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5-027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次交易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龙顺发”)于近日成功中标顺义新城第 13 街区 SY00-0013-6001、6002
地块项目(1、2#办公楼部分、地下车库 3 项)施工招标(以下简称
“施工招标”),中标价为 85,969.61 万元。
根据《中标通知书》,大龙顺发拟与招标方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
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城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大龙城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
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次交易将提交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公司 395,916,555 股
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7.7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 2 号
法定代表人:马云虎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承办
生活资料消费品市场,北京市顺义区西辛建材市场;机械设备租赁;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销售塑钢门窗、花卉、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日用杂品、
汽车配件、润滑油;零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品)、五金产品;燃气供热服务。
经审计,大龙城乡 2014 年末资产总额 554,775.67 万元,负债总
额 329,768.35 万元,净资产 225,007.32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
184,986.23 万元,净利润 454.37 万元。近三年主要业务正常开展,
经营持续平稳。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系控股子公司大龙顺发根据施工招标活动的《中标
通知书》,与控股股东大龙城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
为 85,969.61 万元。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交易的风险可控,体
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合同名称:顺义新城第 13 街区 SY00-0013-6001、6002 地块项目
(1、2 部分#办公楼、地下车库 3 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承包方: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171280 平方米。
承包范围: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水、建筑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
能建筑工程、通风和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红线内的室外
工程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合同金额:859,696,070.61 元
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3 月 16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 年 9 月 17 日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够增加公司收入,对公司经营生产具有积极意义,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可持续发展有着促进作
用。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可增加公司收入,对
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可持续发展有着促进作用;
2、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客观、合理,定价依据公正、透明,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之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同意该关联交易。
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可增加公司收入,对
公司经营生产具有积极意义;
2、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客观、合理,定价依据公正、透明,符合
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