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塑业:独立董事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15 10:50:2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国

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董事会六届四

次会议一致通过的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公司向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安徽国风非金属高科

技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剥离与主业相关度不大的辅业,减

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并预计给公司带来一定收益,收回的资金可

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下一步发展。

3、本公司未对安徽国风非金属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完成股权移交及变更登记手续后一年

内,协助国风非金属归还应付公司款项。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形成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对外担保责任。

4、该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

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交易,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姚禄仕 李良彬 许立新 余经林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风新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