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4 08: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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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12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湖北同洲

信息港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湖北同洲

信息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同洲”)51%的股权转让成都兆云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云投资”),转让完成后公司还持有湖北同洲 49%

的股权。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深报字[2015]009 号《资

产评估报告书》以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

值为 5,583.24 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900 万

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2 票弃权(董事

侯颂、李宁远弃权,对于此事项持保留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

有的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成都兆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股权投资、产业整合、资产,

营为一体的高端战略资产经营管理平台,成立于 2012 年 4 月 18 日,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00 万元,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 3 号楼 11 层 31129

号,法定代表人:胡松,经营范围:受托从事股权投资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不

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限制和禁止的项目)。股权结构:胡松持

有兆云投资 5%股权,刘岸持有兆云投资 95%股权。

兆云投资 2014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25,528,771.83

负债总额 76,002,897.02

净资产 49,525,874.81

财务指标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18,058,219.78

净利润 15,588,580.5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注册地址:荆州市江津东路南 155 号,法定代表人:袁辉,经营范围:电子产品、

计算机软、硬件及应用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无线移动电子信息产品、汽

车电子产品、LED 光电产品、视频云计算系统、系统集成、移动通信终端、电子

元器件、数字电视机顶盒、电视机的生产及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相关资

质开展经营活动);通信设备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产品);进出口业务(不

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或货物和技术);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

料销售;商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股权结构:湖北同洲目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湖北同洲经审计的 2014 年及 2015 年 11 月 30 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

位:元):

财务指标 2015年11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99,912,935.11 92,162,223.06

负债总额 108,200,094.19 100,183,179.32

净资产 -8,287,159.08 -8,020,956.26

应收账款总额 6,737,733.87 6,044,400.62

财务指标 2015年1月1日-11月30日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30,000.00 3,657,230.01

营业利润 -2,362,510.16 -17,894,629.61

净利润 -1,764,198.27 -17,871,639.49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34,235,919.25 -18,197,853.52

公司为其提供的相关担保继续履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现持有湖北同洲 100%股权,公司拟将其所持的湖北同洲 51%股权

以人民币 2900 万元(¥29,000,000.00)的价格转让给兆云投资,兆云投资同意

按该价格受让。转让完成后,兆云投资持有湖北同洲 51%的股权。

2、兆云投资按如下方式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兆云投资向公司支付全额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900 万元(¥29,000,000.00 )。

3、交割日:公司收到兆云投资支付的全额股权转让款之日为实际交割日。

4、过渡期:从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为过渡期,过渡期间的相应损益由兆云

投资(股权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

联交易,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正处于公司战略转型期间,立足电视互联网核心业务,湖北同洲信息港有

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实现产业升级,打造国家级物流产业园。出售湖北同洲

信息港有限公司的 51%的股权,预计产生约 3450 万元的处置收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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