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7 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会议 9 人。
(五)会议由王力民董事长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的《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房
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之
承诺函》的议案;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纺股份”)已在其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
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中对华纺股份从事房地
产开发业务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房地产
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
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
本人作为华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此承诺:如华纺股份存在未
披露的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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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并因此给华纺股份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公司大股东滨州国资公司《关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之承诺函》
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滨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
州国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
联董事陈宝军回避表决,由其他 8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以下内容: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纺股份”)已在其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
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中对华纺股份从事房地
产开发业务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房地产
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
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
滨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华纺股份的第一大股东,特此承诺:如华纺
股份存在未披露的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
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并因此给华纺股份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4、关于调整公司与亚光毛巾相互担保结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的《关于调整公司与亚光
毛巾相互担保结构的公告》(临 2015-068 号);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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