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5-036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4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已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提
前 10 天以上书面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淑文女士召集并主持。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
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65,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信用度高、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 1
年以内的理财或金融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
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本次现金管理有关的所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吴胜波、夏立军及朱洪超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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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的 2015-037,《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的 2015-038,《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的 2015-038,《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周一)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的 2015-039,《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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