产品满意度的提升以及对赣州东磁认可度不断提高,赣州东磁相关领域

产品的销售数量大幅提升。

B.电子设备领域钕铁硼磁性材料产品

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通过购置设备和吸收业务人员等方式增加了毛利率

211

较高的电子设备类钕铁硼磁性材料的产品竞争力,促使电子类钕铁硼磁性材料的

销售数量大幅提升。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电子类钕铁硼磁性材料的销售毛利

率平均为 31.37%,远高于赣州东磁其他钕铁硼产品的毛利率水平。电子类钕铁

硼磁性材料的销售占比增加,致使赣州东磁的综合毛利率有所增加。

C.毛坯类钕铁硼磁性材料

2013 年及 2014 年度,受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赣州东磁毛坯类钕铁

硼磁性材料的毛利率水平呈下降趋势。2015 年 1-8 月,基于节约生产成本、产能

收益最大化等原因,赣州东磁停止了毛坯类钕铁硼磁性材料的相关业务,使综合

毛利率水平有所提升。

②单位成本下降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重点发展风力发电领域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钕铁硼磁性

材料业务,使其相关产品在产品性能、客户认可度等方面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由于与原有终端客户之间的合作更加密切以及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赣州

东磁的风力发电领域钕铁硼磁性材料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钕铁硼磁性材料的产

量及销量有所增加。主要产品产量的增加以及制造工艺的不断提升,致使赣州东

磁钕铁硼磁性材料的单位生产成本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受稀土等原材料价格下

降等因素的影响,钕铁硼产品的销售价格有所下降,但赣州东磁通过自身的产量

优势、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有效的降低了产品单位成本,使得自身毛利率有所

增长。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钕铁硼磁产品按照应用领域划分的销售数量、销售价格

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钕铁硼产品类型

销售量(吨) 销售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润率

风力发电 24.32 29.08 25.52 12.25%

电机 145.95 41.94 37.31 11.02%

212

电子 2.12 92.10 68.45 25.68%

音响 3.15 24.12 21.59 10.50%

其他 28.18 30.82 27.47 10.88%

毛坯 162.25 21.72 19.56 9.96%

合计 365.97 31.40 27.95 11.01%

2014 年度

钕铁硼产品类型

销售量(吨) 销售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润率

风力发电 296.51 25.94 22.75 12.30%

电机 216.98 37.65 33.42 11.24%

电子 2.82 84.50 62.49 26.05%

喇叭类 4.82 23.13 20.65 10.72%

其他 13.75 28.52 25.29 11.33%

毛坯 58.49 21.04 20.45 2.80%

合计 593.37 30.05 26.65 11.31%

2015 年 1-8 月

钕铁硼产品类型

销售量(吨) 销售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润率

风力发电 362.29 23.19 19.03 17.93%

电机 285.18 34.09 28.14 17.48%

电子 19.16 79.44 54.52 31.37%

喇叭类 185.91 22.57 19.27 14.60%

其他 23.92 26.38 22.40 15.09%

合计 876.46 27.92 22.91 17.94%

③销售模式调整使毛利率增加

2015 年,赣州东磁的钕铁硼产品销售模式有所变化,从与总代理商合作销

售的模式变为直接将产品销售至终端客户。2015 年之前,赣州东磁将产品销售

至总代理商;2015 年之后,赣州东磁将其主要钕铁硼磁产品直接销售至终端客

户,销售毛利率较以前年度有所提升。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38%、17.34%及 17.16%。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213

均净资产收益率无重大变化。

4、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期间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入比例

营业售费用 526.95 2.12% 71.63 0.34% 44.28 0.33%

管理费用 1,600.71 6.45% 402.96 1.91% 284.77 2.11%

财务费用 87.21 0.35% 18.86 0.09% 130.01 0.96%

期间费用合计 2,214.87 8.92% 493.45 2.34% 459.06 3.39%

同期营业收入 24,832.55 - 21,131.22 - 13,524.43 -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期间费用占同期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3.39%、2.34%和 8.92%;2015 年 1-8 月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较以前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系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1)营业费用变动分析

2013 年及 2014 年度,赣州东磁钕铁硼磁性材料的销售业务主要与东阳东磁

进行合作。赣州东磁采取与东阳东磁合作开发客户,客户提出采购需求后,赣州

东磁先将产品出售至总代理商,再由总代理商出售至终端客户,赣州东磁的营业

费用全部为销售产品所产生的运输费用。

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的销售模式由之前的与总代理商合作销售模式转变

为直接出售至终端客户模式,致使营业费用有所增加。

(2)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赣州东磁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研发费用、管理人员差旅费等。

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的管理费用较以前年度增加较大,主要系赣州东磁研发

费用增加所致。

214

(3)财务费用变动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的财务费用分别为 130.01

万元、18.86 万元及 87.21 万元。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

出及汇兑损益。

5、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696.96 -37,776.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8,496,588.32 5,554,479.32 58,000.00

补助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3,012.47 670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1,277,166.54 -827,505.44 -8,800.50

合计 7,238,131.21 4,689,197.49 49,869.50

(2)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赣州东磁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余额

约 93.74 万元,上述递延收益在未来年度将持续摊销。

赣州东磁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1-8 月实现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4.99

万元、468.92 万元及 723.81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52%、

20.46%和 24.82%。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

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内,赣州东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保持持续增长,公

司对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随着赣州东磁经营规模的扩大、

215

主营业务的提升、经营业绩的增加,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的影响将可能会逐步减小。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现金流量有关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13,951.92 23,590.45 13,919.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16,619.29 20,503.61 12,846.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7.37 3,086.85 1,073.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668.51 487.37 184.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8.51 -487.37 -184.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 2,5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27.25 1,520.88 1,031.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2.75 -1,520.88 -1,031.2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3.13 1,078.60 -141.83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381.35 22,330.25 13,293.28

营业收入 24,832.55 21,131.22 13,524.43

销售收现比率 0.50 1.06 0.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931.94 17,184.04 9,782.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7.37 3,086.85 1,073.69

当期净利润 2,517.11 1,898.31 790.53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1.06 1.63 1.36

注:销售收现比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含税)

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7.37 万元,

216

较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客户回款周期增长以及研发费用支出

和销售费用支出增加等原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无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入。赣州东磁在报告期内所

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用途为购置固定资产。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分别为-1,031.23 万元、-1,520.88 及 2,472.75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

的变化与赣州东磁对外借款余额的变化情况保持一致。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为了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赣州东磁与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增加了机器设备的投入,并于 2015 年购入部分钕铁硼业务相关的设备。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现金支出分别为 184.28 万元、

487.37 万元及 668.51 万元。

2、近期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赣州东磁拟进一步扩大

生产能力,预计 2016 年至 2018 年将持续进行厂房、设备等的固定资产投资,扩

大约 2000 吨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领域高性能钕铁硼材料的生产能力。其中,建

设厂房预计投资 800 万元,新增机器设备预计资本性支出约 3,193 万元。

(五)赣州东磁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财务状况趋势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资产质量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净资产额逐年增长,

体现了良好的经营势头。同时,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坏账率较低、存货周转率较

217

高、销售收现比率处于良好水平,体现了赣州东磁较强的资金周转能力。

另一方面,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末,赣州东磁的速动比率分

别为 0.50、0.63 和 0.78,赣州东磁的资产流动性及短期偿债能力相对较弱,不利

于企业的建设投入和长期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赣州东磁将依托上市公司的优

质平台,拓展融资渠道,增强企业的资产流动性,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2、盈利能力趋势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对其自身产品结构和销售模式进行了调整。赣州东磁大

力发展风电领域钕铁硼磁性材料、新能源汽车领域钕铁硼磁性材料等产品门槛较

高、市场需求较大的钕铁硼磁性材料产品,保证了盈利能力的持续稳定的增长。

同时,赣州东磁将原有的与总代理商合作的销售模式转变为与终端客户直接合作

的销售模式,在营销过程中省去了中间环节,致使产品毛利率和企业的盈利能力

有所提升。

本次重组完成后,赣州东磁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主要原因如下:

(1)主要产品的销量将不断增加

2014 年起,赣州东磁对其钕铁硼磁性材料产品的结构进行了调整,逐步淘

汰了盈利能力较差的钕铁硼毛坯产品业务,秉着顺应市场、借力政策的理念,加

大了风电领域钕铁硼磁性材料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钕铁硼磁性材料等产品门槛较

高、市场需求增长的钕铁硼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力度。经过前期与重点客户的磨合

及沟通,赣州东磁依靠其产品性能高、成本低、稳定性强等优势逐步获得了下游

客户的认可。随着与行业龙头客户之间的合作日趋紧密,赣州东磁的产品需求量

亦不断提高。

本次交易完成后,赣州东磁将一方面继续深化与现有客户之间的合作,另一

方面通过现有的市场营销经验继续拓展国内外重点客户,进一步开发客户的需

求,增加市场占有率,为利润的长期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218

(2)与大客户之间逐渐形成了深度合作,客户粘性不断增强

2015 年以前,赣州东磁采用与东阳东磁合作开拓市场的方式,与下游重点

客户逐步开展合作。为提高自身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赣州东磁自 2013 年起与

风电行业的领先企业开展合作,由于这些知名企业就某类产品的采购数量需求较

大,但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及技术水平的要求较高,且对于产品的参数、规格、性

能等方面往往有特殊的要求。该部分优质客户在与赣州东磁合作的初期,往往采

取严格的采购认证制度,同时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前期沟通、产品认证、实验测

试、试采购等环节以评估赣州东磁的产品质量。赣州东磁对此类客户的开发周期

较长,而一旦赣州东磁的产品被下游客户接受,客户将于赣州东磁保持长期而稳

定的供需关系。

2014 年起,赣州东磁逐步与行业重点客户展开了合作,与相关客户的合作

逐渐深化,对相关客户的销售数量逐年增加。本次交易完成后,赣州东磁将进一

步增加相关客户的维护力度,不断增强客户的粘性,进一步开发客户需求,并稳

步增加对行业重点客户的产品销量。

(3)销售模式转变、提升市场营销效率

2015 年度,赣州东磁的销售部门直接与终端客户进行沟通,在客户维护、

市场拓展、数据分析、问题反馈等方面的效率大幅提升。同时,赣州东磁将采取

更为有效的销售激励制度,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交易标的之二:横店进出口的磁性材料出口相关业务资产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情况分析

(1)资产的构成及其变化

2013 年至 2015 年 1-8 月,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资产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如

下:

219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4,337.30 99.89% 3,559.87 99.87% 4,641.26 99.85%

非流动资产 4.94 0.11% 4.73 0.13% 6.83 0.15%

资产总计 4,342.24 100.00% 3,564.60 100.00% 4,648.09 100.00%

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资产总额 2015 年 8 月 31 日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

加 777.64 万元,增加 21.82%;2014 年 12 月 31 日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1,083.49

万元,减少 23.31%,主要系 2014 年度钕铁硼业务销售回款周期缩短,致使应收

账款及应付账款同比减小。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主要从事钕铁硼磁性材料的出口销售业务,

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

(2)流动资产分析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8 月 31 日,钕铁硼业务

相关资产的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85%、99.87%、99.89%。报告

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流动资产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2,553.51 58.87% 1,932.50 54.29% 2,011.79 43.35%

应收账款 1,714.78 39.54% 1,546.56 43.44% 2,582.65 55.65%

预付款项 23.49 0.54% 39.27 1.10% 37.72 0.81%

其他应收款 45.53 1.05% 41.53 1.17% 9.08 0.20%

合计 4,337.30 100.00% 3,559.87 100.00% 4,641.26 100.00%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8 月 31 日,钕铁硼业务

相关资产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和应收账款,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8.99%、97.73%和 98.41%。

22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银行存款 2,553.51 100.00% 1,932.50 100.00% 2,011.79 100.00%

合 计 2,553.51 100.00% 1,932.50 100.00% 2,011.79 100.00%

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8月底,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货币资金余额

分别为2,011.79万元、1,932.50万元及2,553.51万元。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

资产的货币资金全部是银行存款。由于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主要业务为钕铁硼

永磁材料的贸易业务,银行存款主要用途为支付产品采购款项和销售费用。2013

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8月,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主营业务贸易额保持稳

定,因此银行存款的余额未发生重大变化。

2)应收账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4 年 8 月末,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应收账款账

面价值分别为 2,582.65 万元、1,546.56 万元和 1,714.7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 55.65%、43.44%和 39.54%。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014 年 12 月 31 日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1,036.09 万元,减少 40.12%,主要系主要客户的销售回款速度提升所致。2015

年 8 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与 2014 年末相比无重大变化。

①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应收账款主要为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钕

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已按谨慎原则对不同账龄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

方式和比例符合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

产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1

2015 年 8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1,724.16 99.49 17.24 1,706.92

1-2 年 - - - -

2-3 年 8.21 0.47 0.82 7.39

3 年以上 0.68 0.04 0.21 0.47

合 计 1,733.05 100 18.27 1,714.78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1,534.61 98.16 15.40 1,519.20

1-2 年 28.16 1.80 1.41 26.75

2-3 年 0.68 0.04 0.07 0.61

3 年以上 - - - -

合 计 1,563.44 100.00 16.88 1,546.56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2,601.27 99.70 26.01 2,575.25

1-2 年 7.79 0.30 0.39 7.40

2-3 年 - - - -

3 年以上 - - - -

合 计 2,609.06 100.00 26.40 2,582.65

②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之间的比例关系如

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5 年 1-8 月 (年化)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

1,714.78 1,714.78 1,546.56 2,582.65

价值

营业收入 6,490.79 9,736.19(注) 9,862.27 9,960.85

应收账款与营

26.42% 17.61% 15.68% 25.93%

业收入的比例

注:2015 年年化营业收入=2015 年 1-8 月营业收入/8*12

2014 年度,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期末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5.68%,较 2013 年度的该比例下降了 10.25%,体现了自 2014 年起钕铁硼业务

222

相资产的回款周期有所缩短。2015 年 8 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年化营业

收入的比例无较 2014 年度的该比例无重大变化。

③应收账款周转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应收账款周

转天数分别为 93.26 天、75.36 天和 60.29 天,应收账款的平均回款周期逐年下降。

2015 年 1-8 月、2014 年及 2013 年,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应收账款周转情况如

下: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 2013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5.97 4.78 3.86

(年化)(次/年)

应收账款周转天

60.29 75.36 93.26

数(年化)

④应收账款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总额

单 位 名 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的比例

A 公司 第三方 244.18 1 年以内 14.09%

B 公司 第三方 223.97 1 年以内 12.92%

C 公司 第三方 173.20 1 年以内 9.99%

D 公司 第三方 171.03 1 年以内 9.87%

E 公司 第三方 148.78 1 年以内 8.58%

合 计 961.15 55.45%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非流动资产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递延所得税 4.94 100.00 4.73 100.00 6.83 100.00

223

资产

非流动资产

4.94 100.00 4.73 100.00 6.83 100.00

合计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 31 日,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非流动

资产全部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2、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 2,342.24 100.00% 1,564.60 100.00% 2,648.09 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合计 2,342.24 100.00% 1,564.60 100.00% 2,648.09 100.00%

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负债总额 2014 年末较 2013 年末减少了 1,083.49 万,

2015 年 8 月 31 日较 2014 年末增加了 777.64 万元。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

资产的负债变动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应付账款增减幅较大因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负债全部为流动负债。

(2)流动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账款 2,317.52 98.94% 1,402.23 89.62% 2,521.00 95.20%

预收款项 17.02 0.73% 156.65 10.01% 120.86 4.56%

应付职工薪酬 7.70 0.33% 5.72 0.37% 6.23 0.24%

224

流动负债合计 2,342.24 100.00% 1,564.60 100.00% 2,648.09 100.00%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和预收款项构

成。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 31 日,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流动负

债余额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应付账款增减幅较大所致。

1) 应付账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 31 日,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应付账

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521.00 万元、1,402.23 万元及 2,317.52 万元,应付账款主

要为应付供应商的购货款。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主要从事钕铁硼磁

性材料进出口相关业务。2014 年末,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较 2013 年末有所下降,

主要是由于对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的购货款减少 948.60 万元所致。2015 年

8 月 31 日,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应付账款账面价值较 2014 年末有所上升,主

要是对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的购货款增加 576.56 万元所致。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应付账款按账龄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317.52 100% 1,402.23 100% 2,521.00 100%

合 计 2,317.52 100% 1,402.23 100% 2,521.00 100%

2) 预收款项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 31 日,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预收账

款余额分别为 120.86 万元、156.65 万元及 17.02 万元。2015 年 8 月 31 日比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89.14%,主要原因为上期末预收的销货款本期予以发货进行

结算所致。

(3)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无非流动负债。

225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与偿债有关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85 2.28 1.75

速动比率 1.85 2.28 1.75

资产负债率 53.94% 43.89% 56.97%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资产负债率变动幅度较大,主要是 2014

年度资产中的应收账款和负债中的应付账款的大幅降低所导致的。2013 年末、

2014 年末及 2015 年 8 月 31 日,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75、

2.28、1.85。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主要经营模式为根据客户的订单

需求进行采购,因此一般没有存货,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速动比率

与流动比率一致。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流动比率变动趋势与资产负

债率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二)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原因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主营业务是钕铁硼业务,主营磁性材料的国内采购、

国外出口业务,主要贸易产品为钕铁硼磁性材料。除此之外,钕铁硼业务相关资

产不存在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6,490.79 100.00% 9,862.27 100.00% 9,960.85 100%

合计 6,490.79 100.00% 9,862.27 100.00% 9,960.85 100%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主营业务主要以钕铁硼为主的磁性材料的

226

出口业务。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营业

收入比较稳定。

(2)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各地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各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出口销售 6,360.93 98.00% 9,681.00 98.16% 9,837.83 98.77%

国内销售 129.86 2.00% 181.27 1.84% 123.01 1.23%

合计 6,490.79 100.00% 9,862.27 100.00% 9,960.85 100.00%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主营业务以钕铁硼为主的磁性材料的出口

业务为主,所以,出口销售占据绝大部分。

2、营业成本结构及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营业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5,700.78 100.00% 8,738.68 100.00% 9,020.31 100.00%

合计 5,700.78 100.00% 8,738.68 100.00% 9,020.31 100.00%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营业成本全部是主营业务成本。

(1)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主营业务成

本分别为 9,020.31 万元、8,738.68 万元和 5,700.78 万元。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

相关资产的主营业务成本略有下降。

(2)综合毛利率变动情况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综合毛利率

227

分别为 9.44%、11.39%及 12.17%;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综合毛利率逐年增长。

综合毛利率逐年增长主要系与主要客户的粘合度逐步增强,议价能力有所提高所

致。

3、利润来源及盈利指标分析

(1)主要利润来源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利润 651.55 866.97 709.59

加:营业外收入 - 35.12 17.93

减:营业外支出 - - -

利润总额 651.55 902.09 727.52

净利润 488.66 676.57 545.64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以钕铁硼为主的磁性

材料的出口业务。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利润总额主要包括营业利润

和营业外收入两部分。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钕铁硼业务相关

资产的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 97.54%、96.11%及 100%。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7.93 万元、35.12 万

元及 0 元,营业外收入全部来自于政府补助。

(2)其他影响损益的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当期计提的坏账准

备。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资产减值损

失分别为 1.24 万元、-9.02 万元及 0.86 万元,对净利润影响不大。

228

2)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8 与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外收入 - 35.12 17.93

营业外支出 - - -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营业外收入全部为政府补助。

(3)盈利指标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综合毛利率

分别为 9.44%、11.39%和 12.17%,净利率分别为 5.48%、6.86%及 7.53%。得益

于出口贸易经验的提升以及客户粘合度的不断增强,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盈利

能力稳步提高。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各项盈利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综合毛利率 12.17% 11.39% 9.44%

净利率 7.53% 6.86% 5.48%

4、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期间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销售费用 169.36 2.61% 269.47 2.73% 206.55 2.07%

管理费用 34.84 0.54% 50.82 0.52% 48.50 0.49%

财务费用 -66.94 -1.03% -54.91 -0.56% -25.48 -0.26%

期间费用

137.26 2.11% 265.37 2.69% 229.56 2.30%

合计

同期营业

6,490.79 100.00% 9,862.27 100.00% 9,960.85 100.00%

收入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期间费用占

229

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0%、2.69%及 2.11%。

(1)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用、工资费及附

加、业务费、差旅费用等。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销售费用未发生重

大变化。

(2)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工资费及附加、折旧费等。报告期

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管理费用未发生重大变化。

(3)财务费用变动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财务费用分

别为-25.48 万元、-54.91 万元和-66.94 万元。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

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入及汇兑收入。

(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主要从事以钕铁硼为主的磁性材料的出口业务,暂无资

本性支出计划。

(四)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财务状况趋势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主要资产为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资产负

债率较低,资产流动性较好,且应收账款的周转率逐步提高,体现了较强的资金

周转能力。

2、盈利能力趋势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主营业务是钕铁硼业务,主营磁性材料的

国内采购、国外出口销售业务,主要贸易产品为钕铁硼永磁材料。报告期内,得

230

益于销售模式的逐步完善、销售渠道的不断扩展以及主要客户的粘合度不断提

高,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本次重组完成后,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主要原因

如下:

(1)与上市公司进行平台整合,进一步增强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将注入上市公司,钕铁硼业务相关资

产与上市公司子公司英洛华磁业之间的合作将进一步紧密。上市公司将根据自身

的产品结构、研发情况等对钕铁硼业务的销售策略进行宏观把控,同时,钕铁硼

业务相关资产的海外销售部门也能够使用自身的销售数据和客户反馈更高的为

英洛华磁业提供支持。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协同效益将不断增

强,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该资产及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2)与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赣州东磁将产生协同效益

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赣州东磁主要从事风电领域、新能源汽车领域、节能电

梯领域钕铁硼磁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优质

的稀土永磁材料生产业务、销售业务进行整合,赣州东磁与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之间将通过资源互补、经验互补、团队互补的方式发挥协同效益,有利于增加上

市公司的稀土永磁材料出口业务的盈利能力。

三、交易标的行业特点的讨论与分析

(一)交易标的所处行业的特点分析

1、交易标的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所处行业

本次交易标的包括赣州东磁 100%股权和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

资产。

其中,赣州东磁专注于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

231

品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机、移动通讯、高档音响、仪器仪表、电子元件等领域,

在风力发电机、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公司所生产的高性能

钕铁硼永磁材料产品及其下游行业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公司产品所

供应的风力发电机、新能源汽车领域等均为朝阳产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

持对象。

横店进出口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主要从事钕铁硼磁性材料的国内采购、国外

出口业务,主要产品为钕铁硼永磁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扬声器、风力发电、节

能电梯、EPS 和汽车零配件等领域。随着我国钕铁硼生产技术的不断成熟以及产

品性能的不断提升,国际市场上对我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所

处的对外贸易行业也面临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2)行业管理体制和行业政策

①行业管理体制

磁性材料行业在行政上的监管主要归属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其主要负责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

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

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对于横店进出口钕铁硼相关资产所涉及的对外贸易业务,主管部门有商务部

对外贸易司、国家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以及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其中,商务部对外贸易司主要负责对外贸行业的发展规划、项目立项备

案及审批,赋予外贸企业进出口权;国家海关总署负责外贸行业的监督管理,负

责对外贸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对进出口商品实行商品目录管理,商品手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

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监督资本项下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

付,依法检查境内外贸企业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中国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外贸进出口企业产品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

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

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

232

我国从事对外贸易的进出口企业需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按照相关部门的

规定履行备案或审批等流程,整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外经贸经 海关进出口收 外管局收 国税局退 电子口岸

营权备案 发货人备案 付汇备案 税登记 入网

办理结汇以 货物备好后找货运代理订 签订外贸合同、去

及退税手续 舱、提供相关单据报关 外管局领取核销单

在行业自律监管方面,中国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协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

会等组织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和协调,分析

行业形势,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提供行业技术经济信息服务,组织

行业调研、统计行业数据、制定行规、协调价格、引导行业发展。中国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企业协会负责开展国际商务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与考核认证工作,维护外

经贸企业的合法权益等。国家工业与信息化产业部、海关总署、商务部等与各行

业协会组织共同构成了我国磁性材料及磁性材料出口的管理体系,确保我国磁性

材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②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赣州东磁生产的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属于国家重点新材料和重点高新技

术产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已将高

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列入鼓励类项目。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年)》中,稀土材料被列入制造业领域中的基础原材料优先主题,

属于基础原材料的重点支持方向。钕铁硼为稀土材料中发展最快、所占比重最大

的行业领域。公司所处的相关行业一直受到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主要

的产业政策如下:

政策目录 主管部门 相关政策内容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 突破高性能稀土永磁、催化、储氢和发光等

国务院(2006)

规划纲要(2006-2020)》 材料的制备、应用和产业化关键技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

国务院(2011) 推进高性能稀土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个五年规划纲要》

233

组织开发高磁能积新型稀土永磁材料等产

品生产工艺,推进高矫顽力、耐高温钕铁硼

《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磁体及钐钴磁体,各向同性钐铁氮粘结磁粉

划》 (2012)

及磁体产业化,新增永磁材料产能 2 万吨/

年。

推进若干国际标准的立项和制定,在稀土新

材料、稀贵金属材料等领域实现重大突破;

《新材料产业标准化工作三年 工 业 与 信 息 化 部

成套、成体系制定并发布稀土永磁、发光等

行动计划》 (2013)

功能材料标准,抓紧研制材料性能测试、成

分分析、标准样品等基础和方法标准。

积极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大力促

进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生物产业绿

《中国制造 2025》 国务院(2015)

色低碳发展;加快稀土行业智能检测监管体

系建设,提高智能化水平。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国 家 发 展 与 改 革 将稀土金属深加工及其应用及高性能磁性

年本)2013 年修订》 委员会(2013) 材料制造行业列为鼓励发展的产业名录。

《 中 国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目 录 科 学 技 术 部 将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列入高新技术产品

(2006)》 (2006) 目录中技术水平和应优先支持的最高程度。

国家税务总局、国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 将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列入我国鼓励出

家 海 关 总 署

2006》 口产品名录

(2006)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用高效节能无刷电机、

《电子基础材料和关键元器件 工 业 与 信 息 化 部

高性能磁性元件;大力发展高性能磁性材

“十二五”规划》 (2012)

料。

《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 国 家 发 展 与 改 革 将钕铁硼磁性材料列为鼓励研发、推广的高

年)2011 年修订》 委员会(2011) 效节能新型材料。

国家发改委、科技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 部、工信部、商务 将高性能稀土(永)磁性材料及其制品作为

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部 、 知 识 产 权 局 优先发展领域。

(2011)

加快淘汰低效电机及拖动设备,制订低效落

后电机及拖动设备淘汰目录和淘汰计划,研

究出台激励政策,加快淘汰进度;推广高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

国务院(2008) 节能电机及相关设备,企业购置使用交直流

节电工作的通知》

永磁电动机等产品,符合《节能节水专用设

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其投资额

按税法规定享受抵免所得税优惠。

横店进出口钕铁硼相关资产所涉及的对外贸易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主要有:

234

法律法规目录 签发部门 相关内容

包括总则、外贸经营者、货物进出口和技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秩序、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常务委员会

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

(2004)

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几部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主要包括总则、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境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常务委员会 物、进出境物品、关税、海关事务担保、执

(2013) 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几部分。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 商务部 易经营者,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法》 (2004) (以下简称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

理备案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 海关总署 对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作出了相关规

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2014) 定。

2、行业的发展情况

(1)永磁材料行业的发展情况

永磁材料又称硬磁材料,是一种经过外加磁场磁化再去掉外磁场以后仍能长

时期保留较高剩余磁性,并能经受不太强的外加磁场和其他环境因素干扰的磁性

材料,与其相对应的概念是软磁材料。

磁性材料的应用是基于电磁感应现象的理论基础,电磁感应现象是电磁学领

域中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它不仅揭示了电与磁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且为电与磁之

间的相互转化奠定了实验基础,为人类获取巨大而廉价的电能开辟了道路,在实

用上有重大意义。磁性材料的应用是实现电信号转换、电能/机械能传递等重要

功能的关键,被广泛应用于能源、交通、机械、医疗、计算机和家电领域,对推

动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磁铁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从高科技产品到最简单的包装

磁,都离不开磁性材料。随着电子信息化、智能自动化浪潮席卷工业及日常生活

领域,永磁材料凭借着其优异的磁性性能,需求将会保持快速增长。对于电子信

息化、智能自动化、智能 4.0 等概念的实现,磁性材料是实现能量转换和信号

转换的基础。

从永磁材料的发展历史来看,永磁材料经历了从十九世纪末使用的碳钢、20

235

世纪 30 年代的铝镍钴永磁材料(AlNiCo)、20 世纪 50 年代的铁氧体材料

(SrFeO/BaFeO)、20 世纪 60 年代的钐钴永磁材料(SmCo)到 20 世纪 80 年代

的钕铁硼永磁材料,以及目前还在研发中的稀土铁氮(Re-Fe-N)和稀土铁碳

(Re-Fe-C)系材料。磁能积也相应地经历了从碳钢的不足 1MGOe 到 Nd-Fe-B

永磁材料的 50MGOe 以上。永磁材料在这近一个世纪的发展中,磁能积的提高

要归功于矫顽力的提高,而矫顽力的提高,主要得益于对其本质的认识和高磁晶

各向异性化合物的发现,以及制备技术的进步。

图:永磁材料分类

自 20 世纪 50 年代以来,全球磁性材料行业总体上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其中

尤以永磁材料增长速度最快,全球磁性材料生产的总产值保持在年平均增长率为

5.5%的水平,其中永磁材料产值的年平均增长率则在 8%以上。

目前市场上的永磁材料主要有铝镍钴、铁氧体、钐钴永磁体和钕铁硼永磁体

四大类。各类磁体有其各自的优缺点,鉴于各自特殊的性能,或者由于其原料成

本优势,在磁体应用领域“各有所得”,占据了相应的市场空间。任何一种类型

的磁体都无法完全占有市场,只能有针对性的、根据其基本性能特点和应用领域

的具体要求来选择适合的市场细分进行切入。

(2)我国钕铁硼永磁行业的发展情况

1983 年,日本住友特殊金属公司最先提出钕、铁、硼永久磁性材料的制造

236

并申请了钕铁硼的成分专利,随后,美国通用公司也提出永磁材料的新制法,即

钕铁硼型磁取向片状材料的方法。我国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起步较晚,早期以跟

踪国外技术为主,钕铁硼材料的产业化主要起步于国内一些研究机构的实验室,

在经历了 1998 年亚洲金融危机的行业洗牌后,淘汰了一大部分技术落后或产量

较低的企业。进入 21 世纪,随着消费电子市场的迅速扩大,我国烧结钕铁硼永

磁产业开始进入稳定增长期。

自钕铁硼材料发明以来,我国钕铁硼材料产业发展迅猛,已成为全球钕铁硼

材料产量最大的国家,在过去三十多年的时间里,我国的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主

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从早期的主要跟踪国外技术发展、20 世纪 90 年代致力于解

决工业化规模生产问题到 21 世纪初至今的解决高性能磁体磁性调控、稀土平衡

利用和材料服役性问题。未来如何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组织调控超高性能稀

土永磁材料、工程化制备及应用技术将是稀土永磁材料发展的重要方向。

3、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技术水平及发展方向

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是一个正在成长的具有广阔潜在市场的需要高新技术

支撑的朝阳产业,对于这样一个产业,技术是产业发展的关键。新产品的开发、

新工艺的创新都需要技术的支撑。

就目前钕铁硼永磁产业的技术发展来说,钕铁硼永磁材料的技术发展主要侧

重于工艺层面,简单来说就是“节流”,“节流”的手段主要就是降低生产成本

以及降低材料损耗率,这也是目前产业界正在实践并逐步产业化的技术方向。

237

(1)烧结钕铁硼的降镝技术

矫顽力是衡量永磁材料的一个重要参数,而促使钕铁硼永磁材料成为“磁王”

的关键就在于钕铁硼永磁材料中通过添加镝、铽等中重稀土元素实现了矫顽力的

提升。但中重稀土是稀缺元素,价格较为昂贵,高昂的成本使得目前钕铁硼永磁

材料行业发展受制于成本的约束。所以,如何保证在达到同等矫顽力条件下,减

少镝的用量成为未来烧结钕铁硼发展的核心问题。

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能实现降镝效果,第一是传统双合金工艺改进,其原

理是通过使用两种成分的合金,经过粗破碎到一定程度后,然后按一定的比例混

合、取向、压型,然后经过烧结、回火、检测等步骤制备磁体,这种工艺下的改

进可以使得渗镝更为均匀,但是这种工艺下的降镝效果一般,不到 6.5wt%的镝

能得到 30KOe 以上的矫顽力,比传统方式减少 35%以上的镝。第二是晶界扩散

技术,其原理是通过在烧结钕铁硼表面覆盖重稀土氟化物或氧化物,从而达到节

约使用镝元素的作用,目前代表性的有蒸镀扩散法(日立金属,2008)、超真空

升华(ULVAC,2009),其中蒸馏法能提高 4KOe 矫顽力,超真空升华技术能

节约 80%的镝。第三种是晶粒细化技术,其原理是通过细化磁粉粒度,改变磁体

微观结构。从降镝效果和产业化程度来说,晶粒细化是较为可取的工艺路径,其

核心在于减少磁粉粒度,从结构上改良,从而在不加镝或少加镝的情况下达到高

磁性能。

(2)热压(热变形)钕铁硼技术

热压钕铁硼技术的原材料是磁粉,不同于其他钕铁硼工艺,热压是通过缓慢

而大幅度的热压变形诱发晶体择优取向,制成优异的全密度各向异性磁体。由于

热压钕铁硼的制备既不需要高温煅烧,也不需要预留加工余量,因而该工艺具有

高效节能、材料利用率高、充磁精度高、产品不宜变形等特点,可以比制备烧结

钕铁硼节省 30%~50%的原料。近年稀土价格上涨,特别是 Dy、Tb 的价格大幅

上涨,带动了热压钕铁硼磁体的发展。国内目前已有多家单位在开发高性能热压

磁体。

此外,连续化制造装备的研制、新型高能量密度永磁材料、新型低重稀土低

238

成本稀土永磁材料的研究(Gd、Ho、Tb、La、Er 添加)等也值得关注,其中,

连续化制造装备是在生产设备上所采取的一种工艺改进,它能够实现连续化、自

动化、精细控制作业,可以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产品不一致,实现高效率、低工

艺成本,能够更大限度地发挥材料性能潜力,提高产品性能。

4、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主要特征

(1)定制化生产的行业模式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在生产上是属于定制化模式,往往需要根据客户的实

际需求进行个性化的设计,主要是因为烧结钕铁硼磁体应用领域广泛,下游行业

跨度很大,不同客户对永磁材料性能、质量、形状、是否充磁等特性要求不同。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制作样品,客户认可后经过协商或谈判,签订合同或达成协议

后再大量生产。所以本行业一般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

(2)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钕铁硼永磁材料产品作为非终端消费产品,其生产受限于上下游产业,上游

产业是稀土原材料产业,下游产业较为广泛,包括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风力

发电等行业,整体上来说,上下游行业均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尽管上下游行业发

展周期不尽相同,但总体上都是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而波动。

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具有明显的区域性,我国目前已经形成北京、长三角、

珠三角、成渝鄂为主的四大磁体生产区域,这四大区域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四

大区域,拥有大量的下游行业的需求,同时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最为发达的区域,

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

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上游稀土原材料行业并无明显的季节性,下游行业广

泛,仅部分下游行业如风机、节能变频空调的季节性特征比较明显。因而,从整

体上来看,钕铁硼行业并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二)行业的市场供求状况

1、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供给概况

239

自 1983 年钕铁硼永磁材料问世以来,钕铁硼凭借着其优异的性能,获得了

快速的增长。早期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由于价格相对较贵、规模化生产水平不高的

原因,发展相对缓慢。在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随着制造工艺的进步以及下游行

业需求的增长,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增长速度尤为突出。尤其是近十多年来,全球

烧结钕铁硼磁体产量增长迅猛,2001- 2010 年全球钕铁硼产量的复合增长率约为

22.3%,国内产量增速更快,2001 年我国钕铁硼产量仅有 6500 吨左右,而到了

2010 年产量已达 7.8 万吨,复合增长率高达 31.8%。目前,全球钕铁硼永磁材料

的主要生产地是中国、日本、欧洲、美国等区域,具体的数据如下:

图:全球及我国钕铁硼总产量(吨/年)

自 2000 年以来,全球钕铁硼产业开始逐渐向中国转移,由于成本不断增加,

迫使国外厂家走高端产品路线提高产品的利润率,并且向中国转移产能降低成

本,利用我国中低级稀土产品来满足其高附加值的下游深加工产品和应用产品需

求。

全球烧结钕铁硼生产加速向中国转移,使得国内钕铁硼永磁材料产量增长较

快,2014 年,我国烧结钕铁硼产量达到 9.59 万吨,从产量上看,中国已达到世

界总产量的 85%,日本占 14%,欧美占比不到 1%。

图:2010 年-2015 年上半年我国烧结钕铁硼总产量

240

数据来源:中国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协会

国内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快速增长伴随着新进入者的增加,这也造成低端钕铁

硼产品产能过剩,直接导致低端钕铁硼永磁材料市场面临剧烈的竞争,但是高端

领域将受益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保持快速增长。

2、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市场需求情况

从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下游需求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传统应用领域和新兴领

域。传统应用领域包括 VCM、音响、通讯、磁盘驱动器等消费电子市场,新兴

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和机器人等领域。具体的下游需求行业划分如下:

轻稀土 重稀土 纯铁

冶炼、煅烧

钕铁硼磁体毛坯

(方块)

根据需求加工成型

传统应用领域 节能领域 新能源领域 人工智能

石 混

费 工 服

节 变 油 风 合

类 业 务

其 能 频 抽 力 动

VCM 电 EPS 机 机

他 电 空 油 发 力

子 器 器

梯 调 机 电 汽

产 人 人

等 车

241

根据目前的市场需求,华泰证券预测,2015-2020 年,国内钕铁硼需求复合

增长率最快的领域是机器人领域、新能源汽车领域、车载电机、EPS 领域等,预

计这些领域对高性能钕铁硼的需求量将从 2015 年的 2.6 万吨增至 8.3 万吨,其中

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需求量达 2.6 万吨,服务机器人领域需求近 1 万吨,工业机器

人领域需求将超过 5 千吨。未来 5 年行业整体需求将保持 25%以上的增速水平。

未来钕铁硼下游市场需求将继续高速增长,专利到期、降镝技术等利好带来

的钕铁硼生产成本下降,将使高性能钕铁硼拥有着巨大的增量空间。另外,下游

的应用领域也将面临着需求占比的转变,随着新能源、节能、人工智能等领域的

兴起与传统领域的衰落,钕铁硼需求占比中新兴领域市场将会快速上升。预计未

来 5 年,机器人领域的需求占比将从 6%提升至 16%,新能源汽车的需求占比将

从 4%提升至 27%,而消费电子领域的需求占比将下降,消费电子占比从 20%降

至不足 10%。

图:2020 年国内高性能钕铁硼下游市场分布预测

(1)传统应用领域

消费电子中如手机也是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重要应用,近几年手机广泛普及对

推高钕铁硼的需求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2014 年,我

国手机产量约 16.27 亿部,较上一年增长 6.8%,较 2010 年的 9.98 亿部增加 65%

242

左右1。如按照每部手机耗用 0.0025KG 钕铁硼永磁材料计算,2014 年我国手机

应用领域对于烧结钕铁硼的需求约 4,050 吨。

(2)新能源汽车领域

新能源汽车领域是下游行业需求的重要增长点,新能源汽车的核心在于电

机,电机的核心在于钕铁硼永磁材料。新能源电动车主要分为混合动力车(HEV)

与纯电动车(EV)两类,两类电动车的区别主要在于电池动力的不同,但目前

不论是那种技术路线都离不开高性能钕铁硼材料的支撑。因而,新能源汽车的发

展必将带动高性能钕铁硼材料的需求。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也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工信部发布了《中国制造

2025》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10年战略目标,提出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

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节能汽车、智能互联网汽车是国内未来重点发展的方

向,并分别提出了2020年、2025年的发展目标。稀土永磁材料对新能源汽车在性

能、环保、轻量化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尤其是永磁驱动、微特电机在汽车中的

应用将日益广泛。《2012-2020年汽车业发展规划》要求到2020年,汽车平均油

耗降至5升/100公里。在当今世界面临能源与环境的双重危机压力的情况下,势

必将汽车产业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污染物质排放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点。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在全球领域愈加获得消费者的青睐,自2009年以来,全

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火爆发展态势,201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20万辆,其中

美国近10万辆,日本、中国、欧洲紧随其后;2014新能源汽车销量依然强劲,其

中由于我国政策的刺激作用,使得新能源汽车销量迅猛增长,全年销量达7.48万

辆,全球销量近40万辆;从市场结构看,美国、日本、中国、欧洲乃是主要市场,

其中我国以18.7%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三,美国销量占比有所下降,主要是全球其

他地区新能源汽车普及所致。

图:2009年-201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万辆)

1

数据来源:2010 年-2014 年的《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公报》

243

图:2014年全球全球新能源汽车主要销售国家和地区占比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统计显示,201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

7.8499辆,销售7.4763辆,比上年分别增长3.5倍和3.2倍。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

别完成4.8605万辆和4.5048万辆,比上年分别增长 2.4倍和2.1倍;插电式混合动

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9894万辆和2.9715万辆,比上年分别增长8.1倍和8.8倍。这

种快速增长的趋势还在持续,根据全球汽车产业平台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近期发

布的数据,2015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总销量达7.2711辆,超过美国5.2704辆

的销量,预计今年新能源汽车总销量有望达20万辆。受全球油价下挫等因素影响,

2015年上半年,美、日、欧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出现放缓动向,而我国新能源汽

244

车行业则呈快速发展态势。

今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已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列入十大

重点产业。预计未来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将居全球引领地位,到2020年

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200万辆。根据新能源汽车中电机对钕铁硼永磁材料

的需求,鉴于其对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磁性能、一致性及耐腐蚀性要求非常

高。就新能源汽车而言,每辆混合动力汽车(HEV)的钕铁硼用量约3kg,纯电

动汽车(EV)的用量为5-10kg,预计我国2020年新能源汽车的钕铁硼需求量可

达2.6万吨,国内汽车市场的总需求接近4万吨,新能源汽车将成为钕铁硼材料需

求领域的重要的增长点。

图:2015年-2020年全球汽车行业钕铁硼需求预测数据

(3)风电电机领域

风电是清洁安全能源的代表之一,我国风力资源丰富,大力地推进风力发电

建设是改善我国能源结构的重大举措之一。国家产业政策一直对风力发电给予大

力的支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中就指出

要重点研究开发大型风力发电设备,沿海与陆地风电场和西部风能资源密集区建

设技术与装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更加明确地提出

在“十二五”期间,我国规划风电新增装机 7000 万千瓦以上。

在全球减排的背景下,风力发电也是大势所趋,近年来发展迅速。根据全球

245

风能理事会的统计,全球风力发电产业过去 10 年平均年增长率达 28%。全球

风电市场 2014 年年新增装机容量创历史新高,2014 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

到 51,477MW。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的预测,全球年新增装机容量将

会以 6-10%的增长速度持续到 2018 年,累计装机容量将会达到 2018 年的

600GW。

图:全球年新增装机容量 1997-2014

由于我国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我国风力发电发展十分迅猛,2014年中国新

增风电装机容量约占全球的45%,中国继续驱动全球增长,稳居世界第一,遥遥

领先。2014年新增装机容量达到2335万千瓦,约占世界风电新增总装机容量的

45.2%,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15亿千瓦,约占世界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的31%。由

于中国的强劲表现,亚洲也成为全球装机最多的区域,年新增装机容量2616万千

瓦(全球风能理事会对中国风电容量的统计口径是吊装容量)。

图:2004-2014年中国新增装机容量和累计装机容量(MW)2

2

数据来源:中国风能协会

246

风电技术的迅猛发展将大幅拉动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需求,目前风电机组主要

有双馈式和直驱永磁式两种,其中直驱永磁式风电机组由于具有效率高、寿命长、

稳定性高、结构简单等一系列优点,成为风电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不仅如此,

就我国的具体情况而言,低风速的三类风区的风能资源占全部风能资源50%左

右,低风速区域更适合使用永磁直驱风电机组。目前双馈式风机仍占据市场主导

地位,而永磁直驱风机作为新技术,因其自身具备诸多应用优势,近几年发展迅

速。但随着大功率永磁直驱风机的不断推出,永磁直驱风机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风电机组是钕铁硼永磁材料下游的直接需求,2014年,中国风电有新增装机

的制造商共26家,其中金风科技作为市场龙头企业,新增装机2794台,新增装机

容量4434MW,占据19.12%的市场份额。其次为联合动力、明阳风电、远景能源

和湘电风能。2014年,新增装机排名前五位的风电机组制造商所占市场份额共计

为55.26%,排名前十位的风电机组制造商所占市场份额达到80.28%。总体而言,

风力发电机组市场生产厂家比较集中。

直驱永磁式风力发电机技术在我国风力发电机组中的比例将会逐步增大,根

据GWEC对于国内风电装机容量投产周期的预测,2016 年全国风电设备钕铁硼

需求将达到5584吨,随后年平均需求量在5000吨左右。

(4)节能领域

节能领域对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需求主要是变频空调和节能电梯等,在经济转

型升级的背景下,节能以节能减排为目标,以低碳综合技术为发展方法的模式已

247

经成为变频空调、节能电梯等产品进一步发展的趋势。

空调分为定频空调和变频空调,变频空调是通过改变输入电压的频率来控制

电机的转速,而电机转速的变化会引起输气量变化,制冷剂的循环流量也随之变

化,从而使空调器的制冷量或供热量发生变化,达到调节环境温度的目的。变频

空调在发达国家普及程度非常高。在日本变频空调占其空调总量的比率高达

97%,法国变频空调普及率也高达90%左右,西班牙为45%、意大利为40%。变

频空调凭借着其控温精确、制冷制热速度快、节能、噪音小、寿命长、舒适等诸

多优点,将成为空调发展的必然方向。目前,我国变频空调机占比降低,其中主

要分为稀土永磁变频电机和铁氧体变频电机,节能变频空调对稀土价格敏感度

高,在前几年稀土价格相对价高的形势下,铁氧体占据了变频空调的大部分市场。

但随着稀土原材料价格的下降以及永磁材料技术的进步,必将增加节能家电对钕

铁硼永磁材料的需求,同时,随着变频洗衣机、变频冰箱、变频微波炉等新型节

能家电产品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未来必将为稀土永磁产业的高速发展提供

广阔的市场空间。

图:变频空调市场需求及预测3

节能电梯也是钕铁硼磁体的一个重要应用领域,随着节能减排的进一步深

入,电梯逐步趋于小型化、节能化,节能电梯在电梯市场中的份额将不断增大。

3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

248

目前,电梯曳引机主要包括永磁同步曳引机与传统异步曳引机,永磁同步曳引机

主要有铁氧体永磁技术和钕铁硼永磁技术,相比钕铁硼永磁技术,铁氧体永磁电

机体积更大,占用电梯机房空间也大,而电梯下游商业客户对电梯价格敏感度不

高,且省电效果更佳明显,因此采用钕铁硼作为永磁材料的节能电梯渗透率将逐

年增长。

根据中国电梯协会预测,在未来几年里,我国电梯产量年增长速度在

15%-20%之间,节能电梯产量占电梯总产量的比例不断增大,预计将从2014年的

85%提高到2020年的95%以上。根据产业在线提供的行业经验数据,假设每台节

能电梯约需使用6kg钕铁硼永磁材料,节能电梯行业钕铁硼需求年均增速有望保

持在 16%左右。

图:节能电梯市场需求及预测4

图:国内节能设备生产用钕铁硼用量预测5

4

数据来源:中国电梯协会

5

资料来源:华泰证券研究所

249

(5)其他领域

在下游需求中,还有诸多其他领域,例如汽车的微电机市场,汽车微电机属

于重要的电子零部件,主要应用于汽车的发动机、底盘、车身三大部位及附件中,

根据汽车行业估算,每辆经济型汽车需配备 20 台以上小电机、高级轿车至少需

60 台以上小电机,豪华型轿车需近百台小电机。未来随着汽车向小型化、轻量

化、高性能化、低耗油和非汽油化节能环保方向发展,小型化和轻量化成为首要

技术开发项目,其中电机部分采用新材料来提高功能和减小尺寸,将会加快汽车

微电机用钕铁硼磁体的发展。

(三)我国稀土永磁材料出口情况

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主要从事钕铁硼磁性材料的国内采

购、国外出口业务,产品拥有广泛的下游应用市场,不仅仅是传统工业如 VCM

等的核心部件,也是风力发电机、新能源汽车、智能机器人等未来新兴市场的重

要零部件。我国具有成熟完整的稀土永磁材料生产链,自 2000 年开始,中国就

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稀土永磁材料生产国、出口国和消费国,我国稀土永磁材料

在国际市场上有着强大的竞争力,随着未来下游产品市场需求的进一步增长,我

国稀土永磁材料的出口将拥有更广阔的空间。

2010 年至 2013 年,我国稀土永磁材料出口量整体上呈增长趋势。自 2013

年起,由于稀土永磁材料行业发展低迷,市场需求整体下滑,我国稀土永磁材料

250

出口量也相应地减少。但随着新能源汽车、智能机器人等下游产品市场的技术成

熟,相关行业的发展将会推动对稀土永磁材料的需求增长。稀土永磁材料中主要

是钕铁硼永磁材料,我国近年来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出口情况如下:

2013 -2015 年 1-8 月我国钕铁硼出口量

单位:吨

分类项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8 月

稀土的永磁体及磁化后准备制永磁体

18,821.69 21,553.30 15,364.59

的物品

钕铁硼磁粉 3,277.06 5,790.40 3,687.98

其他钕铁硼合金 585.71 381.76 287.7

速凝永磁片 1,333.53 1,167.36 369.39

钕铁硼合计 24,017.99 28,892.82 19,709.66

数据来源:海关数据

从我国稀土永磁材料出口的结构上来看,我国稀土永磁材料的主要出口地区

包括德国、香港、韩国、美国等经济发达地区,上述国家和地区占据我国稀土永

磁材料出口量 40%的比例。上述国家的工业发展对稀土永磁材料有着强劲的需

求,其中,德国的西门子、博世、大众等,是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等下游行业

的国际标杆企业;香港和韩国的消费电子也对稀土永磁材料有着大量的需求。

2015 年上半年稀土永磁体出口流向结构

251

数据来源:瀚闻资讯

(四)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标的资产上下游行业的景气度与国家宏观政策、经济周期及行业供需状况等

因素密切相关。

1、钕铁硼永磁上游行业发展状况对本行业的影响

我国是稀土储量和产量最大的国家,但稀土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

了资源过度开发、价格严重背离价值等诸多问题,自 2009 年起,国家陆续出台

了对稀土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在稀土资源、规范市场运作秩序等方面,都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政策内容

时间

2009 年 2009 年第一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同比下降 33%。

2009 年 暂停受理稀土勘探许可证、采矿许可申请。

2010 年 下达 2010 年第一批贸易稀土出口配额总量。

2010 年 发布 2011 年稀土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2011 年关税实施方案》将稀土金属、钪及钇、电池级的出口税率暂定

2010 年

为 25%。

2011 年 首次明确要求建立稀土战略储备体系。

2011 年 要求 1-2 年后,我国基本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的稀土行业格局。

2012 年 鼓励外商投资稀土环境治理、废旧产品回收再利用和高端应用。

《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七个方面为加

2012 年 强稀土行业管理,加强转变稀土行业发展方式,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

发展提供了指导意见。

《稀土行业准入条件》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金属冶炼属于国家限

2012 年 制类投资项目,应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公布的政

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经核准后方可建设生产。

《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出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项

2012 年

资金,保证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能够顺利进行。

2013 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名录(2013 年本)》列明稀土矿山开发项目,由

2013 年

国务院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15 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包括稀土、钨

2014 年 及钨制品、钼等在内的 8 种货物,凭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无需提供批

准文件。这一公告的出台,意味着自 1998 年开始实施的中国稀土出口配

252

额制度正式终结。

自 2009 年起,为保护稀土资源和环境,我国逐步加大了对稀土产业的调整,

促进稀土行业的整合和转型。早期的调整对盗采等形成了有效的打击,促使调整

稀土价格在 2011 年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自 2012 年以后,稀土价格开始走低,

稀土产品价格波动较大,整体呈走低态势。

随着 2014 年底六大稀土集团组建方案获工信部备案,打击黑色产业链成为

行业共识。同时,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下,2015 年 1 月 1 日起国家取消稀土

出口配额、2015 年 5 月 3 日起国家取消稀土出口关税,稀土资源税改革可能迅

速推进,稀土市场价格有望逐渐恢复到合理的水平,上游行业的复苏程度将直接

影响公司的发展。

2、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本行业的影响

钕铁硼磁性材料的下游应用领域包括传统应用领域和新兴领域,传统应用领

域包括 VCM、音响、通讯、磁盘驱动器等消费电子市场,新兴领域包括新能源

汽车、风力发电机、节能电梯、机器人等领域。随着全球节能环保发展趋势以及

新能源汽车兴起,传统电机节能替代以及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将持续推动钕铁硼

应用扩容,钕铁硼行业增速仍将继续维持较快增长。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及不利因素

钕铁硼永磁材料凭借其优良的性能,自问世以来,其消费量快速增长。尤其

在稀土材料价格不断下降、生产工艺和产品技术不断进步的背景下,下游行业如

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节能电梯等诸多产业的蓬勃发展,进一步催生了对于钕

铁硼永磁材料的需求量。另外,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以及国外专利限制的逐步解

除也为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推动力量。当然,尽管有着诸多的

有利因素推动着钕铁硼永磁行业的发展,钕铁硼永磁材料并未完全替代其他永磁

材料,在技术上仍然具有相当大的进步空间。

253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下游行业需求增长和结构优化

钕铁硼磁性材料的下游应用领域可以大致分为传统应用领域和新兴领域。传

统应用领域包括 VCM、音响、通讯、磁盘驱动器等消费电子市场,新兴领域包

括新能源汽车和机器人等领域。在未来五年,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下游产业的需求

将经历从传统领域向新兴领域的转移的转变过程,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新能源汽

车、机器人等新兴领域,机器人领域的需求占比将从 6%提升至 16%,新能源汽

车的需求占比将从 4%提升至 27%,而传统产品市场中的消费电子领域的需求占

比将下降,消费电子占比从 20%降至不足 10%。在经历从传统市场向新兴市场

转变的过程中,整个的钕铁硼永磁材料需求市场也将经历一段高速增长的过程。

(2)产业政策的扶持将积极推动行业发展

作为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下游行业,如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EPS 等,都

是国家倡导的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地推动上述产业的发展将有助于经济转型,因

而,从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到下游的节能环保产业,均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 年)规划纲要》、《国

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等政策文件中,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均被列为鼓励类产业。在《新材料

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将稀土功能材料等明确为发展重点,稀土永磁材料

作为稀土功能材料中规模最大的成员,在“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得到国家大力支

持并且提出以下目标:

“1)研究满足风力发电、电动汽车、变频家电等低碳经济和 X 光自由电子

激光器等重大科学工程需求的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

2)研究满足精确制导用惯性导航系统需求的耐高温烧结钐钴永磁体;

3)建成 5 条以上高磁能积、高矫顽力烧结稀土永磁体示范生产线,生产磁

体 5000 吨以上,综合磁性能提高 10%,节约稀土原材料 20%以上。促进烧结稀

土永磁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提升,技术辐射行业主体企业,带动相关应用

254

产业创产值超千亿。”

(3)原材料供应优势

稀土原材料作为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对钕铁硼产业的发展起

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稀土储量位居世界第一,对于钕铁硼永磁产业的发展而

言,具备稀土优势。中国的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起步较慢,但自 1990 年大规模

开发稀土以来,凭借资源及成本优势,迅速扩张。自 2003 年开始,海外稀土矿

山纷纷停产,直到 2011 年稀土价格暴涨后,海外稀土矿山才重新开发,随着 2011

年后,稀土价格的回落,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将在全球稀土市场仍将占据绝对

优势地位。

因此,作为未来全球市场的主要竞争者,我国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具有得天

独厚的原材料优势。

(4)专利限制逐渐解除

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大部分基本成分专利和制作工艺专利均由日本住友和

麦格昆磁公司取得,并一直试图在专利到期之前通过更改部分成分对其进行延

期。然而,随着钕铁硼基本成分专利于 2003 年失效,2014 年 7 月钕铁硼化合物

成分核心专利失效,专利限制的逐步解除将会向国内钕铁硼生产和贸易企业打开

巨大的国外市场,极大地推动国内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发展。

(5)我国积极推进自由贸易政策

2013 年以来,中国政府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以及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自由

贸易政策。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稳步推进以及与韩国等国家自由贸易政策的落

地,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将会进一步提升。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行业创新能力差

目前我国从事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的企业数量超过 200 家,但是多数企业规

模小、技术水平低,大多数规模在 500 吨/年以下,基本不考虑开发新产品,只

255

是单纯的从其他企业引进磁体生产线生产后销售;只有少数大型企业才会考虑开

发新产品的问题,但多数还是模仿国外的技术来开发新产品,创新能力不强。

(2)产品技术风险

磁性材料行业产品技术寿命周期较长,应用范围广,不同档次的产品适应不

同的市场需要,在一定时期内不同技术含量的产品并存,技术升级换代相对较为

缓慢。但随着磁性材料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的不

断运用,行业企业可能面临产品技术风险。而我国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是在引进

国外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引进技术以及逐步的消化吸收来掌握技术,

在高端技术上与国外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一发展形势将会导致国内钕铁硼永磁

材料生产商在中低端市场的竞争逐步加剧,但在高端钕铁硼市场上以及对未来技

术的展望上缺乏前瞻性。

(3)原材料价格波动

作为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重要原材料,钕、镨钕、镝铁等稀土金属或稀

土合金的价格对生产成本影响显著。稀土资源在短期内过于剧烈的价格波动不利

于行业的稳定发展。

(六)行业进入壁垒分析

1、技术和人才壁垒

高性能钕铁硼行业属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的磁性能指标及一致性等方面要

求较高,制造工艺复杂,因此,新进入者将面临很高的技术壁垒。另一方面,高

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在生产上是属于定制化模式,往往需要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

进行个性化的设计,这一特殊的行业生产模式又使得行业的进入者需要具备较高

的研发设计能力以及长期的实践积累。综上所述,高性能钕铁硼行业具有较高的

技术壁垒的。当然,随着下游产业的快速成长,某些细分领域逐步地规模化和标

准化,可能出现新进入者多数集中在中低档磁材市场的情形,这也会进一步加剧

细分市场的竞争。

256

对于稀土永磁材料对外贸易行业的人才壁垒则体现在从事稀土永磁材料出

口不同于一般的出口贸易行业,稀土永磁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型行业,产品的制造

工艺复杂,技术参数较多。在与国外客户洽谈业务时,相关的业务人员不仅需要

对产品有相当程度的了解,还要掌握外语,尤其是关于稀土永磁材料的专业术语,

才能更好地开展业务。

2、市场壁垒

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定制化模式特性需要磁材生产商、贸易商与客户之间

的合作关系比较稳固,一方面,因为钕铁硼永磁材料的质量对于下游产品如电机

之类的性能是异常关键的,这对钕铁硼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以及稳定性提出了一定

的要求,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较好的保障这种要求;另一方面,钕铁硼产品

往往需要生产商、贸易商和客户之间的共同参与,在长期的合作中形成的默契以

及客户对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以及后续服务能力的检验使得生产商、贸易商往

往一旦获得认可之后,通常不会轻易更换。这对新进入者而言是重要的壁垒。

3、资金壁垒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及生产需要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入,特别是制

造、试验及检测设备的投入,而设备形成生产能力的时间一般又较长。同时,产

品又需要经历较长时间的市场验证期,这就需要企业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支持项

目的运转,对新进入本行业的企业造成了一定的资金壁垒。

(七)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影响因素

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利润水平变动主要取决于三方面要素,第一是下游新

能源汽车、消费电子、风力发电、机器人等行业的市场需求的变化;第二,钕铁

硼永磁材料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的变化;第三是钕铁硼行业上游稀土原材

料的价格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1、下游行业发展的影响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风力发

257

电、节能电梯、节能环保空调、新能源汽车、EPS 等),另一类为传统应用领域,

主要包括 VCM、消费类电子产品(包括手机、驱动器等)。就目前而言,传统

的应用领域如 VCM 等市场已趋于饱和,但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应用领域如风力

发电、新能源汽车、变频家电、节能电梯等对高端稀土永磁材料的需求日益增长。

2、产品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变化的影响

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对企业利润水平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同行业竞争

上,在成本相同的情形下,更高质量、更高利用率、更低的损耗率将使得企业拥

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例如,钕铁硼材料中使用的镝元素属于稀缺资源,但对于钕

铁硼性能的提升起到很大作用,未来进一步的需求可能对镝资源的供给构成较大

压力,因而寻找既能降低镝元素使用量同时又能保持永磁体性能的技术路径成为

未来工艺发展的趋势,而热压钕铁硼工艺正是这一技术路径的代表。另外,在钕

铁硼永磁材料的废料循环使用上,不断更新的循环利用技术以及更加精确的加工

技术带来了更高的材料使用效率。

3、稀土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

上游稀土原材料价格对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钕铁硼企业

成本转嫁能力相对较强,稀土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往往会转嫁到产品价格之中,在

产品的定价上,企业往往采用成本加成的计价方式,这就意味着在保持下游需求

不变的情况下,稀土原料价格的稳步上涨有利于产业链中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企

业的盈利改善。

(八)交易标的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

在过去的十余年间,国内永磁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和研发生产水平逐渐

提高,已具备与西方国家竞争的能力。从区域分布上来看,我国的稀土永磁企业

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北京和成渝鄂四大地区,企业集中度较明显。从产

品结构上看,烧结钕铁硼占据主导地位,2013 年烧结钕铁硼产量占比达 93%,

粘结钕铁硼占比 5%。根据公开信息,目前国内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主要集中于

几个上市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258

1、中科三环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三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磁性材料及应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

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风力发电、计算机硬盘驱动

器、汽车电机、消费电子等新兴高端应用领域及传统高技术应用领域中的应用量

持续扩大,在全球稀土永磁主流应用市场继续保持领先优势。

2、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高性能磁性材料及磁体组件的

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信息产业、汽车行业、电力设备、家用电

器、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航空航天、医疗器械等领域。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市场

开拓较为顺利,已成为国内主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主要钕铁硼供应商。

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最早从事八音琴、电机、

纺织机械制造以及进出口贸易等业务,而后公司逐渐剥离了其他业务,专注于科

技含量较高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和电机两大主业。公司基于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与

装备制造能力,围绕客户实际需求,致力于高端钕铁硼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已构

建起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产品质量领先,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取得了优势

的市场地位,是国内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

4、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专业从事粘结钕铁硼磁体元件及部件的研

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粘结钕铁硼磁体、钐钴磁体和热压钕铁硼磁

体。公司是全球粘结钕铁硼磁体产重要的厂家,营业收入主要来自粘结钕铁硼磁

体。公司粘结钕铁硼磁体用途包括:光盘驱动器主轴电机磁体、硬盘驱动器主轴

电机磁体、汽车微电机磁体、步进电机磁体以及各类永磁无刷直流电机转子组件

等磁体零部件,产品广泛应用于信息技术、消费类电子、节能家电、汽车、办公

自动化和工厂自动化设备等多种领域。

259

(九)交易标的的优势及劣势分析

1、赣州东磁

(1)赣州东磁的优势分析

赣州东磁作为国内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具有竞争力的生产商之一,是新能源

汽车、风力发电和节能电梯领域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重要供应商,公司紧紧

围绕客户的实际需求,依托技术和研发优势,注重产品的质量,以此得到客户的

认可,开拓国内外客户市场,形成了公司的竞争优势。

①技术优势

赣州东磁一直注重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的引导作用,不断地强调通过加大科

研力度、产品创新、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比例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此外,公司

更注重于对现有工艺、技术、设备改进等措施来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建立

了一套有效的技术创新机制,每年都会根据以往的生产经验来进行研发课题的立

项,建立由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共同构成的技术推进小组,对生产工艺过程中的

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优化改进,对生产工艺、设备仪器、结构布局进行进一步的

完善和调整,加强生产线自动化改造,进一步降低和控制人工成本,同时减少人

为因素,提高产品质量。在长期的理论研究和生产实践中,公司开发出了大量的

实用技术,广泛分布于熔炼、制粉、压型、热处理、机加工和表面处理等各生产

工段中,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节省了原料和人工成本,提高了产品质量。

②市场优势

赣州东磁是国内较早从事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研究、生产、销售的企业之

一,凭借恪守商业信誉、注重产品创新、严抓产品质量、全方位服务客户的经营

理念,公司产品得到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同。公司已在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

节能电梯等下游客户群体中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另外,全方位的客户

服务使得公司和客户之间联系更为紧密,这也充分保障了未来公司盈利能力的连

续性。

260

③管理优势

赣州东磁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在管理团队的专业结构搭配上持

续强化合理性和专业性。通过多年的生产实践,公司形成了丰富的高性能钕铁硼

永磁材料的生产、管理和技术经验,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的认识,具

备战略性的眼光,能够引导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正确定位、合理经营,有效推动公

司稳步地增长。

④地理位置和区域优势

赣州东磁地处江西省赣州市,赣州是中国重点有色金属基地之一,素有“世

界钨都”、“稀土王国”之美誉。因而,公司优异的地理位置使得在原材料采购

的便捷性、稳定性上都具备极大的优势,公司与多家原材料商形成了长期、稳定

的合作,保障了供应链的安全有效。

(2)赣州东磁的劣势分析

充足的流动资金不仅保障了企业的日常运用,对企业的持续研发、战略调整

起到重要影响。目前,赣州东磁在国内的主要竞争对手均为上市公司,融资渠道

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发行债权、银行借款等。目前,赣州东磁的融资渠道主要为

银行借款;与其他竞争对手相比,赣州东磁的融资渠道过于单一,融资成本较高。

本次交易完成后,赣州东磁将成为上市公司的一部分,丰富了赣州东磁的融

资途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横店进出口钕铁硼业务

和国内其他外贸公司相比,横店进出口的钕铁硼业务在销售团队、经营项目、

客户资源等方面有较大优势。主要分析如下:

(1)拥有高素质的优秀销售团队

横店进出口的钕铁硼业务配备的销售团队成员均拥有至少本科以上学历,其

中多人拥有国外留学经历和材料学专业背景。公司定期对业务人员上岗前进行专

业培训,并且同时配备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导师以帮助其尽快掌握相关工作。另

261

外,每月定期开展后续相关执业技术培训以加深业务人员对于市场行情的了解和

把握,能够和国外的客户进行直接的业务、技术沟通,能够提供更快捷更令客户

满意的服务,更能取得国外知名公司的信任。

(2)多元化的供应链体系

作为一家拥有近十年历史的贸易型企业,横店进出口的钕铁硼业务针对不同

客户的产品需求开发了不同的供应商。目前,公司拥有近 20 家常用供应商和 10

家备用供应商。每一个最终客户拥有 3 家左右的合格供应商,以获取最好的成本

优势和最小的供应链风险。

(3)长期稳定的客户项目

横店进出口的钕铁硼业务与国际上许多知名大公司建立了长期性的合作。在

汽配方面,公司与包括德国、美国、韩国等知名汽车公司取得了项目合作,在风

电方面,公司与国际知名公司达成了项目合作。这些合作项目能够保证公司未来

三至五年业务的稳步提升。

(4)业务的可持续性、稳定性

①经过多年的努力开拓,目前横店进出口的许多客户都是从多方面以及多产

品来开展合作,总体合作关系更加稳定、长久,客户的信任度和依赖性很高,业

务合作一直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

②横店进出口多年以来坚持培养自己的业务团队,多种培训计划和有效的激

励机制也使得公司业务稳定性有所提升。同时,业务力量的持续性、业务风格的

一致性,也进一步保证业务的持续增长。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后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14.12.31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前后比较

262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增长额 增长幅度

流动资产: 168,620.00 67.55% 156,858.30 68.40% 11,761.70 7.50%

货币资金 84,041.65 33.67% 81,004.95 35.32% 3,036.70 3.75%

应收票据 3,748.55 1.50% 3,446.83 1.50% 301.72 8.75%

应收账款 34,602.54 13.86% 31,347.84 13.67% 3,254.70 10.38%

预付款项 3,199.26 1.28% 3,061.55 1.33% 137.71 4.50%

其他应收款 7,279.11 2.92% 7,201.01 3.14% 78.10 1.08%

存货 34,946.37 14.00% 30,261.82 13.20% 4,684.55 15.48%

其他流动资产 802.51 0.32% 534.30 0.23% 268.21 50.20%

非流动资产: 81,015.38 32.45% 72,482.23 31.60% 8,533.15 11.77%

长期股权投资 9,228.31 3.70% 9,228.31 4.02% - -

投资性房地产 434.91 0.17% 434.91 0.19% - -

固定资产 57,022.04 22.84% 48,875.03 21.31% 8,147.01 16.67%

在建工程 2,842.43 1.14% 2,657.43 1.16% 185.00 6.96%

无形资产 11,280.14 4.52% 11,086.89 4.83% 193.25 1.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7.55 0.08% 199.67 0.09% 7.88 3.95%

资产总计 249,635.38 100.00% 229,340.54 100.00% 20,294.84 8.85%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前后比较

2015.8.31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流动资产: 148,306.33 62.68% 125,244.18 61.51% 23,062.15 18.41%

货币资金 48,183.76 20.37% 45,389.18 22.29% 2,794.58 6.16%

应收票据 2,598.44 1.10% 2,598.44 1.28% - -

应收账款 46,846.25 19.80% 34,077.39 16.74% 12,768.86 37.47%

预付款项 2,542.57 1.07% 2,435.67 1.20% 106.90 4.39%

其他应收款 2,485.09 1.05% 2,343.49 1.15% 141.60 6.04%

存货 43,610.48 18.43% 36,675.47 18.01% 6,935.01 18.91%

其他流动资产 2,039.74 0.86% 1,724.55 0.85% 315.19 18.28%

非流动资产: 88,284.26 37.32% 78,363.64 38.49% 9,920.62 12.66%

长期股权投资 7,825.57 3.31% 7,825.57 3.84% - -

投资性房地产 1,114.47 0.47% 418.13 0.21% 696.34 166.54%

固定资产 58,343.79 24.66% 49,803.54 24.46% 8,540.25 17.15%

在建工程 8,526.85 3.60% 8,085.36 3.97% 441.49 5.46%

无形资产 11,768.23 4.97% 11,578.05 5.69% 190.18 1.64%

商誉 473.96 0.20% 473.96 0.23% - -

2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1.38 0.10% 179.04 0.09% 52.34 29.23%

资产总计 236,590.59 100.00% 203,607.83 100.00% 32,982.76 16.20%

1、本次交易前后的资产规模、结构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由本次交易前的

203,607.83 万元增加至 236,590.59 万元,资产总额增加了 32,982.76 万元,增长

幅度为 16.20%。公司资产规模有所上升,抗风险能力增强。交易完成后,公司

的资产结构变化如下:

(1)本次交易前,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61.51%,本次交易后,

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62.68%,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重有所上升。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流动资产由本次交易前的 125,244.18 万元增加

至 148,306.33 万元,增加金额为 23,062.15 万元,增长幅度为 18.41%,应收账款

增加了 12,768.86 万元,存货增加了 6,935.01 万元。

交易完成后,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特点将是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占比

较大。2014 年 9 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

资金到位后需要时间陆续进行投入,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货币资金占比仍然较

大。本次交易中收购的赣州东磁主营业务为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次交易后,存货金额占比仍然较大,符合公司生产性企业的特征。

(2)本次交易前,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38.49%,本次交易

后,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37.32%,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重

略有下降。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非流动资产由本次交易前

78,363.64 万元增加至 88,284.26 万元,增加金额为 9,920.62 万元,增长幅度为

12.66%,主要是固定资产增加了 8,540.25 万元。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增

加主要是增加了赣州东磁的固定资产。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占比仍然

较高,符合公司生产性企业的特征。

综上所述,备考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资产结构综合反映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264

市公司的资产结构。交易完成后,公司增强钕铁硼磁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务,公司盈利性资产规模增大,资本实力及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资产质量得

到了提高。

2、本次交易前后的负债规模、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交易前后比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增长额 增长幅度

流动负债: 130,354.76 96.80% 122,566.40 97.60% 7,788.36 6.35%

短期借款 70,856.66 52.62% 70,856.66 56.4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188.88 0.14% 188.88 0.15% - -

应付票据 17,990.00 13.36% 17,990.00 14.33% - -

应付账款 24,885.96 18.48% 19,768.59 15.74% 5,117.37 25.89%

预收款项 4,196.55 3.12% 3,345.66 2.66% 850.89 25.43%

应付职工薪酬 2,439.15 1.81% 2,032.72 1.62% 406.43 19.99%

应交税费 3,916.69 2.91% 3,524.65 2.81% 392.04 11.12%

应付利息 273.97 0.20% 273.97 0.22% - -

其他应付款 4,703.31 3.49% 3,681.69 2.93% 1,021.62 27.75%

其他流动负债 903.59 0.67% 903.59 0.72% - -

非流动负债: 4,310.83 3.20% 3,007.56 2.40% 1,303.27 43.33%

长期应付款 173.18 0.13% 173.18 0.14% - -

专项应付款 1,207.00 0.90% - - 1,207.00 -

递延收益 2,930.65 2.18% 2,834.38 2.26% 96.27 3.40%

负债合计 134,665.59 100.00% 125,573.96 100.00% 9,091.63 7.24%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交易前后比较

2015 年 8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增长额 增长幅度

流动负债: 97,934.46 96.02% 79,864.73 96.66% 18,069.73 22.63%

短期借款 46,100.00 45.20% 43,600.00 52.77% 2,500.00 5.73%

交易性金融负债 111.68 0.11% 111.68 0.14% - -

应付票据 6,167.00 6.05% 6,167.00 7.46% - -

应付账款 24,950.69 24.46% 16,309.99 19.74% 8,640.70 52.98%

预收款项 4,829.34 4.73% 3,887.26 4.70% 942.08 24.24%

265

应付职工薪酬 3,178.49 3.12% 2,452.81 2.97% 725.68 29.59%

应交税费 3,030.84 2.97% 2,396.91 2.90% 633.93 26.45%

应付利息 499.56 0.49% 361.48 0.44% 138.08 38.20%

其他应付款 8,055.06 7.90% 3,565.79 4.32% 4,489.27 125.90%

其他流动负债 1,011.80 0.99% 1,011.80 1.22% - -

非流动负债: 4,059.28 3.98% 2,758.53 3.34% 1,300.75 47.15%

长期应付款 150.09 0.15% 150.09 0.18% - -

专项应付款 1,207.00 1.18% - - 1,207.00 -

递延收益 2,702.19 2.65% 2,608.44 3.16% 93.75 3.59%

负债合计 101,993.74 100.00% 82,623.26 100.00% 19,370.48 23.44%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的负债总额由本次交易前的

82,623.26 万元上升至 101,993.74 万元,负债总额上升了 19,370.48 万元,上升幅

度为 23.44%。负债的增长幅度大于资产的增长幅度。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负债

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 96.66%,非流动负债占总

负债的比例为 3.34%;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 96.02%,非

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 3.98%。交易后公司的负债结构没有显著的变化。

(1)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流动负债由本次交易

前的 79,864.73 万元增加至 97,934.46 万元,增长金额为 18,069.73 万元,增长幅

度为 22.63%。公司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项目为应付账款增加了 8,640.70 万元、

其他应付款增加了 4,489.27 万元。

(2)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非流动负债由本次交

易前的 2,758.53 万元增加至 4,059.28 万元,增长金额为 1,300.75 万元,主要是专

项应付款增加了 1,207.00 万元。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负债规模略有上升,占负债比例较高的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均为经营性负债,符合所属行业的特点。

3、交易前后的偿债能力分析

266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项目

2015.8.31 2014.12.31 2015.8.31 2014.12.31

资产负债率 43.11% 53.94% 40.58% 54.75%

流动比率 1.51 1.29 1.57 1.28

速动比率 1.07 1.03 1.11 1.03

注: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43.11%,比交

易前资产负债率 40.58%略有上升。

交易完成后,公司负债结构变化不大,体现为几乎全部为流动负债,其中短

期借款所占比重较大,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 45.20%。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流动

比率为 1.51,速动比率为 1.07,比交易前均变化不大。

总体来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无

重大变化,考虑到上市公司子公司联宜电机及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赣州东磁均处

于发展周期,资金需求较大,本次重组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有利于降低上市

公司的整体债务水平,提高上市公司的抵御风险的能力。

4、交易前后的营运能力分析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项 目

2015 年 1-8 月(年化) 2015 年 1-8 月(年化)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62 3.21

存货周转率(次) 3.14 2.66

总资产周转率(次) 0.61 0.48

本次交易前,2015 年 1-8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3.21;本次交易完成后,2015

年 1-8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3.62,应收账款周转率有大幅提高,主要是因为标

的资产回收账款速度较快,交易后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能力加强。

本次交易前,2015 年 1-8 月的存货周转率为 2.66;本次交易完成后,2015

年 1-8 月的存货周转率为 3.14,存货周转率有所提高,主要是因为标的资产存货

相对于销售成本较小,交易后上市公司存货周转能力有所加强。

267

本次交易前,2015 年 1-8 月的总资产周转率为 0.48;本次交易完成后,2015

年 1-8 月的总资产周转率为 0.61,总资产周转率有所提高,主要是由于交易前后

上市公司均为生产性企业,收入规模上升的情况下,总资产规模也相应增大。

(二)交易前后公司主要经营状况和盈利指标比较分析

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状况和盈利指标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前后比较

2014 年度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增长额 增长幅度

营业收入 148,977.42 123,244.36 25,733.06 20.88%

营业成本 128,217.65 105,913.64 22,304.01 21.06%

营业利润 -7,922.38 -10,540.35 2,617.97 24.84%

净利润 8,903.68 6,319.78 2,583.90 40.89%

归属母公司的净

9,049.90 6,466.00 2,583.90 39.96%

利润

交易前后比较

2015 年 1-8 月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增长额 增长幅度

营业收入 98,251.38 69,932.44 28,318.94 40.49%

营业成本 82,280.59 59,251.46 23,029.13 38.87%

营业利润 -2,269.56 -4,976.56 2,707.00 54.40%

净利润 -789.27 -3,687.01 2,897.74 78.59%

归属母公司的净

-563.01 -3,460.75 2,897.74 83.73%

利润

1、本次交易前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析

如上表所示,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营业收入大幅上升,亏损大幅减少。公司

2014 年度的营业收入由交易前的 123,244.36 万元增加到 148,977.42 万元,增长

幅度为 20.88%。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交易前增加了 2,583.90

万元,增加了 39.96%。

268

公司 2015 年 1-8 月的营业收入由交易前的 69,932.44 万元增加到 98,251.38

万元,增长幅度为 40.49%。2015 年 1-8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亏损

由交易前的 3,460.75 万元减少到 563.01 万元,亏损减少幅度为 83.73%。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钕铁硼永磁材料、电机系列、自动化物

流立体仓库的生产和销售。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分别从事钕铁硼磁性材料的生产

及出口贸易业务,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英洛华磁业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协同效

应。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及赣州东磁将自身的出口贸

易优势、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生产优势与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平台相结合,有

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推进钕铁硼永磁材料业务的整合,有利于上市公司发挥规模

相应、协同相应,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主

营业务竞争力,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销售规模显著提高、盈利能力将有一定

程度的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增强。

2、交易前后盈利能力指标比较分析

2014 年度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销售毛利率 13.93% 14.06%

销售净利率 5.98% 5.13%

2015 年 1-8 月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销售毛利率 16.26% 15.27%

销售净利率 -0.80% -5.27%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5 年 1-8 月,公司的销售毛利率从 15.27%上升到

16.26%,净利率由-5.27%上升到-0.80%。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有望扭转持续亏损的局面,实

现了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269

(三)未来盈利趋势分析

1、公司盈利趋势不断向好

通过本次交易,横店进出口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将注入上市公司。钕铁硼

业务相关资产在报告期内主要从事钕铁硼钕铁硼业务,在出口贸易相关的市场渠

道、客户维护、业务经验、团队管理、人才储备等多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英洛

华礠业及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赣州东磁的主营业务收入均集中在国内,出口业务

较少,在出口销售的渠道、经验等方面存在劣势。本次交易完成后,钕铁硼业务

相关资产与英洛华礠业及赣州东磁原有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形成较好的互补。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以英洛华进出口作为上市公司钕铁硼磁性材料产品出

口贸易的窗口,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加强与境外客户之间的合作,提高上市公司

的盈利能力。

同时,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赣州东磁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在产

品性能、成本控制等方面在行业内具有较强优势。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原

有的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将于赣州东磁的钕铁硼业务相结合,充分利用赣州东磁

在技术水平、市场定位、成本管理、团队建设方面的经验,重点发展毛利率较高

的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产品。上市公司将充分发挥下属各子公司之间的协同效

应和规模效应,努力提升行业地位和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

2、公司发展中需要克服的困难

本次交易完成后,横店进出口的钕铁硼相关业务及赣州东磁将成为上市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本次重组前,公司与标的资产在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企业内部

运营管理系统等方面存在差异,将为公司日后整合带来一定难度。如公司的组织

管理体系和人力资源不能满足资产规模扩大后对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的要求,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提升将受到一定影响,太原刚玉与标的资产之间能否顺利实

现整合并实现预期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70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分析

(一)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和主要经营目标

1、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前,太原刚玉主要从事钕铁硼永磁材料、微特电机、自动化物流立

体仓库的生产和销售。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自身的钕铁硼永磁材料业务

与标的资产赣州东磁的钕铁硼永磁材料业务及横店进出口的钕铁硼材料出口贸

易业务相结合,实现了产能、技术、市场三方面的互补,通过发挥规模效应、协

同效应,增强上市公司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为上市公司在

下游业务的延伸提供了强力支持。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着力打造“控制技术+电机”的精密制造产业

平台,通过系统集成,建设“部件+装备+工程”的产业生态,大力发展新能源

汽车驱动系统,医疗康复电动轮椅,消防机器人及消防模拟训练系统和工业 4.0

智能工厂系统等业务领域。

2、上市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

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来三年上市公司将着力建设“部件+装备+工程”

的产业生态。

在部件领域,不断丰富上游钕铁硼稀土磁材的产品类型,提升相应品质水平,

拓展应用领域,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用的永磁电机和机器人用的伺服电机,RV

减速器等核心部件。

在装备领域,依托上游的核心部件,集成控制技术,大力发展消防机器人,

清洁机器人和医疗康复电动轮椅等高端装备。

在工程领域,依托精密制造和智能物流装备的产业积累,以智能控制为核心,

大力发展消防模拟训练系统和工业 4.0 智能工厂系统。不仅仅是提供装备,业务

以给行业客户提供系统的解决方案,特别是行业的和定制化的整体方案规划设计

为导向。以行业客户的个性化具体解决方案为基础,逐渐发展成行业的系统解决

271

方案供应商。

未来三年内,上市公司将不断巩固自身的技术优势和行业优势,通过內延外

展,将自身打造成精密制造和智能控制为核心业务的科技平台公司。

(二)业务发展计划

1、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依据公司发展战略,上市公司将成为精密制造和智能控制为主体的科技平台

公司。公司在已有三位有着深厚科技研发和丰富产业研发经验的首席技术官基础

上,继续通过收购和合作的方式搭建好科技平台,吸引或者引进高端研发和产品

转化人才。同时上市公司在未来将积极培养和引进中高层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及

复合型人才,做好营销、生产、技术、管理队伍的培养与选拔,明确各岗位工作

标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上市公司将加强各级干部、员工的培训工作,建立员

工职业发展通道。建立良好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以事业留人、

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减少人员流失,增强员工对公司忠诚度,稳定员工队伍。

公司将继续建立和完善人才吸引、激励和发展的机制,确保公司最大限度地吸引

和发挥人才优势,有规划地培养和吸纳各类专业人才,建立人才梯队,为公司长

远规划进行战略储备。

2、科技和产品研发计划

依据公司拟建设的“部件+装备+工程”的产业生态,上市公司将通过(1)

收购和产业生态相吻合的公司,(2)与有深厚背景的研发机构或者产业公司合

作,(3)积极建设各领域对应的研发中心来提升公司产品科技含量,完善公司

产品结构,打造完整的业务生态。

3、市场拓展计划

在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方面,凭借在电机行业数十年的产业积累和全球客户

资源,上市公司将积极拓展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核心部件和驱动系统方面的市

场。

272

在医疗康复电动轮椅方面,公司在电机等核心部件和控制系统方面具备一定

的市场地位,近几年将注重系统集成,瞄准国内巨大的市场需求,积极培育并发

展壮大。

在消防机器人和消防模拟训练系统方面,凭借在精密制造和大型实景模拟上

的数据积累,和国内各消防总队的多次合作,对消防领域的深刻理解,公司将大

力发展消防领域的业务。

在工业 4.0 智能工厂方面,公司在原有智能物流系统的基础上,大力发展(1)

智能化工厂的流程控制系统(2)电商、快递等高速输送分拣系统(3)生鲜冷链

物流解决方案服务(4)食品、药品配送系统、立体库等领域,已完成或者正在

执行行业代表性客户的订单并在未来有广阔的市场开发空间。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

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赣州东磁 100%股权、钕铁硼业务相关资

产。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盈利能力以及抵御风险的能力将显著增强。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1 0.17 0.21

因此,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不涉及摊薄当期每股收

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后,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提高,广大股东

的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273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后,配套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的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七节

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274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资产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报表

交易标的之一:赣州东磁

(一)标的资产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8/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10,708.62 11,041,979.65 256,019.9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应收票据 3,017,200.00 50,000.00

应收账款 125,854,743.51 26,856,212.24 19,584,451.12

预付款项 885,596.41 1,425,056.23 9,961,323.59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950,691.71 365,684.33 342,305.05

存货 69,350,136.45 46,845,499.35 28,219,093.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其他流动资产 3,151,948.42 2,682,116.94 3,226,265.46

流动资产合计 203,603,825.12 92,233,748.74 61,639,458.4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6,963,431.56

275

项目 2015/8/31 2014/12/31 2013/12/31

固定资产 85,402,517.98 81,470,036.23 81,667,035.97

在建工程 4,414,950.00 1,850,0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1,901,869.09 1,932,544.40 1,978,557.3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5,715.69 47,551.63 109,784.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99,158,484.32 85,300,132.26 83,755,377.70

资产总计 302,762,309.44 177,533,881.00 145,394,836.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78,514,279.04 47,032,326.89 35,026,300.13

预收款项 9,264,703.32 7,383,232.84 13,601,681.68

应付职工薪酬 7,179,760.20 4,007,070.74 1,436,903.18

应交税费 6,339,258.29 3,920,444.16 1,233,050.32

应付利息 1,380,770.64 26,400.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4,963,072.44 10,216,146.09 121,705.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1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2,641,843.93 72,559,220.72 66,446,040.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12,070,000.00 12,070,000.00 5,990,000.00

276

项目 2015/8/31 2014/12/31 2013/12/31

递延收益 937,441.36 962,720.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007,441.36 13,032,720.68 5,990,000.00

负债合计 185,649,285.29 85,591,941.40 72,436,040.53

股东权益:

股本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102,113,024.15 76,941,939.60 57,958,795.66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117,113,024.15 91,941,939.60 72,958,795.66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117,113,024.15 91,941,939.60 72,958,795.6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02,762,309.44 177,533,881.00 145,394,836.1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48,325,453.83 211,312,170.25 135,244,277.19

减:营业成本 203,327,544.33 188,257,661.44 120,255,718.45

营业税金及附加 781,064.61 644,093.26 853,527.66

营业费用 5,269,483.63 716,276.36 442,840.39

管理费用 16,007,102.75 4,029,640.54 2,847,672.39

财务费用 872,068.36 188,561.91 1,300,059.80

资产减值损失 1,419,221.60 72,104.53 61,868.7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20,648,968.55 17,403,832.21 9,482,589.75

加:营业外收入 8,521,729.55 5,554,479.32 58,67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17,855.26

277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6,431.80 37,776.3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2,158.30 37,776.39

损失

三、利润总额 29,164,266.30 22,920,535.14 9,541,259.75

减:所得税费用 3,993,181.75 3,937,391.20 1,635,985.64

四、净利润 25,171,084.55 18,983,143.94 7,905,274.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5,171,084.55 18,983,143.94 7,905,274.11

利润

其中:同一控制下被合

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123,813,513.17 223,302,534.31 132,932,838.94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7,220,418.6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8,485,289.88 12,601,980.69 6,264,528.00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9,519,221.65 235,904,515.00 139,197,366.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19,319,366.34 171,840,448.89 97,825,058.57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22,733,029.22 22,073,372.54 16,656,555.35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123,091.63 8,706,580.24 10,890,699.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16,017,433.60 2,415,649.31 3,088,165.32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192,920.79 205,036,050.98 128,460,478.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6,673,699.14 30,868,464.02 10,736,888.09

量净额

278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6,685,082.31 4,873,704.34 1,842,840.00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85,082.31 4,873,704.34 1,842,84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685,082.31 -4,873,704.34 -1,842,840.00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 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

272,489.58 208,800.00 1,312,320.00

息支付的现金

279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

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2,489.58 15,208,800.00 10,312,32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4,727,510.42 -15,208,800.00 -10,312,320.00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8,631,271.03 10,785,959.68 -1,418,271.91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11,041,979.65 256,019.97 1,674,291.88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2,410,708.62 11,041,979.65 256,019.97

物余额

(二)标的资产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8/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41,578.75 1,041,979.65 256,019.9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应收票据 3,017,200.00 50,000.00

应收账款 86,371,491.95 26,856,212.24 19,584,451.12

预付款项 141,672.16 1,425,056.23 9,961,323.59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31,836.23 365,684.33 342,305.05

存货 35,373,724.44 46,845,499.35 28,219,093.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280

其他流动资产 222,150.00 2,682,116.94 3,226,265.46

流动资产合计 124,082,453.53 82,233,748.74 61,639,458.4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00 1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6,963,431.56

固定资产 68,948,103.39 81,470,036.23 81,667,035.97

在建工程 4,401,000.00 1,850,0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1,901,869.09 1,932,544.40 1,978,557.3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116.28 47,551.63 109,784.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92,268,520.32 95,300,132.26 83,755,377.70

资产总计 216,350,973.85 177,533,881.00 145,394,836.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6,163,740.05 47,032,326.89 35,026,300.13

预收款项 57,135.12 7,383,232.84 13,601,681.68

应付职工薪酬 3,994,266.63 4,007,070.74 1,436,903.18

应交税费 5,206,973.52 3,920,444.16 1,233,050.32

应付利息 40,505.21 26,400.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862,252.41 10,216,146.09 121,705.22

2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1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3,324,872.94 72,559,220.72 66,446,040.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12,070,000.00 12,070,000.00 5,990,000.00

递延收益 937,441.36 962,720.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007,441.36 13,032,720.68 5,990,000.00

负债合计 106,332,314.30 85,591,941.40 72,436,040.53

股东权益:

股本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95,018,659.55 76,941,939.60 57,958,795.66

股东权益合计 110,018,659.55 91,941,939.60 72,958,795.6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16,350,973.85 177,533,881.00 145,394,836.19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44,384,254.73 211,312,170.25 135,244,277.19

减:营业成本 128,254,012.53 188,257,661.44 120,255,718.45

营业税金及附加 544,271.24 644,093.26 853,527.66

营业费用 523,226.23 716,276.36 442,840.39

管理费用 2,037,359.32 4,029,640.54 2,847,672.39

财务费用 389,378.73 188,561.91 1,300,059.80

资产减值损失 -267,176.06 72,104.53 61,868.7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282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12,903,182.74 17,403,832.21 9,482,589.75

加:营业外收入 8,514,443.58 5,554,479.32 58,67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17,855.26

减:营业外支出 37,776.3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37,776.39

三、利润总额 21,417,626.32 22,920,535.14 9,541,259.75

减:所得税费用 3,340,906.37 3,937,391.20 1,635,985.64

四、净利润 18,076,719.95 18,983,143.94 7,905,274.11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113,074,947.35 223,302,534.31 132,932,838.94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8,476,868.78 12,601,980.69 6,264,528.00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551,816.13 235,904,515.00 139,197,366.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23,075,135.33 171,840,448.89 97,825,058.57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11,118,813.67 22,073,372.54 16,656,555.35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805,136.10 8,706,580.24 10,890,699.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1,372,119.06 2,415,649.31 3,088,165.32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3,371,204.16 205,036,050.98 128,460,478.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1,819,388.03 30,868,464.02 10,736,888.09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283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2,408,523.29 4,873,704.34 1,842,840.00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08,523.29 14,873,704.34 1,842,84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408,523.29 -14,873,704.34 -1,842,840.00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 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

272,489.58 208,800.00 1,312,320.00

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

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2,489.58 15,208,800.00 10,312,32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4,727,510.42 -15,208,800.00 -10,312,320.00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284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499,599.10 785,959.68 -1,418,271.91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1,041,979.65 256,019.97 1,674,291.88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1,541,578.75 1,041,979.65 256,019.97

物余额

交易标的之二: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一)标的资产的模拟财务报表

1、模拟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8/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535,086.22 19,325,013.71 20,117,949.9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7,147,766.43 15,465,614.74 25,826,547.32

预付款项 234,879.58 392,747.00 377,225.8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55,265.19 415,321.86 90,832.50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3,372,997.42 35,598,697.31 46,412,555.5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285

项目 2015/8/31 2014/12/31 2013/12/31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415.34 47,263.54 68,297.4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415.34 47,263.54 68,297.47

资产总计 43,422,412.76 35,645,960.85 46,480,853.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3,175,216.77 14,022,304.07 25,210,001.33

预收款项 170,192.21 1,566,455.36 1,208,600.23

应付职工薪酬 77,003.78 57,201.42 62,251.50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3,422,412.76 15,645,960.85 26,480,853.06

非流动负债:

286

项目 2015/8/31 2014/12/31 2013/12/31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23,422,412.76 15,645,960.85 26,480,853.06

股东权益: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3,422,412.76 35,645,960.85 46,480,853.06

2、模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4,907,911.58 98,622,710.83 99,608,492.35

减:营业成本 57,007,832.88 87,386,753.26 90,203,050.67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86.92 2,694.66 1,477.94

营业费用 1,693,552.66 2,694,691.74 2,065,489.21

管理费用 348,405.98 508,163.71 484,982.53

财务费用 -669,390.30 -549,105.97 -254,843.12

资产减值损失 8,607.21 -90,215.99 12,429.3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6,515,516.23 8,669,729.42 7,095,905.78

加:营业外收入 351,219.15 179,283.6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87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

三、利润总额 6,515,516.23 9,020,948.57 7,275,189.39

减:所得税费用 1,628,879.06 2,255,237.14 1,818,797.35

四、净利润 4,886,637.17 6,765,711.43 5,456,392.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4,886,637.17 6,765,711.43 5,456,392.04

利润

其中:同一控制下被合

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一)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8/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1,837,582.20 840,416,494.58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5,984,406.37 37,485,548.50

应收账款 468,462,504.15 346,025,437.67

预付款项 25,425,707.76 31,992,551.15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4,850,900.66 72,791,131.47

存货 436,104,808.58 349,463,677.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0,397,422.56 8,025,124.34

流动资产合计 1,483,063,332.28 1,686,199,965.16

288

项目 2015/8/31 2014/12/3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8,255,662.39 92,283,104.80

投资性房地产 11,144,730.42 4,349,118.16

固定资产 583,437,901.98 570,220,362.97

在建工程 85,268,507.53 28,424,253.7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117,682,341.31 112,801,404.99

开发支出

商誉 4,739,642.87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13,781.36 2,075,548.5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882,842,567.86 810,153,793.20

资产总计 2,365,905,900.14 2,496,353,758.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61,000,000.00 708,566,6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1,116,826.00 1,888,755.00

应付票据 61,670,000.00 179,900,000.00

应付账款 249,506,887.11 248,859,634.85

预收款项 48,293,424.01 41,965,524.43

应付职工薪酬 31,784,905.97 24,391,476.79

应交税费 30,308,387.84 39,166,947.43

应付利息 4,995,591.24 2,739,658.08

289

项目 2015/8/31 2014/12/3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0,550,567.15 47,033,084.8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0,118,025.06 9,035,897.60

流动负债合计 979,344,614.38 1,303,547,579.0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1,500,909.07 1,731,818.16

专项应付款 12,070,000.00 12,070,000.00

递延收益 27,021,862.25 29,306,474.8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592,771.32 43,108,293.01

负债合计 1,019,937,385.70 1,346,655,872.08

股东权益: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1,340,981,882.84 1,142,448,636.01

少数股东权益 4,986,631.60 7,249,250.27

股东权益合计 1,345,968,514.44 1,149,697,886.2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365,905,900.14 2,496,353,758.36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982,513,776.13 1,489,774,187.48

减:营业成本 822,805,916.24 1,282,176,524.33

营业税金及附加 3,612,710.27 8,236,810.57

营业费用 30,022,090.31 41,304,313.03

290

项目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管理费用 118,241,819.51 148,593,949.19

财务费用 6,405,905.53 65,759,357.03

资产减值损失 10,068,723.57 18,116,456.7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71,929.00 -7,294,865.00

投资收益 -14,824,118.76 2,484,256.9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22,695,579.06 -79,223,831.47

加:营业外收入 32,730,784.07 188,120,914.7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1,636,331.42 143,649,729.12

减:营业外支出 5,815,338.13 4,770,103.9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5,680,074.92 4,485,520.64

三、利润总额 4,219,866.88 104,126,979.25

减:所得税费用 12,112,600.55 15,090,162.43

四、净利润 -7,892,733.67 89,036,816.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5,630,115.00 90,499,009.91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262,618.67 -1,462,193.0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7,892,733.67 89,036,816.82

291

第十二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永磁材料、微特电机等的生产和销售。

除上市公司外,控股股东横店控股控制的赣州东磁也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的生产、

销售,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2014 年 3 月,在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过

程中,横店控股已就上市公司与赣州东磁同业竞争问题采取了解决措施、出具了

相应承诺。

1、股权托管至上市公司

东磁有限将其所持赣州东磁 100%股权委托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英洛华磁

业管理,托管期限为《股权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赣州东磁的股权或生产经营

资产全部注入公司或出售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止(托管截止日期不超过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 月 2 日,经太原刚玉第六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批准,

英洛华磁业与东磁有限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 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告的《2014 年半年度报告》,东磁有限

已严格按照《股权托管协议》规定,将赣州东磁 100%股权托管至英洛华磁业,

并由英洛华磁业行使协议约定的权利。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有效维护太原刚玉中小股东的利益,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横店控股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出具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促使并确保东磁有限将其所持赣州东磁全部股权在本承诺函生效

后十五日内委托给太原刚玉全资子公司英洛华磁业管理,托管期限直至赣州东磁

的生产经营资产注入太原刚玉或出售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为止。

292

2、在赣州东磁环保手续办理完毕,达到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后,本公司将

要求东磁有限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前以公允的价格将赣州东磁的全部股权或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资产出售给太原

刚玉。如赣州东磁未能在 2016 年 10 月 31 日前办理完毕各项环保手续,或虽已

办理完毕各项手续,但太原刚玉放弃优先购买权,则本公司承诺确保东磁有限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将赣州东磁的全部股权或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资产出售

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

承诺函的主要内容已在太原刚玉董事会于 2014 年 1 月 4 日发布的《关联交

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4-02)中予以公开披露。

(二)本次交易后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后,横店控股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经

济企业联合会。通过本次交易,横店控股将赣州东磁注入上市公司,解决了赣州

东磁与太原刚玉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增加新的同业竞争。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太原刚玉的控股股东横店控股和实际控制人经济企

业联合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函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以及横店进出口持有的钕铁硼相关资产外未投资、从事、参与或与任何他方联营、

合资或合作其他任何与太原刚玉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二、自本函签署之后至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太原刚玉股份期间内,除本次

交易的目标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及横店进出口持有的钕铁硼相关资

293

产外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太原刚玉(含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

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且不会对该等业务进行投资。

三、如本公司及其他控股企业与太原刚玉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存在有竞争性同

类业务,本公司及其他控股企业将立即通知太原刚玉,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太原刚

玉并自愿放弃与太原刚玉的业务竞争。

四、本公司在该承诺函生效前已存在的与太原刚玉及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一旦与太原刚玉及其控股企业构成竞争,本公司将采取由太原刚玉优先

选择控股或收购的方式进行;如果太原刚玉放弃该等优先权,则本公司将通过注

销或以不优惠于其向太原刚玉提出的条件转让股权给第三方等方式,解决该等同

业竞争问题。

五、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经营利润归太原刚玉

所有。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太原刚玉及其相关股东造

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同时互负连带保证责任。

六、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2、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函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以及横店进出口持有的钕铁硼相关资产外未投资、从事、参与或与任何他方联营、

合资或合作其他任何与太原刚玉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二、自本函签署之后至本联合会直接或间接持有太原刚玉股份期间内,除本

次交易的目标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及横店进出口持有的钕铁硼相关

资产外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太原刚玉(含其控股子公司)生产、

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且不会对该等业务进行投资。

三、如本联合会及其他控股企业与太原刚玉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存在有竞争性

同类业务,本联合会及其他控股企业将立即通知太原刚玉,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太

294

原刚玉并自愿放弃与太原刚玉的业务竞争。

四、本联合会在该承诺函生效前已存在的与太原刚玉及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一旦与太原刚玉及其控股企业构成竞争,本联合会将采取由太原刚玉

优先选择控股或收购的方式进行;如果太原刚玉放弃该等优先权,则本联合会将

通过注销或以不优惠于其向太原刚玉提出的条件转让股权给第三方等方式,解决

该等同业竞争问题。

五、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经营利润归太原刚玉

所有。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太原刚玉及其相关股东造

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同时互负连带保证责任。

六、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二、标的资产关联交易情况

(一)交易标的之一:赣州东磁

1、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方名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称 内容 方式及决策程序 占同类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金

金额 金额 金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按市场价格确定

东阳东磁 钕铁硼 交易价格,按规定 2,516.02 10.28 17,831.88 100.00 11,458.90 99.71

程序审批后执行

按市场价格确定

手机振动

诚基电机 交易价格,按规定 1,044.68 31.85 780.63 38.55

马达

程序审批后执行

按市场价格确定

手机振动

东磁电机 交易价格,按规定 2,235.03 68.15 1,244.44 61.45

马达

程序审批后执行

按市场价格确定

诚基电机 钕铁硼 交易价格,按规定 1,522.13 6.22

程序审批后执行

295

按市场价格确定

赣州电子 钕铁硼 交易价格,按规定 35.21 0.14

程序审批后执行

按市场价格确定

赣州电子 原材料 交易价格,按规定 193.45 100.00

程序审批后执行

按市场价格确定

赣州电子 固定资产 交易价格,按规定 306.26 100.00

程序审批后执行

注:报告期内,东阳东磁与赣州东磁因受同一管理人员重大影响构成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及其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2、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关联方名称 占同类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金额

内容 方式及决策程序 金额 金额 金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的比例(%)

按市场价格确定

东阳东磁 钕铁硼 交易价格,按规定 3,093.07 16.24

程序审批后执行

按市场价格确定

东阳东磁 固定资产 交易价格,按规定 1,824.03 91.49

程序审批后执行

按市场价格确定

得邦塑料 原材料 交易价格,按规定 1.79 0.02 5.38 0.03 4.71 0.04

程序审批后执行

按市场价格确定

英洛华磁业 原材料 交易价格,按规定 0.24 0.00 10.34 0.09

程序审批后执行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及其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定价 出租资产类 2015 年 1-8 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租金收入 出租期限

方式及决策程序 别 租金收入

按市场价格确定交

2015 年 1 月至

赣州东磁 赣州电子 易价格,按规定程 厂房、宿舍 110.15 73.43

2015 年 12 月

序审批后执行

296

按市场价格确定交

2015 年 1 月至

东磁有限 东磁稀土 易价格,按规定程 厂房、办公室 249.70 166.47

2015 年 12 月

序审批后执行

4、关联担保

(1)赣州东磁及其子公司为关联方担保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赣州东磁及子公司未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2)关联方为赣州东磁及其子公司担保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关联方为赣州东磁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明细如下:

担保期限 担保是否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起始日 - 终止日 履行完毕

东磁有限 赣州东磁 3,000.00 2009/3/31 2014/3/30 是

东磁有限 赣州东磁 2,500.00 2015/06/08 2016/06/07 否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2015.08.31 2014.12.31 2013.12.31

科目名称 关联方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账款 东磁电机 856.47 31.57 249.04 12.59

应收账款 诚基电机 464.33 3.65 1,856.28 68.43 1,729.19 87.41

应付账款 东磁股份 8.50 0.18 0.12 0.00

应付账款 横店控股 7.87 0.17

应付账款 横店影视城 0.18 0.01

应付账款 得邦塑料 1.05 0.03

应付账款 英洛华磁业 2.45 0.07

预收账款 东阳东磁 737.15 99.84 1,360.17 100.00

其他应付款 东磁有限 4,209.15 93.61

其他应付款 赣州电子 262.35 5.83 1,000.00 97.88

297

(二)交易标的之二: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

1、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2015年1-8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关联交易内

关联方名称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易

容 金额 占同类交易 金额 金额

易比例 比例(%)

比例(%)

(%)

英洛华磁业 采购钕铁硼 3,004.40 52.70 5,260.43 60.20 6,634.03 73.55

合 计 3,004.40 52.70 5,260.43 60.20 6,634.03 73.55

2、关联方往来金额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及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比例(%)

期末余额 比例(%) 期末余额 比例(%)

应付帐款

英洛华磁业 1,528.25 65.94 951.69 67.87 1,900.29 75.38

预收账款

刚玉物流 1.40 8.24 44.08 28.14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关联关系变化情况

交易完成后,赣州东磁、英洛华进出口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上

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比例

上市公司控股

赣州东磁 -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100%

股东的孙公司

上市公司控股

英洛华进出口 -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100%

股东的孙公司

298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赣州东磁、横店进出口拥有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与上市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同为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本次交易完成后,赣州东磁、英洛

华进出口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在 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关联方名称 销售内容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横店控股 出售商品 8.59 0.01

得邦照明 出售商品 1.13 0.01

横店房地产 出售商品 2.56 0.01

中核苏阀 出售商品 0.47 0.01

全方音响 出售商品 0.13 0.01

通诚稀土 销售料泥 1,729.73 96.94 3,324.51 91.42

得邦塑料 销售钕铁硼 0.15 0.01

诚基电机 手机振动马达 1,522.13 6.28 1,044.68 2.67

赣州电子 手机振动马达 228.66 0.94 2,235.03 5.71

康裕制药 物流库 170.00 4.34

东阳东磁 钕铁硼 2,516.02 4.11 17,831.88 24.15

赣州电子 固定资产 306.26 6.08

报告期内,太原刚玉与赣州东磁、横店进出口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均以市

场价格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2、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关联方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299

横店集团自来水厂 水 80.84 0.10 94.59 0.12

横店集团自来水厂 管道安装 6.67 0.01

横店建筑 技改建筑 3,703.15 100.00

刚玉产业 垫块 45.01 0.05

横店影视城 门票 3.93 0.01

中核苏阀 电费 21.25 0.06

横店控股 设备 4.15 0.01

横店控股 保险 21.36 0.06

通诚稀土 原材料 12.65 0.01 5.44 0.01

得邦塑料 原材料 1.79 0.01 5.38 0.01

东阳东磁 钕铁硼 3,093.07 5.05

东阳东磁 固定资产 1,824.03 23.27

报告期内,太原刚玉与赣州东磁、横店进出口的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均以市

场价格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3、提供租赁

(1)太原刚玉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租赁起始 2015 年 1-8 月租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租赁终止日 2014 年度租金

日 金

赣州东磁厂房

赣州电子 2015.1.1 2015.12.31 73.43

及宿舍

金光太阳能 联宜电机厂房 2014.1.1 2015.12.31 18.05 27.07

(2)太原刚玉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租赁起始 2015 年 1-8 月租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租赁终止日 2014 年度租金

日 金

东阳东磁租赁

东磁有限 2015.1.1 2015.12.31 166.47

厂房、办公室

300

4、关联担保

(1)上市公司为关联方担保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未向关联方提

供担保。

(2)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担保

截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本次交易后关联方为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明细

如下:

①公司 2015 年 1-8 月银行借款接受关联担保及抵押情况

担保期限 担保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贷款单位 担保金额

起始日 - 终止日 履行完毕

广发银行杭州庆春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4500 万 2014-07-07 2015-01-07 是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东阳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1000 万 2014-01-14 2015-01-13 是

市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东阳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1200 万 2014-05-26 2015-05-25 是

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东阳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2000 万 2014-06-20 2015-06-19 是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东阳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3000 万 2014-06-26 2015-06-25 是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金华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6000 万 2014-07-10 2015-07-10 是

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东阳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3800 万 2014-08-08 2015-08-07 是

市支行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4500 万 2014-11-26 2015-11-25 否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5000 万 2014-12-18 2015-12-17 否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民生银行金华分行 500 万 2015-01-04 2016-01-04 否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5000 万 2015-01-04 2015-01-30 是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5000 万 2015-01-04 2015-01-30 是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5000 万 2015-01-04 2015-06-05 是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1000 万 2015-05-14 2016-05-13 否

中国农业银行东阳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3000 万 2015-06-05 2016-06-04 否

市支行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5000 万 2015-06-08 2016-05-11 否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2000 万 2015-06-08 2016-05-30 否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1000 万 2015-06-12 2016-05-11 否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2500 万 2015-07-08 2016-05-04 否

301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1500 万 2015-08-17 2016-04-01 否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2500 万 2015-08-17 2016-04-28 否

中国农业银行东阳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2100 万 2015-08-26 2016-08-25 否

市支行

横店控股 太原刚玉 民生银行太原分行 6000 万 2014-1-16 2015-1-15 是

中信银行太原新建

横店控股 太原刚玉 6000 万 2014-05-14 2015-05-13 是

南路支行

中信银行太原新建

横店控股 太原刚玉 4000 万 2014-08-06 2015-08-05 是

南路支行

横店控股 太原刚玉 渤海银行太原分行 3000 万 2014-06-03 2015-06-02 是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太原刚玉 6000 万 2015-01-08 2015-04-15 是

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横店控股 太原刚玉 2000 万 2015-02-10 2016-02-10 否

公司太原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太原刚玉 6000 万 2015-04-13 2016-04-13 否

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太原刚玉 4000 万 2015-04-14 2016-04-14 否

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00 万 2014-9-11 2015-3-10 是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429.18 万 2014-9-16 2015-2-13 是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00 万 2014-9-24 2015-3-23 是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14-9-25 2015-2-16 是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6.73 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14-9-25 2015-3-17 是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91.79 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14-10-23 2015-4-21 是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1000 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14-10-13 2015-4-10 是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2000 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00 万 2015-03-23 2015-09-18 否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00 万 2015-03-30 2015-04-01 是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1000 万 2015-04-09 2015-09-25 否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00 万 2015-06-18 2015-12-10 否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赣州工商银行开发

横店控股 赣州东磁 2500 万 2015-06-08 2016-06-07 否

区支行

302

工行赣州市分行营

横店控股 通诚磁材 1500 万 2015-08-19 2016-08-18 否

业部

工行赣州市分行营

横店控股 通诚磁材 1500 万 2014-08-20 2015-08-14 是

业部

工行赣州市分行营

横店控股 通诚磁材 1000 万 2014/11/28 2015/11/27 否

业部

合 计 125,457.70 万

②公司 2014 年银行借款接受关联担保及抵押情况

担保期限 担保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贷款单位 担保金额

履行完毕

起始日 - 终止日

广发银行杭州庆春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4500 万 2014-07-07 2015-01-07 否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东阳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1000 万 2014-01-14 2015-01-13 否

市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东阳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1200 万 2014-05-26 2015-05-25 否

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东阳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2000 万 2014-06-20 2015-06-19 否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东阳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3000 万 2014-06-26 2015-06-25 否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金华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6000 万 2014-07-10 2015-07-10 否

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东阳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3800 万 2014-08-08 2015-08-07 否

市支行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4500 万 2014-11-26 2015-11-25 否

横店控股 英洛华磁业 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5000 万 2014-12-18 2015-12-17 否

横店控股 太原刚玉 民生银行太原分行 6000 万 2014-1-16 2015-1-15 否

中信银行太原新建

横店控股 太原刚玉 6000 万 2014-05-14 2015-05-13 否

南路支行

中信银行太原新建

横店控股 太原刚玉 4000 万 2014-08-06 2015-08-05 否

南路支行

横店控股 太原刚玉 渤海银行太原分行 3000 万 2014-06-03 2015-06-02 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1985.25 万 2014-2-14 2014-9-10 是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00 万 2014-3-27 2014-9-23 是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403.07 万 2014-3-31 2014-9-26 是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445.85 万 2014-3-31 2014-9-26 是

303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391.28 万 2014-3-31 2014-9-26 是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00 万 2014-4-15 2014-10-10 是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1000 万 2014-4-25 2014-10-22 是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00 万 2014-9-11 2015-3-10 否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429.18 万 2014-9-16 2015-2-13 否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00 万 2014-9-24 2015-3-23 否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14-9-25 2015-2-16 否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6.73 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14-9-25 2015-3-17 否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91.79 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14-10-23 2015-4-21 否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1000 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横店控股 联宜电机 2014-10-13 2015-4-10 否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2000 万

中国农业银行赣州

横店控股 赣州东磁 3000 万 2009-3-31 2014-3-30 是

市城南支行

合 计 69,083.15 万

5、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15.8.31 2014.12.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帐准备 账面余额 坏帐准备

应收账款

康裕制药 53.90 0.54

金光太阳能 18.05 0.18

通诚稀土 607.79 6.08

诚基电机 464.33 4.64

横店控股 1.50 0.02

得邦照明 3.40 0.03

东磁电机 856.47 8.56

304

诚基电机 1,856.28 18.56

预付账款

横店集团自来水厂 3.24

刚玉产业 71.75

横店保险处 18.35

6、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2015.8.31 2014.12.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账款

横店建筑 11.20 0.04

横店集团医院 19.28 0.08

刚玉产业 50.14 0.20

横店国贸大厦 0.14 0.00

横店集团花木山庄 0.04 0.00

横店控股 14.97 0.06

东磁股份 8.50 0.03

预收账款

得邦照明 0.01 0.01

康裕生物 145.00 3.46

东阳东磁 737.15 17.57

其他应付款

横店控股 144.39 1.79 875.18 18.61

东磁有限 4,209.15 52.25

联宜学校 10.00 0.21

赣州电子 262.35 3.26 1,000.00 21.26

(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

305

会。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存在部分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产品采购、销售等。本

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标的公司目前与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采用市价的定价模式,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不会产生

明显不公允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文件的规定,进行关联方回避表决、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签订合法有效

的协议。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太原刚玉的控股股东横店控股和实际控制人经济企

业联合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均出具了《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

1、控股股东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其他控股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太原刚玉及其

控股、参股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

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

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二、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太原刚玉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

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

太原刚玉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太原刚玉及其相关股东

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同时互付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2、实际控制人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联合会及其他控股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太原刚玉及

其控股、参股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

306

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

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二、本联合会将严格遵守太原刚玉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

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

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

害太原刚玉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太原刚玉及其相关股东

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同时互付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四、交易标的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一)赣州东磁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销售、关联方对赣州东磁进行

担保等,其中,关联方销售的占比相对较大。报告期内,赣州东磁主要的关联方

销售情况及其必要性和定价公允性如下:

1、对东阳东磁销售商品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对东阳东磁的商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称

内容 占同类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金

金额 金额 金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东阳东磁 钕铁硼 2,516.02 10.28 17,831.88 100.00 11,458.90 99.71

(1)关联销售的必要性

307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对东阳东磁的关联销售是基于自身的生产规模和企业特

点所确定的,具备必要性。2014 年及以前,赣州东磁产品的市场认可度不高,

且由于所处地区优秀销售人员较为缺乏,赣州东磁选择了关联方东阳东磁作为合

作方,采用合作拓展市场的方式,由东阳东磁作为赣州东磁钕铁硼产品的总代理

商将产品销售至终端客户。2013 年度赣州东磁向东阳东磁销售钕铁硼产品合计

365.97 吨,其中东阳东磁生产自用 162.25 吨,销往终端客户 203.72 吨;2014 年

度赣州东磁向东阳东磁销售钕铁硼产品合计 593.37 吨,其中东阳东磁生产自用

58.49 吨,销往终端客户 534.88 吨。东阳东磁的钕铁硼行业市场拓展经验较丰富,

与东阳东磁合作能够增加销售业务、节省销售费用、提高销售回款速度、增强企

业的流动性。因此,与东阳东磁的关联销售存在必要性。

2015 年起,为保证自身业务链条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赣州东磁整合了东阳

东磁的钕铁硼业务,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赣州东磁 2015 年对东阳东磁的

关联销售主要是履行以前期间尚未执行完毕的销售合同,除此之外,东阳东磁已

不再经营钕铁硼业务。预计未来赣州东磁与东阳东磁之间将不再发生钕铁硼业务

的交易。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赣州东磁对东阳东磁的销售采用生产成本加销售利润的方式进行定价。东阳

东磁向赣州东磁提供客户的采购需求,包括规格、性能、数量等,赣州东磁根据

相关工艺对产品的生产成本进行估算,并在生产成本的基础上增加 10%左右的销

售利润,作为最终的销售价格。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赣州东磁向东阳东磁销

售的主要产品为风力发电及电机领域钕铁硼产品,上述产品的毛利率约为 12%

左右;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将上述类型产品直接销售至终端客户的毛利率约

为 17.5%左右,因此,综合考虑到代理商东阳东磁的代理成本、财务成本及其他

费用,赣州东磁对东阳东磁的销售定价是公允、合理的。

2、对诚基电机关联销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对诚基电机及其子公司东磁电机的商品销售情况如下:

308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金

金额 金额 金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诚基电机 手机振动马达 1,044.68 31.85 780.63 38.55

东磁电机 手机振动马达 2,235.03 68.15 1,244.44 61.45

诚基电机 钕铁硼 1,522.13 6.22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赣州东磁对诚基电机、东磁电机的关联销售主要包括:销售手机

振动马达及钕铁硼磁性材料。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赣州东磁与诚基电机均从事手机振动马达的生产业

务,由于赣州东磁的手机振动马达业务量较小,由诚基电机负责手机振动马达的

销售,节省了赣州东磁的销售、管理成本。2014 年末,为确保赣州东磁业务的

完整性和独立性,赣州东磁出售了利润率较低的手机振动马达业务,目前已不再

生产、销售手机振动马达产品。

赣州东磁对诚基电机销售的钕铁硼磁性材料产品主要为电子移动设备生产

过程中所需的钕铁硼磁性材料产品,由于该类产品为行业领先客户的高端定制产

品,且对生产工艺要求较高,该类产品的毛利率水平(31.37%)高于其他钕铁硼

产品。

(2)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赣州东磁对诚基电机及其子公司销售的手机振动马

达产品的定价方式为生产成本加产品预期利润的定价方式,根据生产规格和市场

情况,毛利率水平在 8%至 11%左右。

2015 年 1 至 8 月,赣州东磁对诚基电机出售的电子设备类钕铁硼产品的平

均毛利率为 31.37%。2015 年 1 至 6 月,从事烧结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的上市公

309

司的平均毛利率水平为 21.83%。赣州东磁的电子设备类钕铁硼产品的销售毛利

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系该产品属于客户高端定制类产品,

具有技术含量高、供应商门槛较高、产品数据保密等特点。

因此,赣州东磁对诚基电机及其子公司关联销售的定价具备公允性和合理

性。

(二)横店进出口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

性和公允性

报告期内,横店进出口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主要关联交易为向英洛华磁业

采购钕铁硼磁性材料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1-8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英洛华磁业 采购钕铁硼 3,004.40 52.70 5,260.43 60.20 6,634.03 73.55

合 计 3,004.40 52.70 5,260.43 60.20 6,634.03 73.55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横店进出口钕铁硼业务的采购渠道可分为向上市公司之子公司英

洛华磁业采购以及第三方供应商采购两种。对于客户需求的高牌号产品(磁能积

较高、矫顽力较强的钕铁硼产品),钕铁硼业务的销售团队会优先从英洛华磁业

采购。一方面,上市公司的下属子公司英洛华磁业生产工艺较好、生产管理较规

范、产品质量控制严格、产品性能稳定等优势,其产品主要定位于高牌号产品。

另一方面,横店进出口与英洛华磁业合作在业务沟通、发货保障、客户信息保密

等多方面也存在一定的优势。

2、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

(1)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毛利率水平较非关联交易毛利率水平

无明显差异

310

报告期内,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自上市公司采购的产品以及自非关联第三方

所采购的产品所对应的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销售金额 销售毛利 销售毛利率

出口销售总额 9,837.83 931.85 9.47%

2013 年

关联方采购所对应的出口销售 7,022.65 599.96 8.54%

非关联方采购所对应的出口销售 2,815.18 331.89 11.79%

出口销售总额 9,681.00 1,107.74 11.44%

2014 年 关联方采购所对应的出口销售 5,817.14 575.48 9.89%

非关联方采购所对应的出口销售 3,863.86 532.26 13.78%

出口销售总额 6,360.93 770.08 12.11%

2015 年 1-8 月 关联方采购所对应的出口销售 3,321.31 379.31 11.42%

非关联方采购所对应的出口销售 3,039.62 390.77 12.86%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关联方采购

所对应的出口销售的平均毛利率水平分别为 8.54%、9.89%及 11.42%,略低于非

关联方采购所对应的销售毛利率水平。

(2)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关联方采购所对应的销售毛利率较其他贸易类公

司的销售毛利率无重大差异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6 月,按照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

贸易类上市公司的平均毛利率(算术平均法计算)分别为 9.47%、11.48%、13.14%,

较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毛利率无重大差异。

综上,横店进出口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定价是公允、合

理的。

311

第十三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经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拟采取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措施

(一)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保证每位股东能充分行使表决权,保证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及经表决

通过的议案得到有效执行。太原刚玉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已

明确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

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公司章

程》规定了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

上市公司将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

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保证股东大会时

间、地点的选择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横店控股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防止控股股

东逾越股东大会,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

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12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

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

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

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积极督促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

权利,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

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利用其控股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以维护广大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将继续完善细化关联交易制度,保证公司利益和中小股

东利益不受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侵害。

(三)董事与董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公

司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的选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监事与监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要求,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保障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

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的权利,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制度

上市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确保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本公司保证

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

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313

(六)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积极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

的绩效评价标准与程序,董事(除独立董事外)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

或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独立董事、监事的评价将采取自我评价

与相互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横店控股关于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仍为太原刚玉之控股股东、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仍为太原刚玉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 A 股上市公司

相关规范性文件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要求履行法定义务,避免同业

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太原刚玉在资产、机构、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保

持独立性。

二、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太原刚玉及其相关股东

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

三、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314

第十四节 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有可能面临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而导致暂停、

中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同时,本次交易涉及相关股东沟通工作、相关监管

机构的报批工作等可能对本次交易方案造成影响的情况,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

完成均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

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各自的诉求不断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

如交易各方无法就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对象及本公司

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该等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

提条件,能否通过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

截至评估基准日,赣州东磁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11,001.87 万元,收益法

评估值为 552,0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401.73%;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账

面净资产为 2,000 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 6,10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205%。虽然

对标的资产价值评估的各项假设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四)业绩补偿无法执行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当年以及其后的连续两个会计年

度,如标的资产的经营情况未达预期目标,将对上市公司承担必要的业绩补偿义

务。本次交易对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协议的约定充分、及时的

履行相应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交易对方如持有股份或自有资产不足以履行相关

315

补偿时,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可能无法执行的违约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若本次交易配套融资未能顺利实施,或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募集资金低于预

期,则将对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从市场环境、竞争

态势等各个方面来看,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面临一定风险,并有可

能对该等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预期产生负面影响。

(六)配套资金认购方尚未完成备案手续的风险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之一为硅谷惠银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目前硅谷

惠银 1 号尚未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硅谷惠银 1 号的管理人硅谷惠银已出具承诺在

该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备案手续后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但仍存在硅谷惠银 1 号未

能及时办理备案导致无法认购配套募集资金的风险。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行业和业务风险

(一)行业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属于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行业,影响该行业发展的主

要因素包括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资金成本、经济形势、政策导向、技术革

新等。上述因素的变化均可能对标的资产的发展产生影响。如若标的资产不能利

用已具备的技术和市场优势,积极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大力开拓市场,巩固和

提升行业地位,则可能因行业竞争加剧,面临盈利水平可能下降的风险。

(二)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所处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及其下游行业得到了国家相关产业政

策的大力扶持。《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13)》将烧结钕铁硼列入技术水平

和应优先支持程度最高的产品目录;《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

要大力发展超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组织开发高磁能积新型稀土永磁材料等产品

生产工艺,推进高矫顽力、耐高温钕铁硼磁体产业化。如果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

316

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税收政策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

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4 号),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目前,赣州东磁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税收优惠

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赣州东磁的净利润水平。如果未来税收政策发生不利变

动,赣州东磁税收负担将可能会增加,进而对赣州东磁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

响。

(四)汇率波动的风险

自 2005 年 7 月 21 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

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受国际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等因素影响,人民

币兑美元的汇率变动较大。标的资产可能面临盈利能力受汇率波动影响的风险。

(五)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一赣州东磁主要从事钕铁硼磁性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业务,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镨钕、镝铁等稀土金属或稀土合金。本次交易完成

后,如若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赣州东磁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

响。

(六)赣州东磁应收账款占比较大的风险

赣州东磁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2,585.47 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

余额的 61.81%。由于赣州东磁的应收账款占比较大,如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

可能导致赣州东磁坏账损失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本次重组后大股东的控制风险

317

未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经营

决策、管理层调整、股利分配等事项施加重大影响;同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的利益可能与少数股东的利益不一致。若未来公司未能妥善执行相关内部控制

制度,则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影响。

(二)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

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

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三)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在经营模式、企业内部运营管理等方面存

在一定差异,将为公司日后整合带来一定难度。如公司的组织管理体系和人力资

源不能满足资产规模扩大后对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的要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

绩提升将受到一定影响,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并实现预期

效益,存在一定风险。

(四)其他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

能性。

318

第十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关联方资金、资产占用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公司关联方资金、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重组报告书出具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后公司关联方资金、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重组报告书出具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标的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

不会新增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说明

上市公司 2015 年 8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及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

计算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本次交易前(合并) 1.57 1.11 40.58%

本次交易后(合并备考) 1.51 1.07 43.11%

注:本次交易后的财务数据未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

从上表看出,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基本一致;资产负

债率由 40.58%上升至 43.11%,公司负债率略有上升。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319

资产的同时将募集配套资金 6.13 亿元,有利于提高本次重组的整合效率,降低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促进主营业务更好的发展。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

因本次交易公司大幅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四、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

2014 年 12 月 8 日,太原刚玉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转让太原市盘古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优化上市公司产业结构,

盘活存量资产,上市公司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

(2014)第 677 号《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太原市盘古置业有限公

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将持有太原市盘古置业有限

公司 100%股权以 22,624.2012 万元转让给太原东森贸易市场有限公司。本次股

权转让已经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 年 6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向横

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225 号),核准公司向横店控股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太

原刚玉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横店控股、金华相家及自然人许晓华购买其合计持

有的联宜电机 100%股权。同时,公司向横店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组中,太原刚玉向横店控股等三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合计 77,092,511 股用

于购买联宜电机 100%股权;向横店控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合计

24,468,085 股,募集资金 229,999,999 元。本次重组后,太原刚玉的注册资本变

更为 444,486,764.00 元,公司新增合计 101,560,596 股股票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5 年 8 月 25 日,太原刚玉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受让赣州通诚磁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上市公司受让赣州通诚磁材有

限公司 100%股权,以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赣州通城磁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

所涉及的赣州通城磁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青天评报

字[2015]第 QDV1035 号)之评估值 3,587.40 万元人民币为作价依据,交易价格

320

确定为 3,600 万元。独立董事亦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除上述交易外,太原刚玉在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

大资产交易。

五、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太原刚玉对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结果如下:

2015 年 8 月 15 日,太原刚玉因筹划重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

停牌。自 2015 年 8 月 17 日起,太原刚玉的股票开始连续停牌。

经核查,上市公司股票在停牌之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5 年 7 月 17 日)股

票收盘价为 11.23 元/股,连续停牌前一交易日(2015 年 8 月 14 日)收盘价为 11.99

元/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 6.77%。

同期,2015 年 7 月 17 日深圳成分指数收盘为 13,004.96 点,2015 年 8 月 14

日深圳成分指数收盘为 13,445.88 点,累计涨幅为 3.39%;2015 年 7 月 17 日,证

监会行业分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所有股票加权平均收盘价为 13.53 元,2015

年 8 月 14 日证监会行业分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所有股票加权平均收盘价为

14.75 元,累计涨幅 9.02%。

经公司自查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剔除大盘因素后,公司股票在连续停牌前

20 交易日累计涨幅为 3.38%;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票在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2.25%,均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六、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的相关人员出

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自查人员买卖太原刚玉股票情况如下:

321

1、上市公司的监事、交易对方东磁有限的监事厉国平及其配偶王旭丽买卖

太原刚玉股票的情况

(1)厉国平证券账户交易情况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5-03-23 -8,000 18,000 卖出

2015-03-24 -5,000 13,000 卖出

2015-03-24 2,000 15,000 买入

2015-03-25 -7,000 8,000 卖出

2015-03-26 -8,000 0 卖出

(2)王旭丽证券账户交易情况

①证券账户号:003446****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5-03-09 26,300 66,300 买入

2015-03-18 -24,600 41,700 卖出

2015-03-24 -41,700 0 卖出

②证券账户名:060301****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5-06-09 10,000 10,000 买入

2015-06-10 -10,000 0 卖出

厉国平、王旭丽已做出了书面承诺,厉国平在太原刚玉停牌前,从未知悉或

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或

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太原刚玉股票的建议;亦未向包括王旭丽在内的任何人提出

任何相关的内幕信息,王旭丽未从厉国平或其他任何其他方处获得相关事项的内

幕信息;厉国平、王旭丽在自查期间内对太原刚玉股票的交易行为系其本人基于

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未曾知晓本次重组谈判内容和相关信息,买卖

太原刚玉股票行为系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2、交易标的英洛华进出口财务负责人潘耀宗买卖太原刚玉股票的情况

322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5-06-25 1,000 1,000 买入

2015-03-26 -1,000 0 卖出

潘耀宗已做出了书面承诺,潘耀宗在太原刚玉停牌前,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

何有关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

于买卖太原刚玉股票的建议;潘耀宗在自查期间内对太原刚玉股票的交易行为系

其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未曾知晓本次重组谈判内容和相关

信息,买卖太原刚玉股票行为系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3、交易标的赣州东磁监事何媚媚的父亲何时田买卖太原刚玉股票的情况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5-04-17 9,700 9,700 买入

2015-04-20 9,600 19,300 买入

2015-04-27 -19,300 0 卖出

2015-08-14 36,500 36,500 买入

何媚媚、何时田已做出了书面承诺,何媚媚在太原刚玉停牌前,从未知悉或

者探知任何有关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

受任何关于买卖太原刚玉股票的建议,亦未向包括何时田在内的任何人提出任何

相关的内幕信息,何时田未从何媚媚或其他任何其他方处获得相关事项的内幕信

息;何时田在自查期间内对太原刚玉股票的交易行为系其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

场行情的独立判断,未曾知晓本次重组谈判内容和相关信息,买卖太原刚玉股票

行为系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

4、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董事长许晓华的配偶蒋锦青买卖太原刚玉股票的情况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5-02-25 3,000 3,000 买入

2015-03-03 -3,000 0 卖出

2015-06-18 3,200 3,200 买入

323

2015-06-23 -3,200 0 卖出

许晓华、蒋锦青已做出了书面承诺,许晓华在太原刚玉停牌前,从未知悉或

者探知任何有关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

受任何关于买卖太原刚玉股票的建议,亦未向包括蒋锦青在内的任何人提出任何

相关的内幕信息,蒋锦青未从许晓华或其他任何其他方处获得相关事项的内幕信

息;蒋锦青在自查期间内对太原刚玉股票的交易行为系其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

场行情的独立判断,未曾知晓本次重组谈判内容和相关信息,买卖太原刚玉股票

行为系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

5、上市公司监事许泽立的父亲许庆健及配偶陈鲁买卖太原刚玉股票的情况

(1)许庆健证券账户交易情况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5-07-03 10,000 10,000 买入

2015-07-28 10,000 20,000 买入

2015-07-28 -10,000 10,000 卖出

2015-07-30 10,000 20,000 买入

2015-08-03 -20,000 0 卖出

2015-08-05 30,000 30,000 买入

2015-08-12 -20,000 10,000 卖出

2015-12-04 -10,000 0 卖出

(2)陈鲁证券账户交易情况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5-06-17 100 100 买入

2015-07-09 -100 0 卖出

2015-07-14 100 100 买入

2015-08-12 4,000 4,100 买入

许泽立、许庆健、陈鲁已做出了书面承诺,许泽立在太原刚玉停牌前,从未

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

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太原刚玉股票的建议,亦未向包括许庆健、陈鲁在内的任

324

何人提出任何相关的内幕信息,许庆健、陈鲁未从许泽立或其他任何其他方处获

得相关事项的内幕信息;许庆健、陈鲁在自查期间内对太原刚玉股票的交易行为

系其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未曾知晓本次重组谈判内容和相

关信息,买卖太原刚玉股票行为系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

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6、本次交易对方东磁有限监事、交易标的赣州东磁董事张义龙的配偶蔡兰

芬买卖太原刚玉股票的情况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5-03-20 4,300 4,300 买入

2015-03-23 -4,300 0 卖出

张义龙、蔡兰芬已做出了书面承诺,张义龙在太原刚玉停牌前,从未知悉或

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或

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太原刚玉股票的建议,亦未向包括蔡兰芬在内的任何人提出

任何相关的内幕信息,蔡兰芬未从张义龙或其他任何其他方处获得相关事项的内

幕信息;蔡兰芬在自查期间内对太原刚玉股票的交易行为系其本人基于对股票二

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未曾知晓本次重组谈判内容和相关信息,买卖太原刚玉

股票行为系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交易。

7、控股股东横店控股买卖太原刚玉股票的情况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5-07-08 3,429,300 90,994,527 买入

2015-07-09 3,429,300 94,423,827 买入

2015-07-15 480,000 94,903,827 买入

横店控股已做出了书面承诺:2015 年 7 月,因国内资本市场波动剧烈,为

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7 月 8 日下发了《关于上市公司大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鼓励上市公

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太原刚玉于 2015 年 7 月

325

8 日发出《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基于对太原刚玉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太原刚玉价值的认可,横店控股计划

自 2015 年 7 月 7 日起三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并承诺增持比例不低于 1%,不排除进一步增持的可能,并承诺在法

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横店控股上述买卖股票行为系维护公司股

票市值稳定而采取的具体措施,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该等买卖行为不涉及内

幕交易。

除上述交易情况之外,其他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太原刚玉股票

的情形。交易各方不存在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七、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及时、公平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及严格履行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公司继续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

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组的进

展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

立董事对重组报告书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已在公司股东大

会予以表决,并采取有利于扩大股东参与表决的方式展开。此外,公司已聘请独

立财务顾问、律师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

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326

(二)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

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上市公司就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表决提

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此外,上市公司就重大

资产重组事宜召开股东大会,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单独统计并披露其他股东的投票

情况。

(三)资产定价公允性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

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5 年 1-8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追溯

调整)为-3,460.75 万元。2015 年 1-8 月,赣州东磁、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517.11 万元、488.66 万元,通过本次重组,上

市公司将有望扭转亏损情形,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改善。

因此,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不涉及摊薄当期每股收

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后,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提高,广大股东

的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五)股份锁定的安排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东磁有限、恒益投资、横店进出口以标的资产认购的太原刚玉发行的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

守上述约定。

327

2、募集配套资金

横店控股、钜洲资产、硅谷惠银(硅谷惠银 1 号)在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

太原刚玉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

守上述约定。

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安排将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利润补偿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交易对方应当对标的资产

未来三年的盈利进行承诺并作出可行的补偿安排。为此,本次交易各方已签署《利

润补偿协议》,明确业绩补偿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的利润补偿安排将有利于保护

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七)关于本次重组期间损益归属的安排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太原刚玉享有,如出现亏损,由交易对方

按其在标的资产的持股比例承担。在过渡期间,未经太原刚玉书面同意,交易对

方不得就标的资产(包括各重要资产)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不得

进行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增加债务或放弃债权等导致标的资产对应

净资产价值重大减损的行为。过渡期间,交易对方承诺不会改变标的资产的生产

经营状况,将保证标的资产根据以往惯常的方式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其自身

的资产及相关业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八、股利分配情况

(一)上市公司现有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4 年 9 月 13 日太原刚玉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 201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该议案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改。

328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

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

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

综合考量公司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和盈利水平等因素,可以向股东大会提议进行

中期利润分配。

4、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年度盈利且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值,现金流较为充裕,实

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

期现金分红可未经审计);

(3)不存在导致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特殊情况(如确定的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在该年度盈利且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数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三

329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且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国家

相关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采取发放股票股利形式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业绩增长应保持同步,现有股票价格

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下,可提出股票股利的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

规划拟定、提出,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

330

使表决权。

公司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有效监督。

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和决策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

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

长期发展、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

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确有必要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调整方

案,并由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此发表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 上市公司资产负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

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未分配利润(万元) 债率 (元)

2014 年 1,224.11 -50,269.18 57.21% -

2013 年 -15,861.27 -57,693.74 85.49% -

2012 年 1,458.56 -53,085.37 78.47% -

过去三年太原刚玉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由于存在未弥补亏损,太原刚玉未能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未来随着

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

进行利润分配,回报广大投资者。

九、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

的所有信息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全面、完整的对本次交易相关信

331

息进行了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

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332

第十六节 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

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交易对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

司的综合竞争力,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

长远发展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的《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利润补偿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具备

可操作性。

(五)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对公司拟购买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

论。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

333

质;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公司本次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之间除正常

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害关系,

因此,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

设前提具有合理性;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赣州东

磁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钕铁硼业务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根据

两种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

估结论。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

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本次评估采取了必要

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各项资产的评估

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的方案、定价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出

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重

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

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

择适当,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平性;

334

(4)在相关各方充分履行其承诺和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将得到改善,盈利能力得以提

升,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控股股

东横店控股将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保持独立,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三、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

事务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均具

有相应的资格;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有关协议内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情形,该协议经签订且生效后对协议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涉及的有关事项在目前阶段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以及披露义务;标

的资产权属清晰,所有权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335

第十七节 中介机构信息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四层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电话: 010-57631234

传真: 010-88092033

联系人: 童星、刘文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40 号 C 座 4-5 层

负责人: 付洋

电话: 010-50867666

传真: 010-50867998

联系人: 苗丁、李一帆

三、审计机构

名称: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东海西路 39 号世纪大厦 26 层

责任人: 王晖

电话: 0532-85700810

传真: 0532-85796516

联系人: 王伦刚、刘增明

336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 层

负责人: 赵强

电话: 010-68090139

传真: 010-68090099

联系人: 管伯渊、李斌

337

第十八节 董事及中介机构声明

338

上市公司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保证《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所提供资料

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徐文财 胡天高 厉宝平

许晓华 姚湘盛 魏中华

蒋岳祥 辛茂荀 钱娟萍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日

339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太原双塔

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

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童 星 刘文

项目协办人:

闫志刚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日

340

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

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付洋

经办律师:

江华

经办律师:

苗丁

经办律师:

李一帆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015 年 12 月 日

341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财务数据,且

所引用财务数据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太原双塔刚玉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

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晖

注册会计师:

王伦刚

注册会计师:

刘增明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5 年 12 月 日

342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意《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评

估数据,且所引用评估数据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赵 强

注册评估师:

管伯渊

注册评估师:

李斌

注册评估师:

贲蕊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日

343

第十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太原刚玉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太原刚玉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3、太原刚玉关于本次交易的监事会决议;

4、太原刚玉与东磁有限、恒益投资及横店进出口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5、太原刚玉与东磁有限、恒益投资及横店进出口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

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6、太原刚玉与横店控股、钜洲资产及硅谷惠银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7、山东和信出具的标的资产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8、山东和信出具的太原刚玉最近一年一期的备考审计报告;

8、中同华出具的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9、康达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10、西南证券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

午9:30-11:30,下午2:00-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企业大道

电话:0351-5501213

344

传真:0351-5501211

联系人:周玉旺

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4 层

电话:010-57631234

传真:010-88091826

联系人:童星、刘文

3、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4、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345

(本页无正文,为《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许晓华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日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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