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65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让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能源”
或“标的公司”)30%股权
●转让金额:人民币 900 万元
●本次交易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风华能源 95%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张晋贤签订《股权
转让协议》,张晋贤自愿将持有的风华能源 30%股权以 900 万元的对价全部转让
给风范股份。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受让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该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交易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张晋贤
(二)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小蕾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6 日
经营范围:润滑油、柴油、燃料油、沥青、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品);
塔桅结构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钢材销售;纺针织品原料销售;有色金属销售;
LED 产品、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批发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的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风华能源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3,000
万元,资产总额 3002.00 万元,股东权益合计 3000.00 万元,资产负债率 0.04%,
实现营业收入-47.12 元,净利润-47.12 元(未经审计)。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持有风华能源 95%股权;自然人李晔持有风华能源
5%股权。
三、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
2015 年 12 月 1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张
晋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股权转让
1、张晋贤自愿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30%的股权以 900 万元的对价全部转让
给乙方,其中张晋贤已实缴的股权以实缴金额,计人民币 900 万元价格转让,尚
未实缴的认缴股权无偿转让。
2、双方确认,风范股份已实际代张晋贤实际缴付标的公司 900 万元注册资
本,对张晋贤享有 900 万元人民币债权,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将前述债权直
接冲抵风范股份在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支付义务。即双方确认,关于本协议所涉
之股权转让,风范股份无需另行向张晋贤支付任何费用。如本次转让涉及任何与
转让方有关之税费(如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张晋贤自行承担。
3、张晋贤应当敦促标的公司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本次股权变更登记,本次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视为本次股权
转让完成之日。本协议一经签署并经双方内部审批机构通过生效后,均构成对风
范股份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对风范股份强制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风华能源 95%股权。风华能源是公司进军
能源领域的重要举措之一,风华能源的长远发展有助于公司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为公司转型升级培养专业团队。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