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形式收购烟
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只楚药业”)10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山
东只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现持有
只楚药业 10.73%股权,就只楚药业及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提供的文件、资料、
信息等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
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
山东只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形式收购烟
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只楚药业”)10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烟
台市电缆厂(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现持有只楚药业
23.00%股权,就只楚药业及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提供的文件、资料、信息等作
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
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
烟台市电缆厂(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形式收购烟
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只楚药业”)10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
GRACEPEAK PTE. LTD(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现
持有只楚药业 25.58%股权,就只楚药业及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提供的文件、资
料、信息等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
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
GRACEPEAK PTE. LTD(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形式收购烟
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只楚药业”)10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烟
台楚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
现持有只楚药业 20.80%股权,就只楚药业及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提供的文件、
资料、信息等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
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
烟台楚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形式收购烟
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只楚药业”)10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烟
台市楚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
现持有只楚药业 12.74%股权,就只楚药业及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提供的文件、
资料、信息等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
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
烟台市楚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形式收购烟
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只楚药业”)10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烟
台楚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
现持有只楚药业 7.15%股权,就只楚药业及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提供的文件、资
料、信息等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
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
烟台楚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