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来源:深交所 2015-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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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1,600 万股,于 2010 年 12 月 10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5 日以资本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十股转增 5

1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 万股,于 2010 年 12 月

股,公司总股本由 9,600 万股增加至 14,400 万股。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结果,公司总

股本由 14,400 万股增加至 21,600 万股。根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结果,公司总股本由

21,600 万股增加至 32,400 万股。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4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9,392,646 元。

1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数控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数控机床、机械产品、

机床、机械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

3 航空零部件加工及航空装备制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

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

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证书》)。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2,400 万股,公司

4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69,392,646 股,均为普通股。

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2,400 万股。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2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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