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花: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613]号有关问题的核查意见(修订稿)

来源:上交所 2015-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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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52613]号有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收到贵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613]号。感谢对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审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会同其他各中介

机构,严格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该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对反

馈意见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并针对在反馈意见

中需要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出具了本专项核查说明。

为使本次回复表述更为清楚,本次回复释义与重组报告书列示的一致。

现就《反馈意见》述及的问题按顺序向贵会详细说明如下:

0-3-2

目 录

1.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6 亿元。请你公司结

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相关用途、未来现金收支情况、同

行业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补充披露募集配套资金的

必要性。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

2.申请材料显示,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汇垠健康合伙人尚未实缴出资。请

你公司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汇垠健康合伙人是否已实缴出资。2)汇垠健康

及其他合伙企业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来源。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6

3.申请材料显示,部分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为私募投资基金,尚未取得备

案证明。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备案进展情况,并对备案事项提示风险,承诺在完

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前,不能实施本次重组方案。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17

4.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尚需商务部门等相关有权政府机构批准同意本

次重组涉及的各项交易。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批准程序的审批事项、审批进

展情况,是否为本次重组的前置程序,如是,请补充提供批准文件。请独立财

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8

5.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业绩补偿义务人为同济堂控股,

具体补偿计算以本次交易中同济堂控股认购的新股总数为基础,股份补偿上限

为 45,660.09 万股,占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的 54.59%。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

述安排是否符合我会相关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19

6.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及其下属公司存在行政处罚的情形。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同济堂医药及其下属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当披露的行政

处罚事项。2)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

五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并补充提供处罚机关证明文件。3)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的制度保障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

0-3-3

明确意见。.................................................................................................................. 22

7.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已通过 GSP 的认证。请你公司结合同济堂

医药业务经营模式,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是否需取得 GMP 认证,如是,请披

露认证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6

8.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子公司兴盛源目前拥有一块划拨用地土地使

用权,正在申请办理改划拨用地的出让手续。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划拨地的

取得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否,是否存在被处罚风险,以及相应的解决措

施。2)出让手续办理的进展情况、预计办毕期限、相关费用承担方式,以及对

本次交易和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3)如无法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完成出让手

续,请结合《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及其他

划拨用地政策,补充披露上述划拨地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如涉嫌违反,是否已

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纠正。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27

9.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及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已抵押。请你公司

补充披露:1)上述担保对应的主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责任到期日及解除的

具体方式。2)担保事项是否可能导致重组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权属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以及对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和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

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9

10.申请材料显示,因近期股权转让,同济堂医药对董事结构进行调整,

董事存在多次变动。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董事变动情况,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依据,是否符合《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

明确意见...................................................................................................................... 31

1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的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3

0-3-4

12.申请材料显示,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同济堂医药合并报表无形资

产中包括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3.98 亿元。评估报告同时显示,土地使用权中部

分工业用地评估值低于账面价值。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同济堂合并报表土

地使用权减值测试情况及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4

13.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同济堂医药合并报表合并范围中包括上海臻普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 7 家持股比例不高于 50%的子公司。请你公司结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补充披露将上述 7 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具体依据

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5

14.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母公司报告期药品批发业务毛利率在

11.02%至 11.45%之间,同济堂医药子公司南京同济堂报告期药品批发业务毛利

率在 14.40%至 19.95%之间。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同济堂医药与南京同济堂

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同济堂医药毛利率水平的

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9

15.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 2013 年和 2014 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分别

较上年增长 0.09%和 6.66%。请你公司:1)结合同济堂医药主要产品及同行业

上市公司情况,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营业收入变动的合理性。2)结合经营模式、

产品结构调整、下游市场需求、国家医药改革等方面的影响,补充披露同济堂

医药未来营业收入的稳定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42

16.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同济堂医药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2012-2014

年底及 2015 年 6 月 30 日,同济堂医药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6,359.29 万元、

24,127.63 万元、32,225.86 万元和 31,394.19 万元,其中主要款项性质为“其他往

来款”。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其他往来款”的主要内容及计入其他应付款的

合理性。2)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6

17.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同济堂医药其他应付款项目进行专项核查,

并就核查范围和核查方法能否充分有效,以及同济堂医药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各

0-3-5

期末余额的真实、准确、完整发表明确意见。...................................................... 48

18.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同济堂医药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中存在关

联方往来余额,且 2015 年 6 月 30 日应收关联方款项较 2015 年 2 月 28 日增加。

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关联方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2)补充披露 2015 年 3-6 月,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

增减变动情况、具体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公司治理等

情况,补充披露后续避免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应对措施。请独立

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0

19.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投资建设的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项目前期

建设手续、项目建设合同及工程款的支付都以湖北同济堂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进

行。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项目相关会计处理情况及对同济堂

医药合并报表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4

20.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就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项目相关资产项目的

入账依据进行专项核查,并就核查范围和核查方法能否充分保证襄阳健康物流

产业园项目相关资产的真实、准确、完整发表明确意见。.................................. 60

21.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收益法评估采用永续增长的方式进行预测,

稳定期销售收入及成本费用等名义增长率 2.34%。请你公司结合同济堂医药经

营方式、产品特点、药品价格变化趋势、行业周期等,补充披露收益法评估中

确定名义增长率的合理性,以及对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

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0

22.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子公司襄阳同济堂物流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其中对于部分商业性质在建工程项目(市场 1#楼、

市场 2#楼)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请你公司结合上述在建工程项目未来用途和

收益实现方式,补充披露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的依据及适当性,评估增值

的原因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2

23.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合并报表预计 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87.08

0-3-6

亿元,实现净利润 3.81 亿元。同时,收益法评估对以后年度营业收入的预测中,

同济堂医药母公司 2016 年和 2017 年销售收入增长率较高,主要原因为并购或

托管医院影响。请你公司:1)结合 2014 年同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实现情况,

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 2015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预测的可实现性。2)结合行业

发展、竞争优势、现有合同或协议、未来资本性支出预测等情况,补充披露收

益法评估中同济堂医药母公司 2016 和 2017 年收入预测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

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3

24.请你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结合行业

政策、客户拓展、技术及管理水平、市场占有率等情况,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

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7

25.申请材料显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啤酒生产及销售,并涉足房地产、

果蔬加工、进出口贸易等领域。本次交易将啤酒相关的业务置出,注入医药流

通行业相关资产。请你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1)

结合财务指标,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来经营发

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2)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

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以及相应管理控制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80

26.请你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第(十二)项的规

定,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以及交易

完成后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稳定的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86

27.申请材料显示,部分交易对方、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之间存在关联关

系。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如是,请合并计算其持有的股

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6

28.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同济堂医药存在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请

0-3-7

你公司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公积金是否符合国家劳动

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的情形,需补缴的金额及补缴对

业绩和评估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87

29.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申报报表(合并)存在对净资产和净利润

的多项调整项目。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构成同济堂医药 2012-2014 年申报报

表与原始报表净资产及净利润差异项目的主要原因及其合理性,同济堂医药会

计基础规范性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同济堂医药申报报表的调整对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

税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8

30.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报告期存在应付票据融资,2012 年-2014

年应付票据融资现金流入金额分别为 15,688 万元、35,954 万元和 58,447 万元。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应付票据融资的具体内容及对报告期资产负债表及利润

表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7

31.申请材料显示,对于同济堂医药子公司湖北同济堂瑞新医疗器材有限

公司,以收益法评估结果确定该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该公司 2012 年-2014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32.58%、-46.85%、-26.74%,预计 2015 年-2019 年收入

增幅分别为 18%、15%、10%、8%、4.8%。请你公司结合已有合同及合同执行

情况等,补充披露湖北同济堂瑞新医疗器材有限公司:1)2015 年营业收入预

测的可实现性。2)2016 年及以后年度营业收入预测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

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8

32.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对其他应收款中的关联方往来款项不计提

坏账准备。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未对上述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原因。请独

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2

33.申请材料显示,因同济堂医药全资子公司襄阳同济堂部分工程不规范

施工,襄阳同济堂可能受到有关部门处罚。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对上

述处罚的具体会计处理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103

0-3-8

34.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同济堂医药不规范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可能受

到有关部门处罚。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同济堂医药对上述处罚的具体会计处

理。2)同济堂医药对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的有效性。请独

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4

35.申请材料显示,由于同济堂医药大部分中高层人员均间接持有公司股

权,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相比相对较低。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上述中高层人

员薪酬与同行业相比的差异情况,以及对同济堂医药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影响。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5

36.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机构是否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司法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责令整改;如有,请说明相关情况,请独立

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是否影响本次相关审计文件的效力进行核查并

发表明确意见。........................................................................................................ 107

37.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构成反向购买,同时备考财务报表未确认商

誉。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备考报表对于商誉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9

38.请你公司更正申报材料 1-1-1-45 页“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等错误表述。请独立财务顾问通读申请文件,仔细对照我会相关要求自

查,修改错漏。........................................................................................................ 111

0-3-9

1.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6 亿元。请你公司结

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相关用途、未来现金收支情况、同

行业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补充披露募集配套资金的

必要性。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60,000.00 万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1 本次交易现金支付对价 78,078.38

2 汉南健康产业园项目 30,000.00

3 医药安全追溯系统项目 27,000.00

4 襄阳冷链物流中心项目 20,000.00

5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4,921.62

合计 160,000.00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货币资金余额及用途、未来现金收支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啤酒花主营的啤酒业务相关资产将全部出售,同时注入

同济堂医药 100%股权,上市公司将延续同济堂医药现有业务、管理和发展模

式,由啤酒生产及销售企业转变为医药流通企业,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彻底

转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现有同济堂医药货币资金;

同时,考虑本次交易中涉及上市公司出售乌苏啤酒 50%股权,将收回部分现金,

从而增加上市公司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余额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同济堂医药合并报表口径下货币资金总额 36,180.81

万元,其他流动资产中银行理财产品 48,000.00 万元,合计 84,180.81 万元。同

济堂医药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原因是由于 2015 年初引进了部分投资者,募集资

金 12 亿元。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出售持有的乌苏啤酒 50%股权,

0-3-10

可收回现金 55,928.38 万元。

2、货币资金用途及未来收支情况

按照计划,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将主要用于日常业务经营活动周转、医院集

中配送业务拓展、偿还银行借款、收购兼并等,具体情况如下:

(1)未来营运资金需求情况

近年来,同济堂医药营运资金缺口较大,自有资金难以满足自身需求;同

时,医院等医疗机构停滞数年的新一轮药品招标即将开始,同济堂医药计划加

大业务开拓力度,争取获取更多的中标品种配送业务,这需要更大的运营资金

投入。

在同济堂医药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各项资产负债周转情况长期稳定,未

来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同济堂医药各项经营性资产、负债与主营业务收

入应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系。在制定重组方案过程中,同济堂医药根据过往经

营数据及未来经营业务的预测,对未来营运资金需求进行了测算,利用销售百

分比法测算 2016 年至 2018 年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其中,同济堂医药未来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母公司口径)增长速度来源于中铭评估师的预测;经营性流动

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的百分比取 2014 年末的数据。

营运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存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最近三年一期营运资金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应收票据 744.05 139.47 327.58 1,724.23

应收账款 113,545.88 76,904.61 60,482.22 53,367.42

预付款项 12,278.72 13,316.87 15,379.76 6,630.66

存货 17,953.70 19,975.86 18,675.21 17,001.16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144,522.35 110,336.81 94,864.77 78,723.47

0-3-11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应付票据 4,088.35 13,884.12 26,548.47 3,824.85

应付账款 47,634.32 40,476.20 44,839.37 30,033.57

预收账款 3,078.24 3,718.77 6,602.20 470.1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54,800.91 58,079.09 77,990.04 34,328.52

营运资金占用额 89,721.44 52,257.72 16,874.73 44,394.95

营运资金增加额 37,463.72 35,382.99 -27,520.22

近三年及一期,同济堂医药运营资金追加有不断增大的趋势,运营资金需

求近两年及一期追加额为 37,463.72 万元、35,382.99 万元及-27,520.22 万元,除

2013 年营运资金需求有所减少外,近年来营运资金缺口较大。

同济堂医药预计 2016-2018 年营运资金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营收

项目 2014年 2015年E 2016年E 2017年E 2018年E

比例

主营业务

505,825.68 535,345.16 617,723.54 687,044.92 740,271.79

收入

应收票据 139.47 0.03% 147.61 170.32 189.44 204.11

应收账款 76,904.61 15.20% 81,392.69 93,917.31 104,456.78 112,549.27

预付款项 13,316.87 2.63% 14,094.03 16,262.80 18,087.83 19,489.13

存货 19,975.86 3.95% 21,141.63 24,394.88 27,132.50 29,234.51

经营性流

动资产合 110,336.81 21.81% 116,775.96 134,745.32 149,866.54 161,477.03

应付票据 13,884.12 2.74% 14,694.38 16,955.54 18,858.30 20,319.30

应付账款 40,476.20 8.00% 42,838.35 49,430.27 54,977.37 59,236.59

预收账款 3,718.77 0.74% 3,935.79 4,541.43 5,051.07 5,442.39

经营性流

动负债合 58,079.09 11.48% 61,468.53 70,927.24 78,886.75 84,998.28

营运资金

52,257.72 10.33% 55,307.43 63,818.08 70,979.79 76,478.75

占用额

新增流动资金缺口=2018 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2015 年末流动资金占用

额。依据上述测算,未来三年同济堂医药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流动资金需求

为 21,171.32 万元。

0-3-12

(2)医院集中配送业务资金占用量大

目前,同济堂医药通过合作协议等方式直接或实质性托管了湖北省内部分

医院药房,成为同济堂医药利润的重要来源,形成了同济堂医药的特色业务,

在药房托管等医药集中配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未来几年,同济堂医

药将重点发展盈利能力较强的医院集中配送业务,并成为上市公司未来重要的

利润增长点。

医院集中配送业务具有较高的门槛,医疗机构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药房

经营的稳定性,一般会对参与集中配送的医药流通企业做出较为严格的限定,

包括医药流通企业规模、资金实力、付款周期、专业水平等,其中资金实力主

要表现在是否能够提供足额的质保金和足够长的应收账款账期,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同济堂医药向医院缴纳的集中配送业务质保金为 2.46 亿元(不包括

应收账款);同时,重点医院要求缴纳的质保金较高,如向湖北省某医院缴纳了

高达 4,800 万元质保金,其余多家缴纳了 2,000 万以上质保金。

按照同济堂医药发展计划,未来三年重点开拓二甲以上医院不少于 15 家

(不含非重点医院),按照每家缴纳质保金 2,000 万,质保金需求总量不低于 3

亿元;同时部分医院还对账期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新增托管医院亦将导致应

收账款增加,粗略估计需要增加运营资金 1 亿元。

综上,同济堂医药预计未来三年在医院集中配送业务方面新增质保金及运

营资金 4 亿元。

(3)“三线三级”医药物流网络建设下的行业并购需求

目前,同济堂医药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三线三级”医药物流网络体

系,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该网络体系,同济堂医药计划收购部分医药流通企业,

目前已完成对北京、重庆、四川、浙江、河北等省数家医药流通企业的尽职调

查,相关收购细节正在进一步磋商。根据同济堂医药业务发展目标,未来三年

将积极实施对外并购战略,这要求同济堂医药具有一定的货币资金储备。

(4)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项目投资及运营

0-3-13

目前,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尚处于建设中,该项目预算总投资 12.5 亿元,

尚需投入 1 亿元(假设不存在超预算情况);同时,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运营后,

亦需要投入部分运营资金,资金需求较大。

(5)短期银行借款偿付资金需求大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同济堂医药所有银行借款均为短期借款,余额为

67,484.00 万元,均于一年内到期,短期偿付压力较大。因此,为保证按时偿付

银行借款,同济堂医药须保持一定的货币资金水平。

(6)进行股利分配的需求

目前,上市公司执行的股利分配政策是:在满足股利分配条件时,公司应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

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本次重组完成后,同济堂医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

的控股股东同济堂控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济堂医药的实际控制人

张美华、李青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美华、李青承诺本次重组完成

后,不会在分红比例、现金分红比例、分红条件等方面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

做出劣于上市公司现行分红政策的调整,并依据相关法律途径促使同济堂医药

通过修改章程调整或明确分红政策,以确保同济堂医药的分红能够满足重组完

成后上市公司分红需要。

综上,公司现有货币资金具有特定的用途,能够合理的改善公司资产结构,

有利于公司提高市场抗风险能力,防范突发、偶发性的财务风险。

三、资产负债率水平、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

(1)资产负债率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期末,同济堂医药与同行业同类代表性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对

比分析如下:

0-3-14

公司名称 2015.6.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嘉事堂 65.04% 63.17% 53.26% 41.26%

瑞康医药 58.00% 67.86% 62.96% 70.63%

国药股份 50.10% 53.40% 56.77% 59.00%

南京医药 79.55% 78.55% 86.44% 85.76%

九州通 69.84% 66.48% 71.29% 67.33%

柳州医药 68.24% 68.57% 81.43% 81.34%

平均水平 65.13% 66.34% 68.69% 67.56%

同济堂医药 34.77% 47.55% 54.07% 45.73%

同济堂医药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特别是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下降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同济堂医药是民营非上市公司,相对于上市公司而

言,银行授信额度等相对较低,同济堂医药债务融资能力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平均水平;二是因为同济堂医药于 2015 年初进行了一轮股权融资,资产负债率

下降明显。随着同济堂医药未来几年医疗机构业务特别是医院集中配送业务快

速发展,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预计资产负债率将保持上升趋势。

(2)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同济堂医药已经获得中国农业银行、民生银行、

浦发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的综合授信,同济堂医药及子公司的银行授信

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已用额度 剩余授信额度

中国农业银行 29,500 27,400 2,100

中国民生银行 20,000 8,000 12,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5,000 17,894 7,106

中国光大银行 3,000 3,000 0

中国建设银行 3,800 3,290 510

招商银行 5,400 5,400 0

其他 5,900 5,500 400

合计 92,600 70,484 22,116

四、募集配套资金必要性综述

公司自有资金主要用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活动周转、医疗机

0-3-15

构业务开拓、偿还银行借款等,具有明确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现金交易对价,建设汉南健康产业园、医

药安全追溯系统和冷链物流中心等三个项目和支付本次交易直接费用,同济堂

医药目前的资金状况,仅能满足当前企业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业务发展需要,

无法满足新建项目需求,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自有资金主要用

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活动周转、医疗机构业务开拓、偿还银行借

款等,具有明确的用途;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对价、项目建设

等,有利于提高本次交易的重组绩效,与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规模、

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状况相匹配,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具有必要性。

2.申请材料显示,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汇垠健康合伙人尚未实缴出资。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汇垠健康合伙人是否已实缴出资。2)汇垠健

康及其他合伙企业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来源。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汇垠健康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汇垠健康合伙人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出资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

1 普通合伙人 1.00 0.00 0.01%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张桂珍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100.00 99.99%

合计 20,001.00 100.00 100.00%

注:根据汇垠健康《合伙协议》约定,上述合伙人应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前缴足出资

0-3-16

额。

二、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来源

根据认购对象出具的《资金来源的说明》,除中恒信达的资金来源为通过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外,其余认购对象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或借贷资

金,认购对象均以自身名义进行独立投资,自愿承担投资风险。除已披露的情

形外,认购对象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第三方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情形,亦不

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及信托持股的情况,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接受啤酒花控股股东暨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合伙企业性质的认购对象中

其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中,中恒信达

的资金来源于通过集合信托计划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其余参与本次配套募集

资金的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或借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3.申请材料显示,部分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为私募投资基金,尚未取得

备案证明。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备案进展情况,并对备案事项提示风险,承诺在

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前,不能实施本次重组方案。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次申请材料尚未取得备案证明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进展情况如下:

1、汇垠健康备案进展情况

2015 年 11 月 20 日,汇垠健康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编号:S27860)。

0-3-17

2、中恒信达备案进展情况

2015 年 11 月 26 日,中恒信达已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编号:S83240)。

3、金鸿沣备案进展情况

2015 年 12 月 11 日,金鸿沣已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编号:S63784)。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认购对象中需备案

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

4.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尚需商务部门等相关有权政府机构批准同意

本次重组涉及的各项交易。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批准程序的审批事项、审批

进展情况,是否为本次重组的前置程序,如是,请补充提供批准文件。请独立

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商务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

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

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相关主体仅需在具体子交易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前取得商务部门批准同意即可,而无需在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

前取得相关批准同意,因此,相关商务部门等有权政府机构批准同意本次重组

涉及的各项具体子交易并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总体的前置程序。

二、上市公司关于商务部门审批同意前不实施本次重组方案的承诺

0-3-18

啤酒花作出如下承诺:“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在本次交易的具体子交易

所涉及的股权转让事项取得商务部门批准同意前,本公司不会实施本次重组方

案。”

三、商务部门审批同意前,啤酒花不能实施本次重组的风险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具体子交易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前需取得商务

部门批准同意。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具体子交易所涉及的股权

转让事项尚未取得商务部门批准同意,本公司正在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一起

准备商务部门审批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啤酒花作出如下承诺:“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在本次交易的具体子交易

所涉及的股权转让事项取得商务部门批准同意前,本公司不会实施本次重组方

案。”若本次交易的具体子交易所涉及的股权转让事项无法及时完成商务审批同

意,将会影响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方案的进展,进而影响整个交易的进度,提请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相关商务部门等有权政府机构批准同意本次

重组涉及的各项具体子交易为本次重组实施前的必备程序,但并非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总体的前置程序,且啤酒花已作出承诺,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在取

得前述审批前,啤酒花不会实施本次重组方案。

5.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业绩补偿义务人为同济堂控

股,具体补偿计算以本次交易中同济堂控股认购的新股总数为基础,股份补偿

上限为 45,660.09 万股,占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的 54.59%。请你公司补充披

露上述安排是否符合我会相关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0-3-19

回复:

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

与解答修订汇编》中对借壳上市的利润补偿方案作出了新的规定,要求“如构成

借壳上市的,应当以拟购买资产的价格进行业绩补偿的计算,且股份补偿不低

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的 90%。”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人为同济堂控股,

股份补偿上限占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的 54.59%,不符合上述规定。交易双方

经沟通协商,对利润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2015 年 12 月 9 日及 2015 年 12 月

17 日,双方签署了新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新的利润补偿方案

如下:

(一)利润补偿主体

根据 2015 年 4 月 16 日签署的《关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和重大

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及《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与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的

部分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并经双方同意及确认,由同济堂控股承担

本次利润补偿义务。

(二)补偿方式

如出现拟购买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低于经双方确认的净利润预测数,需由同

济堂控股履行补偿义务的情形,同济堂控股同意由啤酒花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

直接定向回购同济堂控股持有的应补偿的股份并予以注销。

(三)补偿数量或金额

利润补偿期间同济堂控股具体补偿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

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由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同济堂控股获得股份数量低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

0-3-20

的 90%,因此同济堂控股若自身股份不足补偿,将自二级市场回购股份履行上

述股份补偿义务,股份补偿的总数达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总数

的 90%后,同济堂控股将以现金补偿。

(四)减值测试后的补偿事宜

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后,啤酒花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拟

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利润补偿期间最后一年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期末减值额÷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补

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同济堂控股应另行补偿股份,另

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出: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由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同济堂控股获得股份数量低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

的 90%,因此同济堂控股若自身股份不足补偿,将自二级市场回购股份履行上

述股份补偿义务,股份补偿的总数达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总数

的 90%后,同济堂控股将以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现金补偿金额=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

价格。

(五)同济堂控股同意若啤酒花在补偿年限内有现金分红的,其计算的应

补偿股份在回购股份实施前上述年度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赠送给啤酒

花;若啤酒花在补偿年限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中本次发

行股份数应包括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时的同济堂控股获得的股份数。

(六)补偿实施时间

如啤酒花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6 年内完成,在利润补偿期间,上述股票回购

事项须提交啤酒花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上述股份

回购事项届时未能获得相应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啤酒花将于相应

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十(1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同济堂控股,

同济堂控股应于接到啤酒花书面通知之日起六十(60)个交易日内将按上述公

0-3-21

式计算确定的应回购股份无偿赠送给啤酒花除拟购买资产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啤酒花相应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日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七)其他安排

前述减值额为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

偿期限内拟购买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上市公

司应聘请会计师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同时说明与本次评估选取重要

参数的差异及合理性,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此发

表意见。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若未来监管机构对于利润预测和补偿安排提出不同要求,则同济堂控股将

会满足监管机构届时提出的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与同济堂控股重新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利

润补偿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同济堂控股重新签

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利润补偿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6.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及其下属公司存在行政处罚的情

形。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同济堂医药及其下属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当披露

的行政处罚事项。2)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并补充提供处罚机关证明文件。3)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的制度保障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0-3-22

回复:

一、同济堂医药及其下属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行政处罚明细情况如下:

处罚时 受处罚主 处罚金额

执法机关 处罚文件文号 处罚原因

间 体 (元)

2012 年度

新沂市食药 (新)药行罚(2011) 新沂同济

3.9 销售劣药 6,220.00

监局 42 号 堂

蔡甸区食药 (武食药蔡)药行罚 违反药品流通管

8.22 10,500.00

监局 【2012】00 号 理

广水食药监 (广)药行罚(2012) 违反药品流通管

9.7 同济堂医 10,000.00

局 225 号 理

武汉市公安

蔡公(消)决字 不及时消除火灾

10.13 局蔡甸分局 20,000.00

[2012]127 号 隐患

消防大队

2013 年度

蔡甸区食药 (武食药蔡)药行罚 同济堂医

2.28 违反药品管理 3,289.00

监局 【2012】008 号 药

监利县国家

监国税稽罚(2013) 偷税、未按规定

8.5 税务局稽查 华龙药业 10,000.00

25 号 使用发票

武汉市国家

武 国 税 二 稽 罚

8.28 税务局第二 瑞新医疗 税务稽查罚款 15,000.00

【2013】171 号

稽查局

广水食药监 (广)药行罚(2013) 同济堂医

8.30 违反药品管理 10,000.00

局 154 号 药

京山县食药 (鄂京)药行罚 销售过期医疗器

9.12 金盛医药 18,000.00

监局 [2013]A24 号 械

2014 年度

南京市公安

南京同济 消防安全标志未

7.19 消防支队江 现场检查通知书 5,000.00

堂 完好有效

宁区大队

大兴食药监 京兴食药流通行罚

10.28 兴盛源 药品标签合格 2,000.00

局 字[2014]S07-4 号

(京)食药械罚 销售过期医疗器

11.27 食药监局 金盛医药 40,000.00

(2014)285 号 械

二、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0-3-23

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并补充提供处罚机关证明文件。

1、主管部门意见

(1)2015 年 6 月 8 日,武汉市蔡甸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

明》,同济堂医药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日,广水市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同济堂医药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2015 年 7 月 28 日,新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

新沂同济堂“(新)药行罚(2011)42 号”所涉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

(3)2015 年 7 月 31 日,武汉市硚口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科出具《证明》:

瑞新医疗 2013 年的税务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2015 年 12 月 7 日,京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

金盛医药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至说明开具日,曾存在受行政处罚情况,但已处理

完毕,此期间行政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2015 年 12 月 7 日,监利县国家税务局容城分局出具《情况说明》,

华龙药业报告期内曾受过的行政处罚已处理完毕,且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2015 年 12 月 7 日,大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

兴盛源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至说明开具日,曾存在受行政处罚情况,但已处理完

毕,期间行政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2015 年 12 月 15 日,南京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宁区大队对南京同济堂

的《情况说明》予以确认,认为南京同济堂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至说明开具日,

曾存在受行政处罚情况,但已处理完毕,期间行政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2015 年 12 月 16 日,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分局消防大队出具《情况说明》,

认为同济堂医药 2012 年 10 月 13 日因企业存在消防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已处

理完毕,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是否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

0-3-24

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情节轻微,罚款金额

较小,且根据处罚机关出具的文件,上述行政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同

济堂医药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的制度保障措施

1、医药流通业务合法合规运营的制度保障措施

同济堂医药及其下属企业采购药品时均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和《药品

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具有药品生产资质、药品经营资质

的企业合法采购,且与该等供货商签订有采购协议和质量保证协议。此外,同

济堂医药及其下属企业已经采取了管理措施,包括对供货商实行信誉等级分类,

将出现质量事故的药品清除出同济堂医药及其下属企业的销售渠道,并进一步

严把药品的采购关、验收关、在库养护关、出库复核关、售后服务关等措施,

防止任何质量事故的发生。

同济堂医药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了全面整改,完善了相关管理流程,进一步

加强了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以防止此类事件的再

次发生。

2、税务合法合规运营的制度保障措施

同济堂医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收征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税务管理办法》、《发票收

据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税收合法合规运营

的制度。此外,同济堂医药及其下属企业不断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加强税收法

规的学习,防止再次发生税务违法违规等事项的发生。

综上所述,同济堂医药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为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合法合规运营提供制度保障。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涉及的行政

0-3-25

处罚事项情节轻微,罚款金额较小,且处罚机关均出具了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的证明,同济堂医药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

(二)项的有关规定。同济堂医药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为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合法合规运营提供制度保障。

7.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已通过 GSP 的认证。请你公司结合同济堂

医药业务经营模式,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是否需取得 GMP 认证,如是,请披

露认证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GMP 认证与 GSP 认证简介

GMP 是“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优良制造标准)”的英文缩写,是一

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是

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

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

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GSP 是“Good supply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它

是一个国际通用概念,也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一种法定的监督管理形式。按

照 GSP 的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围绕保证药品质量的宗旨,从药品管理和人

员、设备、采购、入库、储存、出库、销售等环节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

系。GSP 实施细则对药店的各个经营环节、经营条件都有详细的规定,对药品

经营企业硬件、软件系统包括质管制度、文件制度、原始纪录、人员培训等都

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比如企业硬件设施要齐全、科学,尤其是要配备养护室,

而仓库则严格要求实行色标管理等等。

综上所述,GMP 认证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规

范管理;GSP 认证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规范管理,

0-3-26

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

二、同济堂医药 GMP 认证说明

同济堂医药主要从事医药流通业务,同济堂医药及各子公司均未从事医药

生产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的规定,同济堂医药只需取得 GSP 认证,无需进行 GMP 认证。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主要从事医药流通业务,未从事

医药生产业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无需进行 GMP 认证。

8.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子公司兴盛源目前拥有一块划拨用地土地

使用权,正在申请办理改划拨用地的出让手续。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划拨

地的取得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否,是否存在被处罚风险,以及相应的解

决措施。2)出让手续办理的进展情况、预计办毕期限、相关费用承担方式,

以及对本次交易和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3)如无法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完

成出让手续,请结合《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及其他划拨用地政策,补充披露上述划拨地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如涉嫌违

反,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纠正。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划拨地的取得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否,是否存在被处罚风险,

以及相应的解决措施。

兴盛源前身为北京市药材公司大兴县公司,成立于 1951 年,成立时其经济

性质为全民所有制。1984 年 6 月 25 日,经大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兴盛源通过

划拨方式取得位于北京大兴县兴致西大街南侧土地使用权一块(当时用地许可

证编号为:兴致地字(84)14 号,1995 年 2 月变更为大兴国用(籍)字第 100

0-3-27

号)。1994 年 11 月,经大兴县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兴股改办字【1994】

54 号文件批复,同意兴盛源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评估的国有资产中不包括土

地使用权的作价;国有资产占有费暂按年率 8%计算,每个会计年度提取的占

用费作为国家投入留给企业扩大再生产。据此,兴盛源一直实际占有并使用该

地块。根据中铭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5]第 8005 号),该宗

土地使用权未纳入评估范围。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宗土地使用权账面价

值为 0 元。

二、出让手续办理的进展情况、预计办毕期限、相关费用承担方式,以及

对本次交易和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如无法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完成出让手

续,请结合《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及其

他划拨用地政策,补充披露上述划拨地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如涉嫌违反,是否

已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纠正。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根据兴盛源申请,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出具了

《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编号:兴权属审(2015)字第 86 号),用于办理现状

出让手续参考。

2015 年 12 月 7 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上

述划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大兴县药材公司,其现已为兴盛源办理完权属审查手

续,因该土地出让手续须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区国土资源分局无此权限),

其已告知兴盛源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 9 号),兴盛源使用划拨用地不符

合相关规定及政策,如兴盛源不能完成出让手续,该地块存在被主管部门收回

的可能。

2015 年 7 月,同济堂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若因划拨用地问题给兴

盛源造成损失,同济堂控股将对其进行全额补偿,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

任。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0-3-28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兴盛源上述划拨用地账面值为 0 元,未纳入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评估范围。另外,根据同济堂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

诺,若因划拨用地问题给兴盛源造成损失,同济堂控股将对其进行全额补偿,

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上述事项不会对本次重组的作价交易产

生实质性影响。

9.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及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已抵押。请你公

司补充披露:1)上述担保对应的主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责任到期日及解

除的具体方式。2)担保事项是否可能导致重组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权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以及对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和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请独立财务

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0-3-29

一、房产、土地抵押涉及的担保事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房产、土地抵押涉及的担保事项如下:

序 担保金额

权利人 土地证号 对应的房产 债权人 担保期间 解除方式

号 (万元)

1 同济堂 蔡国用(2008)第 3341 号 武房权证蔡字第 2013000883 号 上海浦东发展 838.00 2011.12.1-2016.12.31 到期还款

2 医药 蔡国用(2008)第 2627 号 武房权证蔡字第 2013000881 号 银行武汉分行 1,660.00 2011.12.1-2016.12.31 到期还款

新沂同 新沂房权证北沟镇字第 20091987-1 号 中国民生银行

3 新国用(2006)0874 号 2,000.00 2015.04.14-2016.04.14 到期还款

济堂 新沂房权证北沟镇字第 20091987-2 号 南京分行

南房权证莲塘镇字第 00125970 号

南房权证莲塘镇字第 00125971 号 交通银行江西

4 斯博特 南国用(2009)第 00281 号 500.00 2015.10.11-2016.10.10 到期还款

南房权证莲塘镇字第 00125972 号 省分行

南房权证莲塘镇字第 00125973 号

荆 州 国 用 ( 2005 ) 第 湖北省农村信

5 博瑞佳 荆州房权证沙字第 200508509 号 1,600.00 - 已还款

10410145 号 用社

南京同 宁江国用(2007)第 15080 江宁房权证东山字第 JN00133122 号 招商银行南京

6 3,000.00 2015.06.26-2016.06.25 到期还款

济堂 号 江宁房权证东山字第 JN00133123 号 分行

京兴国用(2004 出)字第 北京兴展融达

7 京房权证兴股字第 00003787 号

兴盛源 00000057 号 融资担保有限 3,000.00 2015.06.01-2016.06.01 到期还款

8 - 京房权证兴股字第 00003100 号 公司

谷城医 谷城国用(2008)第 01- 中国邮政储蓄

9 谷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 A013934 号 900.00 2012.10.23-2018.10.22 到期还款

药 0201 号 银行襄阳分行

0-3-30

二、上述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同济堂医药上述抵押借款系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所需,上述银行贷款及

相应担保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不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况;同济堂医药具有较强的盈

利能力,具备到期偿还借款的能力,上述抵押资产担保责任预计可以在到期还款

后予以解除,不会导致重组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权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对上

市公司资产完整性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具备到期偿还借款的能力,上述抵

押资产担保责任预计可以在到期还款后予以解除,不会导致重组后上市公司的资

产权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对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10.申请材料显示,因近期股权转让,同济堂医药对董事结构进行调整,

董事存在多次变动。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董事变动情况,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依据,是否符合《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

明确意见。

回复:

一、同济堂医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依据

1、董事的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同济堂医药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成员 职位 董事会人数 变动原因

张美华 董事长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李青、魏军桥、林晓冰、

7 —

2015 年 1 月 25 日 叶峻、Francis Crispino、 董事

李恒诚

2015 年 1 月 26 日 张美华 董事长 引进新投资

11

2015 年 2 月 16 日 李青、魏军桥、林晓冰、 董事 者,对董事结

0-3-31

期间 成员 职位 董事会人数 变动原因

王渊、孙玉平、叶峻、 构和董事人

Joseph Sealy、路永忠、 数进行调整。

邓维、武彬

张美华 董事长

2015 年 2 月 17 日 李青、魏军桥、林晓冰、 股权转让,对

至 2015 年 3 月 26 王渊、孙玉平、叶峻、 11 董事结构进

董事

日 Joseph Sealy、邓维、武 行调整

彬、朱虹

张美华 董事长

李青、魏军桥、林晓冰、 股权转让,对

2015 年 3 月 27 日

王渊、孙玉平、袁圣尧、 11 董事结构进

至今 董事

JosephSealy、邓维、武 行调整

彬、朱虹

同济堂医药为中外合作企业,董事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同济堂医药报告期内

的历次董事变更均因股权变更导致股东委派董事变更。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董

事变动主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保障股东权益,相关董事变动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且同济堂医药原四名董事均全部留任,同济堂医药最近三年董事未构

成重大变化。

2、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同济堂医药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高级管理人

期间 成员 职位 变动原因

员人数

李青 总经理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魏军桥 财务总监

6 —

2015 年 6 月 14 日 曾凡华、胡建华、査仲玲、

副总经理

袁兵峰

李青 总经理

完善公司治

魏军桥 财务总监

2015 年 6 月 15 日 理结构、增加

曾凡华、胡建华、査仲玲、 8

至今 副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

袁兵峰、李诗博

孙玉平 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同济堂医药于 2015 年 6 月召开董事会,

新增两名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变化,同济堂医药高级管理

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0-3-32

二、同济堂医药报告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符合《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综上所述,同济堂医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三年所发生的变化情况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同济堂医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情况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报告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是

适应同济堂医药引进新股东以及完善治理结构的需要;同济堂医药最近三年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同济堂医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1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的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同济堂控股、同济堂医药提供的工资表,同济堂控股和高级管理人员分

别出具的声明,同济堂医药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同济堂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领薪。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高级管理人员及领取薪酬单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担任同济堂医药职务 领取薪酬单位

1 李青 总经理 同济堂医药

2 魏军桥 财务总监 同济堂医药

3 孙玉平 董事会秘书 同济堂医药

4 曾凡华 副总经理 同济堂医药

5 胡建华 副总经理 同济堂医药

6 查仲玲 副总经理 同济堂医药

7 袁兵峰 副总经理 同济堂医药

8 李诗博 副总经理 同济堂医药

0-3-33

同济堂医药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

薪,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

十六条的规定。

12.申请材料显示,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同济堂医药合并报表无形资

产中包括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3.98 亿元。评估报告同时显示,土地使用权中部

分工业用地评估值低于账面价值。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同济堂合并报表土

地使用权减值测试情况及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同济堂医药部分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低于账面价值,

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土地 土地位 备

土地权证编号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减值

性质 位置 注

襄阳国用(2014)第

出让 高新区 6,118.55 4,792.70 -1,325.85 注1

420606011002GB00326 号

工业 台子湾

襄樊国用(2014)第

用地 村 13,880.89 10,920.29 -2,960.60 注1

420606011002GB00319 号

蔡国用(2008)第 3341 号 出让 824.10 注2

沌口街

工业 3,586.95 -1,094.26

蔡国用(2008)第 2677 号 洪山村 1,668.60 注2

用地

注 1:根据中铭评估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15]第 8005 号《同济堂医药评估报告》,包括

上述两项土地使用权在内的襄阳同济堂土地和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评估增值 22,479.30 万

元,同济堂医药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整体价值不存在减值迹象;另外,根据襄阳市高新区的

文件,同济堂医药襄阳健康产业园项目已拿到土地证但还未建设的部分,按照规划不宜再作

工业项目,建议安排商业项目,并按商业用地价格进行出让。综上,该地块不存在减值迹象。

0-3-34

注 2:根据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调整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烂泥湖

地块相关规划的函》蔡政函[2014]24 号,该地块将来成为商业居住用地,工业用地转为商业

居住用地时,缴纳土地用途改变的出让金后,其价值也将明显高于现在的工业用地价值。

同济堂医药的土地使用权主要位于武汉经济开发区和襄阳高新区,并位于主

干道边上,地理位置较为便利,取得地块时间分别为 2008 年、2010 年、2011 年,

所在区域近年发展较快,上述土地不存在减值迹象。同济堂医药于报告期各期末

对各项土地使用权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减值迹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

中铭评估在本次交易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时出于谨慎考虑,未考虑核心地

块土地资源稀缺及使用方式将来转变等升值因素,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

的利益。此外,同济堂控股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若上述土地实际发生减

值并影响上市公司的资产价值,同济堂控股将以现金方式补偿上市公司土地减值

对应损失。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各项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减值迹象,

不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3.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同济堂医药合并报表合并范围中包括上海臻普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 7 家持股比例不高于 50%的子公司。请你公司结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补充披露将上述 7 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具体依据

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合并报表合并范围中包括上海臻普等 7 家持股比例不

高于 50%的子公司,但同济堂医药都系第一大股东并能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任免

上述公司董事会过半数成员,能够通过董事会控制被投资单位,同济堂医药将上

述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0-3-35

公司章程或投

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成 同济堂

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资协议约定同

名称 总人数 员 委派

济堂委派人数

王林 40.00%,叶宏菊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5.00%,陈楚涛 5.00%,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湖北 王林

同济堂医药 50.00%。 决算方案;(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

益健 5 章程 叶宏菊 孙玉平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 3(协议第二

医药 第三十 孙玉平 林晓冰

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 条)

有限 条) 林晓冰 彭昌平

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

公司 彭昌平

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股东

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同济堂医药 45.00%,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谷城 冯来升 37.16%,李月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县医 芬 17.84%。 决算方案;(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

3 章程 彭昌平 彭昌平

药有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 2(协议第二

第三十 孙玉平 孙玉平

限责 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 条)

条) 冯来升

任公 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

司 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股东

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同济堂医药 40.00%,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湖北 蒋丛林 16.50%,韩立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闵涛

闵涛

金盛 海 15.90% , 代 万 年 决算方案;(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 5 章程 代万年

3(协议第二 代万年

医药 10.80%,史晓英 9.60%,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 第十九 史晓英

条) 史晓英

有限 刘勇 7.20%。 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 条) 蒋丛林

公司 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 韩立海

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0-3-36

公司章程或投

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成 同济堂

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资协议约定同

名称 总人数 员 委派

济堂委派人数

同济堂医药 40.00%,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湖北

刘超 30.00%,明庭祥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康利

30.00%. 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 3 章程 彭昌平 彭昌平

来药 2(协议第二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 第二十 孙玉平 孙玉平

业有 条)

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 条) 明庭祥

限公

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

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同济堂医药 40.00%,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湖北 邓四平 39.00%,邓世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张美华

宏昌 想 16.00% , 王 志 明 决算方案;(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 5 章程 李青 张美华

3(协议第二

医药 5.00%。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 第十三 彭昌平 李青

条)

有限 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 条) 邓四平 彭昌平

公司 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 王志明

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同济堂医药 32.47%,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吴静梅 16.23%,胡向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监利

农 9.74% , 廖 书 海 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 吴静梅

县华

12.18% , 郑 继 平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 5 章程 廖书海 王渊

龙药 3(章程第二十

11.06%,石红芳 2.92%, 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十 王渊 林晓冰

业有 条)

熊爱霞 4.85%,庄玉兰 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 条) 林晓冰 袁兵峰

限公

4.06%,游梅芳 2.44%, 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袁兵峰

刘 晖 2.03% , 雷 平

2.03%。

0-3-37

公司章程或投

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成 同济堂

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资协议约定同

名称 总人数 员 委派

济堂委派人数

同济堂医药 37.00%,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上海 翱尼(上海)生物科技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袁兵峰

臻普 有限公司 23.00%,上 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 孙玉平

5 章程 袁兵峰

国际 海 濠浪国 际贸 易有限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 3(章程第十四 王渊

第十四 孙玉平

贸易 公司 20.00%,上海全 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条) 周家华

条) 王渊

有限 息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 QINGXIA

公司 10.00%,韩兴 5.00%,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 NG SU

施晓城 5.0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0-3-38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 7 家持股比例不高于 50%的子公司

纳入合并范围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4.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母公司报告期药品批发业务毛利率在 11.02%

至 11.45%之间,同济堂医药子公司南京同济堂报告期药品批发业务毛利率在

14.40%至 19.95%之间。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同济堂医药与南京同济堂毛利

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同济堂医药毛利率水平的合理

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影响医药流通业务毛利率的主要原因分析

1、业务结构

医药流通业务主要包括医药批发业务(包括向医药商业公司及医院、乡镇卫

生院、诊所等批发)和零售配送业务(向零售药店提供配送销售服务),由于面

向的客户群体不同,不同的业务类型毛利率存在差异。一般情况下,向医药商业

公司批发业务毛利率较低,遵循薄利多销的原则;向医疗机构特别是医院配送批

发业务毛利率较高;向零售药店提供配送服务业务毛利率也比较低。在我国,不

同医药流通企业各有自己的优势业务,导致业务结构存在差异,不同的业务结构

会引起毛利率存在差异。

2、业务模式

面对新医改、政府积极推进破除以药养医、药价放开等政策,药品流通企业

积极探索新型服务模式,推进供应链管理应用、开展多种增值业务,医院与商业

企业对于增值业务都产生新的需求,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了药品加成,将药房从医

院的利润项变为成本项,为医院药房托管、医院集中采供等创新业务提供了客观

需求,也为医药商业企业提供了新的利润增长机会。因此,医药流通企业是否能

够顺应市场需求,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开拓医院药房托管和医院集中配送业务,成

0-3-39

为医药流通企业是否能获取较高毛利率的因素之一。

3、独家药品采购资源优势

按照医药行业惯例,医药生产企业为保证合理的市场秩序以及产品质量安

全,会针对部分药品在某个市场区域给予一家医药流通企业区域独家代理权,并

明确该代理权的权利义务。一般而言,区域独家代理权具有一定的独占性,医药

流通企业往往可以获取较高的毛利率。

二、同济堂医药(母公司)与南京同济堂医药批发业务毛利率差异的原因

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母公司)与南京同济堂医药医药批发业务毛利率对

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同济堂医药(母公司) 12.48% 11.18% 11.02% 11.45%

南京同济堂 13.30% 17.83% 19.95% 14.40%

差异 -0.82% -6.65% -8.93% -2.95%

同济堂医药(母公司)与南京同济堂均为同济堂医药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之省

级物流中心,同时亦为区域龙头之一,两者销售渠道均涵盖商业公司批发、医疗

机构配送及药店零售配送等业务形态,均从事新药、普药、OTC、代理等业务。

同济堂医药(母公司)与南京同济堂批发业务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为南京

同济堂报告期内在江苏地区独家代理了几个优势品种的药品,其中包括用于治疗

中风偏瘫、血栓性脑梗塞等疗效较好的药品,市场需求大,毛利较高。报告期内,

两家公司毛利率 20%以上的销售品种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情况对比如

下: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同济堂医药(母公司) 14.17% 14.47% 15.79% 13.62%

南京同济堂 19.80% 31.33% 31.00% 17.96%

差异 -5.63% -16.86% -15.21% -4.34%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3 年、2014 年南京同济堂销售的毛利率 20%以上医药

品种的占比比同济堂医药(母公司)分别高 15.21、16.86 个百分点,是当期南京

同济堂比同济堂医药(母公司)毛利率分别高出 8.93、6.65 个点的主要原因。

0-3-40

此外,南京同济堂与同济堂医药(母公司)在业务结构、客户对象上也存在

差异,也对两家公司毛利率差异构成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由于两者在独家代理品种、业务结构、客户对象等方面存在差异,

导致一定时期内同济堂医药(母公司)批发业务毛利率低于南京同济堂。随着南

京同济堂所处区域独家代理药品替代性产品进入以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批发业

务毛利率将存在下降且向市场行业毛利率水平趋近的可能性。

三、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国药一致 7.90% 8.15% 8.32% 8.90%

英特集团 5.15% 5.79% 6.14% 6.31%

桐君阁 16.13% 15.30% 14.47% 14.06%

浙江震元 14.23% 15.46% 14.72% 14.27%

华东医药 25.18% 21.98% 20.20% 19.54%

嘉事堂 13.26% 12.88% 9.52% 8.69%

瑞康医药 9.65% 9.06% 8.59% 8.15%

华通医药 11.42% 11.51% 12.62% 12.89%

中国医药 13.50% 11.58% 12.66% 11.10%

国药股份 7.79% 7.91% 7.41% 6.61%

南京医药 5.95% 6.06% 6.37% 7.56%

第一医药 14.47% 15.88% 16.32% 17.27%

九州通 7.35% 7.10% 6.67% 6.41%

上海医药 12.33% 12.34% 13.09% 13.64%

柳州医药 8.67% 8.85% 8.77% 8.57%

平均水平 11.53% 11.32% 11.06% 10.93%

同济堂医药 11.66% 11.35% 11.77% 10.96%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选取同行业所有 18 家上市公司,再剔除毛

利率较高以药店零售业务为主的一心堂、老百姓和益丰药房进行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综合毛利率比较稳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中

等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非常接近,不存在重大异常。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母公司)与南京同济堂的毛利率

0-3-41

存在差异,该差异原因为业务结构存在差异,与实际情况相符,差异有合理性;

与同行业相比,同济堂医药的毛利率比较稳定,与同行业变动趋势基本一致,是

真实、合理的,符合行业和同济堂医药的实际经营情况。

15.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 2013 年和 2014 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分别

较上年增长 0.09%和 6.66%。请你公司:1)结合同济堂医药主要产品及同行业

上市公司情况,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营业收入变动的合理性。2)结合经营模式、

产品结构调整、下游市场需求、国家医药改革等方面的影响,补充披露同济堂

医药未来营业收入的稳定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同济堂医药主要产品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补充披露同济堂医

药营业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1、同济堂医药主营业务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同济堂医药主要从事医药流通相关业务,包括医药批发业务和零售配送业

务。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营业收入增长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国药一致 12.99% 17.70%

英特集团 13.78% 16.80%

桐君阁 2.45% -1.55%

浙江震元 3.13% 11.36%

华东医药 13.34% 14.67%

嘉事堂 57.22% 38.77%

瑞康医药 31.39% 28.20%

华通医药 9.10% 10.02%

中国医药 20.42% 49.77%

国药股份 14.45% 17.34%

南京医药 17.81% 3.96%

第一医药 4.92% -0.68%

九州通 22.82% 13.32%

上海医药 18.12% 14.90%

柳州医药 24.35% 27.82%

上市公司平均 17.75% 17.49%

同济堂医药 6.66% 0.09%

0-3-42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选取同行业所有 18 家上市公司,再剔除业

务相差较大的以药店零售业务为主的一心堂、老百姓和益丰药房进行对比分析。

2、同济堂医药营业收入变动合理性分析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同济堂医药 2013 年和 2014 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增

速分别为 0.09%和 6.66%,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增长率,近年来增长速度有

所放缓的原因主要包括:

(1)医药流通行业整体增速放缓

根据商务部《2014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4 年医药流通市

场销售规模增长速度降低,全年医药流通行业销售总额 15,021 亿元,同比增长

15.2%,增速较上年下降 1.5%,增长速度连续下降,说明医药流通行业整体增长

速度放缓。

(2)同济堂医药自身情况分析

1)融资能力制约企业发展

同济堂医药是民营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上市公司相比,在融

资能力方面处于劣势地位。近年来,同济堂医药融资能力无法满足企业发展需求,

业务发展受到资金方面的限制较大,开拓省外市场及医疗机构业务的步伐有所减

慢,导致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放缓。

2)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尚未投产

近年来,同济堂医药重点投资了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该项目预算总投资

12.5 亿元,目前已完成 90%以上投入。该项目建成运营后,将对同济堂医药营业

收入增长产生积极影响。

3)自身业务特点

同济堂医药主营业务分为医药批发和零售配送两种,近年来同济堂医药重点

发展向医疗机构批发配送业务,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由政府统一定价,受近年来医

改政策影响较大,医疗机构药品批发价格总体下降。随着国家一系列医改政策的

出台,同济堂医药医疗机构批发配送业务受到一定影响。

0-3-43

综上,同济堂医药近年来受制于资金实力、项目投资周期及自身业务特点的

影响,增速有所放缓,低于行业内上市公司平均增速水平。2015 年年初,同济

堂医药完成了 12 亿元私募股权融资,资金压力有所减小。随着襄阳健康物流产

业园项目投入运营,以及本次重组配套资金募集到位,同济堂医药预计未来几年

增长速度将有所提高。

二、结合经营模式、产品结构调整、下游市场需求、国家医药改革等方面

的影响,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未来营业收入的稳定性。

1、经营模式

同济堂医药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的批发和零售配送业务,采

购模式采取“集中采购”和“地方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其主要利润实质都

是来源于产品的进销差价和返利。同济堂医药与上游供应商签署购销协议,通过

大规模的统一采购获得较低的采购成本,从而获得进销差价。报告期内,同济堂

医药经营模式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同济堂医药将保持现有经营模式,

抓住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的契机,不断拓展医疗机构市场,保证未来营业收

入稳定可持续增长。

2、产品结构调整

同济堂医药属于医药流通行业,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的批发

和零售配送业务,其产品的采购均取决于下游客户的市场的需求,同济堂医药主

要依靠完善的物流体系为客户提供配送业务,同济堂医药不会因上下游产品结构

的调整而对未来营业收入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同济堂医药将保持现有的业务结

构持续经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下游市场需求

医药流通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及人口数量高度相关,由于我国经济近年来一

直保持较快速度增长,医药流通行业将受惠于多项社会因素变化而出现市场需求

不断增长的良好局面,这些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和人口的不断增长、人口老龄化趋

势以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等。

近年来,医药流通行业销售总额一直处于高增长态势,但自 2011 年起增速

0-3-44

逐年放缓,从 24.6%逐步递减到 2014 年的 15.2%,行业增长进入换挡期,告别

连续 8 年复合增长率 20%以上的高速发展阶段,转向中高速增长阶段。近年来行

业高速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是新一轮医改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扩容所带来的城乡

居民用药需求大幅上升。随着基本医保已覆盖全国 96%以上人口,居民用药需求

的增长趋于稳定,加之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均面临增长放缓的压力,医药流通市

场虽能继续保持增长,但销售增速将有所放缓。

4、国家医药改革

2009 年 4 月 6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

生体制改革的意见》,4 月 7 日又印发了《医药卫生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2009-2011 年)》,新医改正式启动。此后,《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

作的指导意见》、《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等政策又不断出台。从国家出台的

各项医药改革政策来看,有利于骨干企业竞争力的增强、社会秩序的好转,有利

于医药流通行业的规模化和集中化。同济堂医药属于医药流通行业的知名企业,

有着一定的市场规模和行业地位,国家医药改革有利于同济堂医药通过并购整合

的方式做大做强。

综上所述,综合同济堂医药经营模式、业务结构保持稳定,下游市场需求将

不断扩大,国家医药改革促进医药流通企业并购整合等因素,同济堂医药未来营

业收入将保持一定增速,业务发展具有一定稳定性。此外,同济堂医药不断完善

现代三级医药物流体系,顺应国家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方向,在发展过程中也充分

发挥各类资本市场优势,一贯坚持并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加大医药流通企业并购

整合、加大医疗机构及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客户的开发、加大优势品种发掘,快速

扩充并稳定终端网络,极大地提高了药品流通效率,从而进一步强化同济堂医药

特色的终端销售能力优势,实现未来年度销售及业绩的稳定增长。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营业收入增长合理,未来营业收入

具有稳定性。

0-3-45

16.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同济堂医药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2012-2014 年

底及 2015 年 6 月 30 日,同济堂医药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6,359.29 万元、

24,127.63 万元、32,225.86 万元和 31,394.19 万元,其中主要款项性质为“其他往

来款”。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其他往来款”的主要内容及计入其他应付款的

合理性。2)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其他往来款”的主要内容及计入其他应付款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同济堂医药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6,359.29 万元、24,127.63

万元、32,225.86 万元和 31,394.19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12.43%、10.80%、

15.96%和 16.51%。同济堂医药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往来款、暂收及代垫款项、应

付融资费用和应付保证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同济堂医药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

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15.6.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暂收及代收款项 4,305.00 4,271.24 282.66 264.71

应付保证金 907.32 895.06 640.95 661.33

应付融资费用 1,500.00 - - -

其他往来款 24,681.86 27,059.56 23,204.01 15,433.26

合计 31,394.19 32,225.86 24,127.63 16,359.29

上表中,其他往来款的主要内容为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子公司股东的代垫

采购款及关联方企业之间的往来款,该类款项不违反《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其他应付款核算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他

往来款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15.6.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单位借款 6,920.00 6,320.00 220.00 1,200.00

关联方往来款 1,069.95 3,376.79 398.14 4,691.09

子公司股东代垫采

5,240.60 5,582.41 6,056.51 2,513.74

购款(注)

0-3-46

款项性质 2015.6.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个人往来(注) 8,755.41 10,439.51 12,250.42 5,920.18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1,535.53 23.00 59.70 17.56

费用报销未付款 169.56 122.57 280.40 69.51

单位往来款 478.16 458.32 3,458.37 464.42

其他 512.66 736.96 480.46 556.75

合计 24,681.86 27,059.56 23,204.01 15,433.26

注:报告期内,由于自身资金紧张和银行以应收账款、库存商品进行质押贷款的收紧,

同济堂医药资金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济堂医药和子公司股东及其亲友通过代垫采购

款、补充流动资金等方式支持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的发展。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上述资

金往来款项的发生,没有损害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利益,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将在相关款项

到期后及时归还。此外,同济堂医药已经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本次交

易完成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的规

定,规范公司治理运作,对资金往来情形进行严格清理和规范,今后杜绝此类情形发生。

二、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1、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

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元) 款项性质

天津天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67,000,000.00 单位借款

谷城县人民医院 40,000,000.00 暂收及代收款项

王林 36,555,054.56 子公司股东代垫采购款

赵小花 20,889,646.77 个人往来

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15,000,000.00 应付融资费用

合计 179,444,701.33 -

2、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

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元) 款项性质

天津天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61,000,000.00 单位借款

谷城县人民医院 40,000,000.00 暂收及代收款项

王林 33,451,356.30 子公司股东代垫采购款

湖北同济堂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30,727,876.14 关联方往来款

赵小花 19,330,646.77 个人往来

合计 184,509,879.21 -

3、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

0-3-47

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元) 款项性质

王林 32,760,735.00 子公司股东代垫采购款

赵小花 18,950,575.88 个人往来

冯来升 15,570,000.00 子公司股东代垫采购款

四川科创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00 往来款

张杰 14,000,000.00 个人往来

合计 96,281,310.88 -

4、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

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元) 款项性质

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3,080,190.42 关联方往来款

张杰 15,000,000.00 个人往来

江西省家常饭饮业服务有限公司 12,000,000.00 单位借款

冯来升 8,680,000.00 子公司股东代垫采购款

赵小花 8,129,499.00 个人往来

合计 66,889,689.42 -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其他应付款中的其他往来款主要为向非金融机

构单位的借款、子公司股东代垫采购款、个人往来、关联方企业之间的往来款,

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7.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同济堂医药其他应付款项目进行专项核查,

并就核查范围和核查方法能否充分有效,以及同济堂医药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各

期末余额的真实、准确、完整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其他应付款专项核查的核查范围

所有纳入同济堂医药合并范围内的母公司及子公司申报报告期内各期末的

其他应付款。

二、其他应付款专项核查的核查方法

0-3-48

1、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将其他应付款各项认定的重大错报水平列为“中”。

2、了解与其他应付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对其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

同济堂医药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已有效执行。

3、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

(1)编制其他应付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

计数核对是否相符;取得所有银行账户流水并核对账面记录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检查是否存在未入账的其他应付款;分析有借方余额的项目,检查是否已进行重

分类调整;结合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项目的明细余额,调查有无同挂的

项目、异常余额或与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无关的其他款项。

(2)实施函证程序,编制其他应付款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回函是否相符,

调查不符事项,确定是否表明存在错报;未回函的,实施替代程序;报告期回函

率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6.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合并报表金额 31,394.19 32,225.86 24,127.63 16,359.29

发函金额 26,642.52 26,802.26 19,314.15 10,954.40

回函金额 26,112.52 23,005.53 18,734.65 10,413.90

回函金额占总额

83.18% 71.39% 77.65% 63.66%

的比例

(3)对报告期内的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动,检查支持性文件,确定会计处

理是否正确,对重大其他应付款,追查债务最初形成证据及相应偿还记录。

(4)检查银行流水等,检查入账日期发生的合理性。

(5)检查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并作出记录,检查是否存在确实无需

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及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检查关联方款项,了解交易的商业理由,检查证实交易的支持性文件;

检查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协议,检查银行进账单等原始凭证,进行了询证;检

查股东代垫采购款,进行了访谈询证,了解了相关采购情况,检查了协议、银行

进账单等原始凭证;检查个人往来款,进行了访谈询证,了解了交易的商业理由,

0-3-49

检查了协议、银行进账单等原始凭证;检查应付工程及设备款,检查了合同协议、

工程施工结算书、设备验收单等原始凭证。

(7)检查其他应付款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

出恰当的列报。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独立财务顾问对会计师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查

范围和方法进行了复核,核查范围和方法是充分有效的,同济堂医药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余额真实、准确、完整。

18.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同济堂医药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中存在关

联方往来余额,且 2015 年 6 月 30 日应收关联方款项较 2015 年 2 月 28 日增加。

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关联方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2)补充披露 2015 年 3-6 月,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增

减变动情况、具体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公司治理等情

况,补充披露后续避免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应对措施。请独立财

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关联方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

1、关联方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情形

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关联方往来余额及款项形成原因如下:(正数为应收,

负数为应付)

0-3-50

单位:万元

债务单位 2015.6.30 2015.2.28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款项形成原因

湖北同济堂科技有限公司 615.20 -914.74 1,992.07 23,883.99 -1,989.31 注1

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054.12 -6.09 - -123.00 -2,308.02 注2

湖北同济堂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750.00 -3,474.08 -3,072.79 - 7,334.87 注2

湖北同济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748.26 17.18 代垫费用及往来款

张美华 2.65 - - - - 备用金

武汉市三和卓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72.97 57.82 代垫费用

武汉森卉园林有限公司 - - - 18.51 15.94 代垫费用

湖北顶生益康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 -15.95 -15.95 - - 0.75 代垫费用及借款

武汉卓健投资有限公司 - - - 0.30 0.04 代垫费用及借款

武汉倍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3.00 -33.00 -33.00 -33.00 0.02 代垫费用及借款

湖北同济堂卓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 - 0.32 0.32 代垫费用及借款

湖北同济堂广告有限公司 -10.00 -10.00 -10.00 0.01 0.01 代垫费用及借款

武汉荷花湖半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 - 77.63 23.68 代垫费用及借款

武汉三和卓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00 -30.00 -30.00 -30.00 0.02 代垫费用及借款

武汉三禾元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1.00 -31.00 -31.00 -31.00 0.09 代垫费用及借款

李青 - -321.09 - - -168.77 往来款

湖北同济堂保健品有限公司 -200.00 -200.00 -200.00 - - 押金

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 - - -225.00 往来款

注 1:同济堂医药与同济堂科技合作建设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项目,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工程量大,为加强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不同主体

的项目存在由同一施工方进行施工,不同主体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存在不同步的情况,形成同济堂医药与同济堂科技在报告期内存在资金互相占用的情形。

0-3-51

注 2:同济堂控股、同济堂健康发展有限公司发展大健康产业,与同济堂医药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协同。同济堂控股、同济堂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与同济

堂医药因筹资时间差异,存在流动性不足,报告期内存在向同济堂医药临时借款周转的情形,同时也存在将暂时不使用的资金借与同济堂医药。

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本次重组中介机构已经针对上述问题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专项辅导,要求同济堂医药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进行独立经营。同济堂控股已经出具承诺,同济堂控股及其控制的除

同济堂医药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同济堂医药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同济堂医药

已将上述款项全部收回,不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0-3-52

二、2015 年 3-6 月,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增减变动情况、具体原因及合理

2015 年 3-6 月,同济堂医药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增减变动

债务单位 2015.6.30 2015.2.28 具体原因 合理性

情况

同济堂科技 615.20 -914.74 1,529.95 代垫工程款 具有合理性

同济堂控股 7,054.12 -6.09 7,060.21 流动性借款 具有合理性

湖北同济堂

健康发展有 -750.00 2,724.08 归还借款 具有合理性

-3,474.08

限公司

张美华 2.65 - 2.65 差旅费借支款 具有合理性

李青、同济堂科技、新沂

同济堂签订三方协议,将

李青 - -321.09 321.09 具有合理性

李青的债权转移给同济

堂科技

海洋国际旅

行社有限责 - -500.00 500.00 归还借款 具有合理性

任公司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同济堂医药已将上述款项全部收回,不再存在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三、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公司治理等情况,补充披露后续避免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应对措施。

同济堂医药已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制度性建设,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了严格规定。同济堂医药将以

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基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同

济堂医药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保护股

东和同济堂医药的利益不受损害。

同济堂控股及其张美华、李青夫妇已出具承诺函,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

后,就其自身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啤酒花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

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承诺如下:

0-3-53

1、本次重组前,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与拟购买资

产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如有)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

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

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

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

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赔偿上

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本次交易完成后,同济堂医药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加强对子公司管理力度,在同济堂医药建立起规范有效的财

务制度和财务体系,确保同济堂医药财务及资金的管理及核算与现有股东分开。

同时,公司将积极敦促交易对方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消除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关联资金占用的潜在风险。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在报告期内存在非经营性关联方资

金占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同济堂

医药依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能有效避免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发生;此外,同济堂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为后续避免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

金占用提供保障。

19.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投资建设的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项目前期

建设手续、项目建设合同及工程款的支付都以湖北同济堂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进

0-3-54

行。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项目相关会计处理情况及对同济堂

医药合并报表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同济堂医药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项目背景

2009 年,中国共产党襄阳市委员会(以下简称“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

政府(以下简称“襄阳市政府”)(合称“襄阳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一龙头,

六支柱” 即以汽车产业为龙头产业,农产品深加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医药化工 6 大产业确立为支柱产业的《产业襄阳发展

战略规划》,同时实行简政招商,并配套以众多优惠招商政策,成功引进了一大

批重点项目,由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同济堂控股”)投资、位于襄阳市清河二桥一侧总规划用地 1,500

亩的同济堂健康产业园项目即为其中之一。

同济堂控股系医药健康产业集群企业,为打造完整医药物流、医疗服务、健

康管理服务的全健康产业链,同济堂控股选定湖北襄阳作为健康产业基地,并于

2009 年与襄樊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了

入园投资建设同济堂国际健康产业园项目总体投资协议,并由同济堂控股旗下各

业务板块分项实施。鉴于政府招商引资项目需注册本地项目公司以保障项目实施

及方便税源归口管理,同济堂控股按照当地政府“统一规划建设、批次供应土地、

按需分割运营”的总体要求,于签约当年在襄阳市注册了全资子公司湖北同济堂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湖北同济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

科技”),并由同济堂科技参与同济堂健康产业园项目整体规划报建、批次拿地及

履行项目用地招拍挂程序。虽然项目由同济堂科技负责实施,但所有子项目均由

各所属业务板块公司出资实施,存在项目建设的名义主体和实际项目建设主体不

一致的情况。

同济堂医药在襄阳同济堂健康物流产业项目系同济堂健康产业园项目的子

项目,历经以同济堂科技名义建设和同济堂科技将属于同济堂医药项目以分立方

式分离后交付同济堂医药(法律上以股权收购方式实现)两个阶段。项目实施早

期,同济堂医药以同济堂科技名义负责其在同济堂健康产业园项目建设,建设资

0-3-55

金由同济堂医药提供。2012 年,同济堂科技将同济堂医药以同济堂科技名义建

设的襄阳项目,以存续分立方式自同济堂科技中分立出襄阳同济堂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襄阳同济堂”),随后将该公司股权转让给同济堂医药,将土地使用

权过户至襄阳同济堂,实现了出资人与所有人的统一。

二、同济堂医药所属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项目办证进展情况

为响应襄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项目“早建成、早受益”的号召,同时适应历

届襄阳政府对招商区域优化定位及经济转型,并保持企业发展的连续性和专业

化,襄阳市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采取边建边办手续并完善过程资料的方式推进各

项投资快速启动项目投资,故此在证件不全的情况下,同济堂健康产业园项目全

面开工建设。

根据襄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济堂健康产业园项目建设现场办公会的会议

纪要》[2013]第 11 号文和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

园项目现场办公会议纪要》(93 期,2014 年 6 月 25 日)显示,“同济堂健康产业

园”是 2009 年襄阳市招商引资的省市重点项目,根据当时的政策要求,为加快该

项目建设进度,襄阳市、区政府允许该项目边建边办手续,城管局免予处罚,由

规划部门办理符合条件的相关手续。

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襄阳同济堂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在建 7 栋房屋建筑

物已取得相关证件具体情况如下表:

建设用地规划许 建设工程规划许

项目名称 用地规划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可证 可证

地字第 编号

市场 1#楼 办理中 办理中

gyyd20110304 gyyd20110304

地字第 编号

市场 2#楼 办理中 办理中

gyyd20110304 gyyd20110304

地字第 编号 编号

呼叫中心 1#楼 gyjs20100088

gyyd20090110 gyyd20090110 420606201008060101

地字第 编号 编号

呼叫中心 2#楼 gyjs20100089

gyyd20090110 gyyd20090110 420606201008060101

地字第 编号 建字第 编号

物流仓储 1#楼

gyyd20110160 gyyd20110160 jsgc2015060015 420606201512150101

0-3-56

建设用地规划许 建设工程规划许

项目名称 用地规划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可证 可证

地字第 编号 建字第 编号

物流仓储 2#楼

gyyd20110160 gyyd20110160 jsgc2015060015 420606201512150101

地字第 编号

招商中心楼 办理中 办理中

gyyd20090110 gyyd20090110

在上述房屋建筑物中,市场 1#楼、市场 2#楼为商业用房,土地性质为批发

零售用地(襄国用【2014】第 42060611002GB00326 号),为满足市场建设用地

需求,根据上述会议纪要,将襄阳同济堂工业用地(襄阳国用【 2014】第

420606011002GB00319)地块中约 28 亩(《建设项目规划(土地使用)条件》编

号 zhyd2013110684)工业用地进行用途变更,变更后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截

至 2015 年 7 月 17 日,该 28 亩土地已由高新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重新收储并办

理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原工业用地地块的分割部分完成,并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办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襄阳国用【2015】第 420606011002GB00319)。

根据襄阳市城乡规划局高新分局 2015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告知函》显示,28

亩工业用地已进入商业用地变更程序,按规定完成变更手续后,襄阳市城乡规划

局高新分局将依法为襄阳同济堂办理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1#、2#楼的规划许可证

手续。

襄阳同济堂的招商中心楼在襄阳市政府部门支持下正在加快完善相关手续。

三、不规范施工的解决措施

襄阳同济堂正积极办理上述建设项目的相关建设、施工许可。

同济堂控股已出具承诺,若襄阳同济堂因此受到处罚而遭受任何损失,同济

堂控股将对襄阳同济堂做出全额补偿。

四、同济堂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项目具体会计处理情况

2012 年,同济堂科技存续分立出襄阳同济堂,同济堂科技将属于同济堂医

药的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资产分立给襄阳同济堂,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单位:万元

同济堂科技分 分立至襄阳同

会计科目及明细 分立依据

立前账面金额 济堂物流金额

0-3-57

同济堂科技分 分立至襄阳同

会计科目及明细 分立依据

立前账面金额 济堂物流金额

开发成本-土地征用

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款

及拆迁补偿费-土地 13,354.17 11,269.73

出让金

开发成本-土地征用

3,647.89 3,053.85 实际缴纳税金,税金缴款单

及拆迁补偿费-税金

在建工程-场地平整 按面积分摊,面积占比乘以总合

11,020.58 6,694.89

费 同价。

开发成本-土地征用

征地拆迁补偿合同,按土地取得

及拆迁补偿费-征地 6,207.38 5,189.47

时实际补偿金额。

拆迁补偿

开发成本-土地征用

实际金额,非税收入发票、银行

及拆迁补偿费-宗地 3.80 2.48

单据

测绘费

受益原则:可按各工程项目区分

在建工程-临时设施 1,764.84 1,656.55 的,直接归集至相应工程项目,

共同部分按合理标准进行分摊

受益原则:可按各工程项目区分

在建工程-基础设施 13,555.17 11,623.10 的,直接归集至相应工程项目,

共同部分按合理标准进行分摊

受益原则:可按各工程项目区分

在建工程-建安工程

36,492.50 23,112.18 的,直接归集至相应工程项目

受益原则:可按各工程项目区分

在建工程-装修工程

4,200.00 3,300.00 的,直接归集至相应工程项目

受益原则:可按各工程项目区分

在建工程-配套工程 3,090.00 3,090.00

的,直接归集至相应工程项目

受益原则:可按各工程项目区分

开发成本-前期工程

5,970.75 3,793.15 的,直接归集至相应工程项目,

共同部分按合理标准进行分摊

受益原则:可按各工程项目区分

开发成本-开发间接

1,186.14 720.57 的,直接归集至相应工程项目,

费用

共同部分按合理标准进行分摊

其他非流动资产-预 按合同,根据实际预付款情况确

370.00 370.00

付工程款 认

其他非流动资产-预 按合同,根据实际预付款情况确

1,500.00 1,500.00

付设备款 认

四、对同济堂医药合并报表的影响

2014 年 12 月,同济堂医药收购了襄阳同济堂 100%股权,该收购构成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同济堂医药编制申报报表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自合并日当期期初合并襄阳同济堂的财务报表,并对 2013 年、2012 年的比较报

0-3-58

表进行了调整。对同济堂医药申报期合并报表的具体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或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或

财务报表项目

2014 年度 或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固定资产 68,753.72 - -

在建工程 28,429.84 87,583.63 50,467.44

无形资产 32,125.13 32,881.41 25,770.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647.82 11,854.35 1,870.00

其他应收款 -151,426.84 -133,746.18 -78,589.92

资本公积 - 200.00 200.00

未分配利润 -2,670.34 -1,626.79 -681.87

管理费用 1,043.55 944.92 681.8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5,143.12 52,871.35 24,663.83

的现金

综上,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项目的会计处理及同济堂医药合并报表的编制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全资子公司襄阳同济堂襄阳健康产

业园项目已合法取得项目用地,办理了用地规划许可等合法手续,现已开工建设,

但部分工程存在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即先行开工建设的

情况。虽其已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项目现

场办公会议纪要》(93 期)和襄阳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

园项目建设现场办公会的会议纪要》([2013]第 11 号),在襄阳市政府部门支持

下正在加快完善相关手续,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项目可能受到处罚而遭受损失。但

是襄阳高新区管理委员会[2013]第 11 号明确表示对上述“未批先建”建筑免予

处罚;且同济堂控股已出具承诺,若襄阳同济堂因此受到处罚而遭受任何损失,

同济堂控股将对襄阳同济堂做出全额补偿。因此,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襄阳同济堂

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项目的不规范施工情况不会对本次交易作价构成重大影响,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项目的会计处理及同济堂医

药合并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0-3-59

20.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就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项目相关资产项目的

入账依据进行专项核查,并就核查范围和核查方法能否充分保证襄阳健康物流

产业园项目相关资产的真实、准确、完整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相关资产项目的核查范围

同济堂科技 2010 年至 2014 年的财务资料及相关资料;襄阳同济堂 2012 年

至 2015 年的财务资料及相关资料。

二、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相关资产项目的核查方法

1、对同济堂科技 2010 年至 2014 年的财务账套、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进行

检查。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核查金额

会计科目明细 核查比例

日累计发生额(万元) (万元)

预付账款-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1,001.58 1,001.58 100.00%

预付账款-浙江国祥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7,987.02 7,987.02 100.00%

预付账款-湖北盛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394.87 1,264.87 90.68%

预付账款-湖北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6,697.52 132,027.76 90.00%

在建工程-临时设施 1,764.84 1,759.14 99.68%

在建工程-场地平整 11,020.58 10,990.58 99.73%

在建工程-基础设施 21,805.74 20,464.70 93.85%

在建工程-建安工程 72,648.71 65,383.84 90.00%

在建工程-装修工程 10,253.12 9,227.81 90.00%

在建工程-配套工程 5,710.00 5,090.00 89.14%

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44,953.58 40,353.76 89.77%

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 9,504.79 9,487.61 99.82%

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 2,052.11 1,846.90 90%

2、对襄阳同济堂 2012 年至 2015 年的财务账套、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进行

检查。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核查金额 核查比

会计科目明细

累计发生额(万元) (万元) 例

预付账款-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1,001.58 1,001.58 100%

预付账款-浙江国祥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7,987.02 7,987.02 100%

0-3-6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核查金额 核查比

会计科目明细

累计发生额(万元) (万元) 例

预付账款-湖北盛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394.87 1,394.87 100%

预付账款-湖北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264.35 9,264.35 100%

在建工程-临时设施 1,656.55 1,656.55 100%

在建工程-场地平整 6,694.89 6,694.89 100%

在建工程-基础设施 25,339.51 25,339.51 100%

在建工程-建安工程 42,791.60 42,791.60 100%

在建工程-装修工程 7,477.60 7,477.60 100%

在建工程-配套工程 5,010.00 5,010.00 100%

无形资产-土地 34,051.13 34,051.13 100%

对襄阳同济堂 2015 年的在建工程增加进行了核查,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

形资产的摊销进行了核查。

3、询问管理层当年在建工程的增加情况,并与编制的在建工程的明细表进

行核对;检查在建工程增加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如立项申请、施工合同、发票、

工程物资请购申请、付款单据、建设合同、工程结算书等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

确。

(1)合同核查情况

合同金额 履行

合同名称 工程名称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承包方

(万元) 情况

同济堂健康产业 湖北远大建设集

建设工程 按照施工图纸及图纸说明中 已完

园道路网管工程 团有限公司 6,659.62

施工合同 的要求建设道路 ABD 段 工

(A、B、D 段)

同济堂健康产业 襄樊市宏基岩土

建设工程 按照施工图纸及图纸说明中 已完

园道路网管工程 工程有限公司 4,780.06

施工合同 的要求建设道路 C 段 工

(C 段)

建设工程 襄樊同济堂健康产业园方案 武汉国储建筑设

襄樊同济堂健康 已完

设计合同 设计、规划设计、可行性研 计有限公司 751.16

产业园工程设计 工

(一) 究以及模型制作

建设工程 武汉国储建筑设

襄樊同济堂健康 襄樊同济堂健康产业园装修 已完

设计合同 计有限公司 1,187.75

产业园装修设计 设计 工

(二)

建设工程 市 场 1#2#3#4# 湖北建盛工程项

委托监理市场 1#2#3#4#楼、 已完

委托监理 楼、呼叫 1#2#楼、 目管理有限公司 974.35

呼叫 1#2#楼、物流仓储 1#2# 工

合同 物流仓储 1#2#

建设工程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试桩及工 襄樊科峰建设工

同济堂襄樊健康 已完

质量检测 程桩的静载荷抗压试验、低 程质量检测有限 557.38

产业园 工

合同 应变检测工作 公司

0-3-61

合同金额 履行

合同名称 工程名称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承包方

(万元) 情况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平整场地 南京美航工程机

建设工程 同济堂健康产业 工程机械设备及材料,土地 械有限公司 已完

11,020.58

施工合同 园平整场地工程 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平场,清 工

淤换填

建设工程 同济堂健康产业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室外网管 江苏建工集团有 完成

14,359.12

施工合同 园室外管网工程 工程的建设 限公司 60%

襄阳同济堂健康产业园消防 深圳捷星工程实

工程包括:图纸范围内防火 业有限公司武汉

建设工程 襄樊同济堂健康 完成

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 分公司 4,180.26

施工合同 产业园消防工程 65%

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急

照明系统、自动喷淋系统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仓库 湖北远大建设工

建设工程 同济堂襄阳健康 已完

1#楼图纸范围内的土建、钢 程有限公司 2,973.26

施工合同 产业园仓库 1#楼 工

结构、电气、给排水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仓库 湖北远大建设工

建设工程 同济堂襄阳健康 完成

2#楼图纸范围内的土建、钢 程有限公司 2,973.26

施工合同 产业园仓库 2#楼 50%

结构、电气、给排水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市场 湖北远大建设工

建设工程 同济堂襄阳健康 已完

1#楼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电 程有限公司 15,081.39

施工合同 产品市场 1#楼 工

气、给排水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市场 湖北远大建设工

建设工程 同济堂襄阳健康 已完

2#楼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电 程有限公司 15,006.36

施工合同 产品市场 2#楼 工

气、给排水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呼叫 湖北远大建设工

建设工程 同济堂襄阳健康 已完

1#楼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电 程有限公司 4,122.49

施工合同 产业园呼叫 1#楼 工

气、给排水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呼叫 湖北远大建设工

建设工程 同济堂襄阳健康 已完

2#楼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电 程有限公司 4,122.49

施工合同 产业园呼叫 2#楼 工

气、给排水

同济堂健康产品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市场 湖北远大建设工

建设工程 完成

市场 1#楼装修工 1#楼图纸范围内的石工、泥 程有限公司 4,782.95

施工合同 65%

程 土、木工、水电工漆工等

同济堂健康产品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市场 湖北远大建设工

建设工程 完成

市场 2#楼装修工 2#楼图纸范围内的石工、泥 程有限公司 4,621.90

施工合同 65%

程 土、木工、水电工漆工等

同济堂健康产业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呼叫 湖北远大建设工

建设工程 完成

园呼叫 1#楼装修 1#楼图纸范围内的石工、泥 程有限公司 2,418.41

施工合同 65%

工程 土、木工、水电工漆工等

同济堂健康产业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呼叫 湖北远大建设工

建设工程 完成

园呼叫 2#楼装修 2#楼图纸范围内的石工、泥 程有限公司 2,418.41

施工合同 45%

工程 土、木工、水电工漆工等

建设工程 同济堂健康产业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仓储 湖北远大建设工 822.19 完成

0-3-62

合同金额 履行

合同名称 工程名称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承包方

(万元) 情况

施工合同 园仓储 1#楼装修 1#楼图纸范围内的石工、泥 程有限公司 80%

工程 土、木工、水电工漆工等

同济堂健康产业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仓储 湖北远大建设工

建设工程

园仓储 2#楼装修 2#楼图纸范围内的石工、泥 程有限公司 822.19 -

施工合同

工程 土、木工、水电工漆工等

快速电梯有限公 履行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呼 1、呼 2、

建设工程 同济堂健康产业 司 中,预

市场 1、市场 2,四栋楼电梯 1,669.30

施工合同 园电梯工程 付部分

采购及安装

款项

浙江国祥空调设 履行

建设工程 同济堂健康产业 备有限公司 中,预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一期工程 11,357.44

施工合同 园空调工程 付部分

款项

同济堂健康产业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市场 1#楼 湖北远大建设工

建设工程 完成

园人行天桥及采 及市场 2#楼人行天桥及采光 程有限公司 3,942.20

施工合同 70%

光天棚工程 天棚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市场 1#、 福建亨立建设集

建设工程 同济堂健康产业 完成

市场 2#、市场 3#、市场 4# 团有限公司 5,200.00

施工合同 园广场工程 85%

楼室外广场

湖北盛隆电力工 履行

程有限公司 中,预

建设工程 同济堂健康产业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变电工程 2,309.34 付部

施工合同 园变电工程

分款

建设工程 同济堂健康产业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一期 湖北远大建设工 完成

5,256.13

施工合同 园园林绿化工程 工程范围内的绿化工程 程有限公司 55%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招商中心 湖北远大建设工

建设工程 同济堂健康产业 已完

土建、安装装修及室外场平 程有限公司 584.43

施工合同 园招商中心 工

硬化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照明的采 湖北远大建设工

同济堂健康产业

建设工程 购及安装(含:电缆、电线 程有限公司 完成

园照明采购安装 977.59

施工合同 采购敷设、泛光灯具、金卤 50%

工程

灯光采购安装)

建设工程 同济堂健康产业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建筑小品 湖北远大建设工 完成

1,854.21

施工合同 园建筑小品工程 工程 程有限公司 60%

国有建设 出让人:中华人

合同编号:鄂 出让坐落于高新区台子湾

用地使用 民共和国湖北省

XYGX-2011-0003 村,面积为 100265.7 平方米 3,609.57

权出让合 襄阳市国土资源

7-出让 的宗地

同 局高新分局

国有建设 合同编号:鄂 出让坐落于高新区台子湾 出让人:中华人

用地使用 XYGX-2013-0000 村,面积为 62516.7 平方米的 民共和国湖北省 7,289.13

权出让合 5-出让 宗地 襄阳市国土资源

0-3-63

合同金额 履行

合同名称 工程名称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承包方

(万元) 情况

同 局高新分局

国有建设 出让人:中华人

合同编号:鄂 出让坐落于高新区邓城大

用地使用 民共和国湖北省

XFGX-2010-0001 道,面积为 227981.1 平方米 7,660.16

权出让合 襄阳市国土资源

2-出让 的宗地

同 局高新分局

(2)工程施工结算书核查情况

结算金额

项目名称 主要施工内容 施工单位

(万元)

1、大型土石方工程;2、建筑工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道路 湖北远大建设

程;3、市政土建工程;4、市政 6,659.62

网管工程(A、B、D 段) 集团有限公司

安装工程

1、大型土石方工程;2、建筑工 襄樊市宏基岩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道路

程;3、市政土建工程;4、市政 土工程有限公 4,780.06

网管工程(C 段)

安装工程 司

1、钢结构工程;2、建筑工程;3、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招商 装饰工程;4、电气、智能化、自 湖北远大建设

584.43

中心 动化控制及消防电气;5、市政土 集团有限公司

建工程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品市 1、大型土石方工程;2、建筑工 湖北远大建设

13,962.85

场 1#楼 程;3、装饰工程 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品市 安装工程:1、直接费用;2、措 湖北远大建设

1,118.54

场 1#楼 施项目费;3、施工管理费 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品市 1、大型土石方工程;2、建筑工 湖北远大建设

13,911.96

场 2#楼 程;3、装饰工程 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品市 安装工程:1、直接费用;2、措 湖北远大建设

1,094.40

场 2#楼 施项目费;3、施工管理费 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 1、大型土石方工程;2、建筑工 湖北远大建设

3,850.30

呼叫 1#楼 程;3、装饰工程 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 安装工程:1、直接费用;2、措 湖北远大建设

272.19

呼叫 1#楼 施项目费;3、施工管理费 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 1、大型土石方工程;2、建筑工 湖北远大建设

3,850.30

呼叫 2#楼主体 程;3、装饰工程 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 安装工程:1、直接费用;2、措 湖北远大建设

272.19

呼叫 2#楼主体 施项目费;3、施工管理费 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 1、大型土石方工程;2、建筑工 湖北远大建设

2,895.03

药品车间 1#主体 程;3、装饰工程 集团有限公司

1、直接费用;2、措施项目费;3、 江苏建工集团

同济堂产业园室外网管 14,359.12

施工管理费 有限公司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市场 湖北远大建设

1、建筑工程;2、装饰工程 4,782.95

1#楼装饰 集团有限公司

0-3-64

结算金额

项目名称 主要施工内容 施工单位

(万元)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市场 湖北远大建设

1、建筑工程;2、装饰工程 4,621.90

2#楼装饰 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呼叫 湖北远大建设

1、建筑工程;2、装饰工程 2,418.41

中心 1#楼装饰 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呼叫 湖北远大建设

1、建筑工程;2、装饰工程 2,418.41

中心 2#楼装饰 集团有限公司

4、进行实地查看,并对实物资产进行了盘点,检查施工记录,检查是否存

在非正常长期停工。

时间 主要施工内容描述 施工单位

市场 1 号楼:1 月安装三层 D 区梁板钢筋、浇筑砫;3 月四 湖北远大建设

2012 年 层 D 区安装版面底模;5 月层面 A 区找平;7 月砌筑一层 A 集团有限公司

区内墙;11 月砌筑二层 A 区内墙;

市场 2 号楼:1 月浇灌三层 D 区砫;3 月安装四层 D 区梁板 湖北远大建设

2012 年 钢筋;5 月层面 B 区找平;7 月砌筑一层 A 区内墙;11 月砌 集团有限公司

筑一层 D 区内墙;

呼叫 1 号楼:1 月施工八层顶面防水;3 月刮外墙腻子;5 月 湖北远大建设

2012 年

焊接进口车道钢架;7 月砌筑二层内墙;11 月砌筑六层内墙; 集团有限公司

呼叫 2 号楼:1 月八楼顶面砂浆找平;3 月安装外墙玻璃;5 湖北远大建设

2012 年

月焊接进口车道钢架; 集团有限公司

市场 1 号楼:1 月砌筑 C 区内墙;3 月砌筑三层 A 区内墙隔 湖北远大建设

2013 年 断;5 月砌筑三层 C 区内墙隔断;9 月铺设一层 A 区地砖; 集团有限公司

11 月铺设一层 C 区地砖;

市场 2 号楼:1 月砌筑 B 区内墙;3 月砌筑三层 B 区内墙隔 湖北远大建设

2013 年 断;5 月砌筑三层 C 区内墙隔断;9 月铺设一层 D 区地砖; 集团有限公司

11 月铺设一层 D 区地砖;

呼叫 1 号楼:1 月砌筑八楼内墙;3 月铺设三层卫生间瓷砖; 湖北远大建设

2013 年 5 月铺设四层卫生间瓷砖;9 月完成八层地面找平;11 月铺 集团有限公司

设楼梯间地砖;

呼叫 2 号楼:3 月砌筑二层内墙隔断;6 月砌筑六层内墙;9 湖北远大建设

2013 年

月完成内墙隔断开始粉刷;11 月铺设楼梯间地砖; 集团有限公司

呼叫 1 号楼:4 月刮外墙涂料、东侧墙、南侧墙刮腻子、修 湖北远大建设

补挖破的管道;5 月东侧墙刷碳漆、一楼干控黑色花岗岩;6 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

月大圆弧石材干控完成小圆弧搭设脚架、北侧涂料施工;9

月外墙涂料完成;11 月地下室磨地坪;

呼叫 2 号楼:4 月窗户临时水电接通、砌二楼隔断墙、卫生 湖北远大建设

间、楼梯间砖、外墙粉刷;5 月焊接玻璃幕墙骨、一楼砌干 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

控、二楼安装临时水电;6 月南侧靠西向玻璃幕墙安装完成;

7 月室内粉墙;11 月南侧刮腻子粉、粉刷内部墙;

2014 年 市场 1 号楼:4 月南侧粉刷墙、安装消防外网沟糟、重新安 湖北远大建设

0-3-65

时间 主要施工内容描述 施工单位

装电缆;5 月东侧消防水管打压完成;6 月东侧消防水管打压 集团有限公司

灌水试用完成合格;9 月南侧场地硬化;11 月外围亮化灯安

装;

市场 2 号楼:9 月西侧碾压场地;11 月外围亮化灯安装; 湖北远大建设

2014 年

集团有限公司

药品分装车间 1 号楼:6 月开挖南侧消防管道;7 月砌筑南侧 湖北远大建设

2014 年

阀门井;9 月东侧抽水;10 月东侧开挖化粪池。 集团有限公司

药品分装车间 2 号楼:6 月南侧埋没消防水管;7 月消防水管 湖北远大建设

2014 年

试压; 集团有限公司

市场 1 号楼:1 月东侧花岗岩铺设完成;2 月楼内墙粉刷;3 湖北远大建设

2015 年 月室内采光天棚钢筋、结构焊接、施工内墙墙粉、玻璃幕墙 集团有限公司

1-6 月 安装;4 月安装玻璃幕墙;5 月安装广告喷彩、安装玻璃幕墙;

6 月安装东侧景观灯、安装玻璃幕墙。

2015 年 市场 2 号楼:3 月玻璃幕墙安装;4 月玻璃幕墙安装;5 月装 湖北远大建设

1-6 月 玻璃幕墙;6 月装玻璃幕墙、北侧场地硬化; 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 呼叫 1 号楼:1 月安装室内空调;2 月室外消防管焊接、网场 湖北远大建设

1-6 月 回填、安装空调管道;6 月安装房顶水箱. 集团有限公司

呼叫 2 号楼:1 月窗户安装完成、通过监理程序;2 月内墙粉 湖北远大建设

2015 年

刷;3 月室外网管开挖、室外消防管焊接、安装顶楼水箱;4 集团有限公司

1-6 月

月楼消防管分段打压、室外回填;5 月种植草坪

2015 年 药品分装车间 1 号楼:3 月供电公司勘察现场,测量转修线 湖北远大建设

1-6 月 塔基站位置;4 月线塔完成 。 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 药品分装车间 2 号楼:4 月线塔完成 ,车间钢栓现场加工; 湖北远大建设

1-6 月 集团有限公司

5、检查利息资本化是否正确,复核计算资本化利息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率、

实际支出数以及资本化的开始和停止时间。

资本累计支出 占用借款金额 当期利息资本化 累计利息资

时间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本化(万元)

2012 年度 47,295.55 25,084.53 1,950.30 3,171.88

2013 年度 82,126.84 32,316.36 2,284.90 5,456.79

2014 年度 89,189.23 35,025.68 2,537.55 7,994.33

2015 年 1-6 月 30,880.42 10,566.11 732.63 8,726.96

襄阳健康物流园产业园项目 2010 年开始施工建设,根据项目建设占用银行

借款的情况,利息资本化开始时间为 2011 年 1 月,施工期间不存在需停止利息

资本化的情况。

6、对主要施工方进行现场走访了解,并对施工合同条款、工程结算情况进

行了询证。

0-3-66

(1)合同询证情况

合同金额 询证情

合同名称 工程名称 合同主要内容及条款

(万元) 况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按照施工图纸及图纸说明中的要

工程施工合 道路网管工程(A、 6,659.62 相符

求建设道路 ABD 段

同 B、D 段)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仓库 1#楼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

工程施工合 图纸范围内的土建、钢结构、电气、 2,973.26 相符

业园仓库 1#楼

同 给排水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仓库 2#楼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

工程施工合 图纸范围内的土建、钢结构、电气、 2,973.26 相符

业园仓库 2#楼

同 给排水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市场 1#楼

工程施工合 15,081.39 相符

品市场 1#楼 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电气、给排水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市场 2#楼

工程施工合 15,006.36 相符

品市场 2#楼 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电气、给排水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呼叫 1#楼

工程施工合 4,122.49 相符

业园呼叫 1#楼 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电气、给排水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呼叫 2#楼

工程施工合 4,122.49 相符

业园呼叫 2#楼 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电气、给排水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市场 1#楼

同济堂健康产品市

工程施工合 图纸范围内的石工、泥土、木工、 4,782.95 相符

场 1#楼装修工程

同 水电工漆工等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市场 2#楼

同济堂健康产品市

工程施工合 图纸范围内的石工、泥土、木工、 4,621.90 相符

场 2#楼装修工程

同 水电工漆工等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呼叫 1#楼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工程施工合 图纸范围内的石工、泥土、木工、 2,418.41 相符

呼叫 1#楼装修工程

同 水电工漆工等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呼叫 2#楼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工程施工合 图纸范围内的石工、泥土、木工、 2,418.41 相符

呼叫 2#楼装修工程

同 水电工漆工等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仓储 1#楼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工程施工合 图纸范围内的石工、泥土、木工、 822.19 相符

仓储 1#楼装修工程

同 水电工漆工等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仓储 2#楼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工程施工合 图纸范围内的石工、泥土、木工、 822.19 相符

仓储 2#楼装修工程

同 水电工漆工等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市场 1#楼及市 3,942.20 相符

0-3-67

合同金额 询证情

合同名称 工程名称 合同主要内容及条款

(万元) 况

工程施工合 人行天桥及采光天 场 2#楼人行天桥及采光天棚

同 棚工程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一期工程

工程施工合 5,256.13 相符

园林绿化工程 范围内的绿化工程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招商中心土建、

工程施工合 584.43 相符

招商中心 安装装修及室外场平硬化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照明的采购及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工程施工合 安装(含:电缆、电线采购敷设、 977.59 相符

照明采购安装工程

同 泛光灯具、金卤灯光采购安装)

湖北省建设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工程施工合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建筑小品工程 1,854.21 相符

建筑小品工程

(2)工程施工结算书询证情况

结算金额 询证情

项目名称 主要施工内容 施工单位

(万元) 况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1、大型土石方工程;2、建筑

湖北远大建设

道路网管工程(A、 工程;3、市政土建工程;4、 6,659.62 相符

集团有限公

B、D 段) 市政安装工程

1、钢结构工程;2、建筑工程;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3、装饰工程;4、电气、智能 湖北远大建设

584.43 相符

招商中心 化、自动化控制及消防电气;5、 集团有限公

市政土建工程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1、大型土石方工程;2、建筑 湖北远大建设

13,962.85 相符

市场 1#楼主体 工程;3、装饰工程 集团有限公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安装工程:1、直接费用;2、 湖北远大建设

1,118.54 相符

市场 1#楼主体 措施项目费;3、施工管理费 集团有限公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1、大型土石方工程;2、建筑 湖北远大建设

13,911.96 相符

市场 2#楼主体 工程;3、装饰工程 集团有限公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安装工程:1、直接费用;2、 湖北远大建设

1,094.40 相符

市场 2#楼主体 措施项目费;3、施工管理费 集团有限公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1、大型土石方工程;2、建筑 湖北远大建设

3,850.30 相符

呼叫 1#楼主体 工程;3、装饰工程 集团有限公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安装工程:1、直接费用;2、 湖北远大建设

272.19 相符

呼叫 1#楼主体 措施项目费;3、施工管理费 集团有限公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1、大型土石方工程;2、建筑 湖北远大建设

3,850.30 相符

呼叫 2#楼主体 工程;3、装饰工程 集团有限公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安装工程:1、直接费用;2、 湖北远大建设

272.19 相符

呼叫 2#楼主体 措施项目费;3、施工管理费 集团有限公

0-3-68

结算金额 询证情

项目名称 主要施工内容 施工单位

(万元) 况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1、大型土石方工程;2、建筑 湖北远大建设

2,895.03 相符

药品车间 1#主体 工程;3、装饰工程 集团有限公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湖北远大建设

1、建筑工程;2、装饰工程 4,782.95 相符

市场 1#楼装饰 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湖北远大建设

1、建筑工程;2、装饰工程 4,621.90 相符

市场 2#楼装饰 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湖北远大建设

1、建筑工程;2、装饰工程 2,418.41 相符

呼叫中心 1#楼装饰 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堂健康产业园 湖北远大建设

1、建筑工程;2、装饰工程 2,418.41 相符

呼叫中心 2#楼装饰 集团有限公司

7、检查了预付设备款和预付工程款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对供应商进行

了询证。

单位:万元

询证

单位名称 合同主要内容 2015.6.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情况

浙江国祥空 空调安装工程、负

调设备有限 责出卖人支付的全 7,987.02 7,987.02 4,700.00 1,500.00 相符

公司 部设备的质量保修

湖北盛隆电 电气管线工程、设

力工程有限 备安装工程、装饰 1,394.87 1,394.87 810.00 370.00 相符

公司 装修工程

仓储 1、2 号楼、市

湖北远大建 场 1、2 号楼、呼叫

设集团有限 1、2 号楼的主体工 6,535.57 9,264.35 6,264.35 相符

公司 程和装修和道路

ABD 段建设

呼叫中心 1 号楼、

快速电梯有 号楼、市场 1 号楼、

1,001.58 1,001.58 80.00 相符

限公司 2 号楼四栋楼的电

梯采购及安装

8、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固定资产折旧进行了重新计算。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同济堂医药襄阳健康产业园项

目相关资产项目的入账依据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对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

的审计证据进行了复核。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范围和方法充分、有效,同济堂医

0-3-69

药襄阳健康产业园相关资产真实、准确、完整。

21.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收益法评估采用永续增长的方式进行预测,

稳定期销售收入及成本费用等名义增长率 2.34%。请你公司结合同济堂医药经

营方式、产品特点、药品价格变化趋势、行业周期等,补充披露收益法评估中

确定名义增长率的合理性,以及对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

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按经济学的理论,实际经济增长率是名义经济增长率剔除通货膨胀率,代表

经济增长的实际水平。对销售收入的预测主要从两个方面考虑,第一考虑企业竞

争、市场因素对销售收入增长率的绝对影响,另一方面考虑通货膨胀物价因素对

销售收入增长率的相对影响。

对通货膨胀有多种解释,一般经济学家认可的概念是:在信用货币制度下,

流通中的货币数量超过经济实际需要而引起的货币贬值和物价水平全面而持续

的上涨。跟通货膨胀对应的,是通货紧缩,也就是流通中的货币量小于货币的实

际需求量。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近 10 年的 CPI/PPI 数据如下:

全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时间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

(PPI)

2005 年 101.80 104.90

2006 年 101.50 103.00

2007 年 104.80 103.10

2008 年 105.90 106.90

2009 年 99.30 94.60

2010 年 103.30 105.50

2011 年 105.40 106.00

2012 年 102.60 98.30

2013 年 102.60 98.10

2014 年 102.00 98.10

平均值 102.90 101.77

CPI/PPI 数据平均 102.34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近 10 年的 CPI/PPI 数据显示, 中国经济除 2009 年

0-3-70

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呈通货紧缩态势外,其余 9 年均呈通货膨胀态势,10 年的

平均 CPI 为 102.90,10 年的平均 PPI 为 101.77,10 年 CPI/PPI 的平均值为 2.34%。

收益法计算中折现率的计算公式:

WACC=Re×E/(D+E)+Rd×(1-T)×D/(D+E)

其中:Re=股权回报率;Rd=债权收益率;T=所得税数;D=负息负债;

E=股权公平市场价值

Re=Rf+β×ERP+Rs

其中:Re=股权回报率;

Rf=无风险回报率(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

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本次评估我们在沪、深两市选择从评

估基准日到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超过 10 年期的国债,并计算其到期平均收益

率,取所有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 4.24%作为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

β=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Rs=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鉴于国家确定国债收益率时已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对利率的影响,根据收益口

径必须与折现率相匹配的评估原理,因此本次收益预测考虑了 2.34%的通货膨胀

率,此考虑是合理的,只有考虑物价上涨因素,收益法评估结果才能更真实地与

国家经济实际情况相吻合。

因本次收益预测年度、永续年度的收入、成本、费用均考虑了 2.34%的物价

上涨因素,因此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不大。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鉴于国家确定国债收益率时已考虑通货膨胀因

素对利率的影响,根据收益口径必须与折现率相匹配的评估原理,收益法评估中

考虑名义增长率是合理的,只有考虑物价上涨因素,收益法评估结果才能更真实

0-3-71

地与国家经济实际情况相吻合。且本次收益预测年度、永续年度的收入、成本、

费用均考虑了 2.34%的物价上涨因素,因此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不大。

22.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子公司襄阳同济堂物流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其中对于部分商业性质在建工程项目(市场 1#楼、

市场 2#楼)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请你公司结合上述在建工程项目未来用途和

收益实现方式,补充披露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的依据及适当性,评估增值

的原因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襄阳同济堂市场 1#、2#楼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的依据及适当性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第二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不动产

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

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

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由于市场 1#楼、市场 2#楼规划设

计用途为商业用房、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于评估基准日房屋主体结构已完

工,装修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正在进行中,为具有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根据《资

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具有开发和再开发潜力的房地

产,适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即在估算各市场楼开发完成后的开发价值的基础

上,减去未来的续建成本、管理费用、利息、利润、销售税费和购买方购买在建

工程税费等,以此求取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襄阳国用(2014)第 420606011002GB00325 号、《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gyyd20110304、《用地规划条件》编号 gyyd20110304、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使用)条件》编号 zhyd2013110684、襄阳市城市规划局

高新分局出具的《告知函》等资料显示以及市场 1#楼、市场 2#楼设计用途,房

屋建成后的用途为商用用房。市场 1#、2#楼未来收益实现方式有出售和出租。

根据当地人的消费习惯,购房较租房意愿大,故形成房屋出租租金水平偏低,即

租售比偏低,在采用假设开发法时,通过出租方式测算出市场楼的市场价值与当

0-3-72

地房地产价格水平不相符;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同济堂襄阳健康

产业园项目现场办公会议纪要》(93 期)显示,该市场 1#、2#楼建成、并完成相

关手续后,可对外销售,故本次评估,则选用销售方式,采取假设开发法进行评

估,该方法测算出的评估价值比较符合当地房地产价格水平。

因此,襄阳同济堂市场 1#、2#楼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的依据充分、适

当。

二、襄阳同济堂市场 1#、2#楼评估增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市场 1#、2#楼账面值合计为 77,411.73 万元(包含已转固的市场 1#、2#楼房

屋主体、在建工程中市场 1#、2#楼装修工程、62,516.70 平方米批发零售用地、

以及通过价值体现原则分摊计入市场 1#楼、2#楼的配套工程等的账面价值),评

估值为 108,386.86 万元,评估增值合计 30,975.13 万元,增值率为 40.01%,增值

主要原因:市场 1#、2#楼账面价值为原始建造成本,未考虑物价上涨和在建项

目的开发利润,而采用假设开发法测算出评估价值已充分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和项

目的开发利润。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项目于 2009 年 11 月开工建设,考虑到近

几年来人员工资、机械费等费用上涨幅度,结合襄阳近几年来商业房地产投资的

开发利润情况,襄阳同济堂市场 1#、2#楼评估增值在合理的范围内。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襄阳同济堂市场 1#、2#楼采用假设开发法进

行评估的依据充分、适当,评估增值在合理范围内。

23.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合并报表预计 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87.08

亿元,实现净利润 3.81 亿元。同时,收益法评估对以后年度营业收入的预测中,

同济堂医药母公司 2016 年和 2017 年销售收入增长率较高,主要原因为并购或

托管医院影响。请你公司:1)结合 2014 年同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实现情况,

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 2015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预测的可实现性。2)结合行业

发展、竞争优势、现有合同或协议、未来资本性支出预测等情况,补充披露收

益法评估中同济堂医药母公司 2016 和 2017 年收入预测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

0-3-73

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同济堂医药(母公司)历史收入及预测情况

1、同济堂医药(母公司)历史收入及增长情况

同济堂医药(母公司)的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组成。主

营业务收入历史总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2 月

医药批发业务 379,526.42 382,410.97 425,982.56 62,827.30

增长率 13.54% 0.76% 11.39%

占收入的比重 82.52% 82.43% 84.22% 84.62%

零售配送业务 80,406.76 81,518.85 79,843.12 11,416.75

增长率 -1.10% 1.38% -2.06%

占收入的比重 17.48% 17.57% 15.78% 15.38%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459,933.18 463,929.83 505,825.68 74,244.05

增长率 10.67% 0.87% 9.03%

从上表可知,同济堂医药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医药批发与零售配送两大类

收入。从业务构成上看,同济堂医药各类业务收入占比比较稳定,其中医药批发

业务收入占收入的比重较大,为 82.52%至 84.22%之间;零售配送收入占收入的

比重较小,为 15.78%至 17.57%之间。

从收入增幅看,医药批发业务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增长率分别为

13.54%、0.76%、11.39%,幅度变化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1、受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影响。2012 年度,部分区域基层医疗机构执行基本

药物目录标准存在差异性,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执行的是 2011 年度的基药目录,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二级)执行的是 2008 年度的基药目录,而从国家到地方

区域均有不同幅度调整的新的基本药物配套制度文件出台,整个医药行业对未来

的市场发展持保守策略,医疗机构基于新旧基本药物政策调整预期而调整了库存

策略,2013 年初,《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正式公布。

2、受区域医疗机构招标影响。部分区域在 2011 年度就公布医疗机构药品招

0-3-74

标公告,受过渡期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影响,直到 2013 年底才公布中标目录,这

期间,医疗机构的用药计划在品种选择和数量上均产生一定弹性,而且 2013 年

新的药品招标结果时,中标药品价格差异较大,同时,国家和省政府出台了一系

列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规范性文件,使得医疗机构对用药结构进行调整,均对

药品配送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3、受新版 GMP 认证的影响。2011 年 3 月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下称新版 GMP)正式施行。新版 GMP 与 98 版相比从管理和技术要求

上有相当大提高,特别是对药品生产企业无菌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方面提出了很

高的要求。国家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涉及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

生产,应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新版药品 GMP 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

产均应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新版药品 GMP 要求。未达到新版药品 GMP

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这使得从 2011 年起,

相当多的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的生产采取了减产甚至停产的措施,将大部分人力

物力特别是财力,投入到新版 GMP 相应的改造工作中。这样也对药品批发流通

企业的业务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通过 2013-2014 年的过渡和整理时期,国家的相关政策调控,出现的问题得

到了良好的解决。首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和常用低价药品清单

已经公布实施;其次区域各层级医疗机构药品招标系列工作已经基本完成。2014

年收入增长率随即恢复至 12.24%,与 2012 年增长率接近。

零售配送业务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增长率分别为-1.10%、1.38%、-2.06%,

增长幅度变化较小,主要是零售配送业务的消费群体为社会零星客户,其消费为

刚性需求,不受上述三因素影响。

2、同济堂医药(母公司)未来预测收入及增长情况

2015-2017 年,同济堂医药未来预测收入及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项目名称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3-12 月

医药批发业务 425,982.56 453,388.57 390,561.27 533,597.54 600,692.09

0-3-75

2015 年

项目名称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3-12 月

增长率 11.39% 6.43% 17.69% 12.57%

占收入的比重 84.22% 84.69% 84.70% 86.38% 87.43%

零售配送业务 79,843.12 81,956.59 70,539.84 84,126.00 86,352.83

增长率 -2.06% 2.65% 2.65% 2.65%

占收入的比重 15.78% 15.31% 15.30% 13.62% 12.57%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505,825.68 535,345.16 461,101.11 617,723.54 687,044.92

增长率 9.03% 5.84% 15.39% 11.22%

二、同济堂医药(母公司)2015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预测的可实现性

在本次收益法预测中,与上年度比,2014 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为 9.03%,

2015 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为 5.84%,主要考虑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可能会分

散管理层一些精力,预测比较保守。根据同济堂医药(母公司)2015 年 1-10 月

的利润表(未审),2015 年 1-10 月已实现收入 427,267.92 万元,已实现利润

20,784.88 万元。2015 年 1-10 月根据进度计算应实现收入 446,267.46 万元,应实

现利润 19,729.61 万元,已实现收入与进度收入比少 18,999.54 万元,原因为 10-12

月为销售旺季,11 月-12 月销售预计会突破进度收入,预测 535,520.96 万元收入

可实现程度较高,已实现利润与进度利润比多 1,055.27 万元,可实现性程度较高。

综上,同济堂医药(母公司)2015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预测的可实现性程

度较高。

三、同济堂医药母公司 2016 和 2017 年收入预测的合理性

未来几年,同济堂医药在现有业务结构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医院药房托管等

医疗机构集中配送业务,努力保证业务收入稳定可持续增长。目前,同济堂医药

已完成 8 家医院的尽职调查,形成了初步合作意向。根据同济堂医药对 8 家医院

合作后的业务收入及预测,2015 年-2017 年,医院药房托管等集中配送业务预计

产生医药批发业务收入分别为 65,307.72 万元、76,700.17 万元、83,548.22 万元。

考虑到签订相关协议时间滞后因素,在本次评估预测中,同济堂医药 2015 年未

考虑该等医疗机构集中配送批发业务收入,2016 年仅考虑 2015 年已签订长期战

略合作合同或股权合作框架协议的三家二级以上医院,该三家医院协议签订后可

由同济堂医药统一集中供药。根据三家医院历史财务资料及自身增长比例计算,

同济堂医药 2016 年将新增医药批发业务收入为 18,351.78 万元,如现有医药批发

0-3-76

业务 2016 年考虑 11%的增长率,医药批发业务收入为 515,037.63 万元,两者合

计收入约为 533,597.54 万元,增幅可望达到 17.69%。另外,再考虑零售配送业

务 2016 年 2.65%的增长率。因此,同济堂医药 2016 年批发业务收入与零售配送

业务收入合计增幅达到 15.39%的可实现度较高。

2016 年上半年,同济堂医药未签约已做完尽职调查的 8 家医院有望签约,

同济堂医药 2017 年医院药房托管等医疗机构集中配送业务收入预计为 83,548.21

万元,因此,在保持 2016 年实现医药批发业务收入 533,597.54 万元的基础上,

同济堂医药 2017 年医药批发业务收入可达到 617,145.75 万元,比 2017 年医药批

发业务收入预测数 600,692.09 万元高 16,453.66 万元。另外,再考虑零售配送业

务 2.65%的增长率,同济堂医药 2017 年可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1.22%的增长,该

等预测测算依据合理,符合同济堂医药实际业务发展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 2015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预测可

实现;同济堂医药母公司 2016 和 2017 年收入预测合理。

24.请你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结合行业政

策、客户拓展、技术及管理水平、市场占有率等情况,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的

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行业政策

2009 年 3 月 17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

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零售药店连锁经营,提高农村

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

并和联合重组,力争全国百强制药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销售额分别占行业总额的

50%和 85%以上。2012 年 4 月 18 日,国务院发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2

年主要工作安排》,鼓励医药流通行业进行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

0-3-77

重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鼓励通过提高行业集中度、以信息化

带动现代医药物流发展、加快发展药品连锁经营、改进药品经营模式及药品流通

企业“走出去”等多种方式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2015 年 3 月 2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

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药品集中采购方向不变,将公立医院用药全部放在省

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改

革,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公平竞争,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目前,国家针对我国医疗体制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断出台

改革政策,核心目的是降低药品价格,使得广大群众得到实惠,而实现上述目的

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减少医药流通环节。当前我国医药流通环节多、医药流通企

业众多,行业存在“小而乱”的现象,行业集中度低。为解决上述问题,国家近

年来连续出台行业政策,促进行业内部兼并,努力提高行业集中度。同济堂医药

是全国主要民营医药流通企业之一,具有灵活的体制、机制及经营模式优势,一

直秉承市场化经营模式,业务从湖北拓展至北京、江苏、安徽、江西等省份,并

积极寻求收购兼并其他医药流通企业机会,已经发展成为我国主流的医药流通企

业之一,符合中国医药流通体制的改革方向及发展趋势,顺应国家提出的提高行

业集中的要求。在医药流通行业并购整合的背景下,同济堂医药在民营化市场机

制、经营规模、市场区域方面,与国有医药流通企业或中小企业相比具有一定竞

争优势。

二、客户拓展

目前,同济堂医药沿京广线、长江线、沿海线打造了覆盖“省-县(市)-乡

镇/社区”的三线三级战略物流配送体系,实现了药品配送的无缝中转。目前,

同济堂医药在北京、湖北、江西、江苏、安徽拥有 5 个省级医药物流配送中心、

30 多个自有及稳定合作的县(市)级医药物流配送站和 600 多个乡(镇)医药

物流配送点,拥有 700 多家医院及近万家社区诊所和乡镇卫生院客户,形成了较

为完善的网络销售渠道。通过建立完善的医药物流配送体系,同济堂医药一方面

不断拓展医药商业批发业务,目前已与数千家商业分销企业建立了供销关系;另

一方面大力发展医疗机构业务,特别是医院药房托管等集中配送业务。同济堂医

0-3-78

药通过建立广泛的供销客户关系、稳定的医疗机构长期合作关系以及一定数量的

医院药房托管关系,形成了同济堂医药的竞争优势。

三、技术及管理水平

医药流通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主要体现在物流技术和信息技术。物流

技术方面,同济堂医药作为医药流通行业内领先企业之一,采用了机械化、自动

化程度较高的物流技术,整个物流作业过程(仓储、分拣和配送)基本实现机械

化、自动化操作,作业效率高、差错率低;信息技术方面,同济堂医药在采用企

业 ERP 的基础上,将进销存财务及 GSP 融合起来,对医药企业在流通领域中全

面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的记录与调整,实现医药行业物流、资金流、

信息流和质量管理全过程的实时监控与动态管理,有效提高了企业信息化水平。

目前,同济堂医药直接参控股的企业 19 家,间接参股的 5 家,管理难度较

大。同济堂医药实行集团化内部管控体系,具有执行力强、协调成本低等优势,

实现总部和各分子公司利益目标一致;总部与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业务开展、

财务核算和人员安排等方面实行无缝连接,实行高度统一和集中管控,保证了整

个公司一盘棋,并对市场环境做出快速反应。同济堂医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没

有采用单一的“集中采购”模式,而是采取“集中采购”和“地方采购”相结合

的采购模式。对于全国性的产品,由同济堂医药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统一谈判价

格,统一采购,采购完成后再分别向各下属企业提供药品销售;对于区域性的少

数产品,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则由各下属企业分别与供应商谈判价格,分别采购

再报备,同济堂医药采购总部进行监督。为发挥同济堂医药整体规模优势,同济

堂医药从设立开始便以集中采购为主要采购方式,逐步提高集中采购的比例,以

归拢采购渠道,降低整体采购成本。

综上,同济堂医药采用了较为现代化的物流技术和信息技术,通过集团化管

控模式,有效降低了内部管理成本,实行“集中采购”为主的采购模式,实现了

规模化采购,最大限度的降低了采购成本,在物流技术、信息技术、内部管理、

采购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竞争力。

四、市场占有率

0-3-79

近年来,同济堂医药的销售规模逐年增长,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效益水平稳

步提高,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也日益凸显。

1、全国商业地位

根据商务部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发布的《2014 年医药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

析报告》(简称“商务部分析报告”),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排序,同济堂医药位

列全国第 31 位,在全国医药商业企业中定位为排名靠前的区域性医药商业企业。

2014 年,同济堂医药营业收入为 743,721.24 万元,根据《商务部分析报告》,

全国医药销售总额为 150,214,078 万元,同济堂医药销售全国市场占有率为

0.49%。

2、湖北省商业地位

根据《商务部分析报告》,2014 年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序中,同济堂医

药在湖北省内排名第三,前两位分别为九州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人福医药

有限公司。2014 年,湖北省医药销售总额为 5,351,772 万元,同济堂医药销售全

省市场占有率为 13.90%。

3、细分业务市场地位

同济堂医药核心业务为医药批发业务,主要面向医药分销企业和医疗机构进

行销售。2014 年,同济堂医药批发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63.07 亿元,占全国医药批

发市场 12,017 亿元的 0.53%;2014 年,同济堂医药零售配送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10.06 亿元,占全国医药零售市场 3,004 亿元的 0.33%。(数据来源:商务部《2014

年医药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地位

突出。

25.申请材料显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啤酒生产及销售,并涉足房地产、

果蔬加工、进出口贸易等领域。本次交易将啤酒相关的业务置出,注入医药流

0-3-80

通行业相关资产。请你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1)

结合财务指标,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来经营发

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2)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

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以及相应管理控制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财务指标,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

来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

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

本次交易前,啤酒花主营业务为啤酒生产及销售,并涉足房地产、果蔬加工、

进出口贸易等领域。本次交易将啤酒相关的业务置出,注入医药流通行业相关资

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业务彻底转型,主要从事医药流通相关业

务。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信审字[2015]第 29-00037 号备考审计报告,

假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已完成,上市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医药批发业务 323,620.01 85.13% 630,703.92 84.06%

医药零售配送 46,938.72 12.35% 100,571.26 13.40%

非医药产品销售 5,594.18 1.47% 12,446.06 1.66%

果蔬制品 3,295.92 0.87% 4,386.18 0.58%

房地产销售 705.09 0.19% 2,122.28 0.28%

钢材贸易 - 0.00% 46.29 0.01%

合计 380,153.92 100.00% 750,275.99 100.00%

2014 年度、2015 年 1-6 月,医药批发业务占比分别为 84.06%、85.13%,医

药零售配送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13.40%、12.35%,而承继的原有上市公司果蔬

加工、房地产销售及钢材贸易业务合计占比分别为 0.87%、1.06%,占上市公司

0-3-81

业务比例较低。

除医药流通业务外,上市公司其他非医药流通业务的经营主体包括:(1)新

疆乐活果蔬饮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果蔬加工业务,该公司注册资本 6,264 万元,

经营范围为胡萝卜、番茄种植、收购、销售;家畜产品收购、销售;废旧物资回

收;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2014 年末总资产 15,227.85 万元、净资产 3,671.99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494.10 万元、营业利润-324.50 万元。(2)新疆

啤酒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该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4 年末总资产 12,087.51 万元、净

资产 4,170.49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123.88 万元、营业利润-347.23 万

元。(3)阿拉山口啤酒花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钢材贸易业务,该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化工原料、有色金属、机电产品、

日用百货、现代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边境小额贸易、

钢材进口业务。2014 年末总资产 2,532.90 万元、净资产 2,411.01 万元,2014 年

实现营业收入 46.29 万元、营业利润-37.97 万元。

2、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

目前,啤酒花主营业务为啤酒生产及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将由啤酒生产销售业务转变为医药流通业务。同济堂医药秉承“国际管理、

全国连网”的经营理念,以“服务社会、关爱全民健康”为宗旨,以“创建一流

的药品流通企业”为目标,以专业的服务和态度致力于人类健康事业,为客户提

供专业的医药配送服务。

针对上市公司承继的原有果蔬加工、房地产、钢材贸易等业务,按照上市公

司的初步规划,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聚焦医药流通业务,对有利于业务

发展的人员和业务进行吸收,对不符合总体发展思路的果蔬加工、房地产、钢材

贸易等业务,在合适的时机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予以剥离或出售。

未来,同济堂医药将立足于医药流通行业,以行业整合和市场集中度提高的

历史机遇为契机,继续做大做强主营业务,通过在区域内设立或收购公司、分销

网络渗透下沉等方式,加强和完善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增强终端直接覆盖能

力;加快推进“汉南健康产业园项目”、“襄阳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和“基于

0-3-82

物联网的医药安全追溯系统”开发,建立健全现代物流配送网络和信息化管理系

统;稳固发展药房托管业务,推动药品零售配送、商业调拨等各项业务快速发展;

加强和巩固与上下游业务资源的合作关系,积极拓展增值服务、第三方物流等新

商业模式。通过加大品牌宣传建设、完善三线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优化医药物流

信息系统和拓展“药房托管”业务等途径,打造同济堂医药核心竞争优势,保持

同济堂医药在医药流通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3、未来业务管理模式

同济堂医药现在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剥离啤酒业务后所剩余的业务分属

不同行业,在业务模式、产品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按照初步计划,在剥离或出

售相关资产前,上市公司将保持原有房地产、果蔬加工、钢材贸易相对独立的运

营模式,以控股子公司的模式进行管理,具体的业务操作仍主要由原有管理层负

责,上市公司层面负责投资决策、风险管控、资源整合。

未来,上市公司将对非医药流通业务进行整合处置,在此之前,新疆乐活果

蔬饮品有限公司、新疆啤酒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啤酒花有限责任公

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求健全

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在规范运作方面与上市公司要求保持一致;在董

事会及管理层方面,上市公司将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改选上述公司的董事会,

并向其派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

二、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合

风险以及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1、整合计划

针对承继的上市公司原有果蔬加工、房地产及钢材贸易业务,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总体思路是予以整合剥离,对符合医药流通业务发展的人员和业务

予以保留;对不符合主业发展的,予以剥离和出售。鉴于相关资产剥离或出售存

在一定周期,因此上市公司计划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采取以下业务、资产、财务、

人员、机构等方面整合计划:

(1)业务整合

0-3-83

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果蔬加工业务,与同济堂医药业务存在一定关联性,

因此可暂时予以保留,对符合总体业务战略发展需要的业务,予以整合。鉴于该

业务目前处于亏损状态,上市公司将发挥在资金、经营管理方面的优势,在销售

网络和资金方面给予一定支持,尽快扭亏为盈;对于房地产业务,在销售完现有

库存后,予以剥离或出售;对于钢材贸易业务,将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后,予以

出售或清算。

(2)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暂时保持三家子公司资产的相对独立性。上市

公司将对三家子公司的资产进行分析评估,对原有的部分土地、厂房、房屋等资

产,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并以该等资产为基础,开拓新疆

医药流通市场。

(3)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把自身规范、成熟的财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引入

到同济堂医药和三家子公司,有效地防范其运营、财务风险,降低运营成本,提

高财务效率。具体包括:上市公司将对同济堂医药和三家子公司的财务制度体系、

会计核算体系等实行统一管理和监控,提高其财务核算及管理能力;实行预算管

理、统一调度资金,完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优化资金配置,发挥上市公司相

对的资本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委派财务人员对三家子公司的日常财务活动、预

算执行情况等重大事件进行监督控制;加强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通过财务整

合,确保符合上市公司要求。

(4)人员整合

上市公司将对三家子公司的董事会进行改选,以增强上市公司控制力。同时,

为保证各方面整合的稳步推进,上市公司除派出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外,将保持

现有三家子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稳定,并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保持经营活力并提升整合绩效。

(5)机构整合

上市公司将协助同济堂医药和三家子公司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0-3-84

保证其按照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原则上保持过渡

期内现有内部组织机构的稳定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本次交易的整合风险以及相应管理控制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大幅增长,尽管上市公司已建

立了规范的管理体系,但随着公司规模扩大,业务类型有所增加,公司经营决策

和风险控制难度将增加,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需要向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尽管

承继的上市公司原有果蔬加工、房地产和钢材贸易等业务规模较小,对上市公司

业务发展影响不大,但仍可能存在因双方沟通、协调不到位、管理层背景不同造

成执行不到位,导致新旧企业文化不能融合,存在一定的整合风险。

为降低及控制上述风险,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上市公司将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流程,

公司管理层继续保持开放学习的心态,持续完善公司管理组织,提升管理水平,

以适应上市公司资产的增长和业务类型的变化。

(2)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强化在业务经营、财务

运作、对外投资、抵押担保、资产处置等方面对各个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使上

市公司与子公司形成有机整体,提高公司整体决策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

(3)将同济堂医药和三家子公司的土地、房产及客户资源进行整合,实现

资源共享,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首先,上市公司将暂时承继原有果蔬加工、房

地产和钢材贸易业务,但其业务量较小,占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总业务量较小,

对上市公司影响不大;其次,被整合业务资产人员结构简单,整合难度不大;最

后,按照上市公司计划,未来将对非医药流通业务进行剥离或出售,过渡期内上

市公司制定了未来经营发展战略、业务管理模式,以及在业务、资产、财务、人

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因此上市公司整合风险总体可

控。

0-3-85

26.请你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第(十二)项的规定,

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以及交易完成

后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稳定的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同济堂医药主要从事医药流通业务,不涉及研发及生产业务,主营业务包括

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批发和零售配送业务,同济堂医药员工专业结构主要为

管理、财务、销售、采购和仓储物流人员等。同济堂医药的竞争优势主要在于其

完善的医药物流配送销售体系,良好的供应链体系,业务规模强大和经验丰富的

经营管理团队,目前没有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的员工。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属于医药流通行业,不涉及研发及

生产,因此无核心技术人员。

27.申请材料显示,部分交易对方、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之间存在关联关

系。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如是,请合并计算其持有的股

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卓健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张力喆系同济堂控股的参股股东、同济堂控股实际控

制人张美华、李青夫妇之子,同济堂控股与卓健投资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

系,共同持有同济堂医药 51.43%股权。

盛世建金、盛世信金、盛世坤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盛世景,三方受

同一方控制,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三方出具的声明,其决策均独立进行,不存在

一致行动关系。

建信天然系西藏天然道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20.37%,两方存在关联

关系;根据双方出具的声明,其决策均独立进行,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0-3-86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控股与卓健投资存在关联关系,且为一

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同济堂医药 51.43%股权;盛世建金、盛世信金、盛世坤金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盛世景,三方受同一方控制,存在关联关系,但不存

在一致行动关系;建信天然系西藏天然道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20.37%,

两方存在关联关系,但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8.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同济堂医药存在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请

你公司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公积金是否符合国家劳动

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的情形,需补缴的金额及补缴对

业绩和评估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回复:

一、未按规定缴纳公积金是否符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未为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主要原因如下:部分

员工中有退休返聘人员、试用期人员或已在原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情况,部分

员工由同济堂医药提供员工宿舍住宿,也有部分员工不愿缴纳。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

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 号),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应为员工缴纳住房公

积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已为部分员工缴纳了住房

公积金。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公积金不符合国家劳动保

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存在被要求补缴或行政处罚的风险。

为保障啤酒花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济堂医药控股股东同济堂控股、实

际控制人张美华、李青出具了《承诺函》,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承诺:

“若同济堂医药在任何时候因发生在本次交易前的与缴纳住房公积金有关

的事项,而被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补缴有关费用、滞纳金等所有款项,或被

0-3-87

要求补偿相关员工所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或被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因该等

事项所引致的所有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同济堂控股、张美华、李青均连带全

额承担全部该等费用款项,或即时向同济堂医药进行等额补偿”。

2015 年 5 月至 8 月间,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同济堂医药、新沂同济堂、

卫尔康、康利来、博瑞佳、谷城医药、兴盛源、上海臻普、瑞新医疗、襄阳同济

堂出具了证明,证明上述主体报告期内未因住房公积金问题而被处罚或投诉等,

不存在因住房公积金涉诉情况。

二、需补缴的金额及补缴对业绩和评估的影响

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按照各主体各年度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对未缴纳

的公积金费用进行了测算,2012 年至 2015 年 1-6 月,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少

缴公积金费用分别为 100.99 万元、102.86 万元、99.15 万元、45.32 万元,占利

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24%、0.23%、0.22%、0.21%。

经测算,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需补缴的金额对同济堂医药的业绩影响较

小;评估机构在评估预测期内已合理考虑了同济堂医药应承担的住房公积金等相

关成本、费用,故历史年度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不会对同济堂医

药的评估值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未足额缴

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需补缴的金额对同济堂医药的业绩影响较小;同时同济堂

医药的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有关承诺,承诺承担同济堂医药因未给全部员工缴纳

住房公积金可能产生的费用或损失,同济堂医药不会因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

遭受损失,而且评估机构在评估预测期内已合理考虑了同济堂医药应承担的住房

公积金等相关成本、费用,故历史年度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不会

对同济堂医药的业绩和评估产生不利影响。

29.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申报报表(合并)存在对净资产和净利润

的多项调整项目。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构成同济堂医药 2012-2014 年申报报

0-3-88

表与原始报表净资产及净利润差异项目的主要原因及其合理性,同济堂医药会

计基础规范性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同济堂医药申报报表的调整对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

税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申报报表与原始报表差异项目的主要原因及其合理性

1、构成同济堂医药 2012-2014 年申报报表与原始报表净资产及净利润差异

项目的主要原因及其合理性

同济堂医药报告期内原始报表与申报报表净资产、净利润存在差异,主要原

因有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变更;会计人员经验不足,对国家的销售返利税收

等政策掌握不准确造成的会计差错及其他会计差错。随着同济堂医药内控制度的

完善,人员业务水平提高,从业经验的丰富,2015 年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2014 年申报报表与原始报表净资产及净利润差异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调整净资产 调整净利润 调整的具体原因

同济堂医药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

1 -3,882.65 -1,183.86 面补提坏账准备 3,882.65 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补

提减值准备 50.00 万元。

调整费用损失挂账 2,084.94 万元,调整预提中介机构

2 -1,634.94 313.83

费用 450.00 万元。

无形资产账面累计少摊销 2,074.59 万元;固定资产折

旧累计少提 65.92 万元;长期待摊费用累计少摊销

3 -2,963.62 -1,234.03

78.77 万元;襄阳同济堂物流有限公司账面误将土地

使用税 744.33 万元记入无形资产。

同济堂医药误将应归属于同济堂科技的政府奖励款

4 -3,694.86 0.00

3,694.86 万元记入收款当期损益。

襄阳健康物流园产业园占用一般借款,调整利息资本

化,调增当期财务费用 302.81 万元,调增年初未分配

5 2,018.31 -189.78 利润 2,284.90 元;同济堂医药及其他公司调整利息收

入和利息支出调减当期财务费用 113.03 万元,调减年

初未分配利润 76.81 万元。

同济堂医药及其他子公司报告期调增应纳税所得税

6 -1,126.68 -30.48

额相应计提应交所得税 1.520.89 万元,对可转回的可

0-3-89

序号 调整净资产 调整净利润 调整的具体原因

抵扣暂时性纳税差异坏账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94.22 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

通知国税发》[1997]167 号,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

7 -690.94 -304.63 收取的返利,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

减的进项税金。同济堂医药调整 2014 年及以前年度

收到返利未冲减进项税。

8 -188.75 -127.44 调整少结转的成本,减少存货 188.75 万元

9 97.77 159.88 合并会计差错及其他会计差错

合计 -12,066.37 -2,596.52

2013 年申报报表与原始报表净资产及净利润差异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调整净资产 调整净利润 调整的具体原因

同济堂医药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

1 -2,699.67 -940.30 面补提坏账准备 2,649.67 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补

提减值准备 50.00 万元。

2 -1,948.77 -5.05 调整费用损失挂账 1,948.77 万元

无形资产账面累计少摊销 1,211.29 万元;固定资产折

旧累计少提 38.41 万元;长期待摊费用累计少摊销

3 -1,712.47 -951.44

5.70 万元;襄阳同济堂物流有限公司账面误将土地使

用税 457.07 万元记入无形资产。

同济堂医药误将应归属于同济堂科技的政府奖励款

4 -3,694.86 0.00

3,694.86 万元记入收款当期损益。

襄阳健康物流园产业园占用一般借款,调整利息资本

化,调减当期财务费用 2,284.90 万元;同济堂医药及

5 2,208.09 2,237.93

其他公司调整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调增当期财务费

用 46.97 万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29.84 万元。

同济堂医药及其他子公司报告期调增应纳税所得税

额相应计提应交所得税 1,471.62 万元,对可转回的可

6 -1,241.14 -761.80

抵扣暂时性纳税差异坏账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30.48 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

通知国税发》[1997]167 号,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

7 -386.31 -214.22 收取的返利,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

减的进项税金。同济堂医药调整 2014 年及以前年度

收到返利未冲减进项税。

8 -42.81 18.50 调整少结转的成本,减少存货 42.81 万元。

9 -95.00 164.90 合并会计差错及其他会计差错

合计 -9,612.94 -451.46

0-3-90

2012 年申报报表与原始报表净资产及净利润差异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调整净资产 调整净利润 调整的具体原因

同济堂医药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

1 -1,759.37 -895.05 面补提坏账准备 1,709.37 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补

提减值准备 50.00 万元。

2 -1,951.46 -231.80 调整费用损失挂账 1,951.46 万元

无形资产账面累计少摊销 480.26 万元;固定资产折旧

累计少提 36.30 万元;长期待摊费用累计少摊销 2.40

3 -761.03 -709.14

万元,襄阳同济堂物流有限公司账面误将土地使用税

242.06 万元记入无形资产。

同济堂医药误将应归属于同济堂科技的政府奖励款

4 -3,694.86 0.00

3,694.86 万元记入收款当期损益。

调整跨期财务费用,,调减当期财务费用 1,950.30 万

元;同济堂医药及其他公司调整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5 -29.84 1,920.46

调增当期财务费用 29.84 万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29.84 万元。

同济堂医药及其他子公司报告期调增应纳税所得税

额相应计提应交所得税 508.94 万元,对可转回的可抵

6 -384.47 -399.51

扣暂时性纳税差异坏账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24.47 万元。

7 -1,184.44 -1,184.44 调整销售返利,增加销售费用 1,184.44 万元

8 -61.31 0.00 调整少结转的成本,减少存货 61.31 万元

9 0.00 -393.50 调整跨期的汇兑损益

10 -105.45 27.15 合并会计差错及其他会计差错

合计 -9,932.24 -1,865.83

二、会计基础规范性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1、会计基础规范性

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法律法规

的相关要求制定了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1)会计机构和人员配置完善。同济堂医药设置了会计机构,配备了符合

条件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配备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会

计人员。根据业务的需要分别设置了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

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会计

工作岗位。

0-3-91

(2)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熟悉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业务水

平逐步提升,能够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各项会计工作交接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和

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

(3)会计核算规范。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都按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

证,严格按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填制记账凭证,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

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 做到了帐证相符、

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4)建立了严格的验收制度。物资的购进、销售等环节都必须由仓库保管

员按制度规定进行验收、发货,确实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

(5)规范财产物资的管理。财产物资的入库、出库、盘盈、盘亏、毁损、

报废等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应办理的手续和程序;建立了固定资产卡

片和台账制度以及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岗位责任制。

(6)建立了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明确财务预算的种类、作用、编制方法和

程序及预算的审批、执行及调整等方面的内容。

(7)建立了清查盘点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种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

年终决算前按照公司的统一要求和规定对所有财产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

点,及时对所有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按照审批权限上报批准后处理,

确保账、卡、物相符。

(8)明确内部稽核工作的职责分工。通过内部稽核,可以对日常核算工作

中所出现的疏忽、错误或不法行为,及时加以纠正和制止,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同济堂医药已经建立了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

产接触与记录控制等的相关会计控制程序。

同济堂医药加强了会计人员培训工作,经过培训,截至目前,同济堂医药及

其子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已具备规范性,财务报表的编制能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同济堂医药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大信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0-3-92

2、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

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并完善了各项

规章制度,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相关的应用指引,搭建了以控制环境、风

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五要素为主的内部控制

系统。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同济堂医药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及措施,主

要包括:业务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

控制、内部稽核控制等。同济堂医药内部控制活动方法、措施及机制的运行情况,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采购和费用及付款活动控制

为了规范采购、费用报销及付款活动,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资金

管理规定》、《采购付款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合理

设置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了采购与付款的控制程序,明

确了对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做到了比质比

价采购,采购决策透明,并建立了价格监督机制,尽可能堵塞了采购环节的漏洞。

公司对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办理齐备后才能办理付款,

在付款上尽量做到按月按计划付款。在付款方式控制方面,除了向不能转账的个

人购买货物以及不足转账金额起点的,可以支付现金外,货款一般通过银行转账

或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结算。财务部定期与采购部核对数据,确保了应付账

款数据的准确。

公司制定了预算与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权限,通过费

用报销执行分析、预算执行分析及时准确反应公司费用执行情况,确保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有利于公司达成经营目标,实现利润计划。

(2)销售与收款活动控制

为了促进公司销售稳定增长,扩大市场份额,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风险,

公司制定了《产品销售、货款回收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客户信用管理

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较为

0-3-93

可行的销售政策,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信用条件、收款方式以及销售人员的

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规范了从接受客户订单到安排组织货

源、发货、确认收入、管理应收账款等一系列工作,公司和下属企业将收款责任

落实到销售部门,将销售货款回收情况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保证了公司销售

业务的正常开展和货款及时安全回收。

(3)固定资产管理控制

公司制订了《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

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进行了规范。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由使用部门、管

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对实物负直接管理责任,

财务部门负核算、监督、考核、检查的责任。规定了购置、验收、使用维护、转

移、报废等相关流程,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确保

资产安全完整,帐实相符。

(4)财务管理及报告活动控制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公司的财

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原则、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

理、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成本和费用管理、营业

收入管理、利润和利润分配管理、外币业务管理、财务会计报告、财务分析制度、

清算管理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规范。保证了财务部门按照国家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及时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结合财务分析总结公司业务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各业务部门进行及时有效

的沟通,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

(5)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子公司

管理办法》。该办法从规范运作、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

审计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充分体现了公司对各子公司业务管理、控制与服务

职能。对控股子公司在确保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实施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确保了

母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以及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

0-3-94

(6)关联交易的控制

为规范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确保公司权益不受侵害,公司制定《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审批、执行和信息披露

等内容,能较严格的控制关联交易的发生,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签订了合同,

切实做到了与公司控股股东的“五独立”,保证了关联交易公允。

(7)对外担保的控制

为加强企业担保管理,防范担保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该制度对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条件、担保责任、担保风

险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保了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8)重大投资的控制

为加强公司投资的决策与管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

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形式、投资项目的提出、审批、

投资运作与管理、投资项目的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实行重大投资决策

的责任制度,明确了投资的审批程序、采取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不同层次的权力

机构决策的机制,合理保证了对外投资的效率,保障了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投资效

益。

针对同济堂医药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会计师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

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5]第 29-00023 号《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报告认为“同济堂医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本次借壳上市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1)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

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

0-3-95

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报告期内,经审计的同济堂医药财务报表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同济堂医药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5]第 29-00036 号),认为“同济堂医

药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同济堂医

药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1-6 月、2014 年度、2013 年度、2012 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2)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

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

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的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合理谨

慎地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选用的会计政策一致,报告期的会计政策未随

意更改。

(3)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

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同济堂医药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使得

同济堂医药在会计基础规范性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得到完善。就同济堂医

药报告期的内部控制情况会计师已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5]第 29-00023 号《同济

堂医药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同济堂医药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0-3-96

综上所述,同济堂医药的会计基础规范性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符合《首

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报表的调整对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影响

单位:万元

申报报表的调整对税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种的影响

应交增值税 - 737.28 386.90 -

应交营业税 - 20.52 19.43 19.43

应交企业所得税 - 1,469.15 1,455.13 503.89

同济堂医药申报报表的调整对报告期期内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不存在重

大影响。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主要会计基础规范符合相关规定,

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同济堂医药本次借壳上市符合《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济堂医药申报报表的调整,对报

告期期内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不存在重大影响。

30.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报告期存在应付票据融资,2012 年-2014 年

应付票据融资现金流入金额分别为 15,688 万元、35,954 万元和 58,447 万元。请

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应付票据融资的具体内容及对报告期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报告期内,受融资渠道及方式限制,同济堂医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同

济堂医药与子公司之间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用于贴现获取现金流。2014 年下半

年,同济堂医药逐步规范票据行为,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同济堂医药没有新

发生不规范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

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对应付票据融资发生

0-3-97

额及应付票据贴现产生的利息进行了账务处理和财务列报。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同济堂医药应付票据融资对资产负债

表的影响分别为 66.00 万元、23,789.63 万元和 10,313.64 万元;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同济堂医药应付票据融资对利润表的影响分别为 92.67 万元、

1,196.62 万元和 1,779.91 万元。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报告期内存在关联公司互相签发银

行承兑汇票并进行贴现,同济堂医药已正确进行会计处理,并在申报报表中进行

正确列报。

31.申请材料显示,对于同济堂医药子公司湖北同济堂瑞新医疗器材有限

公司,以收益法评估结果确定该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该公司 2012 年-2014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32.58%、-46.85%、-26.74%,预计 2015 年-2019 年收入

增幅分别为 18%、15%、10%、8%、4.8%。请你公司结合已有合同及合同执行

情况等,补充披露湖北同济堂瑞新医疗器材有限公司:1)2015 年营业收入预测

的可实现性。2)2016 年及以后年度营业收入预测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

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瑞新医疗过去营业收入情况

2012 年-2015 年 1-2 月,瑞新医疗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2 月

医疗器械批发收入 4,166.52 2,214.35 3,052.48 500.87

增长率 32.58% -46.85% 37.85%

占收入的比重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从收入增幅看,瑞新医疗批发业务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增长率分别为

32.58%、-46.85%、37.85%,增长幅度变动较大,主要是企业经营模式转型导致

0-3-98

收入、利润的波动。

瑞新医疗 2012 年前采购采用区域代理模式,销售采用医院直销为主、分销

商批发为辅的经营模式。瑞新医疗区域代理的品种、品规约为 1000 余个,近年

来代理营销业务已进入微利时代,一方面供应商供价上升,导致企业采购成本上

升,供应商为完成自身经营业绩,导致采购企业加大库存,资金占用极大。另一

方面,市场招标,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销售价格大幅降低,利润空间下降,且医

院直销业务资金回笼平均时间延长,资金占用较多,资金成本上升,经营风险扩

大,鉴于以上情况瑞新医疗 2013 年 1 月份起,主动停止包括一些品牌缝线、临

床检验、医药血糖检测、监护,母婴等产品 70℅区域代理产品的续约。

2013 年开始,瑞新医疗开始转型,具体情况如下:1、加大了自主产品的研

发和注册,瑞新医疗现已完成一次性骨髓穿刺器注册手续、肾内压力测试仪、新

生儿无创伤性颅内压测试仪、心脏冠状搭桥辅助器四个产品的所有权(后三项国

内科研成果注册登记正在办理之中);2、购买了德国医院 KTQ 质量管理体系在

中国的终身经销权和推广权;3、瑞新医疗已完成美国、德国医疗器械新产品的

500 个品种品规的注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均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颁佈的注册证书,并且还有 3000 余个产品正在注册之中;4、与德国魏尔啸病

理研究所合作,在国内设立魏尔啸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其中瑞新医疗股

权比例为 20%,根据合同约定,瑞新医疗与德国魏尔啸病理研究所合作在中国境

内设置的分子病理诊疗和研究中心的全部设备及耗材由瑞新医疗供应。

二、瑞新医疗 2015 年营业收入预测的可实现性。

根据瑞新医疗 2015 年 1-10 月的利润表(未审)显示,瑞新医疗已实现收入

2,024.03 万元,已实现利润-135.03 万元,暂时亏损的原因为瑞新医疗已与武汉某

医院签了设备采购合同,并已取得 GE 供应商的 350 万元授信,后因故推迟了合

同执行时间所致(该合同本应 2015 年 6 月开始执行、8 月份完成)。但考虑以下

因素,瑞新医疗 2015 年营业收入预测 3,686.22 万元仍可实现,具体情况如下:

1、瑞新医疗与武汉某医院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采购总额为 1,794.00 万元,

因合同执行时间推迟,该合同需延迟至 2016 年 1 月执行完,预计 2015 年 11-12

月可实现收入 1,300.00 万元,可实现利润约为 187.00 万元。

0-3-99

2、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KTQ 项目合同总价为 3,782,000 元,1-10 月已收 242.05

万元,尚余 136.15 万元在年底前可全部收到,按合同规定合同总价的 30%为瑞

新医疗的营业收入,预计瑞新医疗该项目可确认收入为 113.45 万元,扣除 KTQ

项目瑞新医疗需支付的人工成本、差旅费、税金,净利润率约为 50%,可实现净

利润 56.73 万元。

3、瑞新医疗常规业务日常耗材 11 月-12 月收入可达 300.00 余万元(历史该

项月收入可达 150.00 余万元),净利润率约为 8%,可实现净利润 24.00 万元。则:

综上所述,瑞新医疗 2015 年预计可实现收入=2,024.03+1,300.00+136.15

+300.00=3,760.18 万元

2015 年预计可实现净利润=187.00+56.73+24.00-135.03=132.70 万元

因此,瑞新医疗 2015 年预测收入达到 3,686.22 万元,预测利润达到 83.07

万元,增长幅度较上年增长 18%的可实现程度较高。

三、瑞新医疗 2016 年及以后年度营业收入预测的可实现性。

1、2016 年 KTQ 项目可实现收入、净利润

KTQ 项目 2016 年已落实湖北 2 家,广东 3 家,山东 1 家。待落实山东 1 家,

河北 2 家,北京 1 家,山西 2 家,广东 2 家,江西 1 家,四川 1 家。KTQ 项目

服务收入每家医院按 400.00 万元,2016 年预计有 10 家医院可正式签约,KTQ

项目总收入为 4,000.00 万元,按协议规定 30%为瑞新医疗的营业收入则该项收入

为 1,200.00 万元,按 50%的利润率计算,可实现净利润 600.00 万元。

2、2016 年魏尔啸实验室项目可实现收入、净利润

根据瑞新医疗的投资计划,魏尔啸实验室项目 2016 年需投资 5 个,魏尔啸

实验室的设备按 600 万元计算,可实现收入 3,000.00 万元,按 8%的利润率计算,

可实现净利润 240.00 万元。

3、瑞新医疗常规业务可实现收入、净利润(直销为主)

根据瑞新医疗的历史情况显示,常规业务 2016 年可实现收入 2,000.00 万元,

按 8%的利润率计算,可实现净利润 160.00 万元。

0-3-100

4、新增的 X 散射线防护产品可实现收入、净利润

RADPAD 是由全球创新技术(美国)公司生产,拥有多项国际专利的高科

技创新产品。它是由数种重金属元素,按一定比例,通过纳米技术均合粘连,而

形成的一种具有防御 X 散射线防护罩材料。2015 年 2 月,瑞新医疗取得该产品

在中国境内的总代理权。瑞新医疗已在全国 18 个省采用分销模式销售 X 散射线

防护产品,2016 年可实现收入 3,000.00 万元,按 10%的利润率计算,可实现净

利润 300.00 万元。

5、新增的 TK 泌尿外科微创系列产品可实现收入、净利润

TEKNO 是德国微创医疗器械名列前五的生产企业,它以产品全、质量优、

技术精而著称。瑞新医疗与 TEKNO 公司签订协议,负责 TEKNO 公司 TK 泌外

系列微创产品 243 个品种品规在中国注册,并取得上述产品在中国境内的总代理

权。瑞新医疗已在全国 18 个省采用分销模式销售 TK 泌尿外科微创系列产品,

每省定 2 台,50.00 万元/台,2016 年可实现收入 1,800.00 万元,按 10%的利润

率计算,可实现净利润 180.00 万元。

6、其他综合业务可实现收入、净利润

根据瑞新医疗的历史情况显示,其他综合业务 2016 年可实现收入 500.00 万

元,按 8%的利润率计算,可实现净利润 40.00 万元。

综上所示,瑞新医疗 2016 年预计可实现收入=1,200.00+3,000.00+2,000.00

+3,000.00+1,800.00+500.00=11,500.00 万元

瑞新医疗 2016 年预计可实现净利润=600.00+240.00+160.00+300.00+

180.00+40.00=1,520.00 万元

因此,瑞新医疗完成 2016 年预测收入 4,338.35 万元,完成预测利润 221.95

万元可实现性较高。

由于 KTQ 项目、魏尔啸实验室项目、X 散射线防护产品、TK 泌尿外科微

创系列产品等均有着广泛的市场前景,且瑞新医疗 2016 年预计可实现收入远远

高于评估预测收入,因此,瑞新医疗 2016 年及以后年度营业收入可实现程度较

0-3-101

高。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瑞新医疗 2015 年营业收入预测是可实现的,

2016 年及以后年度营业收入预测合理。

32.申请材料显示,同济堂医药对其他应收款中的关联方往来款项不计提

坏账准备。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未对上述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原因。请独

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同济堂医药对应收关联方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为: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同济堂医药于报告期各期末对其他应收款中的

关联方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对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比较,若账

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则计提坏账准备,若账面价值低于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同济堂医药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主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务单位 2015.6.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同济堂科技 615.20 1,992.07 23,883.99 -

同济堂控股 7,054.12 - - -

湖北同济堂健康发

- - - 7,334.87

展有限公司

湖北同济堂电子商

- - 748.26 17.18

务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2.65 - 169.74 98.69

同济堂医药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控股股东同济堂控股及其全资子公司的

流动性暂借款,借款期限短,并有稳定的还款资金来源,截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上述公司欠款都已归还,不存在欠款的情况。因此,同济堂医药应收关联方

款项不存在减值,不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0-3-102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报告期内其他应收关联公司欠款不

存在减值,不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33.申请材料显示,因同济堂医药全资子公司襄阳同济堂部分工程不规范

施工,襄阳同济堂可能受到有关部门处罚。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同济堂医药对上

述处罚的具体会计处理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同济堂医药全资子公司襄阳同济堂襄阳健康物流产业园项目已合法取得项

目用地、办理了用地规划许可等合法手续,现已开工建设,但部分工程存在尚未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即先行开工建设的情况。根据襄阳市人民

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项目现场办公会议纪要》(93 期)和

襄阳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济堂襄阳健康产业园项目建设现场办公会的会议

纪要》([2013]第 11 号),襄阳同济堂在襄阳市政府部门支持下正在加快完善相

关手续,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项目可能受到处罚而遭受损失。为此,同济堂控股出具

承诺,若襄阳同济堂因此受到处罚而遭受任何损失,同济堂控股将对襄阳同济堂

做出全额补偿。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襄阳同济堂尚未因上述原因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将

来若因受到处罚的支出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入营业外支出等会计科目。同

济堂控股将对襄阳同济堂做出全额补偿视为权益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襄阳同济堂尚未因上述原因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将来若因受到处罚的支出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入营业外支出等会计科目。

同济堂控股将对襄阳同济堂做出全额补偿视为权益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0-3-103

34.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同济堂医药不规范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可能受

到有关部门处罚。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同济堂医药对上述处罚的具体会计处

理。2)同济堂医药对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的有效性。请独

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同济堂医药对上述处罚的具体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受融资渠道及方式限制,同济堂医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存在

不规范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通过银行贴现获得融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同济堂

医药所开具的不规范银行承兑汇票均已解付,未造成银行及其利益关联方损失。

2012 年至 2014 年,同济堂医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 15,688.19

万元、35,953.96 万元和 58,446.87 万元。2014 年下半年,同济堂医药逐步规范票

据行为,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同济堂医药没有新发生不规范开具承兑汇票的

行为。

同济堂医药与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上述不规范使用票据的行为虽然

违反《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但同济堂医药的上述融资行为不属于我国《票据法》

和《刑法》规定应当处予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此外,同济堂控股

出具承诺,如同济堂医药因不规范使用承兑汇票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由同济堂控

股向同济堂医药全额赔偿。因此,上述不规范使用票据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

质法律障碍。

2015 年 1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湖北省分中心出具《关于同济堂

医药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征信情况的说明》,依据截至 2015 年 1 月 28 日人民银行

征信中心企业征信系统记录的信用报告来看,同济堂医药及湖北省内子公司共

12 家公司,无未结清不良负债,信用状况良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同济堂医药及其子公司尚未因不规范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故同济堂医药账面记录亦无相应会计处理。

二、同济堂医药对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的有效性

2014 年下半年,同济堂医药管理层对该不规范行为进行深刻检讨,采取一

0-3-104

系列有效措施,并强化内部控制,严格票据业务的审批程序,责成内部审计部门

强化对票据的内部审计,杜绝上述现象再次发生。此外,同济堂医药承诺,同济

堂医药将严格按照票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票据行为,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违

反票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票据行为。自 2015 年 1 月起,同济堂医药再未开具

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因此,同济堂医药与票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

得到有效执行。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同济堂医药尚未因不

规范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将来若因受到处罚的支出将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计入营业外支出等会计科目,同济堂控股将对襄阳同济堂做出全额

补偿视为权益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同济堂医药已完善商业承兑汇票相关的内部

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35.申请材料显示,由于同济堂医药大部分中高层人员均间接持有公司股

权,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相比相对较低。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上述中高层人

员薪酬与同行业相比的差异情况,以及对同济堂医药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影响。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同济堂医药人员薪酬与同行业相比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

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公司名称

薪酬总额 人数 平均值 薪酬总额 人数 平均值 薪酬总额 人数 平均值

嘉事堂 1,558.79 36 43.30 1,234.07 29 42.55 897.68 28 32.06

瑞康医药 243.51 17 14.32 251.63 18 13.98 227.35 20 11.37

0-3-105

国药股份 978.00 21 46.57 459.05 19 24.16 473.30 20 23.67

九州通 732.81 35 20.94 741.07 29 25.55 550.52 33 16.68

南京医药 538.16 24 22.42 401.01 19 21.11 453.65 22 20.62

柳州医药 311.78 17 18.34 - - - - - --

同济堂医药 134.80 13 10.37 127.37 13 9.80 121.88 13 9.38

注: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层人员薪酬水平无法取得可靠数据,故选择同行业上市公司

高管薪酬进行对比。

从上表可以看出,同济堂医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相比处于较低水平,尤其低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嘉事堂、国药股份等公

司,主要原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同济堂医药系未上市的民营企业,对人工成本

等控制较严;二是同济堂医药大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间接持有同济

堂医药股份,未来可能获得资本收益。

二、同济堂医药人员薪酬较低对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影响

同济堂医药地处湖北省武汉市,与同为武汉市医药流通企业的上市公司九州

通更具有可比性。2012-2014 年,同济堂医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薪

酬分别为 9.38 万元、9.80 万元和 10.37 万元;九州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平均薪酬分别为 16.68 万元、25.55 万元和 20.94 万元。

根据以上数据,同济堂医药与最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九州通比较,

2012-2014 年各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分别相差 7.30 万元、15.75

万元、10.57 万元。按照在同济堂医药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

数 13 人以及与九州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水平差异金额测算,

同济堂医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差异为 94.90 万元、204.75 万元、

137.41 万元,扣除 25%的企业所得税后分别占当年合并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23%、0.47%、0.31%,影响较小。

同济堂医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较低对合并报表净利润影响较小,

同济堂医药不存在故意压低员工工资调节利润的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同济堂医药薪酬与同行业公司相比相对较低,

0-3-106

主要是由于同济堂医药系未上市公司,且大部分中高层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所

致,同济堂医药员工薪酬较低对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影响较小,同济堂医药不存在

故意压低员工薪酬调节利润的情况。

36.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机构是否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司法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责令整改;如有,请说明相关情况,请独立

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是否影响本次相关审计文件的效力进行核查并

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机构是否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司法行政

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责令整改

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机构包括上市公司及拟出售资产审计机构中审华寅五洲

和拟购买资产审计机构大信共两家,具体如下:

1、中审华寅五洲

(1)中审华寅五洲资质及审计人员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审华寅五洲持有注册号为 120000000002929 号

《营业执照》;持有证书序号为 NO.019214 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持有

序号为 000374 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证书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本次重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季红、宋岩,分别持有

120000610018、650100010004 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

(2)报告期内中审华寅五洲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司法行政机关立

案调查或者责令整改情况

2015 年 5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发出浙证调查字 2015094 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对中审华寅五洲进行立案调查。2015 年 6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生下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

对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0-3-107

([2015]56 号),对中审华寅五洲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日,上述监管措施已实施完毕。

2015 年 12 月 4 日,中审华寅五洲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出具《关于是否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司法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责令整改的情况说明及承诺》:

除上述情形外,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司法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或

者责令整改的情况。

2、大信

(1)大信资质及审计人员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大信持有注册号为 110108014689085 的《营业执

照》;持有证书序号为 NO.006855 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持有证书序号

为 000162 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证书有效期至 2016

年 9 月 12 日。本次重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成、孔庆华,分别持有 450100230001、

450100020023 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

(2)报告期内大信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司法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或

者责令整改情况

根据大信出具的说明,大信最近两年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执行监

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序号 文书编号 发文单位 时间 涉及事项 目前进展

承办的山西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2013]45 中国证监 已执行完

1 2013.9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

号 会 毕

未勤勉尽责,给予行政处罚

财务核算、人事管理不统一等内部

[2013]28 中国证监 管理问题,以及承接上市公司 已 执 行 完

2 2012

号 会 2011 年报审计部分期初余额科目 毕

执行程序不充分的问题

2014 年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立案调查(豫调查字 1420 号)。对

中国证监

风神股份、曹朝阳、王锋、郭春风 已 执 行 完

3 [2015]1 号 会河南监 2015.1

等 8 名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河 毕

管局

南证监局经多次调查了解后,未对

大信所进行处罚。

0-3-108

2015 年 12 月 4 日,大信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出具声明:除已披露的情形外,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受到刑事、

民事、行政处罚、立案调查、责令整改或其他纪律处分;除已披露的情形外,不

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的情形;除已披露的情形外,不

存在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的审计机构中,大信在报告期内曾受

到行政处罚,但该等处罚情形未导致大信不符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次重组的审计机构中审华寅五洲和大信

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备为本次重组提供会计服务资格,不会影响本次相关审

计文件的效力。

37.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构成反向购买,同时备考财务报表未确认商

誉。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备考报表对于商誉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反向购买的判断依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同济堂医药控股股东同济堂控股以其持有的同济堂医

药 47.5688%的股权作为对价认购啤酒花定向发行的股份,从而持有啤酒花

31.72%的股权,以及通过收购嘉酿投资间接持有啤酒花 7.67%的股权,合计持有

啤酒花 39.38%的股权,取得啤酒花的控制权。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啤酒

花取得同济堂医药 100%的股权。根据财政部《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

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 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执

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的相关规定,同

济堂医药控股股东同济堂控股认购啤酒花定向发行的股份并取得控制权,本次交

易行为已构成反向购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及《企业会计

准则》讲解的相关规定,本备考财务报表按照反向购买相关会计处理方法编制。

0-3-109

二、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商誉的确认方法

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8]60 文规定:

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

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财政部财会便[2009]17 文规定:

非上市公司以所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等资产为对价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构成反向购买的,上市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未持有任何资产负债或仅持有现金、交易性金

融资产等不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债的,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

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的规定执行。

(2)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构成业务的,应当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及相关讲解的规定执行,即对于形成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或是计入当期损益。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

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等,可以为

投资者等提供股利、更低的成本或其他经济利益等形式的回报。有关资产或资产、

负债的组合具备了投入和加工处理过程两个要素即可认为构成一项业务。对于取

得的资产、负债组合是否构成业务,应当由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指出:

非上市公司以所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等资产为对价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构成反向购买的,上市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未持有任何资产负债或仅持有现金、交易性金

融资产等不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债的,应当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

得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0-3-110

(2)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构成业务的,企业合并成本

与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或是计入

当期损益。

按照前述规定,是否确认商誉取决于反向购买时上市公司是否仍然保有业

务。

啤酒花管理层认为:考虑到反向购买时,啤酒花保留的资产、负债规模较小

并处于亏损状态,且与重组后的经营业务没有联系,公司将处置全部保留业务(截

止 2015 年 10 月 30 日子公司乌鲁木齐神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已进入股权转让程

序,并已收到股权转让款 1,000 万元,转让价格与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2 月 28 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价值差异较小);由于啤酒花

保留业务经营情况不佳,其整体公允价值(包含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不可辨

认商誉等资产价值)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基本一致,综合以上原因本次交易

购买成本高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为同济堂医药为实现借

壳上市而支付的流通权溢价,基于谨慎性原则,不确认商誉。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

编制不确认商誉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公告[2011]41 号关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成本的计量的处理意见》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的相关规定。

38.请你公司更正申报材料 1-1-1-45 页“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等错误表述。请独立财务顾问通读申请文件,仔细对照我会相关要求自

查,修改错漏。

回复:

独立财务顾问仔细对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认真通读申请文件,对申请

文件的错漏进行了修改。

0-3-111

(本页无正文,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613]号有关问题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徐 鹏 张才尧

内核负责人:

邓 翚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

及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 :

万 勇

法定代表人:

田德军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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