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喻信息: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23 17: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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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吴俊军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吴俊军的履历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审议程序规

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吴俊军为公

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田祖海 余明桂 胡华夏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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