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5〕072 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 月 10 日-2016 年 1 月 11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0 日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 月 4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1)截至 2016 年 1 月 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天辰大街 38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7、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 1 为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 1、2、3、5、7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
案 4、6 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16 年 1 月 5 日—1 月 6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济南市天辰大街 389 号办
公楼 302 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2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
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 1
月 6 日下午 16: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0
2、投票简称:法因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1 月 11 日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则填写具体票数。股东给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总数为: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
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董事候选
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3 的乘积。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法因数控””“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制以外的所有议案(议案 1-6) 100 .00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2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
3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4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5 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5.00
6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6.00
7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7.1 关于选举肖日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7.01
7.2 关于选举肖毅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7.02
7.3 关于选举肖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7.03
(4)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 “委托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本次会议议
案 7 实行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给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应为:可
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
4
配给 3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
的股数与 3 的乘积。
(6)如股东对累积投票制以外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
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0 日下午 15:00,结束
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1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
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深交
所网站(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
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
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
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
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
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
举票视为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
为未参与投票。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孟中良 綦妍荔
2、联系电话:0531-82685200
3、邮编:250101
4、传真:0531-82685201
六、其他有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8 日
6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6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
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
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6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7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7.1 关于选举肖日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股
7.2 关于选举肖毅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股
7.3 关于选举肖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股
(说明:请在除累积投票制外“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
“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对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写选举票数。投票人
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
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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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