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收购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5-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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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股票代码:000413、200413

收购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 369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临 5 院

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 9 号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收购人声明

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包括股份持有人、

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在东旭光电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

方式在东旭光电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

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前,东旭集团直接持有东旭光电14.65%的股份,通过宝石集团间接

持有东旭光电12.49%的股份,合计持有东旭光电27.14%的股份。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为 1,173,020,525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6.82 元 / 股 , 其 中 东 旭 集 团 认 购

439,882,697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东旭集团的直接持股比例增加至21.64%,加

上通过宝石集团间接持有公司8.67%的股份,东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30.31%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由于东旭集团已承诺36个月内不

转让此次认购的新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东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

免于发出要约增持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东旭集团可免于向

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直接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

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5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5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25

三、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 29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30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 30

二、收购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 31

三、收购人做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 32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34

一、本次收购情况 ................................................... 34

二、收购协议中规定的收购方式 ....................................... 34

三、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或承诺 ......................... 37

第五节 收购资金来源 .................................................. 38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39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 39

二、对上市公司重组计划 ............................................. 39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 39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 40

五、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行修改的计划 ........................... 40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 40

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 40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41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41

2

二、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41

三、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43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56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56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56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56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56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 58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 58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

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 58

第十节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 60

一、东旭集团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60

二、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 66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3

收购人声明 ......................................................... 74

一致行动人声明 ..................................................... 75

财务顾问声明 ....................................................... 76

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声明 ........................................... 77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78

一、备查文件 ....................................................... 78

二、备查地点 ....................................................... 79

附表 .................................................................. 82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东旭集团、收购人 指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东旭光

指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投资 指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

东旭投资管理 指 北京东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宝石集团 指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旭集团一致行动人

华融国际 指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赫然恒业 指 北京赫然恒业科技有限公司

旭飞光电 指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旭新光电 指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营口光电 指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旭虹光电 指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泰轶斯 指 成都泰轶斯科技有限公司

东旭集团以现金认购东旭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

本次收购 指

的收购行为

本次发行、本次非 东旭光电非公开发行 1,173,020,525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公开发行 (A 股)募集人民币不超过 80 亿元的事项

收购报告书、本报

指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准则 16 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 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4

第二节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369号

法定代表人:李兆廷

注册资本:1,107,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00000078969

组织机构代码证:76813036-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04年11月5日至永久

税务登记证:冀石地税裕华字130106768130363号

冀石国税裕华字130106768130363号

股东情况: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46%、北京东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2.22%、自然人李青持股22.55%、自然人李文廷持股3.77%

联系电话:010-68296533

营业范围:以自有资金对项目投资;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各类非标设备

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制定;研磨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零

部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

发,技术咨询;机电设备(以上不含需前置许可项目)的安装,工程咨询。(以上全部

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

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5

(一)东旭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旭集团的股东为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东旭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李青、李文廷,控股股东为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

兆廷先生,其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华融国际 刘银庆 李文廷 李兆廷

48.148% 0.0377% 0.036% 51.778% 90%

李青 东旭投资 李文廷 10% 东旭投资管理

22.55% 51.46% 3.77% 22.22%

东旭集团

注:李兆廷与李文廷系兄妹关系,刘银庆系李兆廷姐姐的配偶,李兆廷与李青为夫妻关系。

(二)东旭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的情况

东旭集团控股股东为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兆廷先生。

李兆廷先生,1965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桥东区槐中路**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旭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及

关联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李兆廷持股 51.778%; 专业承包;工程咨询;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

华融国际持股 品;产品设计;技术开发;代理进出口;技术

东旭光电投

1 135,001.00 48.148%;刘银庆持股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资有限公司

0.038%;李文廷持股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0.036%。 动。)

6

北京东旭投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

李兆廷持股 90.00%;李

2 资管理有限 250,000.00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文廷持股 10.00%

公司 开展经营活动。)

以自有资金对项目投资;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

的研发;各类非标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

工艺制定;研磨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公共安全

东旭投资持股 51.46%、

设备及器材)零部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

东旭投资管理持股

东旭集团有 1,107,000.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系统集

3 22.22% 、 李 青 持 股

限公司 00 成,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机电设备(以上不

22.55% 、 李 文 廷 持 股

含需前置许可项目)的安装,工程咨询。(以上

3.77%

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

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

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从事平板显示和光伏产业材料、设备、产品的

东旭投资持股 41.21%;

设计、制造与销售;提供平板显示相关技术开

郑州旭飞光 河南省国有资产经营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从事货

4 电科技有限 165,000.00 有限公司持股 30.91%;

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 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

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

司持股 27.88%

术除外)。

太阳能电池成套设备、自动化生产线设备研

发、制造、销售;工艺技术的技术咨询服务;

成都泰轶斯 东旭集团持股 90.00%;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组装与集成销

5 科技有限公 10,000.00 刘银庆持股 6.00%;边 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

司 建平持股 4.00% 经营业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机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东旭集团持股 67.00%;相关工艺技术的技术咨询与技术转让;以自有

锦州旭龙新

锦 州 娘 娘 宫 临 港 产 业 资金对新能源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自营和代

6 材料科技有 3,000.00

区 开 发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限公司

持股 33.00%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东旭集团持股 65.00%;开发、生产、销售:节能环保电光源产品、配

成都东旭节 成 都 工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套灯具、灯杆及制造设备;照明设计、照明工

7 能科技有限 27,500.00 限公司持股 25.00%;成 程设计与施工及相关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

公司 都 港 通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

责任公司持股 10.00% 规规定限制、禁止的除外,不含前置许可项目。

7

房地产开发;专业承包;物业管理;发光二极

管、激光显示灯、平板显示设备、新型太阳能

电池和光伏材料、节能环保光源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

东旭科技集 东旭集团持股 90%;李 服务;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技术进出口、货

8 120,000.00

团有限公司 兆廷持股 10.00% 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机电

产品、五金交电、液晶显示设备、光电产品、

机械设备、节能环保光源设备。(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薄膜太阳能电池成套设备、薄膜太阳能电池及

东旭集团持股 31%;成 晶体硅(单晶硅、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的研发、

都 西 航 港 建 设 有 限 公 生产、销售、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光伏

成都旭双太 司持股 30.00%;成都工 电站的设计、安装;电池板(单晶和多晶)及

9 阳能科技有 30,000.00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逆变器光伏电站设备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或

限公司 持股 19.00%;成都泰轶 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需批准的项

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

20% 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者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

动)

通辽旭通太 东旭集团持股 58.35%;薄膜太阳能电池成套设备、薄膜太阳能电池的

10 阳能科技有 4,000.00 通 辽 市 城 市 投 资 集 团 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咨询服务、

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41.65% 技术转让。

从事平板显示产业材料、设备、产品的制造与

东旭集团持股 60.00%;销售;提供平板显示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东旭(营口) 营 口 沿 海 开 发 有 限 公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与技术的

11 光电显示有 25,000.00 司持股 30%;五矿(营 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

限公司 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 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

司持股 10.00% 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平板显示玻璃基板及光伏产业关键材料、设

东旭集团持股 51%;绵 备、产品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涉及行政许可

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 事项的,须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提

四川旭虹光

团 )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供平板显示材料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

12 电科技有限 30,000.00

34.00%;四川长虹电器 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和限

公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制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国家禁止的不得

15.00% 经营;涉及专项许可事项的,必须取得专项许

可后在许可范围和时效内经营。)

8

宁夏东旭新 大口径条纹塑管、新能源产品的生产、设计研

13 材料科技有 1,530.00 东旭集团持股 100.00% 发、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和销售;货物及技术

限公司 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宁夏旭唐新

大口径条纹塑管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

14 材料科技有 4,300.00 东旭集团持股 100.00%

品及有关产品的设计、安装和服务。

限公司

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器件和

东旭集团持股 80.00%;元件、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货物进出口、技

东旭科技发

15 10,000.00 东 旭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

展有限公司

司持股 20.00% 到市住建委取得行政许可;应到市商务委备

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软件的开发、推广及销售;医药设备、食品设

石家庄博发 备、化工设备、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东旭集团持股 51%;李

16 机械设备有 5,000.00 各种非标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制

亚持股 49%

限公司 定,研磨材料、机电产品(汽车除外)零部件

加工、销售(需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

东旭集团持股 60.00%;

牡丹江旭阳 机器设备的研究与开发、自主生产产品的销售

牡丹江市城市投资集

17 科技有限公 3,000.00 及相关工艺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技术转

团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司 让;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40.00%

技术推广服务;项目投资;会议服务;承办展

览展示活动;投资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

动(不含演出);销售五金交电、机械设备、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1、不得以公

北京赫然恒

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

18 业科技有限 45,000.00 东旭集团持股 100.00%

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

公司

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

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电子枪、高效节能荧光灯管、无极灯、LED 及

石家庄宝石 太阳能照明系统的生产、销售;一般旅馆、正

东旭集团持股 70.00%;

19 电子集团有 85,000.00 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及设备的

赫然恒业持股 30.00%

限责任公司 租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 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9

电真空玻璃器件及配套的电子元器件、汽车零

配件的生产与销售及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

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东旭集团持股 14.65%,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东旭光电科 通 过 宝 石 集 团 间 接 持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平板

20 技股份有限 266,208.00 12.49%的股份,合计持 显示玻璃基板产业投资、建设与运营及相关的

公司 有 27.14%的股份,其他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股东持股 72.86%。 氢气(52.23 吨/年)的生产(有效期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

止或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

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项目投资;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投资管

东旭新能源 理;销售电器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技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

21 投资有限公 20,000.00 术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

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

物业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

新华通投资

询;资产管理;出租商业用房。(依法须经批

22 发展有限公 2,000.00 东旭集团持股 100.00%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高端显示器件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

武汉中凯科 东旭集团持股 95.00%;

23 20,000.00 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

技有限公司 郭轩持股 5.00%

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

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

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受托管理股

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

基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创业投资业务;

东旭集团持股 97.00%;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高新技术项

东旭国际投 东旭投资持股 2.00%;

24 100,000.00 目开发、投资与咨询;从事信息科技、网络科

资有限公司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公司持股 1.00%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信息系统软件的技

术开发;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发及购销;电子

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性的项目必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0

东旭集团持股 47.00%;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 20.00%;河北

融 投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融资租赁服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

司持股 20.00%;西藏银 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

西藏金融租

25 100,000.00 5.00%;西藏自治区国 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

赁有限公司

有 资 产 经 营 公 司 持 股 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法须

4.00%;西藏拉萨市恒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兴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营活动。)

2.00%;张家口市启圣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持股 2.00%

东旭集团持股 60%;张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小丁持股 19%;杨晓山

北京和谐光 技术培训;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

持股 10%;刘景一持股

26 路科技有限 200.00 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

4%;孙志刚持股 4%;张

公司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京伟持股 2%;张咏青持

经营活动。)

股 1%。

以受让应收帐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

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

中大诚信国 东 旭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持 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

27 际商业保理 30,000.00 股 76%;东旭光电科技 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以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4% 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按相

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子、光电、机械装备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

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经

大连旭昶科

28 170,000.00 东旭集团持股 100% 营广告业务;电子产品及机械设备的销售;国

技有限公司

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凌海旭日新 锦州旭龙太阳能科技

太阳能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29 能源有限公 20.00 有限公司持股 99.00%;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司 郭轩持股 1.00%

11

照明工程与设计,节能产品研发、设计;项目

投资及管理;节能工程设计施工、合同能源管

理,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市政道路

成都东旭建

成 都 东 旭 节 能 科 技 有 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隧道和桥梁工程建

30 设工程有限 6,050.00

限公司持股 100% 筑、电气安装、管道设备安装、提供施工设备

公司

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规划管理、

知识产权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劳务派遣

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东旭科技集团持股

45%、北京晟源投资发

河北融卓房 展有限公司持股 10%、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

31 地产开发有 4,371.50 河 北 融 投 置 业 有 限 公 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

限公司 司 35%、北京中瑞鼎泰 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股 10%

专业承包;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广告;市场调查;

北京东旭企 会议服务;劳务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设计、

东旭科技集团持股

32 业策划有限 500.00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领取本执照后,应

100%

公司 到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取得行政许可。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东 旭 科 技 集 团 持 股 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物业管

北京东旭天 45.00%;北京天泽锦城 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筑材料、机械

33 泽房地产开 8,000.00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设备;家居装饰;酒店管理;资产管理;房地

发有限公司 持股 40.00%;李忠梅持 产信息咨询。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住建委取

股 15.00% 得行政许可。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自营和

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口业务(除国家

限定公司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建筑

宁波旭泽宏 材料批发、零售;日用品、机械设备、光电产

东旭科技集团持股

34 宇实业有限 5,000.00 品、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

100%

公司 售;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光电产品的安装;

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广

告设计、制作、发布。

12

石家庄宝石

生产大口径条纹塑管系列产品,销售自产产品

35 克拉大径塑 10,364.00 宝石集团持股 100%

及有关产品设计和安装、服务。

管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

钢塑共挤门窗用异型材及相关制品制造、销

众和钢塑门

36 3,083.00 宝石集团持股 100% 售;建筑外窗、门及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

窗型材有限

及技术开发

公司

石家庄宝石

生产 ABS 塑钢管、管件、ABS 胶合剂及其它塑

37 旭铭管业有 3,320.00 宝石集团持股 100%

钢制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限公司

彩色液晶可视门铃整机组装、销售;智能工程

的开发、应用、咨询服务;安防工程施工及安

石家庄旭铃

防产品销售;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

38 电子科技有 400.00 宝石集团持股 100%

设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

限公司

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

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河北宝石节 开发、生产、销售节能环保电光源产品、配套

能照明科技 灯具及制造设备;照明设计、照明工程设计与

39 8,581.00 宝石集团持股 100%

有限责任公 施工及相关技术服务;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司 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石家庄宝东 宝石电子持股 54.73%;

生产彩色显像管电子枪芯柱产品,销售自产产

40 电子有限公 1,396.00 日 本 东 京 阴 极 研 究 所

品。

司 持股 45.27%

宝石集团持股 38.67%,

石家庄市国有资本经

营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光电显示玻璃基板产业和光伏产业投资、建

26.69%,石家庄国控投

石家庄旭新 设、生产、运营;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设计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 光电科技有 190,600.00 及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持股 17.84%,石家庄高

限公司 术服务、技术转让;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新区蓝狐投资有限公

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

司持股 12.75%,石家庄

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持股 4.06%。

宝石集团持股 51.00%;

石家庄宝石

石家庄宝石众和钢塑

42 电真空玻璃 141,013.00 彩色 CRT 玻壳的生产、加工、销售。

门窗型材有限公司持

有限公司

股 49.00%

13

光电设备类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各类

非标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制定;研

磨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械)

石家庄东旭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

零部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43 光电装备技 9,800.00 术有限公司持股 95%,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计算

术有限公司 东旭集团持股 5%

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机电设备

的安装;以自有资金对项目投资。(需专项审

批未经批准的不得经营)

光电设备类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各类

非标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制定;研

磨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械)

芜湖东旭光 零部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东旭光电持股 95%;东

44 电装备技术 9,800.00 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

旭集团持股 5%

有限公司 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以上不含需

前置许可项目)的安装;以自有资金对项目投

资。(涉及资质许可的凭许可经营)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工程咨询,防腐保

温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室内

外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施工,空调安装、

建筑智能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咨

询;机电设备、管道(压力管道除外)、电气

河北旭宝建

仪表安装,建筑材料(木材除外)、机电产品、

45 筑安装工程 10,000.00 东旭光电持股 100%

太阳能光伏产品组件及配件、机电设备(不含

有限公司

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电子元器件及其零配

件销售,其他电子产品销售;建筑劳务分包(职

业中介除外),机械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房

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旭光电持股 81.26%,

石家庄宝石

宝石集团持股 11.34%,

46 彩色玻壳有 54,068.00 生产、销售彩色显像管玻壳、电子玻璃产品

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

限责任公司

持股 7.40%

14

光电显示玻璃基板产业投资、建设与运营及相

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芜湖东旭光 让;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设计及销售;自营

47 电科技有限 200,000.00 东旭光电持股 100% 和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

公司 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从事光电显示玻璃基板产业投资、建设与运

营;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设计及销售;提供

武汉东旭光 东旭光电持股 62.5%, 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48 电科技有限 500.00 湖 北 省 科 技 投 资 集 团 转让;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

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37.5% 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上述经营范

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

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

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水

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体育

场地设施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

工程、电力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公路交通工

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机电设备

四川瑞意建

安装工程、特种专业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

49 筑工程有限 10,000.00 东旭光电持股 100%

结构工程、堤防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水工大

公司

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桥梁

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

通信工程、送变电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管道

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

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

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销售自行开发

北京旭丰置

50 87,000.00 东旭光电持股 100% 的商品房、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装饰材料;

业有限公司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投资;投资

管理

东旭(昆山) 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的销售。(依法须

东旭光电持股 80%,昆

51 显示材料有 50,000.00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山开发区国投持股 20%

限公司 营活动)

15

北京东旭投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52 资发展有限 10,000.00 芜湖装备持股 100% 新型显示与照明材料、新型光伏材料、平板显

公司 示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芜湖瑞意劳 四 川 瑞 意 建 筑 工 程 有 2017 年 7 月 17 日),工程技术咨询,水电安

53 2,000.00

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股 100% 装,建筑工程安装、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以

上项目涉及资质的凭资质经营)

蓝宝石晶体培育、切割、加工、销售及其相关

东旭光电持股 50.50%,

江苏吉星新 产品的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吉星新材料投资(香

54 材料有限公 39,200.00 的进出品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及禁止进出

港)有限公司持股

司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49.50%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资产管理;

北京旭碳新

东旭光电持股 70%,北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

55 材料科技有 1,500.00

京理工大学持股 30%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限公司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智能机械人、智能自动化控制设备、输送系统

设备、智能物流中心设备、自动化系统集成研

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工程安装;食品机械设

江苏东旭亿 备、金属制品设计、制造、销售;电子及光电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

56 泰智能装备 1,000.00 产品生产、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术有限公司持股 100%

有限公司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新 华 通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金属材料(不含

四川西南机 公司持股 39.72%;西南 稀贵金属),摩托车及配件,拖拉机及配件,

57 械工业联营 887.40 机 电 产 品 市 场 持 股 成员企业生产的产品。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

集团公司 19.93%;其它股东持股 含危险品、监控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

40.35% 学品),电子产品,农、林、牧渔机械及配件。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广水市孚阳

公司持股 90%;孚尧能 光伏发电销售;从事太阳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

58 电力有限公 500.00

源科技(上海)有限公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司持股 10%

16

太阳能电站项目建设、经营、维护;技术咨询

阳原旭源新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服务;光伏组件及其成套设备的销售(依法须

59 能源科技有 100.00

公司持股 100%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限公司

营活动)

太阳能光伏及风力等新能源开发、设计、投资

建设和经营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机及售电业

金寨新皇明 务;新能源技术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60 能源科技有 5,000.00 装、检修及维修;太阳能系统工程方案设计及

公司持股 100%

限公司 施工;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太阳能光伏设备

及配套设施运营维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风力发电的技术研发、技术

河北泰泉新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设备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61 能源科技有 1,000.00 加工、安装、维修;太阳能工程设计、施工;

公司持股 100%

限公司 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节能环保产品

销售;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太

湖南东旭泰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阳能发电;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燃气、太阳能

62 泉新能源科 1,000.00

公司持股 100% 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太阳能源原动机的制

技有限公司

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技术开

东旭新能源 发、技术服务;销售电气设备、电子产品、五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63 电力工程有 10,000.00 金交电、灯具;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

公司持股 100%

限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太阳能光伏及风力新能源开发、设计、投资建

设和经营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

安徽泰泉新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理,新能源技术设备研发、安装、检修、维修;

64 能源科技有 1,000.00

公司持股 100% 太阳能系统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太阳能电池

限公司

组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

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及光伏产品

的销售,节能环保产品销售,新能源技术研发、

攸县旭晨新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咨询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65 能源科技有 100.00

公司持股 100% 燃气、太阳能能源家用器具、太阳能源原动机

限公司

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能源发电(含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

开发、设计、投资建设和营运管理;太阳能发

吉林众凯新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电及售电,低碳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新能源技

66 能源有限公 100.00

公司持股 100% 术设备的研发与制造、销售、安装、检修;与

新能源业务相关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阳能光伏及风力等新能源开发、设计、投资

建设和经营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售电业

高台辉胜新 务;新能源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制造、销售、安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67 能源有限公 200.00 装、检修和维修;太阳能系统工程方案设计及

公司持股 100%

司 施工;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太阳能电站项目建设、经营、维护,技术咨询

涞源县旭曦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服务,光伏组件及其成套设备销售。(依法须

68 新能源科技 200.00

公司持股 100%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有限公司

营活动)

河南泰泉新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太阳能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技术开发、

69 能源科技有 1,000.00

公司持股 100%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销售;销售:环保设备。

限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电

站建设、运营维护,新能源电站项目技术询问

服务及产品销售;光伏离、并网电站设备研发,

磴口县弘吉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太阳能灯研发设计,光伏水泵研发;LED 灯,

70 新能源科技 100.00

公司持股 100% 节能照明等产品销售,高密度聚乙烯缠绕增强

有限公司

管,双壁波纹管等销售,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

波纹管销售;无极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

太阳能光伏及风力等新能源开发、设计、投资

建设和经营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售电业

民乐众胜新 务;新能源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制造、销售、安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71 能源有限公 200.00 装、检修和维修;太阳能系统工程方案设计及

公司持股 100%

司 施工;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节能环保设备、节能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技术

宁夏昊阳新 转让、技术咨询;太阳能电站设备、太阳能照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72 能源科技有 100.00 明器材、太阳能交通设备的研发、销售;太阳

公司持股 100%

限公司 能系统工程方案设计、太阳能系统工程建设

(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工程的设

计、施工及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设备研发、

陕西东泉新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太阳能电池组

73 能源科技有 10,000.00

公司持股 100% 件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限公司

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

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太阳能光伏及风力新能源开发、设计;太阳能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湖北东旭泰 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和项目经营管理;太阳能系

公司持股 70%;山东国

74 泉新能源科 1,000.00 统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电池组件销售。(依

山泰泉能源发展有限

技有限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公司持股 30%

展经营活动)

太阳能光伏及风力等新能源开发、设计;新能

源技术设备的销售、安装;太阳能系统工程方

武汉泰泉新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案设计及施工;太电池组件销售;对太阳能光

75 能源科技有 1,000.00

公司持股 100% 伏电站投资建设和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限公司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节能环保产品的销售;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能

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能源管理服务;

仙桃泰泉新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太阳能发电;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燃气、太阳

76 能源科技有 100.00

公司持股 100% 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太阳能源原动机的制

限公司

造。(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

可后方可经营)

19

太阳能光伏及风力新能源开发、设计;太阳能

黄梅国旭新 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和项目经营管理;太阳能系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77 能源科技有 100.00 统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电池组件销售。(涉

公司持股 100%

限公司 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

经营)

太阳能光伏及风力新能源开发、设计;太阳能

黄梅东旭新 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和项目经营管理;太阳能系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78 能源科技有 100.00 统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电池组件销售。(涉

公司持股 100%

限公司 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

经营)

节能环保产品销售;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能源

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太

仙桃东旭新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阳能发电;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燃气、太阳能

79 能源科技有 100.00

公司持股 100% 能源家用器具、太阳能源原动机的制造。(涉

限公司

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

经营)

日照东旭国 自有资金的项目投资管理;光伏电站项目建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80 山新能源科 100.00 设;光伏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公司持股 100%

技有限公司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阳能光伏及风力能源开发、设计;太阳能光

山西国山新 伏发电站项目的建设;太阳能设备的销售、安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81 能源有限责 10,000.00 装、检修及维护;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太阳能

公司持股 100%

任公司 电池组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阳能光伏及风力能源开发、设计;太阳能光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山西旭泉阳 伏发电站项目的建设;太阳能设备的销售、安

公司持股 70%;山东国

82 光新能源科 10,000.00 装、检修和维护;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太阳能

山泰泉能源发展有限

技有限公司 电池组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公司持股 30%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

四川东旭电 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工程;机电设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83 力工程有限 20,000.00 备安装工程;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招投标代

公司持股 100%

公司 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商品批发与零

售;进出口业。

20

太阳能电站项目建设、经营、维护,新能源电

黑山旭恒新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站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光伏组件及其成套设备

84 能源科技有 100.00

公司持股 100%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限公司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阳能电站的建设、维护;新能源电站项目技

术咨询服务及产品销售;光伏离、并网电站设

备研发、太阳能灯研发设计,光伏水泵研发;

共和弘吉新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LED 灯、节能照明产品的销售、高密度聚乙烯

85 能源科技有 100.00

公司持股 100% 缠绕增强管,双壁波纹管销售;钢带增强聚乙

限公司

烯螺旋波纹管销售;无极灯研发。(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太阳能电站建设,运营维护,新能源电站项目

技术咨询服务及产品销售;光伏离、并网电站

设备研发,太阳能灯研发设计,光伏水泵研发;

乌兰县熠彩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LED 灯,节能照明等产品销售,高密度聚乙烯

85 新能源科技 100.00

公司持股 100% 缠绕增强管,双壁波纹管等销售,钢带增强聚

有限公司

乙烯螺旋波纹管销售;无极灯研发(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太阳能电站项目建设、维护;技术咨询服务;

保定天玑新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光伏组件及其成套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87 能源科技有 200.00

公司持股 100%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限公司

动)

太阳能光伏及风力新能源开发、设计、投资建

设和经营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售电业务;

湖北泰泉新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新能源技术设备的销售、安装、检修和维护;

88 能源科技有 100.00

公司持股 100% 太阳能系统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电池组件销

限公司

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

可后方可经营)

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及技术服务;太阳

张家川回族

能发电销售及运营维护;太阳能离、并网电站

自治县天旭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89 1,000.00 设备的研发、销售;太阳能系统工程方案设计

新能源科技 公司持股 100%

及施工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有限公司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

澧县旭湘新 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开发、咨询、设计施工及工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90 能源开发有 100.00 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公司持股 100%

限公司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阳能发电;电力供应;承装(修、试)电力设

施;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燃气、太阳能

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企业自有资金投

广东东旭泰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资;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自然科学

91 泉新能源科 1,000.00

公司持股 100% 研究和试验发展;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

技有限公司

务;太阳能源原动机制造;能源技术咨询服务;

能源管理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电子

技术服务;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

仙居量子新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技术开发;光伏设备及

92 能源科技有 100.00

公司持股 100% 风电新能源开发、设计。

限公司

广西南宁粒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太阳能光伏及风电新能源的投资与开发;低碳

93 子新能源投 100.00

公司持股 100% 技术的开发、推广;新能源信息咨询。

资有限公司

太阳能光伏及风力新能源开发、设计、投资建

林州市旭姚 设和经营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售电业务;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94 新能源科技 100.00 新能源技术设备研发、安装、检修、维修;太

公司持股 100%

有限公司 阳能系统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太阳能电池组

件销售;

太阳能光伏及风力新能源开发、设计、投资建

林州市旭岗 设和经营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售电业务;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95 新能源科技 100.00 新能源技术设备研发、安装、检修、维修;太

公司持股 100%

有限公司 阳能系统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太阳能电池组

件销售;

太阳能离、并网电站设备、照明器材、交通信

号设备的研发、销售;太阳能系统工程方案设

中阳县晟阳

东 旭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计及施工建设;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节能环

96 新能源科技 100.00

公司持股 100% 保设备及节能电子产品技术研发、转让及咨询

有限公司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物业管理;仓储;光伏电站投资、

宝安鸿基地 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光伏发电技术

东旭集团持股 29.88%,

97 产集团股份 46,959.34 及设备的研发;光伏发电项目技术咨询;光伏

其他股东持股 70.22%。

有限公司 发电设备的制造、批发零售。(以上经营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银川旭源创 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

东旭集团持股 35.00%,

98 业投资管理 1,000.00 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不含证

其他股东持股 65.00%。

有限公司 券投资基金管理)。

(三)东旭集团的主要业务情况

2012 年以前,东旭集团主要从事平板显示玻璃基板及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为避免同业竞争,东旭集团已承诺,除委托给东旭光电的托管公司外,不会以任何形

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在履行完毕以前期间签

订的平板显示玻璃基板装备及技术服务业务合同以后,将主要从事股权及实业投资业

务。

(四)东旭集团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东旭集团最近三年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018,015.50 2,434,323.62 969,999.48

负债总额 1,808,467.70 1,540,010.60 704,812.27

所有者权益 1,209,547.80 894,313.02 265,187.21

资产负债率 59.92% 63.26% 72.66%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业收入 552,957.95 529,560.95 240,118.97

主营业务收入 546,039.37 520,667.61 228,197.86

23

净利润 90,485.18 69,009.10 34,867.52

净资产收益率 8.60% 11.90% 15.68%

注: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平均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损益)*100%

平均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

(五)东旭集团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2011 年 8 月 3 日,东旭集团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的美国康宁公司

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对东旭集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诉通知书,双方已签署协议和解,

法院已于 2013 年 12 月调解结案。

除上述诉讼外,东旭集团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其他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东旭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东旭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李兆廷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刘银庆 董事 中国 河北石家庄 无

李文廷 董事 中国 河北石家庄 无

段建生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郭轩 董事、财务负责人 中国 河北石家庄 无

徐玲智 监事 中国 河北石家庄 无

陈德伟 监事 中国 石家庄 无

郭春林 监事 中国 北京 无

王建强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24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曾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七)东旭集团及其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百

分之五以上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旭集团持有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040,以下简称“宝安地产”)29.88%股权,为宝安地产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除上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外,东旭集团及其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持有或者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东旭集团持有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47%股权,持有中大诚信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 76%股权,东旭光电持有中大诚信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4%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除上述持有金融机构股份的情形外,东旭集团及其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持有或者控制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青

注册资本:85,0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01000003909

组织机构代码证:1044120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01 年 5 月 3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

税务登记证:冀石地税高新字 130111104412042 号

冀石国税高新字 130111104412042 号

25

股东情况: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70%、北京赫然恒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30%

联系电话:0311-85054586

营业范围:电子枪、高效节能荧光灯管、无极灯、LED 及太阳能照明系统的生产、

销售;一般旅馆、正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及设备的租赁;自营或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一)宝石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宝石集团的股东为东旭集团和赫然恒业,控股股东为

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李兆廷先生,其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华融国际 刘银庆 李文廷 李兆廷

48.148% 0.0377% 0.036% 51.778% 90%

李青 东旭投资 李文廷 10% 东旭投资管理

22.55% 51.46% 3.77% 22.22%

东旭集团

100%

70% 赫然恒业

30%

宝石集团

(二)宝石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石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基本

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之“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之“(二)东旭集团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的情况”。

26

(三)宝石集团的主营业务情况

宝石集团主要从事电子枪、高效节能荧光灯管、无极灯、LED 及太阳能照明系统的

生产、销售。

(四)宝石集团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宝石集团最近三年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65,801.96 719,752.96 440,793.12

负债总额 337,031.95 438,473.00 280,445.67

所有者权益 328,770.00 281,279.96 160,347.44

资产负债率 50.62% 60.92% 63.62%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业收入 240,546.27 263,323.90 101,441.38

主营业务收入 239,222.52 261,994.80 89,795.03

净利润 48,687.85 38,189.01 18,616.81

净资产收益率 15.96% 17.29% 12.34%

注:(1)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平均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损益)*100%

平均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

(五)宝石集团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宝石集团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其他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7

(六)宝石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宝石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李青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李亚 董事 中国 河北石家庄 无

周波 董事 中国 河北石家庄 无

宗永昌 董事 中国 河北石家庄 无

赵瑞忠 董事、总经理 中国 河北石家庄 无

李军 监事 中国 甘肃天水 无

潘红军 监事 中国 河北石家庄 无

赵光 监事 中国 河北石家庄 无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曾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七)宝石集团及其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百

分之五以上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石集团不存在持有或者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 5%

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旭集团持有宝安地产 29.88%股权,为宝安地产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外,宝石集团控制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持有或者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东旭集团持有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47%股权,持有中大诚信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 76%股权,东旭光电持有中大诚信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4%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除上述持有金融机构股份的情形外,宝石集团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

28

有或者控制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三、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兆廷为东旭集团与宝石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收

购办法》的规定,东旭集团与宝石集团互为一致行动人。

29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东旭集团作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为支持上市公司战略的执行以及可持续

发展,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为东旭光电建设第 5 代 TFT-LCD 用彩色滤光片(CF)生

产线项目、收购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提供资金,推动上市公司拓展 TFT-LCD 行业产业链,

巩固公司市场地位,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

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收购主要基于以下主要目的:

(一)推动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TFT-LCD 产业链,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由于核心技术缺失等原因,我国 TFT-LCD 产业中上游环节非常薄弱,自给能力严

重不足。国内上游材料供给能力不足导致下游面板企业和整机企业在新一轮发展潮流

中明显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严重制约了国内本土企业在 TFT-LCD 面板和液晶电视领

域的竞争力。

东旭光电作为 TFT-LCD 产业链上游材料供应厂商,把握国产化的巨大机遇,努力

实现玻璃基板等材料供给的国产化,有利于带动相关下游产业发展,完善产业链,提

升我国液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加快上市公司平板显示产业布局,更好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市场竞争力

2012 年,东旭光电在芜湖建设 10 条第 6 代(兼容第 5.5 代)TFT-LCD 玻璃基板生

产线项目。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有四条玻璃基板生产线实现投产销售。公司 2015

年 1-6 月实现玻璃基板收入 28,557.93 万元,在玻璃基板业务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另一方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旭飞光电和旭新光电主要从事第 5

代玻璃基板的生产和销售,2015 年 1-6 月分别实现玻璃基板收入 15,368.47 万元和

30

5,240.72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旭飞光电、旭新光电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统一管理,与标的公司利用各自优势,发挥规模效应,进一步整合

公司与标的公司的研发、供应链、客户等资源,优化业务流程,降低采购、生产、营

销成本,更好发挥协同效应,实现玻璃基板业务规模扩大和产品结构完善,稳固国内

玻璃基板领先地位。

彩色滤光片属于 TFT-LCD 面板上游材料,每一片 TFT-LCD 面板都需要搭配一块同

样大小的彩色滤光片,以实现液晶器件的彩色显示。彩色滤光片由玻璃基板、黑色矩

阵、彩色层、保护层及 ITO 导电膜等组成,其中玻璃基板是彩色滤光片的载体。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第 5 代 TFT-LCD 用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项目,将与旭飞

光电、旭新光电生产和销售的第五代玻璃基板配套。通过彩色滤光片生产,可以提高

玻璃基板产品的附加价值,完善公司产品产业链,更好地服务于面板厂商,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履行资产注入承诺,减少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旭飞光电、旭新光电将注入上市公司,与托管相比,更

彻底地解决了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在玻璃基板生产、销售方面产生的同业竞争,履行

资产注入承诺。

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旭飞光电、旭新光电之间发生的交易

将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抵消,有效减少了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收购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2015 年 7 月 11 日,东旭集团出具承诺:东旭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自 2015 年 7 月

11 日起,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以不高于人民币 1 亿元的金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即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旭集团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

其他明确方案。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1

三、收购人做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一)收购人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5 年 1 月 22 日,东旭集团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同意

以 30 亿元人民币认购东旭光电本次发行的股份。

(二)东旭光电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5 年 1 月 27 日,东旭光电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2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

2015 年 1 月 27 日,东旭光电与东旭集团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2015 年 2 月 27 日,东旭光电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3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

2015 年 3 月 18 日,东旭光电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方案、东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免于发出要约增持股份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2015 年 6 月 16 日,东旭光电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3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东旭集团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015 年 9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东旭光电本次非公开发

行申请。

2015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0 号)。

(三)根据《收购办法》的相关规定,东旭集团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

收购申请

本次收购前,东旭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4.65%的股份,通过宝石集团间接持有

32

上市公司 12.49%的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7.14%的股份。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为 1,173,020,525 股,发行价格为 6.82 元/股,其中东旭集团认购 439,882,697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东旭集团的直接持股比例增加至 21.64%,加上通过宝石

集团间接持有公司 8.67%的股份,东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0.31%

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由于东旭集团已承诺 36 个月内不转让东旭光电此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已批准东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根据

《收购办法》的规定,东旭集团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33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情况

本次收购的方式是东旭集团以现金认购东旭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439,882,697

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662,080,001 股,其中东旭集团直接持有

上市公司 14.65%的股份、通过宝石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2.49%的股份、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27.14%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李兆廷先生通过东旭投资、东旭投资管

理控制东旭集团,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173,020,525 股,发行价格为 6.82 元/股,

其中东旭集团认购 439,882,697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东旭集团的直接持股比

例增加至 21.64%,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30.31%的股份,其中

直接控制 21.64%,通过宝石集团间接控制 8.67%)。李兆廷先生仍通过东旭投资、东旭

投资管理控制东旭集团,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二、收购协议中规定的收购方式

2015 年 1 月 27 日,东旭集团与东旭光电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2015 年 6 月 16 日,东旭集团与东旭光

电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商定东旭集团以现金认购东旭光电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34

(二)签订时间

2015 年 1 月 27 日,2015 年 6 月 16 日

(三)股份认购

1、认购数量

东旭集团同意以 30 亿元人民币认购金额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认购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3、定价原则及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原则及认购价格为: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定价依据。

乙方认购股票的价格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他特定对象认购股票的价格相同,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按如下方式确定:

(1)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每

股 6.84 元人民币(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甲方按照中国证监会等部

门规定的程序组织本次发行定价市场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由甲方董事会根据甲方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价格;

(3)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市场询价过程,同意接受甲方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

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如出现无其他投资者

报价的情况,则乙方的认购价格为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每股 6.84 元人民币);

(4)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35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由甲方董事会根据甲方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进行相应调整。

4、限售期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乙方所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本次非

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5、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照甲方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的约定,以现

金的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上

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账户。

6、股份交付

甲方应当完成认购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

手续,使乙方按照其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和以前持有的股份数量登记为甲方的普通股

东。

7、滚存未分配利润

上市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时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

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四)协议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均具备之日起开始生效:

1、甲方董事会通过决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2、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36

(五)违约责任

1、如认购人主观故意原因违反原协议的约定迟延支付认购款,每延迟一日向甲方

支付认购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乙方还应当负责赔偿其延迟支付行为给甲方造成

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继续履行其在原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

2、如乙方明确表示放弃认购的,或在甲方发出认购款缴款通知后15日内仍未足额

支付认购款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解除协议,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本协

议将于甲方发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之次日解除;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付款滞

纳金外,还应于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原协议项下认购款10%

的违约金,前述滞纳金及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甲方有

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乙方进行追偿。

3、因协议生效条件未成就而导致协议未生效的,不构成协议任一方违约,协议双

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三、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或承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东旭集团持有东旭光电 390,093,000 的股份,其中为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提供质押的股份累计为 302,030,000 股,为贷款提供股票质押的股份为

20,000,000 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 12.10%;宝石集团持有东

旭 光 电 332,382,171 的 股 份 , 其 中 办 理 了 股 票 质 押 式 回 购 交 易 的 股 份 累 计 为

296,270,148 股,为贷款提供股票质押的股份累计为 33,500,000 股,合计占上市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 12.39%。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东旭集团承诺此次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新股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满后,上述股票的转让和交易

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37

第五节 收购资金来源

收购人以现金认购东旭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收购人本次收购股份所

使用的资金全部来自于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的情形,亦无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收购人将以现金认购方式参与东旭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价款将由收购人在

《认购协议》约定的全部条件得到满足后根据东旭光电的要求,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

付至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

东旭光电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38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对目前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资产结构进行

重大调整或整合的明确计划。

若上市公司在未来拟进行主营业务调整,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法

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上市公司重组计划

2014 年 6 月 27 日,东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

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将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将东旭投资持有的委托给上市公

司管理的旭飞光电全部股权和宝石集团持有的委托给上市公司管理的旭新光电全部股

权注入上市公司;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将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将东旭集团持有的

委托给上市公司管理的营口光电和旭虹光电全部股权注入上市公司。在上述期限内,

如出现因行业整体景气度下降、监管要求变化等外部因素导致托管公司股权不满足资

产注入条件的,则实际控制人李兆廷、东旭投资、东旭集团及宝石集团将积极与各方

协商,继续将上述公司的股权和经营权托管给上市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进行重组的计划。若上市公

司在未来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会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除

正常换届选举外,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

39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市公司根据本次收购后的实际情况及股东提议,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

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相关修改外,收购人没有针对上市公司章程中可能阻碍收购上市

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聘用做重大修改的计

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对会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产生重大影

响的其他计划。

40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管理层将保持

稳定。为了保护东旭光电的合法利益以及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东旭集团、宝石集团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

诺将积极保持东旭光电在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二、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收购前后,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说明

本次收购前,东旭投资控制的旭飞光电、东旭集团控制的旭虹光电和营口光电以

及宝石集团控制的旭新光电均从事平板显示玻璃基板业务,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上述四家公司均已托管给上市公司;东旭集团及其控制的泰轶斯公司从事的平板显示

玻璃基板装备及技术服务业务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其中东旭集团已将玻璃基板

相关的专利与技术无偿授权给上市公司使用,泰轶斯目前尚未从事玻璃基板相关业务。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泰轶斯已变更经营范围,不从事玻璃基板相关业务。东旭集团控

制的石家庄博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从事的 A 型架生产和销售业务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

争,石家庄博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除履行现有已签署合同外,不再开展 A

型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旭飞光电、旭新光电将注入上市公司,其与上

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得到解决。另外,本次募投项目“第 5 代 TFT-LCD 用彩

色滤光片(CF)生产线项目”实施后,上市公司业务收入构成将新增彩色滤光片销售

收入。彩色滤光片属于 TFT-LCD 面板上游材料,由玻璃基板、黑色矩阵、彩色层、保

护层及 ITO 导电膜等组成,与收购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

存在本质差异。

41

(二)收购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了进一步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将来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实际

控制人李兆廷、东旭集团、宝石集团(以下合并简称为“承诺方”)分别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内容如下:

在作为东旭光电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承诺方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

方式支持直接或间接对东旭光电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活

动;承诺方亦将促进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

式支持直接或间接对东旭光电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活

动。

为了更有效地避免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旭光电之间产生同业竞

争,承诺方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承诺方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于东旭光电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免形成

同业竞争;

2、如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东旭光电相同或近似的业务机会,

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旭光电产生

同业竞争,承诺方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东旭光电,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

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东旭光

电;

3、如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了与东旭光电相竞争的业务,承诺方

将通过董事或股东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人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其他企业,将相同竞争的业务依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优先转让给东旭光电或作为出

资投入东旭光电;

4、在符合证券监管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承诺方承诺将托管公司的股权注入东旭光

电。

42

三、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收购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最近三年及一期,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交易情况

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

(1)上市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

及决策程序 占同类交

金额 易的比 金额

易的比重%

重%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

能源 参考市价议定 47.19 100 245.06 100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检查机 参考市价议定 726.5 0.8

成都东旭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节能灯 参考市价议定 1.54 0.70 9.34 0.02

石家庄宝石众和钢塑门窗有限公

门窗 参考市价议定 105 0.25

石家庄博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机加工件 参考市价议定 83.44 1.47 111.21 0.26

石家庄旭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参考市价议定 25.59 100

石家庄旭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监控系统 参考市价议定 363.65 100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加工费 参考市价议定 357.31 100

合计 132.17 1,943.67

43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

及决策程序 占同类交

金额 易的比 金额

易的比重%

重%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

能源 参考市价议定 426.65 100 481.23 100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

加工费 参考市价议定 - 4.29 100

石家庄宝石旭铭管业有限公司 材料、库存商品 参考市价议定 0.33 - 0.06 0.01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检查机 参考市价议定 1,452.99 100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液晶玻璃 参考市价议定 506.77 100 220.88 100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 参考市价议定 114.24 0.74 -

成都东旭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节能灯 参考市价议定 276.33 15.61 -

石家庄宝石克拉大径塑管有限公

克拉管 参考市价议定 479.85 27.11 -

河北宝石节能照明科技有限责任

建筑安装 参考市价议定 316.36 22.14 -

公司

合计 3,573.53 706.47

(2)上市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关联交易定价方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式及决策程序

金额 易的比 金额 易的比

重% 重%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636.08 0.55

高端显示器件生 研发成本+生产

产线设备及安装 线材料采购成本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853.54 4.22 4,020.53 3.50

44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线整合成 - -

本+管理成本及

销售成本+生产

线安装调试技术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成本+售后 6,820.08 10.08 84,667.10 73.61

服务成本+合理

利润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碎玻璃、间隔纸 参考市价议定 5.90 3.27 58.81 1.31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A 型架 参考市价议定 99.23 41.00 292.31 0.25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

铅管 参考市价议定 352.16 30.39

石家庄博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A 型架 参考市价议定 137.82 56.95 885.43 0.77

玻璃基板缺陷检

石家庄博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参考市价议定 3,641.21 5.38

测设备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线技术改造 参考市价议定 14,294.81 21.13

河北宝石节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 参考市价议定 7.43 0.01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填炉玻璃原料 参考市价议定 8.69 0.01 82.05 1.82

石家庄宝东电子有限公司 氢气 参考市价议定 25.99 0.58

成都泰轶斯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及技术 参考市价议定 4,579.26 3.98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 参考市价议定 5,655.03 9.46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玻璃基板 参考市价议定 140.19 0.41

和静旭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建筑安装 参考市价议定 3,471.12 5.81

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 参考市价议定 5,850.56 9.79

国家工程实验室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市价议定 8,211.54 12.14

试验线设备

锦州旭龙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测试仪 参考市价议定 22.31 0.03

合计 36,095.13 110,724.04

45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关联交易定价方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式及决策程序

金额 易的比 金额 易的比

重% 重%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研发成本+生产 22,306.65 26.92 19,258.12 30.06

线材料采购成本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线整合成 39,716.12 47.93 24,552.75 38.32

本+管理成本及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高端显示器件生 - 8,188.55 12.78

销售成本+生产

产线设备及安装

线安装调试技术

服务成本+售后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8,815.24 10.64 12,073.71 18.84

服务成本+合理

利润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碎玻璃 参考市价议定 - -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A 型架 参考市价议定 725.64 42.13 492.62 29.34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牵引辊 参考市价议定 - 36.33 100.00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形状测定仪 参考市价议定 641.03 100.00 -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

铅管 参考市价议定 - 548.05 100.00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

材料、库存商品 参考市价议定 - 810.46 100.00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

制作费 参考市价议定 - 16.86 100.00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溢流砖加工 参考市价议定 - 116.37 33.33

石家庄博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A 型架 参考市价议定 218.46 11.43 256.41 15.27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A 型架 参考市价议定 154.80 8.10 173.85 10.35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A 型架 参考市价议定 - 422.22 25.14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

建筑安装 参考市价议定 - 11.66 2.54

石家庄宝石克拉大径管有限公司 pp 管模具 参考市价议定 - 7.18 10.91

46

河北宝石节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 参考市价议定 17.62 0.67 168.42 36.63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

人工劳务 参考市价议定 - 636.49 100.00

提供劳务及销售

石家庄宝东电子有限公司 参考市价议定 - 33.89 100.00

商品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

加工费 参考市价议定 3.99 100.00 - -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 参考市价议定 188.41 68.29 - -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 参考市价议定 54.00 19.57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 参考市价议定 - 270.00 58.72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玻璃基板 参考市价议定 506.77 100.00 - -

合计 73,348.73 68,073.94

(3)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托管

单位:万元

受托/承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确认

受托方/承包 受托/承 托管收益/承包收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包资产 确认的托管收 的托管收益/

方名称 包起始日 益定价依据

类型 益/承包收益 承包收益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沿海 托管费用包括股

东旭光电科技 其他资 2012 年 1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五矿(营 权托管费(50 万/ 75.00 150.00

股份有限公司 产托管 月1日

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年)和经营托管

费。经营托管费为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河南

东旭光电科技 其他资 2012 年 3 基本管理费和奖

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郑 75.00 425.46

股份有限公司 产托管 月1日 励管理费,其中基

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管理费为 100 万

元/年,奖励管理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绵阳投资

东旭光电科技 其他资 2012 年 3 费按每年托管公

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5.00 150.00

股份有限公司 产托管 月1日 司实现的税后经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营利润净额的 5%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 计算(奖励管理费

东旭光电科技 其他资 2012 年 3

公司、石家庄高新区蓝狐投资 的基数扣除以前 75.00 191.62

股份有限公司 产托管 月1日

有限公司、石家庄国控集团投 年度的亏损)。

47

资有限责任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 其他资 2014 年 12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50.00 8.33

股份有限公司 产托管 月1日

受托/承 2013 年确认的 2012 年确认

受托方/承包 受托/承 托管收益/承包收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包资产 托管收益/承 的托管收益/

方名称 包起始日 益定价依据

类型 包收益 承包收益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沿海

东旭光电科技 其他资 2012 年 1 托管费用包括股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五矿(营 150.00 141.67

股份有限公司 产托管 月1日 权托管费(50 万/

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年)和经营托管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河南 费。经营托管费为

东旭光电科技 其他资 2012 年 3

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郑 基本管理费和奖 499.30 325.00

股份有限公司 产托管 月1日

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励管理费,其中基

本管理费为 100 万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绵阳投资 元/年,奖励管理

东旭光电科技 其他资 2012 年 3

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费按每年托管公 150.00 125.00

股份有限公司 产托管 月1日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司实现的税后经

营利润净额的 5%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

计算(奖励管理费

公司、石家庄高新区蓝狐投资 东旭光电科技 其他资 2012 年 3

的基数扣除以前 181.42 125.00

有限公司、石家庄国控集团投 股份有限公司 产托管 月1日

年度的亏损)。

资有限责任公司

(4)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土地和设备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度

租赁资 租赁收益 1-6 月确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确认的租

产种类 定价依据 认的租赁

赁收益

收益

石家庄宝石彩色

石家庄宝石电真

玻壳有限责任公 房屋 1999 年 9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0 0

空玻璃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 石家庄宝石电真

房屋 1999 年 8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0 0

份有限公司 空玻璃有限公司

48

石家庄宝石电子

东旭光电科技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 房屋 2008 年 8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0 0

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克拉

东旭光电科技股

大径塑管有限公 土地 2011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0 0

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克拉

东旭光电科技股

大径塑管有限公 房屋 2008 年 8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0 0

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众和

东旭光电科技股

钢塑型材有限公 房屋 2011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0 0

份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 石家庄宝石旭铭

房屋 2011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0 0

份有限公司 管业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 河北宝石节能照

房屋 2008 年 8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0 0

份有限公司 明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电子

东旭光电科技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 房屋 2008 年 10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协议 0 0

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电子

东旭光电科技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 设备 2008 年 10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协议 0 0

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彩色

石家庄宝东电子

玻壳有限责任公 房屋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0 0

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 河北宝石节能照

房屋 2011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0 0

份有限公司 明科技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租赁资 租赁收益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确认的租 确认的租

产种类 定价依据

赁收益 赁收益

石家庄宝石彩色

石家庄宝石电真

玻壳有限责任公 房屋 1999 年 9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225.39 160.53

空玻璃有限公司

49

东旭光电科技股 石家庄宝石电真

房屋 1999 年 8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30.71 30.03

份有限公司 空玻璃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电子

东旭光电科技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 房屋 2008 年 8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180.73 30.12

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克拉

东旭光电科技股

大径塑管有限公 土地 2011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60.77 9.99

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克拉

东旭光电科技股

大径塑管有限公 房屋 2008 年 8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13.41 3.59

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众和

东旭光电科技股

钢塑型材有限公 房屋 2011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172.75 100.93

份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 石家庄宝石旭铭

房屋 2011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120.78 67.14

份有限公司 管业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 河北宝石节能照

房屋 2008 年 8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83.02 5.2

份有限公司 明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电子

东旭光电科技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 房屋 2008 年 10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协议 159.8 162.12

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电子

东旭光电科技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 设备 2008 年 10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协议 24.79 26.66

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彩色

石家庄宝东电子

玻壳有限责任公 房屋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43.87 0

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 河北宝石节能照

房屋 2011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合同 0 30.12

份有限公司 明科技有限公司

50

(5)上市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土地和设备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2014 年确 2013 年确 2012 年确

承租方名 租赁资 租赁起始 租赁终止 租赁费定

出租方名称 月确认的 认的租赁 认的租赁 认的租赁

称 产种类 日 日 价依据

租赁收益 费 费 费

石家庄宝石 东旭光电

2011 年 8 2013 年 12

电真空玻璃 科技股份 房屋 租赁合同 0 0 26.40 26.40

月1日 月 31 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 东旭光电

2011 年 8 2013 年 12

电子集团有 科技股份 设备 租赁合同 0 0 180.00 180.00

月1日 月 31 日

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商标许可

2012 年 3 月 21 日,东旭光电与宝石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协议约定宝

石集团将其拥有的第 1108343 号、第 1108344 号第 9 类注册商标许可给东旭光电使用,

许可期限为注册商标有效期内,许可费用为无偿。

(2)专利许可

①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

术有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同时获得的专利许可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得东旭集团和旭飞光电

226 项专利普通许可。

②东旭光电获得的其它主要专利许可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东旭光电获得旭新光电“TFT-LCD 基板玻璃成型工艺中使

用的垂直向牵引装置”等全部六项专利的普通许可。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东旭光电获得东旭集团 6 项专利的独占许可。

51

此外,2015 年 1 月 22 日,东旭集团与旭飞光电签订《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协

议书》,协议约定在东旭集团控股东旭光电期间,旭飞光电将该合同中转让的专利或专

利申请权(合计 78 项)无偿普通许可给东旭光电。

③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获得的其他主要专利许可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石家庄装备获得东旭集团 6 项专利的独占许可。

(3)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东旭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2 年 8 月 16 日,东旭集团与东旭光电签订《关于认购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协议书》,东旭集团将以现金认购东旭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2012 年 12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证监许可[2012]1661 号文《关于核准石

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东旭光电非公开发行新

股不超过 52,000 万股。在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东旭集团最终认购 130,031,000 股。

(4)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最近三年一期,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履行完毕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

2,000.00 2014-9-18 2015-8-22 是

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

2,000.00 2014-8-27 2015-8-22 是

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2,000.00 2015-5-12 2017-5-12 否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3,000.00 2015-4-23 2017-4-22 否

李兆廷 5,000.00 2014-12-30 2015-9-30 是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5,000.00 2015-5-4 2017-5-4 否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

6,000.00 2014-9-24 2015-8-22 是

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

52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6,000.00 2015-6-24 2017-6-24 否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8,000.00 2015-3-25 2017-3-24 否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2015-1-23 2016-1-23 否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14-5-27 2015-5-26 是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

10,000.00 2014-8-22 2015-8-22 是

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15-1-22 2015-11-21 是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15-4-23 2016-3-22 否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石

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 20,000.00 2015-1-4 2016-1-4 否

司的股份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20,000.00 2015-1-4 2016-1-4 否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14-8-21 2015-8-19 是

李兆廷 25,000.00 2014-12-2 2015-10-2 是

李兆廷 30,000.00 2015-2-13 2016-2-13 否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40,000.00 2014-12-22 2016-12-22 否

(5)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股权

2014 年 4 月 27 日,上市公司第七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

东旭集团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持有的四川瑞意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交易价格 2,051.37 万元。

(6)向部分董事、高管限制性股票激励

2014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了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4 年 10 月 21 日,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53

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10 月 22 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认购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收购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及一期 限制性股票的授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持有

姓名 职务

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予价格(元/股) 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宝石集团董事

周 波 100,000 3.88 100,000

上市公司董事

(二)本次收购过程中的关联交易

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

易。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长江兴利 3 号定向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人员,长江兴利 3 号

定向计划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上市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此外,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旭飞光电、旭新光电 100%股权的交易中,

旭飞光电控股股东东旭投资和旭新光电控股股东宝石集团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

兆廷控制的企业;东旭投资和宝石集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向东旭投资和

宝石集团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解决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旭飞光电、旭新光电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

此之外关联关系未发生变化。为了规范、减少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以下合并简称为“承诺方”)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

诺》,主要内容如下:

作为东旭光电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承诺方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

东旭光电的资金及其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承诺方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东

旭光电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54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东旭光电《公司章程》

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且承诺方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

策程序,合理影响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与东旭光电进行关联交易。

55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之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之间进行的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的情况见“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之“三、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之“(一)本

次收购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

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补偿或其他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

或者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为购买旭飞光电、旭新光电 100%股权,旭飞光

电控股股东东旭投资和旭新光电控股股东宝石集团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控

制的企业。东旭投资/宝石集团分别对旭飞光电/旭新光电未来三年的净利润水平及盈

利补偿方案做出如下承诺:盈利承诺期间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日后的第三个会计年

度的 12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日当年作为第一个会计年度起算,即补偿期限

56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日当年及之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具体承诺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旭飞光电 3,666.98 8,456.28 15,653.11 22,540.52

旭新光电 2,334.88 5,542.05 8,662.77 15,834.50

东旭光电应当在补偿期限内每一会计年度审计时对旭飞光电/旭新光电当年的实

际净利润与预测净利润的差异进行审查,并聘请东旭光电和东旭投资/宝石集团确认的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净利润差额将按照净利润

预测数减去实际净利润计算,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为准。上述净利润

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若补偿期限内任一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净利润预测数,东旭投资/宝石集团应

当以现金方式向东旭光电补偿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净利润差额;若实际净利润高于或

等于净利润预测数,则东旭投资/宝石集团无需进行补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57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日(2014 年 11

月 25 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东旭光电股票的情况。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交易查询结果,除东旭集

团董事段建生、东旭集团监事陈德伟及其配偶王丽霞外,收购人、一致行动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上市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日(2014

年 11 月 25 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东旭光电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日(2014 年 11 月 25 日)前六个月内,东

旭集团段建生买卖东旭光电股票的情况如下:

买卖日期 买卖股数(股) 结余股数(股) 买入/卖出

2014年06月19日 18,400 18,400 买入

2014年06月23日 2,400 16,000 卖出

2014年06月26日 16,000 0 卖出

段建生出具情况说明如下:本人在 2014 年 9 月 9 日出任东旭集团董事之前,未在

东旭集团任职,本人并不知晓上市公司后续会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因此股票交

易事项仅仅为本人个人的市场行为。

上市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日(2014 年 11 月 25 日)前六个月内,东

旭集团监事陈德伟及其配偶王丽霞买卖东旭光电股票的情况如下:

58

陈德伟账户买卖情况

买卖日期 买卖股数(股) 结余股数(股) 买入/卖出

2014年05月29日 500 10,700 买入

2014年05月30日 2,000 8,700 卖出

2014年06月13日 2,700 6,000 卖出

2014年06月24日 2,000 4,000 卖出

2014年06月27日 2,000 6,000 买入

2014年07月28日 1,000 7,000 买入

2014年08月07日 1,000 8,000 买入

2014年09月02日 6,000 2,000 卖出

2014年09月02日 2,000 0 卖出

王丽霞账户买卖情况

买卖日期 买卖股数(股) 结余股数(股) 买入/卖出

2014年10月09日 3,000 3,000 买入

陈德伟出具声明如下:本人股票账户及本人配偶股票账户均由本人爱人王丽霞操

作,在本次核查期间买卖东旭光电股票的行为均系本人配偶根据市场公开信息所作出

的投资决定,系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相关内幕信息。若本次交易行为违反相关法

规,将核查期间买卖东旭光电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东旭光电。

59

第十节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一、东旭集团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东旭集团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财务报表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3)第 5008

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4)第 05025 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 05019 号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555,337,578.08 3,466,327,608.11 676,016,802.4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 9,050.00 7,290.00

应收票据 473,857,597.73 5,450,000.00 60,138,011.50

应收账款 4,183,445,520.63 5,534,466,584.49 1,715,148,979.56

预付款项 4,123,613,732.20 4,028,417,967.68 1,619,100,845.52

应收利息 - 981,329.60 49,329.60

其他应收款 2,284,181,424.74 2,240,581,357.99 385,453,749.88

存货 1,488,881,232.81 1,039,838,268.15 723,985,992.35

其它流动资产 735,899,192.59 75,632,804.57 98,384,095.61

流动资产合计 17,845,216,278.78 16,391,704,970.59 5,278,285,096.42

6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55,38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104,221,114.96 94,373,531.15 25,106,800.41

投资性房地产 - 12,216,614.26 14,230,280.23

固定资产 6,148,117,967.67 3,571,042,418.97 678,206,076.26

在建工程 3,295,868,391.11 2,657,384,468.90 2,800,871,914.20

工程物资 23,503,692.59 113,672,601.94 41,009,248.65

固定资产清理 - 4,129,217.15 28,586,192.93

无形资产 673,323,230.10 537,551,216.64 308,742,388.83

开发支出 17,204,057.07 3,978,263.25 5,570,788.74

商誉 436,792,070.77 415,245,958.78 415,245,958.78

长期待摊费用 345,089,101.73 368,533,050.42 6,079,544.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0,194,536.19 167,205,402.01 90,260,715.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44,598.33 6,198,493.11 7,799,839.6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334,938,760.52 7,951,531,236.58 4,421,709,749.38

资产总计 30,180,155,039.30 24,343,236,207.17 9,699,994,845.8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814,700,000.00 1,331,446,532.67 921,446,532.67

应付票据 900,158,919.14 267,484,524.45 122,908,424.72

应付账款 1,485,347,197.99 4,069,268,237.48 1,703,313,279.69

预收款项 58,869,243.22 46,848,282.58 16,840,189.12

应付职工薪酬 117,362,020.89 117,849,140.58 109,426,610.89

应交税费 340,780,921.26 975,058,176.94 895,140,177.24

应付利息 4,805,556.99 35,853,172.07 71,491,828.60

61

应付股利 22,500.00 22,500.00 22,500.00

其他应付款 774,767,223.67 383,505,368.23 175,567,639.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1,170,896,682.00 42,483,458.57 420,483,458.57

其他应付款 115,380,008.85 1,256,375,453.85 63,946,583.33

流动负债合计 7,783,090,274.01 8,526,194,847.42 4,500,587,224.3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115,000,000.00 5,557,040,000.00 2,321,040,000.00

长期应付款 598,520,794.82 598,520,794.82 70,000,000.00

专项应付款 75,405,659.24 75,752,435.00 74,553,620.00

预计负债 53,046.23

递延收益 292,607,253.98 192,597,887.84

其他非流动性负债 2,220,000,000.00 450,000,000.00 81,941,860.6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301,586,754.27 6,873,911,117.66 2,547,535,480.61

负债合计 18,084,677,028.28 15,400,105,965.08 7,048,122,704.91

股东权益:

股本 4,150,000,000.00 2,200,000,000.00 586,000,000.00

盈余公积 128,272,437.88 112,643,718.37 106,426,208.80

未分配利润 1,121,921,389.73 751,394,250.68 379,793,039.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5,400,193,827.61 3,064,037,969.05 1,072,219,247.83

少数股东权益 6,695,284,183.41 5,879,092,273.04 1,579,652,893.06

股东权益合计 12,095,478,011.02 8,943,130,242.09 2,651,872,140.8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0,180,155,039.30 24,343,236,207.17 9,699,994,845.80

6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529,579,455.50 5,295,609,473.65 2,401,189,696.35

减:营业成本 3,811,858,708.03 3,905,839,618.86 1,427,487,047.27

营业税金及附加 53,225,175.61 45,101,426.92 83,664,744.90

销售费用 59,694,926.64 38,803,810.67 31,214,842.58

管理费用 481,282,322.37 359,831,360.47 394,012,488.47

财务费用 468,528,967.66 145,217,437.05 31,040,896.42

资产减值损失 2,895,343.63 59,201,899.56 14,812,422.5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4,470.0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5,796,857.33 230,826.75 -7,924,388.73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7,699,405.81 -5,269.26 -6,282.57

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657,890,868.88 741,844,746.87 411,028,395.41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490,437,066.59 186,066,546.59 48,323,801.5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6,986.23 6,984,932.01 17,697,044.09

减:营业外支出 1,561,514.25 34,432,164.31 5,894,135.4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55,616.56 20,398,089.40 1,272,523.8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146,766,421.22 893,479,129.15 453,458,061.54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41,914,652.29 203,388,113.05 104,782,829.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904,851,768.93 690,091,016.10 348,675,232.54

填列)

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386,155,858.55 377,818,721.22 256,488,171.61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518,695,910.38 312,272,294.88 92,187,060.9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904,851,768.93 690,091,016.10 348,675,232.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386,155,858.55 377,818,721.22 256,488,171.61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518,695,910.38 312,272,294.88 92,187,060.93

益总额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246,984,486.94 1,783,806,276.56 835,904,080.7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6,067,039.87 71,890,102.44 20,099,723.2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49,554,329.78 22,816,231.00 10,527,034.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72,605,856.59 1,878,512,610.00 866,530,838.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607,262,682.91 3,428,440,045.19 773,529,396.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409,997,264.77 379,202,867.48 355,746,067.1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79,077,603.96 229,433,744.77 187,445,671.6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856,070,379.91 1,709,683,163.67 1,521,047,941.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52,407,931.55 5,746,759,821.11 2,837,769,076.54

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0,197,925.04 -3,868,247,211.11 -1,971,238,238.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9,050.00 - 3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6,132.89 77,594.41 20,547.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52,058.13 4,349,773.95 29,161.75

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22,570,000.00 102,730,000.00 99,820,858.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937,241.02 107,157,368.36 129,870,568.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133,169,775.23 3,225,953,067.60 827,877,086.11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955,380,000.00 69,416,730.74 40,16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198,627,718.06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414.2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87,190,907.50 3,295,369,798.34 868,037,086.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64,253,666.48 -3,188,212,429.98 -738,166,518.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247,496,000.00 5,635,799,610.00 516,875,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

297,496,000.00 - -

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6,876,660,000.00 6,550,630,000.00 3,178,233,64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918,798,288.82 1,652,903,440.87 5,078,626.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42,954,288.82 13,839,333,050.87 3,700,187,266.36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530,689,722.23 3,232,600,000.00 687,900,000.00

6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

755,772,633.46 317,436,767.68 114,174,561.27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

5,435,550.03 - -

金股利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066,862,531.39 564,175,874.19 1,274,003.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53,324,887.08 4,114,212,641.87 803,348,564.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89,629,401.74 9,725,120,409.00 2,896,838,701.6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3,652.5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5,560,007.77 2,668,660,767.91 187,433,945.2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44,677,570.31 676,016,802.40 488,582,857.2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90,237,578.08 3,344,677,570.31 676,016,802.40

二、一致行动人宝石集团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宝石集团为东旭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

表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50,690,580.69 483,068,336.39 151,541,830.7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50.00 7,290.00

应收票据 4,219,818.91 - 7,795,000.00

应收账款 2,140,506,656.32 3,049,359,286.07 579,217,845.25

预付款项 148,703,288.09 281,171,022.01 1,293,768,035.88

66

应收利息 49,329.60 49,329.60

其他应收款 155,501,684.48 878,801,448.15 229,034,084.62

存货 167,268,999.42 146,398,891.11 311,036,363.38

其它流动资产 213,850,153.36 59,507,036.63

流动资产合计 3,180,741,181.27 4,838,857,363.33 2,631,956,816.1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813,033,554.54 650,915,242.68 15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 - 14,230,280.23

固定资产 1,109,820,110.18 1,121,937,198.16 548,765,935.54

在建工程 1,458,170,678.48 473,108,058.26 957,063,574.53

工程物资 29,146.45 29,146.45 39,992,325.21

固定资产清理 - 4,129,217.15 28,586,192.93

无形资产 89,098,536.64 95,438,491.80 160,068,230.98

开发支出 86,634.21 86,634.21 2,203,970.49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1,795,117.56 2,719,612.92 3,614,544.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10,138.55 13,499,461.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44,598.33 6,198,493.11 7,799,839.64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77,278,376.39 2,358,672,233.29 1,775,974,356.15

资产总计 6,658,019,557.66 7,197,529,596.62 4,407,931,172.2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0.00 38,646,532.67 564,646,532.67

应付账款 422,676,290.10 2,389,350,533.97 206,518,747.25

预收款项 15,817,641.70 18,316,284.54 16,206,935.10

67

应付职工薪酬 85,387,400.77 92,542,329.52 104,239,109.27

应交税费 283,906,511.81 423,934,798.21 307,824,982.24

应付利息 - 32,725,394.29 70,627,065.09

应付股利 22,500.00 22,500.00 22,500.00

其他应付款 234,251,798.88 403,564,351.26 501,579,815.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210,000,000.00 20,483,458.57 20,483,458.57

其他应付款 8,435,379.47 1,979,487.18 63,509,960.16

流动负债合计 1,260,497,522.73 3,421,565,670.21 1,855,659,105.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40,000,000.00 750,040,000.00 800,040,000.00

长期应付款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专项应付款 16,553,620.00 17,453,620.00 16,553,620.00

预计负债 53,046.23 - -

递延收益 143,215,333.33 125,670,666.66 -

其他非流动性负债 1,040,000,000.00 - 62,204,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09,821,999.56 963,164,286.66 948,797,620.00

负债合计 3,370,319,522.29 4,384,729,956.87 2,804,456,725.69

股东权益:

股本 850,000,000.00 850,000,000.00 850,000,000.00

资本公积 543,168,310.43 559,710,895.28 14,708,785.66

盈余公积 - - -

未分配利润 1,338,751,592.96 849,744,509.67 -897,874.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731,919,903.39 2,259,455,404.95 863,810,910.71

合计

68

少数股东权益 555,780,131.98 553,344,234.80 739,663,535.88

股东权益合计 3,287,700,035.37 2,812,799,639.75 1,603,474,446.5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658,019,557.66 7,197,529,596.62 4,407,931,172.28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405,462,656.31 2,633,238,990.75 1,014,413,777.23

减:营业成本 1,843,161,360.16 2,004,695,971.23 511,299,940.5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438,267.04 12,635,498.15 13,883,975.20

销售费用 16,144,237.53 20,074,176.52 26,647,677.78

管理费用 115,265,596.00 139,334,399.07 212,572,842.50

财务费用 57,862,610.59 13,632,453.51 3,062,328.23

资产减值损失 8,075,394.35 15,388,622.50 7,542,200.6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 1,760.00 -4,470.00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179,567,029.60 40,770,422.88 -7,938,654.11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179,560,896.71 -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533,082,220.23 468,250,052.66 231,461,688.24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40,729,659.34 8,341,329.23 44,954,748.48

减:营业外支出 598,707.04 20,595,395.57 3,365,709.2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25,934.54 20,398,089.40 -

损失

6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573,213,172.53 455,995,986.32 273,050,727.4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86,334,642.03 74,105,863.57 86,882,646.6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486,878,530.50 381,890,122.75 186,168,080.85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84,442,633.32 420,797,942.10 -7,230,345.06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435,897.18 -38,907,819.35 193,398,425.9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19,590,037.91 161,457,673.53 473,764,974.6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74,268.00 354,283.95 20,099,723.2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8,662,347.64 365,081,364.54 455,328,540.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29,826,653.55 526,893,322.02 949,193,238.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00,766,596.13 442,606,227.57 622,848,835.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63,952,720.01 71,292,571.71 227,183,356.55

支付的各项税费 390,739,909.50 15,968,485.89 156,438,124.9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659,190,608.55 315,024,681.65 443,957,057.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14,649,834.19 844,891,966.82 1,450,427,37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4,823,180.64 -317,998,644.80 -501,234,135.54

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9,05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6,132.8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37,809.99 - 25,902.75

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32,340,000.00 102,730,000.00 9,08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692,992.88 102,730,000.00 9,105,902.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16,755,521.46 234,086,481.52 755,027,943.54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110,770,070.8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6,755,521.46 344,856,552.36 755,027,943.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062,528.58 -242,126,552.36 -745,922,040.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8,832,000.00 764,000,000.00 2,495,000.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0 750,000,000.00 1,674,5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042,776,854.11 - 297,420.6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51,608,854.11 1,514,000,000.00 1,677,292,420.62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320,62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

115,063,958.58 47,748,297.22 37,355,883.33

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6,942.01 554,600,000.00 29,009.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5,100,900.59 622,348,297.22 358,004,893.23

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6,507,953.52 891,651,702.78 1,319,287,527.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2,377,755.70 331,526,505.62 72,131,351.0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3,068,336.39 151,541,830.77 79,410,479.7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0,690,580.69 483,068,336.39 151,541,830.77

72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

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向中国证监

会提交文件。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73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收购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兆廷

2015 年 12 月 17 日

74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青

2015 年 12 月 17 日

75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易志强 衣龙涛

法定代表人:

翟建强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76

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

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办律师:

雷富阳 霍雨佳

单位负责人:

朱小辉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盖章)

2015 年 12 月 17 日

77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的内部决策文件;

4、收购人与东旭光电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

5、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证

明;

6、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在报告日前 24 个月内与东旭光电发生的关联

交易情况说明;

7、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 6 个月持有或买卖东旭光电股票的情况说明;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最近 6

个月持有或买卖东旭光电股票的情况说明;

8、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

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0、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

诺函》;

11、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

诺》;

12、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

13、收购人 2012-2014 年度的审计报告、一致行动人 2012-2014 年度财务报表;

78

14、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意见》;

1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东旭光电办公地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供投资者查阅。

79

(此页无正文,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收购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兆廷

2015 年 12 月 17 日

80

(此页无正文,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青

2015 年 12 月 17 日

81

附表

收购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石家庄市

股票简称 东旭光电 股票代码 000413

收购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及其一致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 收购人:石家庄市

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宝石电

行动人名称 动人注册地/住所 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市

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数量变化

收购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

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

公司实际控制人

东 兆廷先生

收购人是否对境 收购人是否拥有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 是 否 □ 内、外两个以上上 是 否 □

公司持股 5%以上 市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股票种类:A 股

收购人披露前拥

持股数量:收购人持有 390,093,000 股,一致行动人持有 332,382,171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

合计持有 722,475,171.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

持股比例:收购人持股比例 14.65%的股份,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12.49%,合计

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27.14%

股票种类:A 股

收购人变动数量:439,882,697 股,变动后持股数量:829,975,697 股,变动后

本次发生拥有权 持股比例:21.64%

益的股份变动的 一致行动人变动数量:0 股,变动后持股数量:332,382,171 股,变动后持股比

数量及变动比例 例:8.67%

合计变动数量:439,882,697 股,变动后合计持股数量:1,162,357,868 股,变

动后合计持股比例:30.31%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否 □

联交易

82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否 □

是否存在同业竞 收购人已将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下属公司的股权和经营权托管给上市公

争 司,并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否 □

收购人是否拟于

注: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收购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作出承诺计划在

未来 12 个月内继

2015 年 7 月 11 日以后 6 个月内以不高于人民币 1 亿元的金额通过深交所交易

续增持

系统(即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

收购人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是 □ 否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 否 □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是 否 □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 否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83

(此页无正文,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收购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兆廷

2015 年 12 月 17 日

84

(此页无正文,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青

2015 年 12 月 17 日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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