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关于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15-062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接到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

环境”)函告:

就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本公司 36.60%股权、

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本公司 13.44%股权向重庆市

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德润环境增资涉及的德润环境持

有本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30%事宜,德润环境已于 2015 年 11 月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要约收购

义务豁免材料,并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

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321 号)。

2015 年 12 月 15 日德润环境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321 号)。中国证监

会依法对德润环境提交的《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

料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一次反馈意见,并要求德润环境 30 个工作日

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

见回复材料(《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 153321 号 )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德润环境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

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内容,

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本次德润环境要约收购义务豁免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

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德润环境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

进展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7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重庆水务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