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8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在公司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李永东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应到 9 位董事,实到 9 位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木利民先生以委托表决
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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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