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1 23: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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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5-110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

见》),《意见》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根据该要求, 深圳市赢时

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1,07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4,500万股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按发行数量上限预计,本次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570万股,增幅40.65%。公司截至2014年末的归

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26,858,578.8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292,000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将有

较大幅度的增加。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假设前提: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15年12月底实施完毕(仅为预计);

2、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1,07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500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570万股;

3、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292,000万元;

4、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时,不考

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015年度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本公司净资产的影响;

6、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经营情况及

趋势的判断;

7、公司对2015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5 年度/年末

项目 2014 年度/年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110,700,000.00 110,700,000.00 155,70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920,000,000.00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8,700,666.26 426,858,578.81 426,858,578.81

合计

假设情形 1: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391,308.32 53,350,004.57 53,350,004.57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26,858,578.81 452,533,583.38 3,372,533,583.38

合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48 0.48

每股净资产(元/股) 3.86 4.09 21.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0% 12.20% 12.20%

假设情形 2: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391,308.32 46,391,308.32 46,391,308.32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26,858,578.81 445,574,887.13 3,365,574,887.13

合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42 0.42

每股净资产(元/股) 3.86 4.03 21.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0% 10.69% 10.69%

假设情形 3: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391,308.32 39,432,612.07 39,432,612.07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26,858,578.81 438,616,190.88 3,358,616,190.88

合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36 0.36

每股净资产(元/股) 3.86 3.96 21.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0% 9.16% 9.16%

注:1、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期现金分红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融资额)。

2、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3、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

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股本;

5、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

末的月份数/12);

6、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

末的月份数/12+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及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最终

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由上表可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

如果发行完成当年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

一定幅度的下降。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

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相关收入、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公司的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

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变化的外部

环境,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

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中心项目”、“互

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平台项目”、“互联网金融机构运营服务中心项目”和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均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

效益。实施募投项目将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丰富业绩增长模式,增强公司

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

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进行部分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

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控管

理制度。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

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三)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进行产业布局,实现战略规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切合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趋势,

符合产业相关政策。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并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实现中长期发展目

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

低公司财务风险,综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主营

业务的行业领域、业务领域的覆盖面,逐步形成公司互联网金融产业生态圈,增

强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战略转型,

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要求,制定《深圳市

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

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

司章程》、《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

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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