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调整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的独立董事意见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
元)公司债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事前已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方案调整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必要的沟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调整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如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调整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公司债券的顺利发
行及挂牌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
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内容。
独立董事: 李家顺
邵瑞庆
陈 芳
2015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