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
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解除限售之核查意见书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新疆赛里
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
导阶段之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管
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新赛
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进行了核查,有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
可〔2014〕1221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向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
等5家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59,540,229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 8.70
元。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相关手续,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14-066,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二、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序号 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名称 承诺
1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认购股份锁定期36月
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认购股份锁定期12月
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认购股份锁定期12月
4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购股份锁定期12月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购股份锁定期12月
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的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述承诺
之外的上市特别承诺, 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占用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的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4年12月2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
59,540,229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2,248,703股。2015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
分配前总股本362,248,703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共转增108,674,6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362,248,703股增至470,923,313股,其
中:有条件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7,862,068股,限售股A股股票数量总额也由
59,540,229股增加至77,402,297股。
四、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情况
1.解除前的限售股份数量为77,402,297,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44%。本次解除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69,602,29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78%。
2.本次解除限售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15年12月22日锁定期限届满。根据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流程,本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2月25日。明细如下表:
限售股占
序 非公开发行 资本公积金转 限售股份数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总股本比
号 限售数量 增股本数量 量合计(股) 通数量 股数量
例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
1 6,000,000 1,800,000 7,800,000 1.66 0 7,800,000
企业总公司
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266,666 1,880,000 8,146,666 1.73 8,146,666 0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3 11,012,643 3,303,793 14,316,436 3.04 14,316,436 0
公司
4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025,287 6,607,586 28,632,873 6.08 28,632,873 0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235,633 4,270,689 18,506,322 3.93 18,506,322 0
合计 59,540,229 17,862,068 77,402,297 16.44 69,602,297 7,800,000
3、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经非公开发行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限售股A股股票数量由59,540,229股增
加至77,402,297股。本次实际解除限售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股份数量为69,602,297
股,解除限售后的本公司限售股份变动明细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变动数
单位:股 上市前股份 剩余限售股 上市后股份
非公开发行 转增 合计
有限售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7,800,000 0 0 0 7,800,000 7,800,000
条件的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69,602,297 -53,540,229 -16,062,068 -69,602,297
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份 77,402,297 -53,540,229 -16,062,068 -69,602,297 7,800,000 7,800,000
合计
无限售 A股 393,521,016 53,540,229 16,062,068 69,602,297 463,123,313
条件的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流通股 393,521,016 53,540,229 16,062,068 69,602,297 463,123,313
合计
份
股份总额合计 470,923,313 0 0 0 7,800,000 470,923,313
五、对有关文件的核查情况
在新赛股份股东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宜中,本保荐机构重点核查了以下
相关文件:
1、《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存管部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和
《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报告》;
5、公司出具的《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持
有人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持有人的违规担保。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新赛股份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