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提名副总经理人选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天润乳业独立董事(牛耕、倪晓滨、罗瑶),本着谨慎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公司聘任周建国先生、陈东升先生、尤宏先生为副总经
理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周建国先
生、陈东升先生、尤宏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公
司章程》、上交所、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具备
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应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
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周建国先生、陈东升先生、尤宏先生
为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牛耕、倪晓滨、罗瑶
2015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