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2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
定于2016年2月5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向全体股
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2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2 月 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5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2 月 4 日 15:00 至 2016 年 2 月 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
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
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5、股权登记日:2016 年 2 月 2 日(星期二)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2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 楼
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2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
4、登记手续: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6 年 2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 17:
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邮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银
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21414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
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为“365337”,投票简称为“银邦投票”。
3、在投票当日,“银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
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 议 案 委托价格
总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②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在“委托数
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如股东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
视为未参与投票。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
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
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
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
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银邦金属复
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进
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
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进入后点击“投票表
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4 日 15:00 至 2016 年
2 月 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
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
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
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8991610
联系传真:0510-88990799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145
联系人:张稷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银邦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1 日
附件一: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
权:
表决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请在相应框内划“√”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