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柏科:关于转让海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5 1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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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5-126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海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转让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海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0%

的股权,本次所转让的股权为公司拟以技术平台出资的部分,为公司尚未完成出

资的认缴份额,故本次股权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0 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

有海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0%的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方案为相关各方初步达成的一致意见,正式协议尚未签

署,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交易概述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批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

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 500 万元加预计

评估值为 500 万元的技术平台出资参与投资设立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为 20%。相关公告已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该合资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合资公司名称为海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并取得了由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

的《营业执照》。

依照合资合同的约定,公司已完成了首期 500 万元的现金出资义务。现因海

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业务开展及资质申请需求,急需增加现金出资。鉴于原股东

之一厦门维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信投资”)资金较为紧张,无法及时

出资到位;技术平台的搭建、评估、资产转让所需时间周期较长,不能满足海峡

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当前需求,经海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各投资方协商一致,同意

引入新股东厦门佰翔海丝盛业国际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丝盛

业”),将“维信投资”认购的 20%股权以及美亚柏科原计划以“技术平台”出资

的 10%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海丝盛业”以现金方式出资。海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

自 2015 年 6 月成立以来,尚无业务收入,美亚柏科本次转让的股权为尚未完成

出资的认缴份额,故本次股权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0 元。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上午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

让海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0%股权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海

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 10%的股权。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佰翔海丝盛业国际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企业类型: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1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11 日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翔云三路 115 号 5 楼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其他未列明文化艺术业;知识产权服务(不

含专利事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商务信息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商务服

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

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慧芬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10 日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 45

号 4 楼 01 单元之三十六

经营范围:互联网出版;其他出版业;电影放映;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

品信息服务和网吧);市场调查;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法律服务;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

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知识产权服务(不含专利事务);首饰、工

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其他文化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

含文物);珠宝首饰零售;其他文化用品零售;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乐器零售;数字内

容服务;教育咨询(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至目前,海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实收资本

2,000 万元,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实际已出资额及认购股权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额(人 已出资金额(人 认购股权

序号 出资人

民币:万元) 民币:万元) 比例

1 厦门文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00 1000 40%

2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司 1000 500 20%

3 厦门维信投资有限公司 1000 0 20%

4 厦门外图集团有限公司 500 250 10%

5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00 250 10%

合计 合计 5000 2000 100%

本次转让后,海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购股权

序号 出资人

(人民币:万元) 比例

1 厦门文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00 40%

2 厦门佰翔海丝盛业国际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1500 30%

3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500 10%

4 厦门外图集团有限公司 500 10%

5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00 10%

合计 合计 5000 100%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技术平台的搭建、评估、资产转让所需时间周期较长,不能满足海峡国

家版权交易中心当前需求,故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公司原计划以技术平台出

资的认缴份额转让给海丝盛业以现金方式出资。

本次转让的股权为公司尚未完成出资的认缴份额,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现金

流、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目

的实施。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待签署)。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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