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2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下午在福
建省建阳市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5 人,实到 5 人,会议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
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依法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近期公告的重大事项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综合考虑融资环境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审
慎研究,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关联董事柯维龙、柯维新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
《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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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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