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林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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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5-12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简称“《意见》”),保障中小投资者

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该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以及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会议决议有效期。

发行人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拟通过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7,997.81 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8,400 万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假设前提如下:

1、2014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367,055.52 元。在预

测 2015 年数据时,是基于公司 2015 年三季报的财务数据,及对第四季度的利润

假设,未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由于公司在三季度报中预计 2015 年全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20%至 10%,故 2015 年净利润分别按增长

10%、与 2014 年度持平、下降 20%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在预测 2016 年数据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的影响;

1

由于目前无法预测 2016 年业绩情况,因此假设 2016 年公司原有业务的业绩与

2015 年业绩持平。此外,公司收购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

有限公司和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各 51%股权的交易正在实施中。交易对方陕西

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承诺,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和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 2016 年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8,000 万元。假设上

述承诺能够实现,上述三家被收购公司将有 4,080 万元纳入公司 2016 年净利润。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

案的上限,即发行股票数量为 18,4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7,997.81 万元,不

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3、假设公司 2015、2016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2015、2016 年度末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年

度;

4、假设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完成时间

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

5、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

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彭山县年产 40 万吨清洁能源项目,鉴于清洁能源

项目的建成投产需要一定时间,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情况及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2016 年

项目 2015 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64,332.00 64,332.00 82,732.00

假设情形(1):2015 年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与 2014 年保持一致,即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为 1,536.71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85,647.13 91,263.84 169,261.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4 0.087 0.076

每股净资产(元/股) 1.33 1.42 2.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1 6.35 4.41

2

假设情形(2):2015 年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0%,即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为 1,690.38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85,800.80 91,571.18 169,568.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6 0.090 0.078

每股净资产(元/股) 1.33 1.42 2.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9 6.51 4.52

假设情形(3):2015 年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0%,即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为 1,229.37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85,339.79 90,649.16 168,646.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9 0.083 0.072

每股净资产(元/股) 1.33 1.41 2.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5 6.03 4.18

注:1、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期现金分

红+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额。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

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

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股本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P0÷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

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

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

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

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由上表可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一定程度摊薄。同时,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

产将增加。

公司对 2015、2016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

3

2015、2016 年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

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何时取得核准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

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特定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彭山县年产 40 万吨清洁能源项目,将助

力公司战略转型,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资本实力,这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未来的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

未来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获得资金,进而可以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有所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成和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时间,短期内股东回报主要仍通过现有业务实

现,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

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促进公司业务持续良好发展,充分发挥保护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机制,公

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

高未来的回报能力: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战略转型并深入 LNG 行业的关键举措。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统筹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

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

水平。此外,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将严

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督,保证

募集资金按照约定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彭山县年产 40 万吨清洁能源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能够积极推动公司战略转型,逐步实施公司液化天然气的业务布局,有利于稳步

拓展业务范围,实现公司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并有力地推动了公司战略转型的尽

4

快实现。

未来,公司确定“木质家居产品和清洁能源并重发展”的战略方向。对于原

有的木质家居产品,公司采取“木质家居一体化”的经营策略,将利用品牌优势、

成熟营销网络、售后服务体系及核心技术,进一步把地板、木门和柜体等业务继

续做大、做强,为公司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盈利。此外,公司已参与投资设立智

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着眼于加快构建打造“升达大家居”产业服务平台;

在坚持经营好现有业务的同时,公司将围绕“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绿色、

健康、低碳”等概念和方向,稳步拓展业务范围,积极推动液化天然气业务的发

展,实现产业多元化发展,以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努力向“建一流企业、创

世界品牌”的长远战略发展目标迈进。

公司持续的发展以及审时度势的转型举措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范公司回

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

3、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

进一步做好现金分红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召

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关

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以上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制度,

强化了投资者回报机制。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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