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科A: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来源:深交所 2015-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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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科 A(A 股)、万科企业(H 股)

股票代码:000002(A 股)、02202(H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2088 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 802 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2088 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 802 室

邮政编码:518000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

致行动所持有、控制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一致行动的他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并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的一致行动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

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目录 ........................................................................................................................ 2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控股、参股子公司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 ......................................... 1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 15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6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16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的情况..................................................................................................................................... 18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 20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20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万科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 2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20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21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 2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2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方式 ................................. 22

四、本次权益变动及权利受限制情况 ................................................................................. 27

第四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 29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30

一、主营业务调整计划 ......................................................................................................... 30

二、对上市公司(含子公司)资产及业务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合作计划 ............. 30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计划 ..................................................... 30

四、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 30

五、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情况 ............................................................. 30

六、分红政策变化 ................................................................................................................. 30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30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31

一、关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影响 ......................................................................................... 3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及承诺 ................................................. 32

三、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 32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4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34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34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34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34

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3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况 ......................................................................... 3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况 . 35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3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2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1-10 月财务状况 ................................. 3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4 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 42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4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45

财务顾问声明 ...................................................................................................... 46

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钜盛华、本公司、信息披露

义务人、进取级/劣后级/普 指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通级委托人

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利

管理人 指

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人寿、一致行动人 指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宝能集团 指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万科 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富骏投资 指 中山市富骏投资有限公司

崇光投资 指 中山市崇光投资有限公司

润田投资 指 中山市润田投资有限公司

远津投资 指 中山市远津投资有限公司

华侨城 指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中炬高新 指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韶能股份 指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明星电力 指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金洋 指 中国金洋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百货 指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 指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百货 指 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安盛 1 号 指 安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安盛 2 号 指 安盛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安盛 3 号 指 安盛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广钜 1 号 指 广钜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泰信 1 号 指 泰信价值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西部利得金裕 1 号 指 西部利得金裕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西部利得宝禄 1 号 指 西部利得宝禄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安盛 1 号、安盛 2 号、安盛 3 号、广钜 1 号、泰信 1 号、

资管计划 指

西部利得金裕 1 号、西部利得宝禄 1 号

安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安盛 2 号资产管理

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安盛 3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广钜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泰信价值 1 号特定

资管合同 指

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西部利得宝禄 1 号资产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西部利得金裕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

安盛 1 号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安盛 2 号资产管理合同

补充协议、安盛 3 号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广钜 1 号资

相关补充协议 指 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泰信价值 1 号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西部利得宝禄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与西部利得金裕 1 号资产管

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西部利得宝禄 1 号资产管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与西部利得金裕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

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二)

2015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间,深圳市钜盛华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万科 A 股

股票共计 549,091,001 股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 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5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

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2088 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 802 室

法定代表人: 叶伟青

注册资本: 16,303,542,900.00 元

成立时间: 2002 年 1 月 28 日

工商注册号码: 440301103645413

企业类型: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计算机软件开发,合法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营销策划、信息咨询(不

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建

材、机械设备、办公设备、通信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

具、室内装修材料的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

物业租赁;供应链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 2002.01.28-2022.01.28

通讯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2088 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 802 室

邮政编码: 518000

联系电话: 0755—2218908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 59 号招商海运 9 楼 909-918 房

法定代表人: 姚振华

注册资本: 4,500,000,000.00 元

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成立时间: 2012 年 2 月 8 日

工商注册号码: 440301105979655

企业类型: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

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 2012.02.08 至永续经营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 59 号招商海运 9 楼 909-918 房

邮政编码: 518000

联系电话: 0755—22966291

传真: 0755—2292582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控股、参股子公司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钜盛华的股权结构如下: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98,900.00 67.4%

深圳宝源物流有限公司 11,100.00 0.68%

深圳市宝能创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1,248.00 1.92%

深圳市浙商宝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89,106.29 30.00%

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钜盛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

下:

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投资的主要企业及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钜盛华的实际控制人为姚振华先生,其所投资的核心

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1、姚振华先生控制的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核心企业情况

注册资本或出

主要股东及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文化旅游

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装饰材料的购销

及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深圳市宝能 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

姚振华先生

1 投资集团有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30,000

持股 100%

限公司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建筑设备的购销与租

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

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供应链管

理。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计算机软件开

发,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营销策划、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

深圳市宝能

深圳市钜盛 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建材、机械设备、

投资集团有

2 华股份有限 办公设备、通信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具、 1,630,354.29

限公司持股

公司 室内装修材料的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67.40%

自有物业租赁;供应链管理。(以上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服务;酒店管理;国内贸易; 深圳市宝能

广西盛泽投

3 企业信息咨询;对建筑业、电子科技产业、通讯业、 10,000 投资集团有

资有限公司

桥梁、道路、环保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限公司持股

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水电业、电子商务、金融业、租赁业、酒店业、餐饮 99%

业、文化业、教育业、农林业、市场、矿产资源的投

资;通信工程、网络工程、高新技术、电子技术、信

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供应链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经营和自有物业管理;物流信息咨询;

家具的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家具、装饰材料、灯饰、

床上用品、针纺织品、家用电器、工艺品的销售;经

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深圳深业物 许可经营项目:从事货物的仓储(含保税仓库和出口 本公司持股

4 流集团股份 监管仓库,不含危化品)、装卸、运输、加工、包装、 83,950 63.591%

有限公司 配送、信息处理等物流业务;承办本仓库内进出口货

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

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

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建设、租赁、

销售仓库;物流园区开发、建设;叉车维修;机动车

停放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须取得许可证方可经

营)。

前海人寿保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

本公司持股

5 险股份有限 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 450,000

51%

公司 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

深圳华利通

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本公司持股

6 投资有限公 66,976

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 100%

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人才

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

零售;二、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中药饮片零售;放射性药品

广州市宝仁 零售;药品零售;护理机构服务;临床检验服务;医疗用品

本公司持股

7 医院有限公 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一类医疗器械零 10,000

100%

司 售;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

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

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

为各类租赁设备现货交易及租赁资产、离岸金融产品、

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等相关金融资产、金融产品、金

深圳市前海

融工具的登记、托管、转让、结算、清算等提供场所、

融资租赁金 本公司持股

8 设施、交易和交易服务;为各类租赁等设备生产、销 30,000

融交易中心 66.6667%

售、使用企业及租赁等公司提供互联网金融、供应链

有限公司

金融、投融资、并购、资本运作等服务;组织开展租

赁等设备现货及相应金融产品创新与交易活动;提供

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与前述业务相关的研究开发、组合设计、信息、培训、

咨询、财务顾问等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提供

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其他相关业务(法律法规规定

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CHENG TAI

GROUP 深圳华利通

9 LIMITED 承 投资咨询;信息咨询。 970 万美元 投资有限公

泰集团有限 司持股 100%

公司

新疆前海联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 本公司持股

10 合基金管理 20,000.00

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30%

有限公司

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 本公司持股

深圳市前海 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 95.1% , 深 圳

融泰信用融 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 深业物流集

11 20,000.00

资担保有限 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 团股份有限

公司 投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公 司 持 股

2020 年 6 月 1 日) 4.9%

深圳深业物

深圳市粤商 一般经营范围:无。

流集团股份

12 小额贷款有 许可经营范围: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 20,000.00

有限公司持

限公司 款)

股 100%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投资兴办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开办及管理清水河旧货 深圳深业物

深圳市宝隆

城、清水河酒店用品城;物流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 流集团股份

13 物流有限公 12,000

介服务、证券及限制项目);物业租赁。(企业经营涉 有限公司持

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 股 100%

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机动车停放服务。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承办文化

艺术展示、展览;组织文化艺术交流;物业管理;物 深圳深业物

深圳市笋岗

业租赁;城市艺术雕塑的设计;工艺品创意设计;为 流集团股份

14 工艺城有限 13,000

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工艺品、文具、玩具的购销; 有限公司持

公司

仓储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开 股 100%

办管理笋岗工艺礼品城市场。

韶关德丰源 投资实业;房地产开发;国内贸易;经济信息咨询。(依

前海人寿持

15 投资有限公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78,852.27

股 100%

司 活动)

西安市前海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管理、咨

前海人寿持

16 置业有限公 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会务服务;物业管理。(未取得 54,600.00

股 100%

司 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深圳市前海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不动产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 前海人寿持

17 78,511.36

幸福之家投 询,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 100%

1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资管理有限 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法律、行

公司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投资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

广州市乐悦 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

前海人寿持

18 投资管理有 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 192,000.00

股 100%

限公司 医院管理;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

院;疗养院;

惠州宝能泰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经济信息

前海人寿持

19 丰置业有限 咨询服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限制 63,154.96

股 100%

公司 的项目除外)。

2、姚振华先生控制的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核心公司如下:

主要股东及持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股比例

UNIGrand 50,000 美 姚振华先生持

1 投资

Venture Ltd 元 股 100%

UNIGrand

宝能实业(集 50,000 美

2 投资 Venture Ltd 持

团)有限公司 元

股 80%

宝能实业(集

中国宝能集 50,000 美

3 投资 团)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元

持股 100%

中国宝能集团

宝能控股(集 1,000 万港

4 投资 有限公司持股

团)有限公司 币

100%

计算机及公用设备的技术研发,转让自行研发的技术成

果;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企业形象策划;

宝能控股(集

宝能控股(中 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经济 62,000 万

5 团)有限公司

国)有限公司 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工艺品的设计;建筑材料、混 港币

持股 100%

凝土的批发及进出口(不含钢材,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许可经营项目:专业承包。一般经营项目:仓储服务;装

宝能世纪有 卸服务;产品设计;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20,000 万 宝能控股(中

6

限公司 机械设备;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办公用房。(领 元 国)持股 51%

取本执照后,应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取得行政许可。)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节 宝能控股(中

深圳市中林 能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设计、研发与销售;节能工程的施工 国)有限公司

86,200 万

7 实业发展有 与改造设计;交通、通信项目的技术设计、研发、咨询、 持股 9.93%,

限公司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和信息处理、计算机系统集成、信号 宝能地产股份

自动控制、过程监控系统项目的技术设计、研发、咨询、 有限公司持股

1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服务与销售;竹藤加工机械的研制、销售(以上生产项目 41.07%

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询;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从事货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物业管理。许可经营

项目:竹藤加工机械的生产。

一般经营项目:商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日用百货的批发与购销;国内贸

宝能控股(中

宝能商业有 易;经济信息咨询;自有物业出租。(以上法律、行政法 30,000 万

8 国)有限公司

限公司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 元

持股 100%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范围: 物业

管理;从事广告业务;停车场经营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商业管理、咨询;物业租赁;经济信息咨

深圳市宝源 询;日用百货用品的批发和零售;国内贸易。(以上法律、 宝能控股(中

30,000 万

9 商业经营管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 国)有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物业管理;从 持股 100%

事广告业务;停车场经营服务。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一般商品的批发、 宝能控股(中

零售;物流配送;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以下限分支 国)有限公司

天津市宝能

机构经营:中餐类制售,含凉菜、烧烤、生食海产品;烟 60,000 万 持股 33.33%,

10 置业有限公

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 元 宝能地产股份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有限公司持股

活动) 66.67%

宝能地产股份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在大连金州新区小窑湾 H-15 宗地 有限公司持股

大连宝能置 [建设用地编号为大金(2013)-175 号]、大连金州新区小 64,190 万 50%,宝能控

11

业有限公司 窑湾 H-17 宗地[建设用地编号为大金(2013)-176 号]从事 元 股(中国)有

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经营。 限公司持股

50%

酒店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

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 宝能地产股份

宝能酒店投

12 的项目除外);开办日用百货和服装市场(限分公司经营, 120,000.00 有限公司持股

资有限公司

执照另行申办);房地产开发(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 54%

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从事房地房开发经营活动;自 宝能控股(中

宝能地产股 111,850 万

13 有物业的租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 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元

专卖);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开发。 持股 96%

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兴

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经济信息 宝能地产股份

宝能城有限

14 咨询(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170,000.00 有限公司持股

公司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法律、 51%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营)。

1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的土地

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自有物业租赁; 宝能地产股份

清蓝实业(深

15 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 38,000.00 有限公司持股

圳)有限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 51%

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佛山市宝能 对制造业、商业服务业进行投资(经营范围不含法律、行 宝能地产股份

16 投资有限公 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经营的项目);房 58,002.00 有限公司持股

司 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或批准证明经营)。 51%

肇庆市宝能 投资兴办实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酒店管理、信息咨询、 宝能地产股份

17 投资有限公 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国内贸易。(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 10,000.00 有限公司持股

司 止及应经营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 100%

房地产开发(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之前,不得从事

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销售商品房;一般商品的批发、 宝能地产股份

韶关宝能置

18 零售、物流配送;经济贸易咨询;旅游观光;体育场馆的 10,000.00 有限公司持股

业有限公司

建设与管理;以下项目仅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 71.43%

住宿。

宝能地产股份

新疆宝能投 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酒店管理;国内贸易;信

19 140000 有限公司持股

资有限公司 息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100%

宝能地产股份

云浮宝能投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

20 15,000.00 有限公司持股

资有限公司 务;物业管理。

100%

无锡市宝能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宝能地产股份

21 投资有限公 一般经营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中 40,000.00 有限公司持股

司 涉及专项审批的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100%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无锡市宝能 一般经营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 宝能地产股份

22 房地产有限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19,607.84 有限公司持股

公司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 100%

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沈阳市宝能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宝能地产股份

23 置业有限公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30,000.00 有限公司持股

司 活动。) 51%

宝能地产股份

许可经营项目: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

扬州市宝能 有限公司持股

开发经营。 一

24 置业有限公 50,000.00 51%,宝能商

般经营项目: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

司 业有限公司持

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股 49%

宝能地产股份

仪征市宝能 自有资产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 有限公司持股

25 投资有限公 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50,000.00 60%,宝能商

司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有限公司持

股 40%

1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自有资金对商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工业、物流业进

宝能地产股份

天津宝能投 行投资;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销售与租赁;房地

26 100,000.00 有限公司持股

资有限公司 产开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

53%

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天津宝能建 商品房销售代理及租赁;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工程土地 宝能地产股份

27 发置业发展 平整;房地产信息咨询;日用品、服装批发兼零售。(国 10,000.00 有限公司持股

有限公司 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95%

合肥市宝能 宝能地产股份

项目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酒店管理;经济信

28 投资有限公 50,000.00 有限公司持股

息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司 100%

合肥市宝能 合肥市宝能投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酒店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经

29 房地产开发 20,000.00 资有限公司持

济信息咨询。

有限公司 股 51%

合肥市宝汇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商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屋租赁;物 合肥市宝能投

30 置业有限公 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20,000.00 资有限公司持

司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 51%

宝能地产股份

南宁宝能置 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物业管理服务(凭资

31 60,000.00 有限公司持股

业有限公司 质证经营);企业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

100%

宝能地产股份

三亚宝能投 投资兴办实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32 10,000.00 有限公司持股

资有限公司 经济贸易咨询,商业管理。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能集团为钜盛华的控股股东,而宝能集团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姚振华先生,因此钜盛华的实际控制人为姚振华先生。

1)控股股东宝能集团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振华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宝安北路 2088 号深业物流大厦 10 楼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工商注册号码 440301104384231

成立时间 2000 年 3 月 23 日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文化旅游产业(具体项目

1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另行申报);建筑、装饰材料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

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建筑设备的购销与租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供应链管理。

2)姚振华先生基本情况

姚振华,男,1970 年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4052419700215****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宝安北路2088号深

业物流大厦19楼。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

钜盛华成立于 2002 年 1 月,其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与投资管理,以金融为

纽带,涵盖现代物流、健康医疗、绿色农业等多种业态。本公司 2012 年经中审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1-10 月经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见

下表: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2015.10.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总资产 52,362,952,101.60 28,313,029,348.73 8,743,718,601.66 8,596,160,318.95

总负债 30,744,234,959.76 9,637,182,935.38 5,444,626,052.90 5,870,832,674.79

所有者权益 21,618,717,141.84 18,675,846,413.35 3,299,092,548.76 2,725,327,644.16

归属于母公司

18,809,955,335.44 16,051,826,872.52 2,832,957,786.10 2,312,150,223.38

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率 58.71% 34.04% 62.27% 68.30%

项 目 2015 年 1-10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420,249,808.45 440,716,630.19 423,997,921.31 226,668,859.44

利润总额 1,616,898,360.85 366,534,229.72 270,640,723.86 264,867,707.79

归属于母公司

1,113,703,501.88 261,647,312.35 171,759,190.00 150,211,808.65

所有者净利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的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15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未受到任何与证

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留权

董事长、 无

1 叶伟青 女 中国 中国

总经理

2 黄炜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3 李明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4 陈怡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5 梅思怡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6 苏效玺 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7 邓祖明 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8 胡娟 监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一)华侨城

1、钜盛华:若钜盛华参与的华侨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告之非公开发行 A

股事项通过相应的审批、核准,则钜盛华持有华侨城股份比例为 1.45%。

2、前海人寿:若钜盛华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参与的华侨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告之非公开发行 A 股事项通过相应的审批、核准,则前海人寿持有华侨城

股份比例为 7.23%。

(二)中炬高新

1、钜盛华:2015 年 9 月 7 日,中炬高新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

向富骏投资、崇光投资、润田投资、远津投资发行不超过 300,802,139 股股份,

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45 亿元。若该非公开发行事项获得批准,则富骏投资、崇

光投资、润田投资、远津投资将合计持有中炬高新 300,802,139 股股份,占中炬

高新发行后总股本的 27.41%。其中,富骏投资、崇光投资、润田投资、远津投

资为前海人寿控股股东钜盛华控制的公司。

1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前海人寿:截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中

炬高新 160,189,576 股,占中炬高新总股本的 20.11%,若非公开发行事项顺利实

施,则实施后前海人寿占中炬高新股份为 14.6%。

前述非公开发行获得批准且完成后,富骏投资、崇光投资、润田投资、远津

投资与前海人寿将合计持有中炬高新 460,991,715 股份,占发行后中炬高新总股

本的 42.01%。

(三)韶能股份

截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韶能股份

162,127,425 股,占韶能股份总股本的 15.00%。按照 2015 年 11 月 17 日韶能股份

公布的非公开发行预案,若本次发行完成后,钜盛华及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持有

韶能股份股份比例可能超过 30%。

(四)明星电力

截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明星电力 16,259,527

股,占明星电力总股本的 5.02%。

(五)中国金洋

截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前海人寿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持有香港上

市公司中国金洋 4,219,560,000 股,占中国金洋总股本的 19.59%。

(六)南宁百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南宁百货 54,514,218

股,占南宁百货总股本的 10.01%。

(七)南玻集团

截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前海人寿持有南玻集团 A 股 469,864,999.00 股股份,

占南玻集团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 20.83%(前海人寿参与了南玻集团 2015

年 7 月 3 日公告之非公开发行 A 股事项,若该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获得证监会批

准,则前海人寿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 112,485,939.00 股,占南玻集团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总股本的 4.99%);钜盛华持有南玻集团 A 股 59,552,120 股股份,钜盛

1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控股子公司承泰集团有限公司(BVI)持有南玻集团 B 股 35,544,999 股,信息

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南玻集团 A 股 529,417,119.00 股,B 股 35,544,999

股,占南玻集团前述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5%。

(八)合肥百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前海人寿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

竞价交易合计买入合肥百货 52,445,678 股股票,占合肥百货现有总股本的 6.72%。

除上述披露的公司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

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本公司直接、间接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持股比例(%)

新疆前海

联合基金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1 20,000 30%

管理有限 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

深圳市粤 本公司控股子公

商小额贷 一般经营范围:无。许可经营范围:专营小 司深圳深业物流

2 20,000

款有限公 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司持股 100%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

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

3 前海人寿 450,000 51%

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

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

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

前海世纪 本公司控股子公

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4 保险经纪 5,000 司前海人寿持股

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

有限公司 100%

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

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保险标

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

前海保险 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 本公司控股子公

5 公估有限 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 5,000 司前海人寿持股

公司 理咨询;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00%

(凭《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经营,

有效期至 2017 年 02 月 24 日)

注: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界定。

1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万科股份或处置其已拥

有权益的计划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不排除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可能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钜盛华本次权益变动是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看好而进行的权益类投

资。

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叶伟

青女士全权决定证券相关投资事宜。根据上述授权及本公司董事长指示,本公

司向相关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划转了相应的进取级/劣后级/普通级份额认购资金,

并由该等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至 12 月 4 日间结合市场情况分多

次购入万科 A 股票。

2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钜盛华共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万科

A 股股票共计 549,091,001 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和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万科 A 股 2,211,038,918 股,占万科总股本的

20.008%。截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钜盛华通过资管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

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万科 A 股股票,占万科现有总股本的 4.969%。本次

权益变动后,钜盛华和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万科 20.008%的权益。本次权益变动具

体情况如下:

资产管理 资管计划名

交易日期 价格区间(元) 证券数量(股) 占比

人 称

安盛 1 号 11.27-12.02 14.37-18.24 97,649,123 0.884%

安盛 2 号 12.01-12.02 15.42-18.24 89,724,515 0.812%

南方资本

管理有限 安盛 3 号 12.02 16.54-18.24 84,540,563 0.765%

公司

广钜 1 号 12.02-12.03 17.63-19.03 163,481,676 1.479%

小计 —— —— 435,395,877 3.940%

泰信基金

管理有限 泰信 1 号 12.03-12.04 18.56-19.80 82,699,426 0.748%

公司

西部利得金

12.04 19.20-19.50 12,600,000 0.114%

裕1号

西部利得

西部利得宝

基金管理 12.04 19.34-19.80 18,395,698 0.166%

禄1号

有限公司

小计 —— —— 30,995,698 0.280%

—— 合计 —— —— 549,091,001 4.969%

2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方式

钜盛华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与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西部利得

宝禄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西部利得金裕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

合同,并于后续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2015 年 11 月 24 日与南方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签订了安盛 1 号、2 号、3 号资产管理计划和 11 月 26 号签订广钜 1 号资产

管理计划合同,并于后续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2015 年 11 月 24 日与泰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泰信价值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并于后续签订了

相关补充协议。

本公司与本次增持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资产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万科 A 股票

的表决权归属约定如下:

资产 资产管理 表决权约定 表决权 存续期

计划 归属

管理人

安盛 1 号 资管计划可用于投资万科 A 股股 自优先级

票,在资管计划存续期内,如万 委托资金

安盛 2 号 科召开股东大会,南方资本应按 划入资管

照本公司对表决事项的意见行使 计划托管

表决权;如本公司需要资管计划 账户当日

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 备案手续

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南 资 管 计 办 理 完 毕

南方资

方资本应按本公司出具的指令所 划 存 续 并 获 得 基

本管理

安盛 3 号 列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期 内 表 金业协会

有限公

决 权 归 书面确认

钜盛华 之日起 2

(2 年)

资管计划可用于投资万科 A 股股 自合同生

广钜 1 号 票,在资管计划存续期内,如万 效之日起

科召开股东大会,南方资本应按 至 2 年后

2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照本公司对表决事项的意见行使 的年度对

表决权;如本公司需要资管计划 日止。

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

(2 年)

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南

方资本应按本公司出具的指令所

列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资管计划可用于投资万科 A 股股

票,在资管计划存续期内,如万 自合同生

科召开股东大会,泰信基金应按 效之日起

泰信基

照本公司对表决事项的建议行使 至 2 年后

金管理

泰信 1 号 表决权;如本公司需要资管计划 的年度对

有限公

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 日止。

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泰

信基金应按本公司出具的建议所 (2 年)

列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西 部 利 得 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如万

金裕 1 号 科召开股东大会,西部利得应按 自资产管

照本公司对表决事项的书面意见 理计划合

西部利

行使表决权;如本公司需要资产 同生效之

得基金

管理计划行使提案权、提名权、 日起 36 个

管理有

西 部 利 得 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

限公司 月。

宝禄 1 号 事项,西部利得应按照本公司出

具的书面意见所列内容行使相关 (3 年)

股东权利

根据上述约定,钜盛华实际支配相关资管计划所持有万科 A 股股票的表决

权。

资管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安盛 1 号、2 号、3 号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015 年 11 月 24 日,钜盛华签订《安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安盛 2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安盛 3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及相关补充协议,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2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管理人: 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资产管理方式:采取封闭式运作,本资产管理计划在存续期内不设开放

日,不接受资产委托人的参与和退出申请,包括违约申请。

3)表决权归属: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如万科召开股东大会,南方资

本应按照进取级委托人对表决事项的书面意见行使表决权;如进取级委托人需要

资产管理计划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南方

资本应按照进取级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意见所列内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4)涉及股份种类、数量等:1 号、 号、 号分别持有万科 A 股股票 97,649,123

股、89,724,515 股、84,540,563 股,占比分别为 0.88%、0.81%、0.77%。

5)资产管理费用:本计划资管管理费用按优先级份额委托财产本金的固定

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每自然季度末最后一天定为结算日。

6)合同期限及变更:自优先级委托资金划入资管计划托管账户当日备案手

续办理完毕并获得基金业协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2 年;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

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7)终止的条件: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资管计划无法正常存续;经全体

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法律法规要求终止的情

形;其他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提前终止且与优先委托人协商一致的情况。

8)资产处理安排:资产管理人组织成立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在合同终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成立,完成计划财产的清理、确认、评估和变现等事宜。

9)合同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24 日。

10)合同生效时间: 2015 年 11 月 24 日。

11)其他重要条款:本计划将计划份额净值 0.8 元设置为平仓线,份额净值

低于或等于平仓线时,本公司需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追加保障金。

2、广钜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015 年 11 月 26 日,钜盛华签订《广钜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及相关补充协议,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管理人: 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资产管理方式:混合型特定多个客户分级资管管理计划表,采取封闭运

2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作方式。

3)表决权归属: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如万科召开股东大会,南方资

本应按照进取级委托人对表决事项的书面意见行使表决权;如进取级委托人需要

资产管理计划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南方

资本应按照进取级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意见所列内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4)涉及股份种类、数量等:广钜 1 号持有万科 A 股股票 163,481,676 股,

占比 1.48%。

5)资产管理费用:本资管计划按照前一日计划财产净值的固定年费率计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每自然季度末月 20 日或资产管理

计划终止日为资管管理费结算日。

6)合同期限及变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 年后的年度对止日,但发生本

合同约定的计划提前终止情形除外。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 1 年经全体委托人、管

理人、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提前结束。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

一致后,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7)终止的条件: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资产管理合同的

委托人少于 2 人的;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

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资管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

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经全体委托人、资管管理人和资管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

终止的;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

形。

8)资产处理安排:资产管理人组织成立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在合同终止后 5

个工作日内成立,完成计划财产的清理、确认、评估和变现等事宜。

9)合同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26 日。

10)合同生效时间: 2015 年 11 月 26 日。

11)其他重要条款:本计划将计划份额净值 0.8 元设置为平仓线,份额净值

低于或等于平仓线时,本公司需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追加保障金。

3、泰信价值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015 年 11 月 24 日,钜盛华签订《泰信价值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

25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产管理合同》,并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及 2015 年 12 月 15 日签订了相关补充协

议,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资产管理方式:混合型特定多个客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采用封闭运作

方式。

3)表决权归属:资管计划可用于投资万科 A 股股票,在资管计划存续期内,

如万科召开股东大会,泰信基金应按照本公司对表决事项的建议行使表决权;如

本公司需要资管计划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

泰信基金应按本公司出具的建议所列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4)涉及股份种类、数量等:持有万科 A(000002)35,825,287 股,占比 0.324%。

5)资产管理费用:本计划资管管理费用按委托财产本金的固定费率计算。

6)合同期限及变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 年后的年度对日止,由普通级

委托人申请,经全体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提前结束。资产委托人、

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7)终止的条件: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资产管理合同的

委托人人数少于 2 人;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资

产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资产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

金托管资格的;资产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法律法

规和《泰信价值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8)资产处理安排:资产管理人组织成立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在合同终止后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完成计划财产的清理、确认、评估和变现等事宜。

9)合同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2 4 日。

10)合同生效时间:2015 年 11 月 30 日

11)其他重要条款:本计划将计划份额净值 0.8 元设置为平仓线,份额净值

低于或等于平仓线时,本公司需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追加保障金。

4、《西部利得宝禄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西部利得金裕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015 年 11 月 25 日,钜盛华签订《西部利得宝禄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2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理合同》,《西部利得金裕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并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及 2015

年 12 月 14 日签订了补充协议,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利得”)。

2)资产管理方式:混合型资产管理计划,结构分级为优先级和劣后级。

3)表决权归属: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如万科召开股东大会,西部利

得应按照本公司对表决事项的书面意见行使表决权;如本公司需要资产管理计划

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西部利得应按照本

公司出具的书面意见所列内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4)涉及股份种类、数量等:金裕 1 号和宝禄 1 号分别持有万科 A 股 12,600,000

股和 18,395,698 股,占比 0.114%和 0.166%。

5)资产管理费用:本资管计划管理费用第一年按资产管理计划生效日总份

额固定费率计提,自第二年起剩余期间的资产管理费用按当日存续资产管理份额

总和的固定费率计提。

6)合同期限及变更:自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资产委托人、

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7)终止的条件: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间届满而未延期的;资产管理合同的

委托人少于 2 人的;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资产

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资产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

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经全体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

决定终止的;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情形。

8)资产处理安排:合同终止后,资产管理人立即组织成立清算小组,负责

计划财产的清理、确认、评估和变现等事宜。

9)合同成立时间:2015 年 11 月 25 日。

10)合同生效时间:2015 年 12 月 2 日。

11)其他重要条款:本计划将计划份额净值 0.8 元设置为平仓线,份额净值

低于或等于平仓线时,本公司需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追加保障金。

四、本次权益变动及权利受限制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钜盛华本次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合计

2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49,091,001 股万科 A 股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以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2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本公司取得万科 4.969%股份所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965,162.63 万元。本次权

益变动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实施,所有资管计划均采取分级的方式。本公司系相关

资管计划的进取级/劣后级/普通级委托人,相关资管计划的优先级委托人的预期

收益率,符合市场常规水平。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管计划具体资金来源及期限

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管理 本公司出 优先级委托人 优先级资金期限

资产管理人 资金总额

计划 资 出资

安盛 1 号 149,469.97 49,823.32 99,646.65

封闭式运作,存续

安盛 2 号 149,469.54 49,823.18 99,646.36

南方资本管理 期满前不得退出

安盛 3 号 149,469.20 49,823.07 99,646.13

有限公司

封闭式运作,存续

广钜 1 号 299,953.33 99,984.44 199,968.89

期满前不得退出

泰信基金管理 封闭式运作,存续

泰信 1 号 156,288.60 52,096.20 104,192.40

有限公司 期满前不得退出

西部利得

24,443.34 8,147.78 16,295.56

西部利得基金 金裕 1 号 不定期开放,开放

管理有限公司 西部利得 日可退出

36,068.65 12,022.88 24,045.77

宝禄 1 号

合 计 965,162.63 321,720.88 643,441.75

本次交易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2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主营业务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改变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对上市公司(含子公司)资产及业务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合

作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对上市公司

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上市公司

亦暂无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计划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四、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

修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计划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

控制权的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五、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计划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

做出重大改变。

六、分红政策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

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3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关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影响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万科出具了保持上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承诺在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将保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承诺内容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万科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营销负责人均专职在万科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

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

2、保证万科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完全独立。

3、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万科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

程序进行,不以非正当途径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

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万科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

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

2、保证万科不存在资金、资产被信息披露义务人占用的情形。

3、保证万科的住所独立于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万科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万科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运作并行使职权。

(四)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万科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

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万科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万科的财务人员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

3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企业中兼职。

4、保证万科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万科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干预万科的资金使

用等财务、会计活动。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万科有完整的业务体系。

2、保证万科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直接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信息披露义务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予以决策外,不对万科的业务

活动进行干预。

4、保证尽量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万科

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

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及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将本着有利于万科发展的原则支持万

科,在其公司及下属公司或者万科可能涉及到同业竞争的投资项目、处理由于同

业竞争而发生的争议、纠纷时,保持中立。

三、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减少和规范与万科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下属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

际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万科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

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

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下属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

3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际控制企业与万科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

无法避免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他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和重组后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允、合理

的商业准则进行。

4、交易完成后不利用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利益。

3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

四个月内,未与万科股份及其子公司进行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的资产交易或

者高于万科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按累计

金额计算)。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

四个月内,与万科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

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更换的计划,亦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万科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

四个月内,不存在对万科股份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

或者安排的情形。

3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况

1、钜盛华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钜盛华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5 年 7 月、

8 月、11 月和 12 月买入万科 A 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买卖方向 价格区间(元/股) 成交数量(股)

2015 年 7 月 买入 13.28-15.99 449,615,060

2015 年 8 月 买入 12.66-14.06 476,455,412

2015 年 11 月 买入 14.37-15.23 64,996,913

2015 年 12 月 买入 14.98-19.80 484,094,088

除前述情况之外,钜盛华股份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形。

2、前海人寿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前海人寿分别于 2015 年 6 月和 2015 年 7

月和 8 月由证券交易所买入万科 A 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买卖方向 价格区间(元/股) 成交数量(股)

2015 年 6 月 买入 14.74 20,500

2015 年 6 月 卖出 15.63 100

2015 年 7 月 卖出 13.16 8,700

2015 年 7 月 买入 13.28-15.47 655,661,803

2015 年 8 月 买入 12.7-14.38 80,203,781

除前述情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万

科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人员的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信息披露

义务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

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

亲属,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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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 买入/卖出股 买入/卖出股票时 买入/卖出股票 与钜盛华董

姓名

简称 票数量(股) 间 价格(元/股) 监高的关系

买入 700 2015 年 10 月 12 日 13.37 为钜盛华监

万科

任斌 事胡娟的丈

A 卖出 700 2015 年 11 月 2 日 13.56

关于任斌买卖股票的行为,胡娟出具的说明如下:“任斌买卖万科A股票时,

本人尚未知晓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任何消息。任斌系根据其个人对万科A投资

价值的判断做出买卖股票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除上述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不

存在买卖万科A股票的情形。

3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2012年-2014年及2015年1-10月财务状况

(一)钜盛华财务状况

1、2012 年-2014 年各年年末及 2015 年 10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5 年 10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2012 年 12 月 31

项 目

日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26,033,489.23 323,481,724.78 205,095,632.18 577,567,541.42

应收账款 37,311,333.75 36,994,103.19 16,704,755.89 13,804,271.22

预付款项 6,114,003,941.89 1,915,129,440.23 950,674,383.64 185,831,904.70

应收利息 163,720,233.27 173,080,455.28 155,554,339.02 150,669,342.08

其他应收款 10,202,741,664.57 3,771,761,866.50 1,733,517,079.54 3,252,027,475.20

存货 158,396,694.71 14,236,390,102.77 1,172,683,860.73 533,867,022.46

发放的短期贷款

- 3,492,826,749.44 229,485,184.43 208,345,440.00

及委托贷款

其它流动资产 589,753,738.00 7,436,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19,661,423,300.11 23,957,100,442.19 4,463,715,235.43 4,922,112,997.08

非流动资产:

发放的中长期贷

2,343,449,371.15 26,698,906.07 4,486,449.05 6,877,844.04

款及委托贷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

8,292,451,906.33 51,750,212.00 832,941,664.54 743,424,367.95

长期股权投资 2,201,283,013.84 1,187,466,632.74 740,551,113.33 425,770,010.11

投资性房地产 18,796,067,144.11 2,585,065,850.00 2,404,458,074.00 2,170,593,786.00

固定资产 650,097,233.06 292,436,202.61 166,098,951.46 169,485,687.78

在建工程 3,944,304.89 20,860,944.12 11,004,787.58 22,666,278.97

无形资产 93,426,514.40 105,415,278.18 37,692,303.01 37,912,055.20

长期待摊费用 81,857,089.91 81,999,573.50 78,534,715.94 85,490,112.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3,952,223.80 4,235,307.32 4,235,307.32 3,388,245.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00,000.00 - - 8,428,933.1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701,528,801.49 4,355,928,906.54 4,280,003,366.23 3,674,047,321.87

资产总计 52,362,952,101.60 28,313,029,348.73 8,743,718,601.66 8,596,160,318.95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1,150,267,065.21 734,487,285.07 761,000,000.00 766,500,000.00

3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衍生金融负债 106,950,358.81 - - -

应付票据 729,500,000.00 13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261,037,595.70 387,145,462.52 18,343,563.20 31,948,617.40

预收款项 1,041,787.31 11,951,983.98 3,961,661.17 8,984,274,58

应付职工薪酬 6,339,838.65 6,712,558.69 2,008,295.28 4,978,248.38

应交税费 21,989,090.12 58,839,685.08 19,834,631.67 20,437,668.56

应付利息 65,355,600.09 25,329,023.44 40,030,562.53 35,464,110.92

应付股利 51,168.29 51,168.29 51,168.29 8,648,408,29

其他应付款 11,218,901,673.54 1,677,129,566.82 1,627,642,888.49 1,717,267,850.34

一年内到期的非

243,720,000.00 207,160,000.00 514,960,000.00 930,042,500.00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30,385,274.74 403,40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14,135,539,452.46 3,647,206,733.89 2,987,832,770.63 3,524,271,678.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560,935,000.00 2,348,735,000.00 1,893,965,000.00 1,843,440,000.00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45,950.06 38,769.58 24,064.05 -10,342.70

预计负债 1,483,037.98 2,414,391.76 2,300,276.54 2,186,161.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4,046,231,519.26 3,638,788,040.15 560,503,941.68 500,945,177.7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608,695,507.30 5,989,976,201.49 2,456,793,282.27 2,346,560,996.32

负债合计 30,744,234,959.76 9,637,182,935.38 5,444,626,052.90 5,870,832,674.79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11,412,480,000.00 10,100,000,000.00 1,310,000,000.00 1,000,000,000.00

资本公积 5,817,340,627.19 5,134,687,816.08 20,779,266.75 127,011,369.34

其他综合收益 -70,610,993.24 - - -

减:库存股 - - - -

盈余公积 80,381,782.32 - 4,055,188.13 4,055,188.13

未分配利润 1,570,363,919.17 537,042,199.61 1,354,098,540.81 1,182,339,350.81

外币报表折算差

- - - -1,255,684.90

归属于母公司所

18,809,955,335.44 16,051,826,872.52 2,832,957,786.10 2,312,150,223.38

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2,808,761,806.40 2,624,019,540.83 466,134,762.66 413,177,420.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618,717,141.84 18,675,846,413.35 3,299,092,548.76 2,725,327,644.16

负债和所有者权

52,362,952,101.60 28,313,029,348.73 8,743,718,601.66 8,596,160,318.95

益总计

2、2012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1-10 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 2015 年 1-10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20,249,808.45 440,716,630.19 423,997,921.31 226,668,859.44

其中:营业收入 420,249,808.45 440,716,630.19 423,997,921.31 226,668,859.44

二、营业总成本 546,533,531.24 548,070,259.13 361,832,075.10 151,202,619.70

其中:营业成本 96,762,900.67 127,900,394.44 99,049,457.21 85,352,037.04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152,324.83 52,111,205.88 23,074,521.10 21,733,103.93

销售费用 2,451,183.95 8,992,223.30 1,424,513.52 -

管理费用 85,985,465.87 72,342,765.98 29,272,601.30 18,446,430.05

财务费用 323,460,080.66 285,560,780.42 208,518,675.41 24,890,914.50

资产减值损失 11,721,575.26 1,162,889.11 492,306.56 780,134.1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

1,237,724,857.51 176,799,680.95 189,418,364.86 217,394,358.9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514,918,920.56 295,114,891.09 17,523,328.84 -20,152,320.8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606,348,363.77 27,299,047.12 2,475,061.52 -24,594,980.40

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

364,560,943.10 269,107,539.91 272,708,277.77

列) 1,626,360,055.28

加:营业外收入 2,243,966.26 8,656,368.03 2,953,957.04 30,714,960.4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2,087.18 22,854.70 6,354.76 -

减:营业外支出 11,705,660.69 6,683,081.41 1,420,773.09 38,555,530.4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201.62 644,413.85 375,559.6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1,616,898,360.85 366,534,229.72 270,640,723.86 264,867,707.79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20,559,801.44 73,776,440.94 63,012,334.85 71,019,266.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

1,296,338,559.41 292,757,788.78 207,628,389.01 193,848,441.37

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3,703,501.88 261,647,312.35 171,759,190.00 150,211,808,65

少数股东损益 182,635,057.53 31,110,476.43 35,869,199.01 43,636,632.7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50,123,633.15 98,857,869.82 25,020,422.34 164,054,532.19

七、综合收益总额 946,214,926.26 391,615,658.60 232,648,811.35 357,902,973.56

3、2012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1-10 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 1-10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 313,612,266.72 262,327,055.51 140,137,998.46

3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劳务收到的现金 219,117,635.87

收取利息、手续

35,097,326.92 20,803,485.09 33,148,081.78

费及佣金的现金 19,001,921.14

收到的税费返还 2,979.83 36,547.29 53,791.08

收到的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现 24,283,077,025.11 6,189,993,662.96 4,500,349,697.97 2,673,040,347.38

经营活动现金流

24,521,196,582.12 6,538,706,236.43 4,783,516,785.86 2,846,380,218.70

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

51,770,037.67 1,383,153,194.72 774,905,979.53 602,206,906.63

劳务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

-88,976,331.84 116,288,911.14 46,264,529.01 111,161,500.00

净增加额

支付给职工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 60,022,817.23 66,030,702.01 59,151,979.28 45,308,887.66

支付的各项税费 80,849,668.38 56,384,472.07. 43,124,546.46 43,181,372.64

支付的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现 22,800,323,272.58 8,121,250,844.68 3,573,507,666.25 3,575,763,615.42

经营活动现金流

22,903,989,464.02 9,743,108,124.62 4,496,954,700.53 4,377,622,282.35

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1,617,207,118.10 -3,204,401,888.19 286,562,085.33 -1,531,242,063.65

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

4,177,520,855.02 1,414,690,910.19 129,750,000.00 152,600,000.00

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

31,448,611.24 79,811,102.18 53,895,432.68 54,764,199.46

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355,991.84 90,854.70 60,320.00 -

长期资产所收到

的现金

处置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收到 59,582,538.69 19,790,110.53 6,028,487.62 -

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

资活动有关的现 2,172,560,000.00 - - 17,228,86

投资活动现金流

6,441,467,996.79 1,514,382,977.60 189,734,240.30 207,381,428.32

入小计

4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1,033,268,106.58 29,235,773.71 39,504,978.38 45,265,020.11

长期资产所支付

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

13,599,842,062.05 3,456,110,881.73 434,000,000.00 559,939,727.40

支付的其他与投

资活动有关的现 4,562,441,817.24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

19,195,551,985.87 3,485,346,655.44 473,504,978.38 605,204,747.51

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12,754,083,989.08 -1,970,963,677.84 -283,770,738.08 -397,823,319.19

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

1,800,000,000.00 5,550,000,000.00 327,194,480.00 340,000,000.0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

收少数股东投资 - 17,194,480.00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

14,994,847,710.09 2,340,487,285.07 1,360,000,000.00 2,670,000,000.00

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现 15,002,665.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

16,794,847,710.09 7,905,489,950.47 1,687,194,480.00 3,010,000,000.00

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

3,877,208,423.19 2,220,030,000.00 1,730,057,500.00 1,165,751,250.00

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

或偿付利息所支 525,922,683.95 376,915,259.22 332,354,342.53 278,122,079.95

付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

付给少数股东的 - 8,597,240.00 11,606,274.00

股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现 37,500.00 - 15,002,665.40 -

筹资活动现金流

4,403,168,607.14 2,596,945,259.22 2,077,414,507.93 1,443,873,329.95

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

12,391,679,102.95 5,308,544,691.25 -390,220,027.93 1,566,126,670.05

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 -2,723,623.01 209,632.78 -45,893.96 19,292.04

4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

1,252,078,608.96 133,388,758.00 -387,474,574.64 -362,919,420.75

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

323,481,724.78 190,092,966.78 577,567,541.42 940,486,962.17

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

1,575,560,333.74 323,481,724.78 190,092,966.78 577,567,541.42

现金等价物余额

注:钜盛华 2012 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10 月财务报表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014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了钜盛华 2014 年财务报

告,并出具了瑞华深圳审字【2015】4836002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2014 年度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了钜盛华 2015 年 1-10 月

财务报告,并出具了瑞华深圳审字【2015】4836018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1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2015 年 1-10 月公司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4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

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钜盛华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未变更的声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二十

四个月内未发生相关交易的声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

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维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姚振华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姚振华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2-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10 月审计报告;

(十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十二)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4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伟青

年 月 日

45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谭笑 吴杨佳君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4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4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上市公司所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称 在地

万科 A(A 股)、万科企业(H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000002(A 股)、02202(H 股)

股)

信 息 披 露 义 深 圳 钜 盛 华 股 份 有 限 公 信息披露义

广东省深圳市

务人名称 司; 务人注册地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拥

务人是否对

是 否 □ 有境内、外 是 □ 否

境内、境外其

两个以上上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他上市公司

市公司的控

持股 5%以上

制权

4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万科 A 股 1,661,947,917 股,占万科总

股份数量及

股本的 15.04%。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发生拥

钜盛华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买入万科 A 股 549,091,001 股,占

有权益的股

万科总股本的 4.969%;

份变动的数

量及变动比 合计:持股数量 A 股 2,211,038,918 股,占万科总股本的 20.008%。

与上市公司

之间是否存

是 □ 否

在持续关联

交易

与上市公司

之间是否存 是 □ 否

在同业竞争

4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

是 否 □

务人是否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将根

于未来 12 个

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发行人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票价格

月内继续增

等情况,不排除有增持或减持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

务人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

是 否 □

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

股票

是否存在《收

购办法》第六

是 □ 否

条规定的情

是否已提供

《收购办法》

是 否 □

第五十条要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否 □

是否披露后

是 否 □

续计划

是否聘请财

是 否 □

务顾问

5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得批准及批

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声

明放弃行使 是 □ 否

相关股份的

表决权

5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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