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5-043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14 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00 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良仕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
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薪酬的议案》,其中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4 年度的薪酬定为 38.517 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人员薪酬,按照平均分配系数不高于总经理薪酬标准的 80%执行;
董事及高管人员 2014 年度薪酬按照实际任职时间享有。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追加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所属景德镇分公司、涌山煤矿、
沿沟煤矿、东方红煤矿、电力公司、供应公司和洗煤厂等七个分支机构的账面全部资产
及负债追加对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追加投资总额 1,500 万元。追加投资
后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其 100%的股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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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时公告 2015-046 号)。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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