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15-065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67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
公司和保荐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中介
机构对需要反馈的材料进行了积极准备,并对反馈意见的具体事项进行了逐项落
实。考虑到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
及用途等尚需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反馈意见回复材
料并报送中国证监会。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各中介机构审
慎协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预计将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河南省国资委、公司股东大会以及中
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