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泵业:关于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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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92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2015年12月24日完成了《新界泵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4年12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5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5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确定的授予日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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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相关规定。

5、2015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璩克旺、蒲寒松、范琳琳

及陈华勇等 15 人一次性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共计 35 万份,剩余的 11 万份预留股票

期权不予授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

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熟,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

7、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安排

1、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2015 年 11 月 19 日

2、授予对象和数量: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共计 15 人,授予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35 万份,授予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次授予 占公司目前总

授予对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共 15 人) 35 100% 0.11%

3、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4、行权价格: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6.04 元/份。

5、行权条件和时间安排:

激励计划对该部分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所确定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和个

人业绩考核要求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相同,即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分年度进行考核。考核期内,若公司层面或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不符合《新

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考核年度内所获期

权可行权份额。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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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等待期考核指标:公司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②公司行权期前一年度业绩考核要求:本计划在 2015 年-2017 年会计年度

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

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的指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和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对

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权益可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业绩考核条件 数量占预留权益

总额的比例

以2014年业绩为基准,2016年

预留股票期权自授予

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预留股票期权 的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不低于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50%

第一个行权期 35%,且当年实现的扣除非经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收益率不低于8.5%。

以2014年业绩为基准,2017年

预留股票期权自授予

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预留股票期权 的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不低于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50%

第二个行权期 60%,且当年实现的扣除非经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收益率不低于9.0%。

本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实施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

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业绩指标值以扣除新增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所产生的净

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

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期权当期可行权

份额。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公司业绩达成的前提下,个人绩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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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结果与个人可行权比例挂钩,即激励对象依据行权的上一年度考核得分确定当

年度可行权的比例,其中:考核分数在 60 分以上(含 60 分)的激励对象,以

个人绩效考评分数值为当年度可行权的比例值,最高不超过 100%;考核分数在

60 分以下的激励对象,则当年度可行权的比例值为 0。对于激励对象部分未能

行权的权益,由公司注销。

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15 年 11 月 19 日;

2、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6.04 元/份;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授予 35 万份;

4、本次获授权益的的激励对象: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共 15 人)。

(二)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新界JLC2;

2、期权代码:037704;

3、期权授予登记名单:

占公司目前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次授予

授予对象 总股本的比

权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共 15 人) 35 100% 0.11%

4、本次登记的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与公司前次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告内容一致。激励对象具体名单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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