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15-07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以
书面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
实参加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柴广跃先生主持。
经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
购 LiveCom Limited 51%股权变更收购主体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已与 Newinfo Holdings Limited 在深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 Newinfo
Holdings Limited 所拥有的 LiveCom Limited 的 51%股权,股权转让款为 9,000
万元人民币。
基于公司的国际化发展战略,及 LiveCom 自身的经营需要等因素,公司拟采
用全资子公司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收购 LiveCom 的主体。现由本公司
及香港子公司与 Newinfo 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约定将收购主体由
聚飞光电变更为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除此外,原《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内容无变化。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使用自筹
1
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3,509.14 万元。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亚会 A 专审字(2015)062 号”
《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2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