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方兴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临 2015-076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13 号《关于核准安徽方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欧木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公司在深圳国显科技
75.58%股份过户到公司名下后,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 24,530,107 股的登记手续,公司
总股本变更为 383,524,786 股。现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58,994,679 元变更
为人民币 383,524,786 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 > 的 议 案 》, 同 意 将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358,994,679 元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383,524,786 元,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83,524,786 股。现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
行修订。此外,对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进行部分调整。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 六 条 公司 注 册 资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8,994,679 元。 383,524,786 元。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
行 50,000,000 股,发起人安徽华光玻璃 行 50,000,000 股,发起人安徽华光玻璃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44,850,000 股;发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44,850,000 股;发
起人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 起人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
院持有 2,000,000 股;发起人浙江大 院持有 2,000,000 股;发起人浙江大
学持有 2,000,000 股;发起人蚌埠市 学持有 2,000,000 股;发起人蚌埠市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0,000 股;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0,000 股;
发起人蚌埠市珠光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 发起人蚌埠市珠光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持有 150,000 股。2002 年 11 月上市 司持有 150,000 股。2002 年 11 月上市
发行公众股 40,000,000 股,总股本为 发行公众股 40,000,000 股,总股本为
90,000,000 股。2004 年 6 月向全体股东 90,000,000 股。2004 年 6 月向全体股东
实施送增股本后,总股本增加为 实施送增股本后,总股本增加为
117,000,000 股。 117,000,000 股。
2013 年 4 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 2013 年 4 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
票工作后,总股本增加为 159,553,191 票工作后,总股本增加为 159,553,191
股。 股。
2013 年 5 月向全体股东实施转增股 2013 年 5 月向全体股东实施转增股
本后,总股本增加为 239,329,786 股。 本后,总股本增加为 239,329,786 股。
2014 年 4 月向全体股东实施转增股 2014 年 4 月向全体股东实施转增股
本后,总股本增加为 358,994,679 股。 本后,总股本增加为 358,994,679 股。
2015 年 11 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
组,总股本增加为 383,524,786 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58,994,679 股,全部是普通股。 383,524,786 股,全部是普通股。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应对股东大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应对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 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及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及
其他重大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其他重大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 程序。
(一)董事会对公司购买或出售资 (一)董事会对公司购买或出售资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 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
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 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
包括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包括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
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 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
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 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
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的审批权 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的审批权
限,应综合考虑下列计算标准进行确定: 限,应综合考虑下列计算标准进行确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 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上; 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其绝对值计算。 其绝对值计算。
除上述事项,公司发生所有涉及技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资
改、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项 达到 2000 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2000
目等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资,无论金 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
额大小,均须经董事会审批,达到股东 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大会标准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本条前款所列事项
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本条前款所列事项 及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
及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 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委托或受托销
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委托或受托销 售、关联双方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
售、关联双方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 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等关联交易事
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等关联交易事 项时,当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达
项时,当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达 到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
到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 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 300 万元以上,且
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 300 万元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及时公告。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议并及时公告。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 关联交易,还应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
关联交易,还应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 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
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发生提供担保行为,
(三)本公司发生提供担保行为, 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标准
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标准 时,由董事会做出决定,并应由出席董
时,由董事会做出决定,并应由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 意。
意。 前述各款绝对金额所指币种均为人
前述各款绝对金额所指币种均为人 民币。
民币。
特此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