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5-051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
年12月16日在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2月4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
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
立子公司的公告》。
公司为了进一步提升在治疗心血管疾病方面的新药研发实力和研发水平,不断丰富
公司的研发产品梯队,使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地发展,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
金与北京鸿星泰康生物技术研究院共同出资5,000万元设立中健永泰国际医药研究院(北
京)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500万元,占中健永泰国际医药研究院(北
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0%,该公司拟注册在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88号。公司成立后
将主要从事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业务。拟设立子公
司的最终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及登记备案为准。
本次投资行为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询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52)。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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