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5-067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业绩预告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2015 年度) 上年同期(2014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52000 万元–78000 万元 亏损:33666.81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1.1796 元-1.7694 元 亏损:0.7637 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15 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
公司主导产品竞争持续加剧,国际市场占有率下降,主营业务量价齐
跌,盈利能力进一步降低;由于开工不足,导致部分固定资产效能未能全
部发挥,公司新产业处于全线亏损状态。根据目前初步分析和研判,公司
主导产品和新产业市场短期内难有好转。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
司披露的 2015 年年报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鉴于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经公司财务部门初
步测算,公司 2015 年度的净利润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在公司 2015 年
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