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5-090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证券代码:002077)连续二个交易日(2015年12月23日、12月24日)收盘价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1、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公司因筹划以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方式购买江

苏艾科半导体51%以上股权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2015年9月22日开市起停牌。

2015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

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5年12月15

日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以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2015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

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55号)(以下

简称“重组问询函”)。根据重组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

书面回复,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申请

公司股票复牌。2015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修订说明公告(2015-088)》、《关

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5-087)》、修订后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关

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23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况。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查询,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3日披露了修订后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请投资者

注意该报告书中所披露的重大风险提示。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港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