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5-055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11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11 人。
4、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宗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莱州风电公司开展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提案》;
该提案涉及公司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
易,关联董事王文宗先生、胡成钢先生、孙金民先生根据相
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提案获
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本项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
公司莱州风电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
公告 》(2015-057)。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提案
获得通过。
公司拟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星期四)在山东省泰安
市泰山区迎胜路北首 122 号泰安丽景新天地酒店,以现场表
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12 月 24 日。
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
《关于控股子公司莱州风电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
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56)。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