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5-125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2 月 17 日,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
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网上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2015 年 12 月 18 日下
午 15:00-16:00,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梁富友先
生,董事会秘书龚凌女士,独立财务顾问代表刘建增先生参加了本次投资者说明
会。公司在本次说明会上与投资者就公司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了互动
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问题进行了回答。
一、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如下:
1、这次重组失败了,公司有其他的重组计划吗?
回答:您好!公司本次重组虽已终止,但未来若有优质资产,且估值合理,
又符合公司产业布局规划,公司将不排除通过投资、收购等方式进行布局,提升
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公司整体价值。同时公司将努力经营,以优良的业绩回报广
大投资者,谢谢!
2、公司重组事宜,因小失大,后续有何措施维护股价的稳定?
回答:您好!资产重组未成功公司很遗憾,但并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及公
司未来战略的执行力。公司管理团队努力经营,以获得良好业绩支撑股价。
3、为什么 12 月 7 号关于重组对方就过渡期权益分配问题不公示?
回答:2015 年 12 月 7 日,合和集团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转达了其上级主管部
门的初步审核意见。公司收到审核意见后,与合和集团进行了多次当面沟通及电
话沟通,希望双方能够针对审核意见,协商确定具体的可行性方案,推进重组进
展。公司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及项目进程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与交易对方制定资产重组方案时,交易对方与上级主管部门有过充
分沟通吗?
回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依法合规、有序地与重组交易对方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本次重组方案并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交易对方就重组方案与上级国资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5、决定重组时,交易双方是签署协议的,协议是否有明确条款允许对方无
条件修改重组条件(如改变收益归属)?如没此类条款,是否应追究对方违约,
保护我们利益。
回答:重组协议的生效是以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证监会核准为前提
的,公司在获得红塔创新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前,重组协议尚未生效。
6、梁洋减持的原因?
回答:公司非常重视梁洋减持股份的事项,并再次提醒其若有股票交易,应
提前告知上市公司董秘或董事会办公室,避免触犯窗口期的规定。重大资产重组
期间,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
7、公司下一步的发展规划?
回答:公司始终坚持医药发展方向,未来发展仍将以大容量制剂为基础,不
断进行产品升级和新产品研发,扩大市场占有率;血液净化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
点,将以腹透产品为切入点,整合市场资源,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成为新的利
润增长点。公司经营团队将一如既往地努力经营,以优良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二、股票复牌的安排
公司因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和网上投资者交流会。公司
股票将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