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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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编号:临 2015-045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0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张惠泉委托董事孙明涛

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葛卫委托独立董事刘宁宇出席会议,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徐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财产损失处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 2015 年决算中对已拆除以及损坏严重无维修价值的 109 项

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处理以上财产损失,使公司 2015 年度利润总额下降

1,224,811.56 元。以上拟报废资产以招标方式进行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综合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目标责任书》

会议原则同意该议案中确定的指标设置、分数比例、考核办法和薪酬兑现方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锦州港区域用海一期规划剩余海域确权后续工作的

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 2016 年内办理区域用海一期规划剩余海域确权的后续工作,

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该海域确权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向各合作银行申请 201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

办理各合作银行授信范围内的各类融资业务,其中单一银行授信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各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以该银行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

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锦州港龙煤瑞隆能源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对外投资资产保值,控制投资风险,会议同意终止以公司全资子

公司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出资的锦州港龙煤瑞隆能源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

同,进入清算程序,清算完毕后予以注销,确保公司收回全部债权。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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