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44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
过户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股份”或“公司”)
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电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18 号),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相关
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铁岭公司”)100%股权,2015 年 12 月 21 日,上述标
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并取得了铁岭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至此,本公司持有铁岭公司 100%股权,
铁岭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1、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向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电能源”)发行相应数量(308,061,649 股)的股份及向辽宁能源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源”)发行相应数量(295,980,782
股)的股份,公司将就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并在前述股份登记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办理股份上市手续。
2、公司尚需就本次发行涉及的注册资本等变更事项在工商登记
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
项。
三、相关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独立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金山股份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铁岭公司 100%股权过户手
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同时,金山股份将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就本次交易涉
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
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
市手续,就注册资本增加事宜办理章程修改及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等事宜。
上述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中,不存在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在办理
完毕上述事宜后,本次交易将最终实施完毕。
2、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金山股份本次交易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具备实施该交易的
法定条件;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协议的约定,金山股份已合
法取得铁岭公司 100%股权。同时,金山股份尚需就本次股份发行进
行登记及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手续,上述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
质性的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之独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