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地尔汉宇 公告编号:2015-061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池文茂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列席 1 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
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未来三
年(2016 年-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借款延期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川科技”) 业
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将同川科技人民币 1,500 万元借款额度到期后延期 1 年(可
根据业务开展资金使用需要随用随借),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从第一笔资金到
位时间算起),借款利率按年利率 4.35%计算,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4.35%*
借款天数/360 天,借款手续费为 0。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