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2 月 22 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石岗先生及监事会召集
人胡永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石岗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
表监事职务,辞职后,石岗先生不在公司任职;胡永涛先生因工作原
因辞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职务,辞职后,胡永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监
事。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同意:
1、选举郭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
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选举商跃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3、选举商跃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自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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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商跃祥先生自 2014 年 5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不在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本次选举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系因公
司工作需要。商跃祥先生离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34800 股,2014 年 7
月因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其持股数变为 69600 股,2015
年 5 月其减持 34800 股,截至目前,商跃祥先生仍持有本公司股份
34800 股。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
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此,公司谨向石岗先生、胡永涛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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