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5-66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一五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二零一五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
东大会表决权,现再次将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一五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非公开发行 A 股相关事宜;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临时会议,批准将该次会议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据此,公司现发出关于召开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二零一五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1、召开届次: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一五年第一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议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二时
二零一五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三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自 2015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提请 A 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对本公司 2015 年第
二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包括同意、反对、弃权、因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规定
而被按照弃权处理)将同时视为其对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
1
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即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按弃权处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1 号本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A 股类别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本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有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
决为准。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
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对象:
(1)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股权登记日)(星期五)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
(2)本公司 H 股股东(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不适用本通知,根据香港联交
所有关要求另行发送通知);
(3)凡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
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本公司股东)作为代理人,代其出席
及投票,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超过一人时,该等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
决权;
(4)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本公司聘请的审计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普通决议案
(1)关于审议《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
2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
连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5)关于修改《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6)批准及确认本公司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鲁恒升」)
签订的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的协议及在该协议项下,本公司及/或其
附属公司从华鲁恒升及/或其附属公司采购化工产品的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
及二零一八年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80,000,000 元、人民币 100,000,000 元及
人民币 120,000,000 元
(7)批准及确认本公司与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华集团」)
签订的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的协议及在该协议项下,本公司及/或其
附属公司向新华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销售废料、水、电及蒸汽,及从新华集团
及/或其附属公司采购配件、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及二
零一八年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180,000,000 元、人民币 195,000,000 元及人民
币 210,000,000 元
2、特别决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8)关于修改《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以上普通决议案及特别决议案的具体内容见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登载于巨
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公司与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
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公司与北京信诚达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附
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公司与重庆宝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公司与上海凯势资产管理有限
3
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式)摘要》、《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以及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登载于巨潮
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二)二零一五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案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应于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二十八日或该日以前将已填妥及签署的拟出席会议的书面确认回复送达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回复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该书面回复
请采用本通知随附的出席确认回执或其复印件。
2、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股东委托代理
人代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代理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
书出席。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随附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A 股类别股东会议适用的委托书或其复印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
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者其他
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一法人,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
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前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A 股类别股东
会议适用的授权委托书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须在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和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举行前 24 小时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方为
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4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A 股类别股东会议,A 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
体投票流程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6
2、投票简称:新华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新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
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下述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1.00
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2.00
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01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2
(3)定价基准日 2.03
(4)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2.04
(5)发行数量 2.05
(6)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6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07
(8)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8
(9)上市地点 2.09
(10)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2.10
(11)决议有效期 2.11
议案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3.00
案
5
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4.00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5.00
的议案
议案 6 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 6.00
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1)公司与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6.01
(有限合伙)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订的
关于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每股人民币 9.36 元的认购价认购
最多 21,360,000 股公司新 A 股的《附条
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及其
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2)公司与上海凯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02
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订的关于上海凯势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
投资基金以每股人民币 9.36 元的认购价
认购最多 10,000,000 股公司新 A 股的《附
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及
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3)公司与北京信诚达融资产管理有限 6.03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订的关于北京
信诚达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筹建和管
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以每股人民币 9.36 元
的认购价认购最多 21,360,000 股公司新
A 股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
购合同》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4)公司与重庆宝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6.04
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订的关于
重庆宝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
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以每股人民
币 9.36 元的认购价认购最多 20,535,600
股公司新 A 股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
易
(5)公司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 6.05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订的关于公司第一期
6
员工持股计划以每股人民币 9.36 元的认
购价认购最多 3,744,400 股公司新 A 股的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
同》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7.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审议《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 8.00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
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9.0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香港联合交易所 10.00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的
议案
(1)关于附表内第 1 号关连人士在不超 10.01
过附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 A
股股份数量上限的前提下,批准公司与附
表内第 1 号关连人士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署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及其项下关
连交易
(2)关于附表内第 2 号关连人士在不超 10.02
过附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 A
股股份数量上限的前提下,批准公司与附
表内第 2 号关连人士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署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及其项下关
连交易
(3)关于附表内第 3 号关连人士在不超 10.03
过附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 A
股股份数量上限的前提下,批准公司与附
表内第 3 号关连人士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署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及其项下关
连交易
(4)关于附表内第 4 号关连人士在不超 10.04
过附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 A
7
股股份数量上限的前提下,批准公司与附
表内第 4 号关连人士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署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及其项下关
连交易
(5)关于附表内第 5 号关连人士在不超 10.05
过附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 A
股股份数量上限的前提下,批准公司与附
表内第 5 号关连人士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署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及其项下关
连交易
(6)关于附表内第 6 号关连人士在不超 10.06
过附表所示的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 A
股股份数量上限的前提下,批准公司与附
表内第 6 号关连人士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署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及其项下关
连交易
议案 11 关于修改《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11.00
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议案 12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 12.00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 13 关于修改《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 13.00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14 批准及确认本公司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 14.00
股份有限公司(「华鲁恒升」)签订的日期
为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的协议及在
该协议项下,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从
华鲁恒升及/或其附属公司采购化工产品
的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
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80,000,000 元、
人 民 币 100,000,000 元 及 人 民 币
120,000,000 元
议案 15 批准及确认本公司与山东新华医药集团 15.00
有限责任公司(「新华集团」)签订的日期
为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的协议及在
8
该协议项下,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向
新华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销售废料、水、
电及蒸汽,及从新华集团及/或其附属公
司采购配件、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二零一
六年、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的年度上
限分别为人民币 180,000,000 元、人民币
195,000,000 元及人民币 210,000,000 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
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自
2015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投资者登陆深交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密码服务专区”,自行设置一个自
选的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
七日。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操作规定如下:选择买入股
票;输入证券代码:6 位特定证券代码“369999”;输入购买价格:1.00 元;输
入购买数量:校验号码(申请密码时系统自动分配的号码);确认后,交易系统
接受激活服务密码指令;
(2)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
请。
9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
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议投票”;
(2)进入后点击“登录投票”,选择“用户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
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
准;
2、同一表决票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往返及食宿费由
股东自理。
2、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1 号
联系人:王修国
邮编:255086
电话:0533-2196024
传真:0533-2287508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临时会议决议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10
附件:
附表
序 关连 职位 最高建议认购款 最大新 A 股股份
号 参与者 (人民币元) (股)
1. 张代铭 公司董事长 1,500,000 160,256
2. 任福龙 公司非执行董事 500,000 53,418
3. 杜德平 公司执行董事 1,300,000 138,888
4. 徐列 公司非执行董事 700,000 74,786
5. 李天忠 公司监事会主席 800,000 85,470
6. 扈艳华 公司职工监事 300,000 32,051
11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一五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授权委托书
股东姓名或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山东新华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A 股____________股,为公司的股东;现委任
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主席
/____________为本人的代表,代表本人出席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星期
二)下午二时、三时分别在中国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1 号本公司会议室
举行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代表本
人并于该大会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决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的代
表酌情决定投议案同意、反对或弃权。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审议《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的议案
(1)关于附表内第 1 号关连人士在不超过附表所示的
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 A 股股份数量上限的前提下,
批准公司与附表内第 1 号关连人士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署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认购协议》及其项下关连交易
(2)关于附表内第 2 号关连人士在不超过附表所示的
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 A 股股份数量上限的前提下,
批准公司与附表内第 2 号关连人士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署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认购协议》及其项下关连交易
(3)关于附表内第 3 号关连人士在不超过附表所示的
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 A 股股份数量上限的前提下,
批准公司与附表内第 3 号关连人士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署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认购协议》及其项下关连交易
(4)关于附表内第 4 号关连人士在不超过附表所示的
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 A 股股份数量上限的前提下,
12
批准公司与附表内第 4 号关连人士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署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认购协议》及其项下关连交易
(5)关于附表内第 5 号关连人士在不超过附表所示的
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 A 股股份数量上限的前提下,
批准公司与附表内第 5 号关连人士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署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认购协议》及其项下关连交易
(6)关于附表内第 6 号关连人士在不超过附表所示的
建议认购款项上限及新 A 股股份数量上限的前提下,
批准公司与附表内第 6 号关连人士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署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认购协议》及其项下关连交易
4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议案
6 批准及确认本公司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华鲁恒升」)签订的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
日的协议及在该协议项下,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从
华鲁恒升及/或其附属公司采购化工产品的二零一六
年、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
币 80,000,000 元、人民币 100,000,000 元及人民币
120,000,000 元
7 批准及确认本公司与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集团」)签订的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
日的协议及在该协议项下,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向
新华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销售废料、水、电及蒸汽,
及从新华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采购配件、原材料及包
装材料的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的年
度 上 限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180,000,000 元 、 人 民 币
195,000,000 元及人民币 210,000,000 元
特别决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13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定价基准日
(4)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5)发行数量
(6)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8)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9)上市地点
(10)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11)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合同的议案
(1)公司与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订的关于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每股人民币 9.36 元的认购价认
购最多 21,360,000 股公司新 A 股的《附条件生效的非
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2)公司与上海凯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订的关于上海凯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筹建
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以每股人民币 9.36 元的认购价
认购最多 10,000,000 股公司新 A 股的《附条件生效的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3)公司与北京信诚达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订的关于北京信诚达融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以每股人民币 9.36 元
的认购价认购最多 21,360,000 股公司新 A 股的《附条
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及其项下拟进行
的交易
(4)公司与重庆宝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订的关于重庆宝润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以每股人民
币 9.36 元的认购价认购最多 20,535,600 股公司新 A 股
14
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及其项
下拟进行的交易
(5)公司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签订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每股人民
币 9.36 元的认购价认购最多 3,744,400 股公司新 A 股
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其项下
拟进行的交易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 关于修改《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的议案
附注:
1、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与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
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数目有关。
2、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3、如欲委派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一五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议主席以外的人士为代表,请将「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一五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主席」的字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您所拟委派人士
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托任何人为其代表,受委托代表无须为本公司股东。本
授权委托书的每项更改,将须由签署人签字示可。
4、注意:您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则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
投票反对决议,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弃权任何议案,则
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5、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持有人为一公司或机
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公司或机构印章,或经由公司或机构负责人或正式授
权人签署。
6、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机
关)签署证明的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最后须于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零一五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指定举行开始前二十四小时送予本公司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方为有效。
15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一五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出席确认回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凡欲参加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本公司”)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一五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会议的本公司股东,应按下列填写出席确认回执。
姓名:
持股量:
A 股: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电话:
股东签名:
日期:
备注:
1、本公司 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五),凡该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有权填写此出席确认回执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2、请用正楷填写。填写复印本也属有效。
3、请附上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
4、请附上持股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