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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412 股票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3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9日发出通知(会议通知已
于2015年1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决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于2015年12月24日下午 13:00在浙
江省永嘉县瓯北镇东瓯工业区园区大道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于2015年12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
15: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15年12月23日下
午15:00至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8,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4.9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88,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4.91】%。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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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方亨志先生主持,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持续督导机构代表出席、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8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同意【8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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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3 发行数量
同意【8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8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5 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同意【8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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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限售期
同意【8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7 上市地点
同意【8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8 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同意【8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同意【8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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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5,8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同意【8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8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同意【8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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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同意【8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8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8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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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张立灏律师、张昕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