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120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以电话、
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0 日(星期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由公司董事长胡黎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
购武汉延华高金智慧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
案》
根据武汉延华高金智慧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延华高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及各股东认缴出资比例,且现有
股东尚未履行出资义务,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
价格为 0 元。董事会同意公司收购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西藏金缘”)持有延华高金管理公司的 40%股权,本次交易符
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西藏金缘信誉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本次收购前,公司持有延华高金管理公司 20%股权,本次收购完
成后,公司持有延华高金管理公司 60%股权。延华高金管理公司成为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延华高金管理
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出
资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武汉延华高金智慧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9)。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