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因数控: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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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5〕070 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在济南市天辰大街 38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

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表决的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胜

军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

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过

户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做出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

1

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过

户的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做出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过

户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做出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过户的实

际情况,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做出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已

经证监会批准并且标的资产过户实施完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郭伯春、刘毅、

郭鲁伟、李明武分别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正常高

效运作,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同意提名肖日明先生、肖毅先生、肖申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

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股东大会对本议案将采用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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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制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后附附件。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为更好地发挥薪酬的导向作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董事的薪

酬进行调整,新的薪酬标准从 2016 年 1 月起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已经证监会批准并且标的资产过户已经

完成导致公司资产和收入规模大幅增长,同意将公司、公司子公司及附属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由不超过 4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11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意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

户。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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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具体内容以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72 号)。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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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日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36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1995 年至今在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任董事。是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集

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持有集团公司 20%股份。除与董事候选人肖毅、肖申为父子

关系外,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 年 4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2014 年 8 月至 2013 年 11 月历任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

董事、董事。目前是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上海华明

电力设备集团公司 40%股权。除与董事候选人肖日明为父子关系,与董事候选人

肖申为兄弟关系外,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 年 7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1995 年 4 月至今在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任董事。持有上海华明电力

设备集团 40%股权。除与董事候选人肖日明为父子关系,与董事候选人肖毅为兄

弟关系外,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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