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贵糖股份
股票代码:000833
信息披露义务姓名:方少瑜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麓湖路 300 号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湖路 300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4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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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之外,上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西贵
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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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持股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6
第七节 备查文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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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贵糖股份 、上市公司 指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自然人方少瑜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方少瑜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44010219720729****
5.住所:广州市越秀区麓湖路 300 号
6.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湖路 300 号,邮政编码:510095
7.通讯方式:020-83574871 020-83491914
8.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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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鉴于对贵糖股份长期发展战略认同,认为该股股票前景利
好,作为长期持有,以实现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或增加
其拥有的贵糖股份的可能,并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方少瑜先生未持有贵糖
股份。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股份前
后持股情况对照表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0 股数 (股):18,168,406
占总股本比例(%):0 占总股本比例(%):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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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1 月 5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1 日累计买入 16,056,806
股,均价 9.66,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没有及时向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
和披露义务前也没有停止买入贵糖股份,2014 年 11 月 12 日继
续买入 2,111,600 股,均价 10.07,达到总股本的 6.14%。现补充
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贵糖股份中
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如下:
方少瑜先生于 2014 年 11 月 5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2 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贵糖股份 18,168,406 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
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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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本报告书文本。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少瑜
签字:
签署日期:2014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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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西贵港市幸福路 100
上 市 公 司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 上 市 公 司
号广西贵糖(集团)股
名称 有限公司 所在地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股票简称 贵糖股份 股票代码 000833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 务 人 名 方少瑜 义 务 人 注 广州市
称 册地
拥 有 权 益 增加 √ 减少 □ 有 无 一 致
有 □ 无 √
的 股 份 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行动人
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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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
权 益 的 股 持股数量:0
份数量及
占 上 市 公 持股比例:0
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18168406
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
变动比例:6.14%
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 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或增加
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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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方少瑜
签字:
签署日期:2014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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